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职能,重点围绕年报、半年报、财务信息披露以及内部控制规范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杜剑先生、李金林先生以及1名董事孙洪伟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是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杜剑先生担任,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3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2年1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会议
主要事项:
1.审议《2021年度主要经济指标预计完成情况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计划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1年度预审情况的议案》。
(二)2022年4月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会议
主要事项:
1.审议《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取2021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1年资产核销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2022年8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会议主要事项:
1.审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2年上半年对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航发动力在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范围以及审计重点关注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进行了交流与沟通,一方面要求审计组按照既定计划及时完成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要与公司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交流;另一方面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将加强与立信事务所的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进度,充分发挥委员会作用,促进相关问题解决,确保在约定时间高质高效完成审计任务。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事务所开展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与评价,对其专业性、独立性进行评估,我们认为立信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执业准则,严格遵守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审计程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报告期内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严格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并按照要求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二)审阅财务信息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重点关注了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事务所现场工作进行了督促,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监督。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是真实、完整、准确的,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年度内部审
计计划等,组织开展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立信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及运行有效,符合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同时审计委员会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及缺陷,及时整改闭环,强化基础管理,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 杜剑、李金林、孙洪伟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