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8 股票简称:雪迪龙 公告编号:2023-012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星期三)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华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2022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90元人民币(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董事会《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审计成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续聘其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于2022年度在促进经济、社会及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领域及践行社会责任情况下的具体表
现和成绩,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可转债实际转股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向北京雪迪龙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华鑫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西雪迪龙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尚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雪迪龙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4,400万元。上述全资子公司须在各自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本次担保事项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项目担保期限以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4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两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情况,同意持股计划管委会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期两年,即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7月12日。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两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购买KORE公司0.90%股份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4,615英镑(折合人民币约12.42万元,含股权转让相关税费),购买Hsien-Wen Peng持有的KORE公司0.9%股权。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