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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利达: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鸿科)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履 行职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召开董事会次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9990055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历次会议均亲自出席,无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深入公司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运作情况、聘请年报、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2022年的工作当中,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审慎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结合相关情况针对以下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日期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2年2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同意
2022年4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议案》 4、《关于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事前认可以及同意
2022年8月1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2022年8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2022年9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年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同意
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2022年10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
2022年11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
2022年12月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审议结果
2022年2月4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21年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2年4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同意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2022年8月3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2022年8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2022年9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2年10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

2022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审议结果
2022年10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2022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审议结果
2022年4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议案》同意
2022年8月3日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修订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
2022年10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

四、现场办公情况

2022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

通过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电话询问、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及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通过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强化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经自查,我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更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 鸿 科

2023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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