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利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规则的要求,对铭利达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7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332号)同意,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8.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28.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830.5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197.98万元。
2022年3月31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2747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14,028.50 |
减:发行费用 | 9,830.52 |
募集资金净额 | 104,197.98 |
减:募集资金使用 | 48,439.06 |
其中:发行费用税费 | 572.00 |
报告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 40,367.06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7,500.00 |
加:银行利息收入 | 823.81 |
减: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等 | 0.61 |
加:未置换出的发行费用 | 297.24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56,879.35 |
其中: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账户现金余额 | 40,879.35 |
进行现金管理资金 | 16,00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2年4月,公司、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障碍。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账户性质 | 银行账号 | 金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757575622262 | 32,617.13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1790194825 | 2,856.9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清溪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44050177950800002502 | 5,405.26 |
合计 | 40,879.35 |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江苏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铭利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48,123.36万元,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
实施主体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铭利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9,988.0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5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2022年8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8,336.0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铭利达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4,197.9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867.0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867.0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 | 否 | 48,123.36 | 48,123.36 | 19,704.62 | 19,704.62 | 40.95% | 2024年4月6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9,988.06 | 9,988.06 | 662.44 | 662.44 | 6.63% | 2024年4月6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100% | 2022年4月12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8,111.42 | 78,111.42 | 40,367.06 | 40,367.06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未确定用途资金 | 否 | 18,586.56 | 18,586.56 | - | - | - | 不适用 | - | 是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500.00 | 7,500.00 | 7,500.00 | 7,500.00 | 1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6,086.56 | 26,086.56 | 7,500.00 | 7,500.00 | - | |||||
合计 | 104,197.98 | 104,197.98 | 47,867.06 | 47,867.06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 不适用 |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7,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使用自筹资金8,336.05万元进行了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部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6,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强 强 曾 晨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