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履行职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于2022年11月11日被选举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从2022年11月11日被聘任为独立董事至2022年度结束,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
召开董事会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3 | 3 | 3 | 0 | 0 | 否 | 0 | 0 |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历次会议均亲自出席,无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深入公司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运作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
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2022年的工作当中,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审慎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结合相关情况针对以下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日期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年11月11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12月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 同意 |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2年度,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未召开相关会议。
四、现场办公情况
2022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利用参加董事会等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电话询问、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本人认真听取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及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通过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强化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人于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月11日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132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按规定完成学习,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经自查,我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更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孔 玉 生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