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促进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监高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1.3亿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金额:4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每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助于保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其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进而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