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3-011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23年3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现场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高绍丹女士、范晨皓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高绍丹女士 1974年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珠海百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绍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王青运女士、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张辛聿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范晨皓先生 1989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
曾任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专员、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星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珠海汇鑫供应链科技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州隆力行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润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公司监事。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范晨皓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