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由独立董事蒋彦女士、左小蕾女士及非独立董事张文良先生组成,由独立董事蒋彦女士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0项议案,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 2022年4月22日 | 2021年年度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 |
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 | 2022年8月10日 | 2022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 | 2022年10月22日 |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
(一)在定期报告中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工作的实际情况,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情况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对审计的时间与进度进行了安排。在审计过程中与会计师充分沟通并督促会计师按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组织和指导会计人员严格按要求编制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
(二)对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的监督及评估
审计委员会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执行审计计划,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充分、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效提升审计效率,共同发挥审查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有序开展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审查、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强化审计委员会的审查及监督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