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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泰艾普: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其他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1.2万元/月(税前);

(3)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2万元/月(税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1万元/月(税前)。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强化其为公司勤勉尽责,激励管理层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能大力提升公司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本次关于公司董事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事项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无需对监事薪酬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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