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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文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刘梅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聚力文化《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和,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2022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该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股东大会
召开次数现场出席通讯出席召开次数亲自出席会议
64211

2022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保持了沟通,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对公司2022年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时 间事 项发表意见类型
12022年3月29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2年3月29日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32022年3月29日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2年3月29日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2年3月29日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监高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22年3月29日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72022年3月29日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82022年3月29日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92022年4月15日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同意
102022年4月15日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同意
112022年4月15日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122022年5月16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132022年8月19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142022年8月19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届满,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本次换届前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次换届后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任职期间参加了公司组织召开的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四、日常工作情况

2022年度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调研,积极了解公司行业发展、生产经营、内控执行、重大事项应对等各方面

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流,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经验积极向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就公司的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向相关净利润承诺方要求业绩承诺补偿事宜,本人也进行了重点关注并与公司有关人员讨论交流,并从本人专业角度提出了意见。

在公司2022年年报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公司财务部报送的财务报表初稿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公司聘请的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当面沟通,协商确定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就重点事项与年审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了专业意见。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再次与公司管理层、审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独立勤勉地履行职责。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在参加董事会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详细情况,会议期间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管理层就审议事项进行充分讨论,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提供意见或建议,并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慎表决。

2、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本人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到公司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督促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为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提供了建议和意见。

3、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解决进展。报告期内,本人关注了腾讯案件、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等重大诉讼的应对工作和案件进展。对于腾讯案件,本人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建议,为公司提供尽可能的帮助和支持;关于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事项,本人积极了解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要求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投资者诉讼有关事宜;就向相关净利润承诺方要求业绩承诺补偿事宜,本人也进行了重点关注并与公司有关人员讨论交流,要求公司督促律师长期关注并查找业绩承诺方的相关财产线索。

六、其他事项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务,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解决等,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持续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与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相关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本人的联系方式为liumeijuan@zafu.edu.cn。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梅娟

2023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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