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的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9)。合计持公司股份14,285,715股(占公司总股本6.92%)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量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量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淳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淳康投资”,与“量吉投资”合称“本单位”)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2,390,3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
近日,公司收到量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淳康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3月30日,量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淳康投资的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量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淳康投资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量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淳康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285,7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2%。
二、 其他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行为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4、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量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淳康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