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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畅科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依法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状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的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现有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2022年5月,因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陈守峰先生、监事杨成松先生辞职,公司于2022年6月进行了监事补选,补选了肖竹兰女士担任监事会主席、朱耀利女士担任监事。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届次议案审议情况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04.111、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4、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对外报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8、 关于审议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的议案; 9、 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河南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监事会积极列席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参加了股东大会共2次、董事会会议共4次,审查并监督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内容及审议程序。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报告期内发表的书面意见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报告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2、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3、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14、 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5、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6、 关于对外报出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17、 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04.211、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2.05.161、 关于补选肖竹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 关于审议监事肖竹兰女士薪酬的议案; 3、 关于补选朱耀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 关于审议监事朱耀利女士薪酬的议案; 5、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06.021、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08.171、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10.111、 关于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合作协议的议案。
7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10.251.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时,对公司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书面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四、监事会切实履行相关职责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具体意见如下: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通过召开七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及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的经营往来,其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未发现内幕交易,未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权益和公司的利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4.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无对外及对子公司进行担保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其他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规范信息传递流程,严格做好各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管理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亦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也未发生收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7.关于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8、公司对外投资、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委托理财的情况,在董事会批准的期限和额度内,利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日常营运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未出现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情况。

五、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1、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公司章

程》赋予监事会的权利职责,通过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履行监督职能,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提升监事会对公司规范运作监管的有效性。

2、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等方式,依法对公司财务情况、资金管理、内控机制等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定期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3、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进一步了解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和学习关于上市公司的最新要求和规定,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职能,从而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0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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