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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饭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度履职报告

2022年,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其任期内严格按照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现对2022年度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鉴于刘一平先生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已满6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职务;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虞丽新女士为第七届独立董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虞丽新女士、成志明先生、沈坤荣先生及董事李茜女士、刘涛先生5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虞丽新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各位委员均亲自出席了每次会议,分别就公司提交的2021年度报告(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期间,事前、事中、事后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及审计报告定稿等事项进行沟通,就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以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1. 2022年1月12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沟通;审阅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计划,要求公司严格按照计划做好年报的编制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

2. 2022年4月12日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审阅初审财务报表,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现场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

3. 2022年4月26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5)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确认公司长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8)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9)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10)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4. 2022年8月28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 2022年10月26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审计委员会 2022年度主要工作

1.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或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审计委员会并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发布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业绩情况进行了预计。为保证公司业绩预告数据的准确性、谨慎性和完整性,审计委员会负责人认真审核了业绩预告财务数据,并与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共同作出《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强化了信息披露履职要求,提高了信息披露质量。报告期内,公司业绩预告所披露的财务数据与正式披露的定

期报告基本一致,未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2.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该所委派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在为公司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及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了双方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3.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其按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审阅其审计工作报告和其他工作报告,促进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效运作。

4.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合法、合理、健全、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有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等事项,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

5. 协调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要求,勤勉履职,进一步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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