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经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薪酬发放标准
(一)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
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7.2万元/年(含税)。
2、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
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会成员均为公司员工,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并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参考公司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