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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持,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末,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为王忠先生、乔文骏先生、何万篷先生及黄峰先生。

王忠: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行政副院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乔文骏: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何万篷:上海前滩新兴产业研究院院长暨首席研究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峰: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会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兼职情况:

姓名兼职单位名称任职/职务
王忠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乔文骏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何万篷上海前滩新兴产业研究院院长、首席研究员
上海前知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前滩数据信息研究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上海前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赛世(上海)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宁波力勤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峰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会长
上海市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副理事长
上海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理事
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理事
上海外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外企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未发现影响上述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定期、临时董事会,在任独立董事均出席(含委托出席)会议。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独立董事事先获得了会议通知以及会议材料,并通过各种方式调查、获取所需情况和资料,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准备工作。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各自领域的专业建议,充分发挥了专业独立的作用,对各项决议没有异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有相应的实施细则。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及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共计11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在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出席(含委托出席)相应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独立董事积极听取了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2年度,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勤勉尽责的精神,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沟通,并通过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要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重大影响。在此基础上,独立董事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2年度,独立董事在参加公司现场会议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沟通期间,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经营以及相关事项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在建及在营项目,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等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及时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在独立董事的履职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在召开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前,事先进行必要的沟通,如实回复独立董事的问询,认真准备并及时提供会议材料,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年度,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在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公司融资总额(包含长期融资)及接受控股股东贷款的议案”、“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前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前绣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减资退出上海新高桥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智依投资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平、公开、合理地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制定了有关对外担保的内部规范,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没有发现公司存在规范性文件禁止的违规担保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担保行为,避免担保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薪酬情况

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2022年度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算总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1年超额奖励分配比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实行与公司业绩指标挂钩的超额奖励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提名人选的任职资格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预算的议案及公司超额奖励议案进行了审核,上述议案由公司依据所处行业、参照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业绩情况说明及时、准确、完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的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后,以2021年末总股本4,034,197,440股为基数,按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5.3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158,295,630.40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慎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监管部门对于利润分配的指引性要求,符合

公司制定的《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在保证股东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八)财务资助情况

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海前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委托理财情况

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以及媒体报道。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规定,要求公司提供第一手公告信息,对公告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及评价工作,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作为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具有制度、人员、外部监督等各方面的保障,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十二)其他事项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独立董事还审阅了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并签署了各定期报告的确认意见书。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积极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运用各自专业领域的专长,向董事会建言献策,促进公司的科学、规范治理,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秉承忠实、勤勉、独立、公正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不断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忠、乔文骏、何万篷、黄峰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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