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立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春立医疗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1〕3702 号同意注册的文件,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8,428,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9.81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14,553.8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712.8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3-00041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投入到募投项目资金总额33,070.80万元,其中本年度投入20.249.15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12,821.53万元,2021年度投入1,200.00元;投入到银行理财66,500.0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815.1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及手续费支出净额1,673.1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14,553.87 |
减:已支付发行相关费用 | 7,841.04 |
募集资金净额 | 106,712.83 |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 33,070.80 |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 12,821.53 |
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 20,249.27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汇兑损失净额 | 1,673.14 |
减: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 | 66,500.00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8,815.17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 | 存储方式 |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 | 20000001840500065272701 | 7,177,561.37 | 活期存款 |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11050184360000002493 | 315,299.32 | 活期存款 |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 | 110925811010808 | 80,540,167.53 | 活期存款 |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 | 20000001840500065319888 | 118,673.46 | 活期存款 |
合 计 | 88,151,701.6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2年1月1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
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8,215,325.73 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此事项出具了《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 3-00001 号),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此事项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 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理财相关产品结构性存款66,5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春立医疗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春立医疗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2022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 畅 茹 涛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年 月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 | 106,712.8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20,249.1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 | 33,070.8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骨科植入物及配套材料综合建设项目 | 否 | 86,000.00 | 46,000.00 | 950.92 | 11,963.03 | 26.01 | 2024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8,000.00 | 36,000.00 | 2,366.11 | 4,161.79 | 11.56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16,000.00 | 8,000.00 | 88.41 | 102.27 | 1.28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70,000.00 | 90,000.00 | 3,405.44 | 16,227.09 | 18.03 | |||||
补充流动资金(4) | 否 | 30,000.00 | 16,712.83 | 16,843.71 | 16,843.71 | 100.7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200,000.00 | 106,712.83 | 20,249.15 | 33,070.80 | 30.9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尚在建设中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补充流动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补充了流动资金 |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注2:截至2022年12月 31 日,公司在2022年度投入三个募投项目金额支出为3,405.44万元,累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支出16,843.71万元,合计起来,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249.15万元。注3: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支出33,070.80万元。其中: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为12,821.53万元,本年累计投入20,249.15万元,2021年度投入0.12万元。注4:截至2022年12月 31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金额是扣除了全部发行费用后的余额16,712.83万元,本年度投入金额16,843.71万元中包括了该账户产生的理财相关利息收益143.03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 2022 年 2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821.53万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 2022 年 1月 18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 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理财相关产品结构性存款66,50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项目尚在进行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