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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交通:关于2022年涉讼及大额资产计提(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3-010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涉讼及大额资产计提(冲回)资产减值准

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真实反映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及各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发放贷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的回收可能性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依据目前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等证据,按照《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制度》规定,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发放贷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减值准备计提或对减值情况有好转的资产给予冲回。

一、涉诉的发放贷款项目计提(或冲回)减值准备情况

2022年度涉及诉讼的发放贷款项目5个,共计冲回减值187.35万元,计提减值127.8万元。

(一)与王晓宁、防城港市中能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关于借款合同的纠纷

情况描述:子公司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公司”)因与王晓宁、防城港市中能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能生物”)、侯惠霞借贷合同纠纷,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22.50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3月3日收到《民事调解书》,2017年6月12日向兴宁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兴宁区法院受理该案件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2020年7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2019)桂0102执恢83号),将王晓宁、中能生物名下资产抵债给利和公司,但受疫情及其他因素影响,尚未能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能生物贷款本金173万元,已累计计提减值准

备34.61万元。2022年根据公司取得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康辰三巷5号、7号房产的实际控制权情况,将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康辰三巷5号、7号房产以资抵债的方式冲减中能生物贷款本金173万元,同时冲回贷款损失准备34.6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贷款本金为0万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王晓宁贷款本金500万元,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100万元。2022年根据公司取得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康辰三巷5号、7号房产的实际控制权情况,将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康辰三巷5号、7号房产以资抵债的方式冲减王晓宁贷款本金248.70万元,同时冲回贷款损失准备49.7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21日贷款本金为251.30万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50.26万元。

(二)与南宁市更源贸易有限公司等关于借款合同的纠纷

情况描述:利和公司因与南宁市更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更源公司”)、唐秀用、五洋公司、建燃公司、广投集团等借贷合同纠纷,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340.31万元,法院于2018年10月17日立案受理,2018年11月2日查封保兑人的唯一股东广投集团农业银行账号20016201040006294内存款950万元(轮封),2018年12月5日开庭审理,2019年2月22日,兴宁区法院下达判决书,判决借款人、保兑人及保证人承担责任,驳回要求广投集团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利和公司认为一审判决驳回要求广投集团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不合理,故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7月3日,收到更源案件二审判决书,广投集团仍无须承担连带责任。2019年10月16日利和公司向兴宁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更源公司,在申请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利和公司与更源公司、保证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每月按时还款20万元。但是在2021年8月至今,被申请人之一更源公司、被申请人之二唐秀用未还款,违反了双方签订的执行和解补充协议。

债务人欠款可回收性分析:该笔借款是以其持有的广投集团下属建燃公司开具的商票商业承兑汇票为质押担保。2018年10月25日广投集团将持有建燃公司100%的股权进行全部转让给民企广西恒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建燃公司突然由国有独资子公司变为民营企业,2021年9月海南康益达贸易有限公司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建燃公司实行破产处理(2021)桂01破申36号,利和公司联合多家债权人向广西国资委反馈该情况,请求阻止其破产,未获得广西国资委批复。2022年已恢复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查封财产进行处置,即将对债务人唐秀用两处车位拍卖。另有两处商品房处于变卖阶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贷款本金610万元,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549万元。2022年该客户回款50万元,冲回相应减值准备4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

日贷款本金为560万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504万元。

(三)与贵港市金华木业有限公司等关于借款合同的纠纷

情况描述:利和公司与贵港市金华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木业公司”)发生借贷合同纠纷,因金华木业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利和公司2016年12月21日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1313.2万元;2017年2月7日法院下达《案件受理通知书》;2017年4月10日到兴宁区法院进行调解,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项目进入强制执行阶段,2021年拍卖连带责任人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车位,62个车位共卖出38个车位,获得执行回款215.23万元。2021年10月27日收到终本裁定。

债务人欠款可回收性分析:连带责任人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有位于贵港御江名城小区的地下车位24个,已向法院提起重启拍卖申请,2022年共获得2个车位拍卖执行款4.73万元,剩余22个车位进行抵债,抵债金额126.1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贷款本金634.77万元,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380.86万元。2022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桂0102执恢232号之二)等22份裁定书,将金华木业22个车位以资抵债冲减贷款本金126.10万元,冲回相应减值准备75.66万元。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金华木业公司后期基本无可处置财产,亦无担保人对剩余贷款本金进行担保,出于谨慎考虑,对金华木业项目减值准备比例由60%调整至100%,补计提减值准备

203.46万元。综上,金华木业项目在2022年补计提127.8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贷款本金为508.66万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508.66万元。

(四)与蒙建傧等关于借款合同的纠纷

情况描述:利和公司与蒙建傧发生借贷合同纠纷,因蒙建傧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利和公司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264.20万元;2016年9月27日法院下达《案件受理通知书》;2017年8月7日收到一审判决书,2017年10月10日蒙建傧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2018年10月17日下达二审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蒙建傧需根据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债务人欠款可回收性分析:该笔贷款2019年11月28日,收到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协调决定书》,将此案件指定田阳县法院执行。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将蒙建傧名下资产抵债给利和公司,但受疫情及其他因素影响,尚未能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贷款本金200万元,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40万元。2022年根据公司对资产的控制情况,将田阳县田洲镇厂路左侧第21、22号房产以资抵债冲减贷款本金200万元,冲回相应减值准备40万元。截至2022年12

月31日贷款本金及累计计提减值准备均为0万元。

(五)与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关于借款合同的纠纷

情况描述:利和公司因与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润公司”)、黄海乐、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越公司”)借贷合同纠纷,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510万元,法院于2018年11月5日立案受理,2019年9月11日收到奥润案件一审判决书,2019年9月17日奥润公司对一审不服提起上讼,2020年4月8日收到奥润案件二审判决书:维持原判,2020年4月24日向兴宁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兴宁区法院已受理执行,该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2020年9月30日收到兴宁区法院执行款约54万元。

根据执行通知(2020)桂0102执1362号,兴宁区人民法院对奥润公司投资的企业股权予以冻结:冻结广西自贸区海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数额4080万元,冻结凭祥海润互市商品结算有限公司股权数额700万元,冻结广西自贸区中石化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数额996万元。冻结期限为2022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14日。通过积极推进强制执行工作,2022年获得回款180万元。

债务人欠款可回收性分析:奥润公司借款是以其持有的合越公司2309万元的应收账款为质押,现奥润公司的诉讼已经判决,奥润公司被判支付本金500万元以及利息(利息计算:1、以500万元为基数,从2018年9月1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贷款本金446.35万元,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44.64万元。2022年收到奥润公司还款180万元,冲回相应减值准备1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贷款本金为266.35万元,已累计计提减值26.64万元。

二、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计提(冲回)减值准备情况

2022年度涉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单项金额重大应收账款项目2个,共计冲回减值金额584.12万元。

(一)应收广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款项

2020年,公司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广西洲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祺公司”)、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廉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房地产公司”)三家公司各100%的股权,由广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摘牌,并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完成交割手续,形成了应收地产集团10,400万元股权转让款、应收地产集团153,075万元承接的债务款、应收地产集团承担的过渡期欠付的利息2,482万元、应收地产集团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和债务款的利息1,579万元,共计167,536万元。该应收款项有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地产集团该款项提供担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累计计提减值570.73万元。2022年公司本期收

回地产集团应收款项117,162.45万元,拟冲回减值570.7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应收地产集团款项余额为0元,累计计提减值0万元。

(二)应收广西扶绥县沣桦酒业有限公司贸易款

情况描述:2013年11月29日,子公司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下简称“凭祥万通公司”)与广西扶绥县沣桦酒业有限公司(简称“沣桦公司”)因贸易购销合同产生诉讼纠纷,应收金额1084.91万元。

2016年11月11日,凭祥万通公司向凭祥市法院起诉沣桦公司及桂利银公司。2017年8月10日,凭祥市法院下达判决书((2016)桂1481初640号)判决:被告桂利银公司支付万通公司货款1087.70万元及利息;被告沣桦公司为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凭祥万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12月13日沣桦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移交破产管理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计提减值1084.91万元。2022年收到破产管理人债券分配执行款13.39万元,拟冲回减值13.39万元,截至2022年年底累计计提减值1071.52万元。

三、存货中的开发成本计提(冲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准确反映公司存货中开发成本的资产状况,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广西有限公司(简称“中联资产评估公司”)为公司存货中的开发成本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包括五洲商贸中心项目、凭祥万通人才小高地项目、中国东盟(凭祥)国际客运站第一期项目三个项目。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存货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对相关存货在2022年12月31日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评估。其中五洲商贸中心——土地项目账面价值13,251.19万元,评估价值15,694.5万元,评估增值2,443万元。中国东盟(凭祥)国际客运站第一期项目账面价值4,251.11万元,评估价值4,286.8万元,评估增值35.68万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国东盟(凭祥)国际客运站第一期项目计提存货减值准备1,759.17万元,五洲商贸中心—土地项目已计提减值2,049.34万元。根据评估报告,2022年公司拟对中国东盟(凭祥)国际客运站第一期项目冲回存货减值准备35.68万元,对五洲商贸中心-土地项目冲回减值2,049.34万元。

四、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减值的情况

公司 2016年7月18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广西凭祥新恒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新恒基公司”)60%股权的议案,2016年7月21日公司和黄海乐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双方依据《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广西凭祥新恒基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资产评估报告》(中通桂评报字〔2016〕第121号),确定新恒基公司60%股权的转让价为3,673.97万元。

2016年7月26日公司向黄海乐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2,000.00万元,2016年7月27日新恒基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2016年7月28日向黄海乐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1,000.00万元,2016年9月30日向黄海乐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673.97万元。新恒基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及物流贸易。2017年新恒基公司更名为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公司发现对合越公司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措施,派驻员工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故对于丧失控制权的子公司合越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2022年12月31日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合越公司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出具《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持有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减值测试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60%股权的可回收金额为-96.5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计提减值准备3,377.93万元,2022年拟补计提

296.0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合越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累计计提减值准备3,673.97万元。

五、对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公司2022年对诉讼贷款项目、应收款项、大额资产等计提减值共计423.84万元,冲回减值共计2,856.49万元,合计增加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432.65万元。本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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