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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证券代码:301068 证券简称:大地海洋 公告编号:2023-006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于2023年3月15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3月30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伟忠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3、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总经理郭水忠先生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4,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800,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与会董事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5、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批准2022年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批准2022年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表示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10、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表示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盛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组织架构。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机

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详见附件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任命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任命审计部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陈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2)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主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附件2:

审计部经理的简历陈芳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出生,大专学历。2014年3月至2022年12月,任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有丰富的财务管理及审计经验。陈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董事强毅先生的配偶的妹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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