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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2023-01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促进公司效益增长与可持续发展,根据《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事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上述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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