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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目药:关于5%以上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华瑞”)因工作人员误操作造成违规减持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永新华瑞误操作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3%,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司法拍卖取得。

2023年3月26日,永新华瑞与青岛共享应急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共享”)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后,双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9,000,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1%,永新华瑞及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1、本次减持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收到股东永新华瑞的减持情况说明中称,因其公司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在未披露减持股份计划的情况下,于2023年3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

2、本次减持后的持股情况

截止2023年3月29日收盘时,永新华瑞当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4,76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4%,永新华瑞及一致行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8,765,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2%,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前款规定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三、本次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1、永新华瑞向公司说明,其本次误操作行为并非主观故意,并就违规减持事宜进行深刻的自查和反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就本次违规减持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

2、永新华瑞后续将加强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承诺未来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切实严格遵守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与公司的沟通,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3、公司董事会获悉此次事件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操作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加强组织对相关股东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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