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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的制度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2年4月,独立董事周生明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公司于2022年6月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了左志刚先生、王春青先生、任振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11月,独立董事王春青先生因病逝世,公司于2022年12月召开了股东大会,增补常军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独立董事3名:左志刚先生、任振川先生、常军锋先生。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左志刚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75年5月出生,博士,教授,国际注册管理会计师(CIMA),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95年7月至2000年8月,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从事行政工作;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在湖南大学会计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攻读博士研究生;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在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从事证券监管工作,2006年7月至今,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现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财务、风险投资和管理会计;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振川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毕业于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1年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显示系统专委会副秘书长;2008年1月至今任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信息交流部主任;2019年12月至今任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常军锋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集成电路专业。1999年8月至2000年7月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2000年7月至2015年7月任深圳艾科创新微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研发总监、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7年2月任深圳市华瑞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半导体行业协会秘书长;2020年6月至今,任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金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上海哥瑞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包括1次年度股东大会及2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备注
周生明22
左志刚33
王春青22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任振川22
常军锋11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上述会议,我们均按时出席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对上述董事会审议的各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本人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周生明2200
左志刚6600
王春青5500
任振川5500
常军锋1100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公司各董事的专业特长,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2022年,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我们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公示的责任与义务。

(四)现场考察与公司配合情况

2022年,我们较少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但我们通过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管理、研发及产业化进展以及内部控制等;我们注重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密切联系,以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此外,我们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报道及舆论情况,及时掌握公司动态并向公司提出规范性的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建议。同时,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配合,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我们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经核查,2022年,除关联方梁大钟先生、白瑛女士为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2022年,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除外),未发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年4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2022年8月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我们均认真的审议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行为。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于2022年2月26日披露了2021年业绩快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年,对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汇报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2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共计分配股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利42,508,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年,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持续开展了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年,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均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我们认真勤勉,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仔细审核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未来,我们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左志刚、任振川、常军锋

2023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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