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4 证券简称:星辉环材 公告编号:2023-031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5号中惠璧珑湾自编12栋2514房;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290人,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9人。
2022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0,254.0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7,227.1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624.67万元。
2022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9家,主要行业有:
制造业(1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采矿业(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审计收费总额2,241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452.2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腾,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2005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1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景裕,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201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11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高级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华峰,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199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1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腾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除此之外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景裕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项目质控复核人何华峰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除此之外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司农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腾、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景裕、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何华峰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年报审计服务收费将根据拟执行审计所需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司农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司农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司农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原因真实合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机构的报酬、调整服务范围或个别事项另作安排等事宜。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司农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司农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