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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成科技:主承销商关于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成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3年2月14日经北交所审核同意,并于2023年3月10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535号文同意注册。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1〕1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3〕15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1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对旺成科技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核查,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方案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核查

(一)战略配售方案

1、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初始发行数量25,31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01,224,240股,本次初始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授予国金证券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29,106,500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105,020,740股,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7.72%(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5,062,000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7.39%。

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20,248,000股;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发行数量为24,044,500股。

2、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

3、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不超过10名。

结合《管理细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选取重庆沣创美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兴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优尼科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镭登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镭登恩价值灵活配置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重庆生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渝助丰盈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参与规模

序号战略投资者名称承诺认购股数 (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
1重庆沣创美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00,0006个月
2重庆兴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2,4956个月
3重庆优尼科机电技术有限公司583,7016个月
4上海镭登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镭登恩价值灵活配置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23,3276个月
5重庆生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84,9916个月
6重庆渝助丰盈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627,4866个月
合计5,062,000-

4、配售条件

重庆沣创美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兴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优尼科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镭登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镭登恩价值灵活配置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重庆生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渝助丰盈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署《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协议》”),不参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5、限售期限

上述获配对象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战配方案和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核查意见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及战略配售数量符合《管理细则》中“战略投资者不得超过10名”和“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5,000万股的,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的要求。

重庆沣创美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兴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优尼科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镭登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镭登恩价值灵活配置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重庆生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渝助丰盈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目前均合法存续,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亦符合《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具有参与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资格。

二、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的具体情况

(一)重庆沣创美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沣创咨询”)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重庆沣创美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MA609U8F2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郭云平
注册资本33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9-03-13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三路65号9幢28-3
营业期限自2019-03-13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从事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调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郭云平持股90%;舒秋容持股1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了重庆沣创美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沣创咨询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

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沣创咨询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签署日,郭云平持有沣创咨询90%股权,郭云平为沣创咨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沣创咨询成立于2019年3月13日,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律主体,属于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的机构投资者,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沣创咨询出具的承诺函,沣创咨询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沣创咨询出具的承诺函,沣创咨询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沣创咨询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重庆兴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足投资”)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重庆兴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5MA60H00F3B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农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9-08-16
主要经营场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四社
合伙期限自2019-08-16合伙期限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按许可核定的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
合伙人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重庆农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49%、重庆农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了重庆兴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兴足投资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兴足投资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其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 2019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备案编码为SGZ671。

经核查,兴足投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重庆农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农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17日,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8年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7355)。

2、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签署日,重庆农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兴足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兴足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兴足投资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兴足投资出具的承诺函,兴足投资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兴足投资出具的承诺函,兴足投资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

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兴足投资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重庆优尼科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尼科”)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重庆优尼科机电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554099815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志辉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0-05-20
住所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1栋2单元42-18号
营业期限自2010-05-20营业期限至永久
经营范围数控机床及配件、自动化设备、工装夹具、刀具、实验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维修和技术咨询;销售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及摩托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生产、加工)、通迅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及发射设施)、电气设备、钢材、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技术及货物的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陆小林持股65%;杨志辉持股35%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了重庆优尼科机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优尼科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优尼科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签署日,陆小林持有优尼科65%股权,陆小林为优尼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优尼科成立于2010年5月20日,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律主体,属于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的机构投资者,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

规定。

4、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优尼科出具的承诺函,优尼科系发行人供应商,除此之外,优尼科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优尼科出具的承诺函,优尼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优尼科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上海镭登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镭登恩价值灵活配置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镭登恩”)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上海镭登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01741523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崔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4-06-12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靖路1831号404-105室
营业期限自2014-06-12营业期限至2044-06-1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重庆生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5%;杨晓军持股5%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时间2015-09-29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编号P1024107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了上海镭登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上海镭登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上海镭登恩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镭登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 2015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24107)。

2、参与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镭登恩价值灵活配置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SNC830
成立时间2020-11-27
备案时间2020-12-07
基金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上海镭登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签署日,重庆生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镭登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5%股权,为上海镭登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安锐、崔力合计持有重庆生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因此安锐、崔力为上海镭登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镭登恩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5、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上海镭登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上海镭登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上海镭登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镭登恩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7、锁定期

镭登恩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重庆生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众投资”)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重庆生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322356878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崔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4-12-18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松石支路222号东和春天9幢商铺9
营业期限自2014-12-18营业期限至永久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崔力持股50%、安锐持股5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了重庆生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生众投资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生众投资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签署日,崔力、安锐分别持有生众投资50%股权,崔力、安锐为生众投资的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生众投资成立于2014年12月18日,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律主体,属于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的机构投资者,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生众投资出具的承诺函,生众投资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生众投资出具的承诺函,生众投资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生众投资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重庆渝助丰盈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助丰盈”)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重庆渝助丰盈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6097XA8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雨阔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9-02-27
住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昌路7号28幢1-2
营业期限自2019-02-27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税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市场调研;企业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人力资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徐翊宸持股99%、杨雨阔持股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了重庆渝助丰盈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渝助丰盈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渝助丰盈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签署日,徐翊宸持有渝助丰盈99%股权,徐翊宸为渝助丰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渝助丰盈成立于2019年2月27日,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律主体,

属于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的机构投资者,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渝助丰盈出具的承诺函,渝助丰盈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渝助丰盈出具的承诺函,渝助丰盈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渝助丰盈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战略投资者是否存在《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的禁止情形核查

《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承诺股票在本所上市后股价将上涨,或者股价如未上涨将由发行人购回股票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二)主承销商以承诺对承销费用分成、介绍参与其他发行人战略配售等作为条件引入战略投资者;

(三)股票在本所上市后发行人认购发行人战略投资者及其控股子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

(四)发行人承诺在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限售期内,任命与该战略投资者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的除外;

(五)除本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主体外,战略投资者使用非自有资金认购发行人股票,或者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

形;

(六)其他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根据发行人及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提供的相关承诺函及战略配售协议,并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认为: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战略投资者的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前述战略投资者符合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具备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格;前述战略投资者的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及限售期安排符合相关规定;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前述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不存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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