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审慎、客观、独立的判断,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3公司拟与关联方江西茶百年油脂有限公司、江西合味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萍乡武功山西海温泉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煌兴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新煌厨餐饮有限公司、江西徐妈妈卤汁粉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徐桂芬女士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的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已向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属于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同时立信也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记录,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黄倬桢 章美珍 熊涛
二0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