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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2022年度数据更新)(豁免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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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中汇会专[2023]208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2022年7月14日出具的《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062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我们作为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阳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补充实施了核查程序。现就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如下。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与所列值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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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目 录

问题5、关于专利诉讼 ...... 3

问题6、关于关联交易 ...... 6

问题7、关于环境保护 ...... 24

问题9、关于营业收入 ...... 36

问题10、关于主要客户 ...... 54

问题11、关于营业成本 ...... 72

问题12、关于原材料采购和供应商 ...... 101

问题13、关于毛利率 ...... 128

问题14、关于期间费用 ...... 146

问题15、关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 155

问题16、关于存货 ...... 164

问题17、关于非流动资产 ...... 178

问题18、关于流动负债 ...... 193

问题19、关于资金流水核查 ...... 205

问题20、关于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 218

附件:商业承兑汇票明细表 ...... 221

2-3

问题5、关于专利诉讼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与浙江恒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专利诉讼纠纷,主要涉及“电子膨胀阀”产品及相关技术。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电子膨胀阀产品尚未规模化量产。

请发行人:

(1)说明报告期各期电子膨胀阀产品的产量、销量及实现的销售收入金额,发行人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未就相关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电子膨胀阀产品潜在订单情况的分析、电子膨胀阀产品与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相关组件产品适配销售的可能性等,具体分析如未来发行人无法生产、销售电子膨胀阀产品,对发行人原有产品及业务拓展等方面的影响。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报告期各期电子膨胀阀产品的产量、销量及实现的销售收入金额,发行人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未就相关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电子膨胀阀产品的产销情况

报告期内电子膨胀阀的产销量和销售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套、万元

期间产量/销量销售金额
2020年度1.3646.06
2021年度1.1334.16
2022年度1.8941.62

报告期内电子膨胀阀产品尚处于持续研发改进阶段,2020年至目前的生产销售仅为试生产及小规模送样。

(二)报告期内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截至本次申报审计报告批准报出日(2022年4月28日),发行人尚未能获取关于本案的准确判决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预计负债需要满足3个条件:一是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二是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是该义

2-4

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针对本案件,根据专利诉讼代理人出具的情况说明及公司自身的技术判断,发行人产品结构的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的技术特征相比至少存在一处不相同的技术特征,且该技术特征也不构成等同特征,因此发行人认为被控产品不构成侵权。基于以上原因并结合当时的诉讼进展,截至报告期末及审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案件尚未达到“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判断条件,因此报告期内无需确认预计负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5月作出一审判决后,虽然该判决尚未最终生效,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发行人已根据一审判决书的赔偿金额20.91万元于2022年计提预计负债20.91万元。同时,发行人积极上诉,并于2022年7月13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上诉案件受理通知书》。

二、结合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电子膨胀阀产品潜在订单情况的分析、电子膨胀阀产品与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相关组件产品适配销售的可能性等,具体分析如未来发行人无法生产、销售电子膨胀阀产品,对发行人原有产品及业务拓展等方面的影响。

(一)电子膨胀阀产品潜在订单情况及适配销售可能性

2022年发行人电子膨胀阀销量为1.89万套,目前电子膨胀阀尚处于小规模送样阶段,尚未收到大额订单。

电子膨胀阀应用于空调产品中,起到调节制冷剂流量的作用。公司电子膨胀阀业务的开拓方式为利用原有市场渠道向空调行业客户销售,但电子膨胀阀与微特电机及组件分属于空调的不同功能单元,公司仍需将电子膨胀阀产品独立参与客户的评审、测试、招标,无法直接与原有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捆绑搭配销售。

(二)如未来发行人无法生产、销售电子膨胀阀产品,对发行人原有产品及业务拓展等方面的影响

1、对发行人原有产品的影响

电子膨胀阀与公司原有产品属于不同的产品线,在空调中的功能差异较大,需独立向客户进行市场开拓,无法捆绑搭配销售,因此假设未来无法生产销售也不会影响原有业务的市场竞争力。

2、对发行人业务拓展的影响

2-5

目前本案件尚在二审上诉阶段,一审判决并未生效,案件最终结果尚不确定。

电子膨胀阀是发行人未来的储备产品之一。假设本案件在二审阶段仍然败诉且公司根据判决停止销售、生产目前的电子膨胀阀产品,也并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拥有电子膨胀阀相关技术及设计逻辑,已研发出多种电子膨胀阀结构且在不断优化,涉诉结构仅为其中一种,即使被最终认定为在结构上侵犯他人专利权,也不影响其他结构的产品未来进行正常销售。

(2)涉诉的“电动阀”(专利号为ZL201320040295.6号)实用新型专利权将于2023年1月11日到期,到期后发行人即使生产同样结构的电子膨胀阀也不会侵犯本案原告专利权。

(3)电子膨胀阀仅为公司多元化业务发展的其中一个方向。公司在精密给药装置领域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同时在其他领域也在积极扩展电机技术的多元化应用。

综上所述,如未来发行人无法生产、销售电子膨胀阀产品,对发行人业务拓展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三、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等诉讼材料;

2、访谈专利诉讼代理人,查阅其出具的专项说明;

3、查阅电子膨胀阀出入库台账,销售明细;

4、查阅发行人上诉的《上诉案件受理通知书》

5、访谈发行人总经理,了解公司对电子膨胀阀业务的发展模式和规划;

6、网络查询涉诉专利。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就电子膨胀阀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具有合理性。

2、假设未来发行人无法生产、销售涉诉电子膨胀阀产品,对发行人原有产品及业务拓展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6

问题6、关于关联交易申报材料显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731.93万元、541.98万元、

519.42万元,主要交易对方包括常州市东渠电机厂、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常州市凯达热源设备有限公司、常州顺浦电机有限公司等。

(2)上述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体中,常州市东渠电机厂系许云初配偶於玉凤三姐的儿子控制的企业,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系许云初妹妹的儿子、儿媳控制的企业,常州市凯达热源设备有限公司系许云初配偶於玉凤二姐的儿子、孙子控制的企业,常州顺浦电机有限公司系许云初配偶於玉凤三姐的儿子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发行人还与其他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控制的企业存在关联交易,金额相对较小。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部分从事房地产、中医理疗产品等其他业务的企业,部分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等。

请发行人:

(1)就前述报告期内发生金额较大的关联采购,逐项说明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采购事项及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

(2)说明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存在较多围绕发行人业务环节、加工需求成立的企业并集中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背景、原因,发行人是否相关关联企业的主要客户,上述企业是否系发行人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是否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

(3)结合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具体业务开展情况、销售产品的具体类型和销量等因素,说明相关企业是否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4)说明报告期内将其他人员控制的公司合并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事项原因,相关代持行为的合理性,资金流水情况对代持行为的支撑性。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

(1)对报告期内关联方注销原因、与发行人资金往来情况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2)对关联企业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家族成员的资金流水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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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结合资金流水核查范围、核查结论等说明招股说明书中对发行人关联企业的识别、认定及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完整,相关企业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回复:

一、就前述报告期内发生金额较大的关联采购,逐项说明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采购事项及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

报告期内发生金额较大的关联采购为向常州市东渠电机厂(以下简称:东渠电机)、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恒祥)、常州市凯达热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达热源)、常州顺浦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顺浦电机)采购原材料及加工服务,公司向上述主要关联方采购不同种产品类型,关联交易价格主要按照成本和工序复杂程度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并根据市场情况不定期谈判调整。

(一)关联交易具体内容、采购事项和公允性

1、东渠电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东渠电机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主要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齿轮针47.1168.6661.76
中心针12.7720.2216.93
转轴8.9118.5031.67
合计68.80107.39110.36

对于上述采购的产品,选取同类产品交易金额较大的非关联方,对关联方和非关联方的同类产品平均价格进行对比分析如下:

(1)齿轮针

单位:元/PCS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东渠电机关联方0.0100.0110.011
宁波奉化大堰来来精密电器配件厂非关联方0.0110.0110.012
武进区洛阳铭凯电器配件厂非关联方0.0100.0110.011

(2)中心针

2-8

单位:元/PCS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东渠电机关联方0.0100.0100.011
宁波奉化大堰来来精密电器配件厂非关联方0.0150.0140.015
武进区洛阳铭凯电器配件厂非关联方0.0100.0110.011

对于中心针,关联方东渠电机的采购均价与非关联方武进区洛阳铭凯电器配件厂较为接近,低于宁波奉化大堰来来精密电器配件厂,主要系公司向宁波奉化大堰来来精密电器配件厂主要采购的细分型号结构与东渠电机存在差异。选取上述三家中心针供应商对比相同型号的采购均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PCS

规格型号供应商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35A中心针东渠电机0.0090.0100.010
宁波奉化大堰来来精密电器配件厂0.0090.0100.010
武进区洛阳铭凯电器配件厂0.0090.0100.010
24A中心针东渠电机0.0090.0100.010
宁波奉化大堰来来精密电器配件厂0.0090.0100.010
武进区洛阳铭凯电器配件厂0.0090.0100.010
35D3中心针东渠电机0.0210.0220.022
宁波奉化大堰来来精密电器配件厂0.0210.0220.022
武进区洛阳铭凯电器配件厂0.0210.0210.022

(3)转轴

单位:元/PCS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东渠电机关联方0.250.260.26
宁波奉化大堰来来精密电器配件厂非关联方0.250.250.27

根据上述数据对比,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东渠电机采购价格和非关联方采购均价差异较小,价格公允。

2、华达恒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华达恒祥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主要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2-9

采购主要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骨架117.39156.47142.73
其他塑料制品11.047.405.89
合计128.42163.87148.62

选取同类产品交易金额较大的非关联方,对关联方和非关联方的骨架采购均价进行对比分析如下:

单位:元/PCS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华达恒祥关联方0.120.120.12
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非关联方0.090.100.10

由于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型号存在差异,导致上表中关联方和非关联方的骨架采购均价有小幅差异。细分至具体型号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PCS

规格型号供应商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28BY1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0.100.100.10
华达恒祥0.100.100.10
30D1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0.110.110.11
华达恒祥0.110.110.11
35AE35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0.120.110.12
华达恒祥0.120.120.12
35B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0.110.120.12
华达恒祥0.120.120.12
35D3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0.180.180.18
华达恒祥0.180.180.18

由上表可知,向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采购骨架的同一规格型号均价差异较小,价格公允。

3、凯达热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凯达热源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主要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出轴75.2191.0777.36

选取同类产品交易金额较大的非关联方,对关联方和非关联方的出轴件均

2-10

价进行对比分析如下:

单位:元/PCS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凯达热源关联方0.110.110.11
常州市苏超五金厂注非关联方0.100.130.13

注:包括同一控制下的常州钧译五金有限公司

由于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型号存在差异,导致上表中关联方和非关联方的出轴采购均价有小幅差异。细分至具体型号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PCS

规格型号供应商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24D4出轴凯达热源0.100.100.10
常州市苏超五金厂0.100.100.10
30D2出轴凯达热源0.100.100.10
常州市苏超五金厂0.100.110.10
28B2出轴凯达热源0.100.100.11
常州市苏超五金厂0.100.110.10

相同规格型号下,发行人向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采购均价基本保持一致,交易价格公允。

4、顺浦电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顺浦电机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主要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摩擦片66.6456.7766.02
弹簧片31.5856.1134.32
冲压、铆压加工-4.4734.48
冲压件1.5617.5943.17
其他-18.4019.56
合计99.78153.34197.55

选取采购金额较大的摩擦片、弹簧片、铆压加工,对关联方和非关联方的采购平均价格进行对比分析如下:

(1)摩擦片

2-11

单位:元/PCS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顺浦电机关联方0.0160.0190.017
常州市文栋机械厂(普通合伙)非关联方0.0150.0150.015

上表中采购均价差异主要系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摩擦片的型号结构存在差异,对比相同型号的采购均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PCS

规格型号供应商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24B摩擦片顺浦电机--0.012
常州市文栋机械厂(普通合伙)--0.012
24B摩擦片0.5顺浦电机0.0100.0120.012
常州市文栋机械厂(普通合伙)0.0120.0120.012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采购相同型号的摩擦片差异较小,交易价格公允。

(2)弹簧片

单位:元/PCS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顺浦电机关联方0.0100.0110.010
常州市文栋机械厂(普通合伙)非关联方0.0110.0110.010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采购弹簧片均价基本一致,交易价格公允。

(3)铆压加工

单位:元/PCS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2021年度2020年度
顺浦电机关联方0.060.06
泗洪县曹庙乡浩昂电子加工中心非关联方0.060.06
泗洪县何藏电子加工店非关联方0.050.06

报告期内,公司向顺浦电机采购铆压加工的采购价格与非关联方价格差异较小,交易价格公允。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响应速度、物流成本是重要的考虑因素,同时也要

2-12

考虑供应商稳定性和多元化,因此地理位置较为接近、合作期间质量良好、供货稳定的东渠电机、华达恒祥、凯达热源、顺浦电机得以持续向公司提供原材料及加工服务。综上,报告期内金额较大的关联采购具有必要性,定价公允。

二、说明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存在较多围绕发行人业务环节、加工需求成立的企业并集中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背景、原因,发行人是否相关关联企业的主要客户,上述企业是否系发行人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是否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背景、原因

公司所处城市常州市是全国著名的电机产业基地之一,由于产业集聚效应,公司注册地武进区洛阳镇有众多电机及电机零部件配套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较多围绕电机产业提供配套零部件、加工业务,符合区域产业特色。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并未仅面向发行人开展业务,公司关联采购具有合理背景。

(二)发行人是否相关关联企业的主要客户,上述企业是否系发行人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是否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

报告期内,相关关联企业的营业收入及发行人采购金额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东渠电机营业收入1,024.011,162.09933.69
发行人采购金额占比6.72%9.24%11.82%
华达恒祥营业收入323.98386.19255.27
发行人采购金额占比39.64%42.43%58.22%
凯达热源营业收入443.71491.44662.06
发行人采购金额占比16.95%18.53%11.68%
顺浦电机营业收入358.12426.81468.50
发行人采购金额占比27.86%35.93%42.17%

报告期各期,上述关联方除向发行人销售外,还向常州欧凯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市正德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喜开理(中国)有限公司、惠利普等多家电机

2-13

行业企业销售。

申报会计师实地查看了上述关联方的生产经营场所,访谈了关联方负责人,查阅了上述关联方的工商信息资料,上述关联方均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独立的产供销和财务系统,独立的采购销售渠道,发行人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参与过上述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活动。

综上,上述主要关联供应商不为发行人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

三、结合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具体业务开展情况、销售产品的具体类型和销量等因素,说明相关企业是否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云联智能、江苏云联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联健康”)、江苏华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日置业”)、常州市华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日人力”)、常州江南鼎顺物流有限公司以及泓兴投资、智鑫投资、聚英投资、常州振鑫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持股平台。

(一)云联智能

云联智能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及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2020年
主营业务收入68.3894.67136.71
其中:温针电针综合治疗仪66.8490.04135.03
配件等零星销售1.534.631.68

云联智能的主要产品为温针电针综合治疗仪,用于配合针灸治疗,适用于肩周炎、周围性面瘫的辅助治疗,报告期内销量分别为1,171台、867台、526台。

虽然云联智能的经营范围中包括了医疗器械,但其主要产品温针电针综合治疗仪在产品功能、技术上与发行人的精密给药装置产品有较大差异,应用领域也与发行人业务无关,具体区别如下:

区别项目云联智能发行人的精密给药装置业务

2-14

区别项目云联智能发行人的精密给药装置业务
产品图例
产品功能使用具备加热功能的脉冲针进行中医针灸治疗使用电子或机械传动控制系统进行精准注射给药
技术和研发方向不包含电机控制及传动技术,主要为加热、脉冲电路控制以及对中医针灸技术的理解融合智能电机控制及精密传动技术,研发方向为智能物联及更精确的剂量控制
应用领域肩周炎、周围性面瘫的辅助治疗矮小症、糖尿病、骨质疏松等疾病的治疗给药

综上分析,云联智能与发行人不存在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云联健康

云联健康经营范围包括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但其实际业务活动较少,报告期内仅2020年取得营业收入8.54万元,均为家居用品销售,与发行人不存在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其他企业

江苏华日置业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活动为销售存量住宅、商铺,未进行新增项目开发。报告期内通过销售存量住宅、商铺分别取得营业收入328.90万元、110.60万元、435.54万元。

常州市华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末,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及人力资源服务,报告期内仅于2021年1-3月为发行人代发工资27.67万元。

常州江南鼎顺物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仓储物流业务,报告期内未产生营业收入。

常州泓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智鑫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聚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常州振鑫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云联智能的持股平台,除持有股权外均不从事其他实业经营。

以上企业与发行人均不存在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

2-15

四、说明报告期内将其他人员控制的公司合并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事项原因,相关代持行为的合理性,资金流水情况对代持行为的支撑性。

(一)认定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原因

报告期内将其他人员控制的公司合并认定为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合并事项系公司收购云创电子和云康电子股权。

1、云创电子

云创电子由孔要儿于2018年11月设立,其原计划在泗洪从事注塑件业务,2018年12月孔要儿经市场调研后放弃该项业务,同时许云初有在泗洪新设主体为发行人提供内部配套的需求,孔要儿与许云初商议将云创电子转让给许云初经营。

2018年12月,云创电子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在许云初指示下变更为发行人员工何翠玲,孔要儿退出云创电子经营管理,但未及时变更云创电子的股权,仍以孔要儿名义持有。云创电子从2018年11月设立至2018年12月孔要儿退出管理期间未从事生产经营,2018年12月后云创电子的日常经营管理均由许云初委派人员进行,经营成果也由许云初享有,与孔要儿无关。

2020年8月,孔要儿在许云初指示下将其名义持有的云创电子100%股权转让给发行人员工姚瞻赟,姚瞻赟为许云初代持云创电子股权。

2020年12月,姚瞻赟在许云初指示下将其名义持有的云创电子100%股权转让给宿迁华阳。认定该项转让为同一控制下合并主要考虑到以下几方面:

(1)孔要儿、姚瞻赟在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为许云初代持事项已由孔要儿、姚瞻赟、许云初书面确认。

(2)从资金往来上看:云创电子历史股东孔要儿、姚瞻赟均未对云创电子实缴出资;云创电子自2018年12月开始运营,初始运营资金160万元来源于许云初控制的企业;姚瞻赟于2020年8月受让股权时未向孔要儿支付任何对价,于2020年12月向宿迁华阳出让股权时亦未收取任何对价。

(3)从经营情况上看:云创电子经营以来均从事发行人微特电机零部件的内部配套业务,由发行人员工负责管理,生产经营活动依赖于发行人的业务资源,除初始运营资金外,后续日常运营资金也来源于与发行人的业务经营所得。

2、云康电子

云康电子由苏乾、何爱川于2019年8月设立,苏乾认缴980万元,占比

2-16

98%,何爱川认缴出资20万元,占比2%。苏乾、何爱川当时均为发行人员工,在许云初指示下在泗洪独立负责一部分内部配套业务,因而成立云康电子。2020年12月,苏乾、何爱川在许云初指示下将其名义持有的云康电子100%股权转让给宿迁华阳。认定该项转让为同一控制下合并主要考虑到以下几方面:

(1)苏乾、何爱川在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间为许云初代持事项已由苏乾、许云初书面确认(何爱川已离职难以取得联系,其仅代持2%云康电子股权,占比较小)。

(2)从资金往来上看:苏乾、何爱川均未对云康电子实缴出资;云康电子自2019年10月运营,其业务量较小,初始运营资金29.40万元均来源于云创电子; 2020年12月苏乾、何爱川向宿迁华阳出让股权时未收取任何对价。

(3)从经营情况上看:云康电子经营以来均从事发行人微特电机零部件的内部配套业务,由发行人员工负责管理,生产经营活动依赖于发行人的业务资源,除初始运营资金外,后续日常运营资金也来源于与发行人的业务经营所得。

(二)代持行为的合理性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许云初采用代持的方式控制云创电子、云康电子主要原因为:云创电子和云康电子主要从事线束组件和出轴组件加工,而其注册地泗洪距离常州较远,实际控制人许云初本人考虑到办理手续较为繁琐,因此委托他人代为持股。

云创电子、云康电子被收购前(2019年-2020年)的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经营业绩2019年度2020年度
云创电子营业收入4,066.916,527.51
其中向发行人销售收入4,066.916,527.51
净利润137.32282.05
净利润率3.38%4.32%
云康电子营业收入432.06252.09
其中向发行人销售收入432.06252.09
净利润26.8913.59
净利润率6.22%5.39%

经核查云创电子、云康电子的销售采购明细,结合以上经营业绩情况,云创电子、云康电子成立以来与发行人的交易取得了合理利润,未通过关联交易

2-17

调节发行人利润。综上所述,云创电子、云康电子相关代持行为系许云初基于手续便利考虑而作出的决策,不存在通过代持行为操纵利润的主观故意,具备合理性。

(三)资金流水对代持的支撑

如本问题之“四、(一)认定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原因”所述,云创电子和云康电子前期均未进行实缴出资,代持还原未收取对价,初始运营资金来源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资金流水对代持行为存在支撑性。

五、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与发行人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了解其与关联方开展采购的背景原因、必要性和公允性。

2、通过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关联供应商实地走访,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供应商交易内容、结算方式、交易价格、交易背景、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关联方是否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等情况。

3、查阅公司报告期内采购明细表,对关联方、非关联方的同类采购价格进行公允性分析。

4、取得关联方出具的关于营业收入和主要客户情况的说明。

5、查阅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财务系统,抽查其销售凭证,查询云联智能医疗器械注册证情况,了解业务内容。

6、查阅云创电子、云康电子的工商档案、历次股权转让协议,访谈代持人员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了解代持行为的背景及合理性。

7、查阅云创电子、云康电子的财务系统和银行对账单,核查出资情况和经营资金来源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生金额较大的关联采购具备必要性、公允性。

2、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所成立的为发行人提供配套材料、加工服务的企业均不属于发行人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

3、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差异较大,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2-18

4、报告期内对云创电子和云康电子的收购合并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事项具有合理性,资金流水情况能够支撑代持关系的真实性。

六、说明:(1)对报告期内关联方注销原因、与发行人资金往来情况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2)对关联企业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家族成员的资金流水核查情况,结合资金流水核查范围、核查结论等说明招股说明书中对发行人关联企业的识别、认定及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完整,相关企业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一)对报告期内关联方注销原因、与发行人资金往来情况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1)访谈注销关联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

(2)查阅发行人的财务系统和银行对账单,核查与报告期内注销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

2、注销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有7家关联方注销,具体注销原因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关联关系注销时间注销原因
1常州赛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2020年3月2011年12月因逾期未办理年度检查被吊销后不再开展业务,无存续必要
2温岭泓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2020年3月未实际开展业务,无存续必要
3常州言德道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2021年1月未实际开展业务,无存续必要
4常州乾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2021年2月已不开展业务,无存续必要
5泗洪创意机电有限公司发行人员工自行设立的企业,专用于为赛欧电子等泗洪企业解决用电限容问题,以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为关联方2021年5月2021年赛欧电子的业务转移至宿迁华阳,在原地址的用电需求减少,不再有电费代缴需求,无存续必要
6逸微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曾控制的企业,于2018年10月转让给非关联方2021年5月转让后经营情况不理想,对方无继续经营意愿
7常州市佳世盛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2021年7月未实际开展业务,无存续必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关联方注销原因具有合理性。

3、与发行人资金往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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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部分注销的关联方与发行人存在资金往来,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资金往来类型往来原因
常州市佳世盛通用设备有限公司代付工资社保从发行人处取得资金后用于代发发行人员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共计190.75万元。
资金中转2020年发行人通过常州市佳世盛通用设备有限公司作为中转账户向曼卡隆常州分公司出借资金689.14万元,收回245.00万元。 常州市佳世盛通用设备有限公司仅作为中转账户,收到款项后立即支付给曼卡隆常州分公司,不具有交易实质,发行人已在账面还原为发行人对实际借款方曼卡隆常州分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泗洪创意机电有限公司代缴电费从发行人处取得资金用于代缴纳发行人电费及相关手续费,2020年泗洪创意机电有限公司代缴电费及相关手续费金额为3.75万元,2021年代缴已停止。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之“七、关联交易情况”披露了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

报告期内非交易性质的资金拆借均已按合理利率计提了利息,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及相关利息均已全部结清,不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注销的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

4、核查意见

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关联方注销的原因具有合理性;部分注销的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资金往来,但已合理计提利息并完全清理,不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的情形。

(二)对关联企业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家族成员的资金流水核查情况,结合资金流水核查范围、核查结论等说明招股说明书中对发行人关联企业的识别、认定及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完整,相关企业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1、资金流水核查程序及结论

中介机构按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以下简称“首发问答”)问题54的要求,充分评估了发行人所处经营环境、行业类型、业务流程、规范运作水平、主要财务数据水平及变动趋势等因素,对要求重点关注的异常情形予以充分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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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水核查对象主要包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中介机构对上述核查对象的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开展全面核查。首先通过取得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自然人账户银行现场查询、云闪付/支付宝核查、交叉核对交易对手方等方式确保取得银行账户的完整性;然后通过向企业账户银行函证、现场取得银行账户对账单等方式保证所取得资料的真实性。在保证取得银行流水真实、完整的情况下,中介机构根据账户实际使用情况确定重要性标准,根据首发问答问题54的要求制定异常标准开展核查。经对以上核查范围内大额资金流水事由的核查,并对所有大额收付、大额存取结合交易背景、交易对手身份、往来双方关系进行进一步确认,核查对象不存在无法核查去向的异常大额取现,不存在交易背景异常的资金往来;结合对交易对手信息的识别,核查对象不存在隐瞒或遗漏个人投资、任职或其他关联关系的情况。

对关联企业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家族成员的资金流水的具体核查情况见本回复“问题19、关于资金流水核查”之“二、核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形…”。

2、发行人关联企业的识别、认定及信息披露准确、完整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关联企业识别、认定。

报告期内,中介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全套工商档案、征信报告,结合取得的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调查表,通过企查查等工商信息查询网站对上述相关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的对外投资信息和任职信息及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进行调查,关注相关自然人报告期前十二个月内的股权及任职变动。

结合前述资金流水核查结果,资金流水核查范围内人员、企业不存在隐瞒或遗漏个人投资、任职或其他关联关系的情况。

此外,中介机构针对发行人业务特点,核查了发行人的内控相关制度、主

2-21

要关联企业工商及财务资料,并对发行人主要关联方、主要客户供应商进行实地或视频访谈,进一步确认关联企业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关联企业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1)发行人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情况已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并已经资金流水核查验证无误,相关资金拆借均已按合理利率计提利息费用,不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承担资金成本的情形。

(2)关联企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员工的往来

报告期内关联企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与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其他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的5万元以上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核查对象对手信息与发行人关系收入支出往来原因
泓兴投资发行人员工员工175.0044.82收入系员工向员工持股平台出资,支出系持股平台向员工支付分红款
智鑫投资发行人员工员工125.006.40
聚英投资发行人员工员工-29.95
云联智能於丽明员工-100.002018年於丽明拟投资云联智能,后于2019年取消投资,投资款退回。 经查看2018年於丽明向云联智能支付投资款的流水记录,不存在异常。
俞栋良供应商实际控制人-10.00云联智能采购产品模具、设备仪器等,经取得采购发票比对采购明细,均为云联智能自用设备。
常州东晔钢结构有限公司供应商-6.80支付云联智能办公场所装修款,金额较小,不存在异常。
江苏华日置业有限公司常州市戴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客户-226.30华日置业向该建筑公司支付房屋建筑工程尾款,该建筑公司报告期内向发行人零星采购排污泵0.97万元。
常州市佳世盛通用设备有限浙江曼卡隆机电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供应商245.00689.142020年发行人通过常州市佳世盛通用设备有限公司作为中转账户向浙江曼卡隆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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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对象对手信息与发行人关系收入支出往来原因
公司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出借资金689.14万元,收回245.00万元。 2021年浙江曼卡隆机电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已直接向发行人归还剩余借款。 佳世盛仅作为中转账户,收到款项后立即支付给浙江曼卡隆机电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不具有交易实质,发行人已在账面还原为发行人对实际借款方曼卡隆常州分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许云初於丽明员工-80.00许云初向於丽明偿还报告期外借款,经核查借据,不存在异常。
许云初靳书扬俞贤萍直系亲属-20.00许云初向靳书扬提供借款,经核查借据,不存在异常。
许云初白雪、章烨、姜立华等员工员工-70.00许云初向员工支付员工持股平台股权转让款,不存在异常。
许燕飞常州江南混凝土有限公司供应商-70.00许燕飞向其配偶之父控制企业提供借款,经核查款项归还记录,不存在异常。

注:上表不列示关联企业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之间的往来

以上资金往来具有合理性并存在客观证据予以证实,不存在关联企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及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况,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

(3)关联交易

根据本问题之“一、就前述报告期内发生金额较大的关联采购,逐项说明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采购事项及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所需的正常、合理的商业交易行为,支付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协商定价,价格公允、交易真实,不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及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况,不存在虚构交易或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的利益输送情形。

结合以上说明及本回复 “问题19、关于资金流水核查”之“三、(一)关于发行人是否存在资金闭环回流、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或承担成本费用的核查”中的其他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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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中对发行人关联企业的识别、认定及信息披露准确、完整;相关企业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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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7、关于环境保护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环保投入分别为65.33万元、45.21万元和33.85万元。公司生产工艺以物理过程为主,产生污染较少。请发行人:

(1)结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19的相关要求,就相关环境保护相关事项补充信息披露。

(2)结合主要机器设备、生产工序、生产工艺的复杂程度等,说明报告期各期环保支出逐年下降、与产品产量增长的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19的相关要求,就相关环境保护相关事项补充信息披露。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十、环境保护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一)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发行人主要产品微特电机及组件、精密给药装置的生产工艺以物理过程为主,生产经营过程不涉及重污染情形。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已针对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主要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配备了必要的环保设施以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设施有效运行、处理能力充足。各厂区涉及的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情况如下:

1、常州市武进区洛阳岑村厂区

污染物种类产生工序污染物名称主要处理设施批复排放浓度 (㎎/L、㎎/m?)控制排放总量 (吨/年)执行标准名称
废水员工日常办公、生活废水量雨污分流管网及排污口、采样井、隔油池/12,240达到城南污水厂接管要求,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
CODcr(化学需氧量)4004.896
SS(悬浮物)3003.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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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种类产生工序污染物名称主要处理设施批复排放浓度 (㎎/L、㎎/m?)控制排放总量 (吨/年)执行标准名称
NH3-N(氨氮)250.307准》(GB/T31962-2015)表1 B级
TP(总磷)50.061
动植物油500.561
废气有组织排气筒1#:焊接、刷漆、晾干、灌封、注塑成型等工序非甲烷总烃过滤棉+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油烟净化器、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1#、5m高排气筒2#3.7930.17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污染物》(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颗粒物2.0530.102
排气筒2#:食堂产生油烟食堂油烟10.005《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无组织焊接、破碎、灌胶、注塑、刷漆等工序未被捕集的废气、烟尘非甲烷总烃/0.19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颗粒物/0.069
噪声生产及公辅工程运作中产生机械噪音,如普冲、高冲、铆轴机等生产设备以及废气处理设备配套的风机等等效声级LAeq增加弹性垫、优先选择低噪声低振动设备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固废一般固废冲压、绕线、焊接、组装、去包、食堂污水处理等工序废包装袋、废金属边角线、废漆包线、焊渣、隔油池废液等一般固废仓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本厂区实现固废无渗漏、零排放,不产生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刷漆、焊接等工序,以及有机废气处理和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劳保用品、废润滑油等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刷子、漆渣、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过滤棉等危险固废仓库//
生活垃圾员工日常生活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堆场//

2、常州市经开区潞城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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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种类产生工序污染物名称主要处理设施批复排放浓度 (㎎/L、㎎/m?)控制排放总量 (吨/年)执行标准名称
废水员工日常办公、生活废水量化粪池、雨污分流管网及排污口等/81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B级
CODcr(化学需氧量)4000.326
SS(悬浮物)3000.245
NH3-N(氨氮)250.0204
TP(总磷)40.00326
TN(总氮)400.0326
废气有组织钎焊工序氟化物项集气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FQ-2)0.010.00010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包封、灌胶、打标和清洗工序VOCs(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集气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FQ-1)1.660.09676
无组织包封、灌胶、打标等工序未捕集废气及油雾废气油雾收集器/
锡焊工序颗粒物移动式焊烟净化器/0.0038
噪声设备生产、风机运行过程中生产的噪声等效声级LAeq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窗//《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表1中3类标准
固废一般固废精加工、检验等工序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暂存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本厂区固废处置实现零排放,不产生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精加工、废气处理、超声波清洗、网带式钎焊炉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催化剂、废碳氢清洗剂等危废仓库//
生活垃圾日常生活、办公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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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宿迁市泗洪县经开区厂区

污染物种类产生工序污染物名称主要处理设施批复排放浓度 (㎎/L、㎎/m?)控制排放总量 (吨/年)执行标准名称
废水员工日常办公、生活废水量化粪池、厂区配套生活生产给水管网铺设/2240达到泗洪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CODcr(化学需氧量)3200.717
SS(悬浮物)1600.358
NH3-N(氨氮)250.056
TP(总磷)30.007
废气无组织 (无有组织排放)焊锡、焊接工段产生烟尘颗粒物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0.000980.0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噪声设备生产、风机运行过程中生产的噪声机械噪声dB(A)减振垫、隔声罩及隔音窗户等室内设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焊接工序焊渣设置垃圾桶、一般固废暂存场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本厂区固废处置实现零排放,不产生二次污染
生活垃圾员工日常生活废纸、果皮等生活垃圾//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环保投入分别为45.21万元、33.85万元和35.52万元,主要包括环保设施投入、环保咨询服务费和日常运维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环保基础设施投入15.647.6435.77
环保咨询服务费6.718.667.04
日常运维投入13.1717.552.39
总计35.5233.8545.21

报告期初发行人已投资建设了必要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或在新建厂区时已囊括在厂区建设费用中,新增环保设施投入主要系根据实际生产需求补充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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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净化设备、除尘设备等。发行人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良好,拥有相应的排污处理能力。

环保咨询服务费包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费用以及委托有资质第三方进行环保检测的费用,上述费用根据建设项目需求情况据实支出。报告期内发行人产生的污染物较少且达标排放,因此发生的日常运维支出较少,主要为固废清理、危废处理、环保耗材等小额费用,2021年、2022年日常运维投入较高主要系当年发生的建筑垃圾处理费较高。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

(三)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等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除补充流动资金外,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环保投入情况如下:

1、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

本项目投产营运后的主要污染物及相应环保措施等情况具体如下:

污染物种类产生工序污染物名称环保措施
废水无工艺废水产生及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CODcr(化学需氧量)本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当地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汇入附近河流;厂区无工艺废水产生及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常州市戚墅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京杭运河
SS(悬浮物)
NH3-N(氨氮)
TP(总磷)
TN(总氮)
废气有组织组装、注塑环节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进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风机鼓风由1根33m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组装、注塑环节未捕集废气非甲烷总烃项目生产过程中未被捕集的组装、注塑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方式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噪声设备生产、风机运行过程中生产的噪声等效声级LAeq主要噪声设备基本安置在室内,均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排放限值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不生产,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一般固废注塑修边、原料拆装、精密过滤器、检验等废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废滤材等外售综合利用

2-29

污染物种类产生工序污染物名称环保措施
工序
危险废物原料拆装、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废库房贮存,定期委托持危废经营许可证单位集中处置
生活垃圾日常生活、办公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该募投项目预计环保投入情况如下:

污染源环保设施名称环保投资(万元)数量
废水化粪池20.001个
雨水排口20.001个
污水排口30.001个
雨污分流管网50.00-
废气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33m高排气筒30.001套
车间通排风系统15.005套
固废一般固废暂存场10.001个
危险固废暂存场10.001个
噪声合理布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5.00/
合计190.00

该募投项目环保投资预估金额为19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将与项目建设同时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2、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本项目投产营运后的主要污染物及相应环保措施等情况具体如下:

污染物种类污染源或污染物产生工序污染物名称环保措施
废水员工日常办公、生活CODcr(化学需氧量)厂区排水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当地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汇入附近河流;厂区无工艺废水产生及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管网收集并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常州市戚墅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京杭运河
SS(悬浮物)
NH3-N(氨氮)
TP(总磷)
TN(总氮)
废气有组织排气筒1#:搪锡、防锈、晾干、注塑、铰孔等工序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及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1#)排放
苯乙烯
锡及其化合物
颗粒物

2-30

污染物种类污染源或污染物产生工序污染物名称环保措施
排气筒2#:点胶、晾干、焊接等工序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及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2#)排放
锡及其化合物
无组织未捕集的搪锡、防锈、注塑、铰孔、点胶、组装和焊接烟尘等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项目生产过程中未被捕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方式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锡及其化合物
颗粒物
苯乙烯
噪声设备生产、风机运行过程中生产的噪声等效声级LAeq选用低噪设备,并通过合理布局和高噪音设备减振处理、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一般固废搪锡、焊接线路板、焊接电源线、BMC注塑、线圈检测等工序废焊渣、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等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铁芯防锈、原料包装、废气处理等工序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胶、漆渣、沾染水性漆等的包装材料等危废库房贮存,定期委托持危废经营许可证单位集中处置
生活垃圾日常生活、办公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该募投项目预计环保投入情况如下:

污染源环保设施名称环保投资(万元)数量
废水化粪池20.001个
雨水排口(管网铺设)20.001个
污水排口(管网铺设)20.001个
废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30.001套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24.001套
固废一般固废暂存间1.001个
危险固废暂存间2.001个
生活垃圾桶0.506个
事故应急事故应急池29.501个
噪声合理布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3.00/
合计150.00

该募投项目环保投资预估金额为1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将与项目建设同时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2-31

(四)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发行人若发生环保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应披露原因、经过等具体情况,发行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生产经营不涉及重污染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亦未受到环保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已经履行如下环保审批手续: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审批机关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文号审批日期
1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苏德尔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经发审[2021]284号)2021/09/01
2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经发审[2022]288号)2022/09/08
3补充流动资金---

(五)发行人已建项目和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是否履行环评手续,公司排污达标检测情况和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情况,公司是否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有关公司环保的媒体报道。

1、发行人已建项目和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是否履行环评手续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已建项目和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均履行了相应环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生产厂区项目产品类别项目 状态环评申请及批复文件环评验收情况
常州市武进区洛阳岑村厂区电机(微特电机)、电机组件(泵、阀类)已建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于2019年6月14日核发《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台电机及电机组件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武行审投环[2019]334号)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8月29日核发《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台电机及电机组件技改扩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常环武太验[2019]36号)

2-32

生产厂区项目产品类别项目 状态环评申请及批复文件环评验收情况
医美装备、注射器已建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于2019年4月11日核发《关于江苏德尔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注射器、1000万套医美设备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武行审投环[2019]173号)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9月3日核发《关于江苏德尔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注射器、1000万套医美设备技改扩建项目(除注塑工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常环武太验[2019]38号)
胰岛素泵已建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常州德尔福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德尔福的前身)“1万套/年胰岛素泵”建设项目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武环开外复[2010]9号)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常州德尔福科技有限公司“1万套/年胰岛素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武环横林验[2015]16号)
常州市经开区潞城厂区电子膨胀阀、多级离心泵已建常州经开区管委会于2019年5月29日核发《关于江苏华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电子膨胀阀、离心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常经发[2019]138号)2019年12月21日第三方自主验收完成;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4月14日核发《关于江苏华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电子膨胀阀、离心泵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常环经开验[2020]20号)
预充注射器、机械式注射、电子注射器、智能注射泵在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1日核发《关于江苏德尔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经发审[2021]284号)募投项目建设中,未验收
宿迁市泗洪县经开区厂区精密电机、水泵已建宿迁泗洪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1月6日核发《关于华阳智能装备(宿迁)有限公司精密电机、水泵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洪环表复[2019]166号)已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完成自主验收(《华阳智能装备(宿迁)有限公司精密电机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租赁厂房(云创电子)电机及电机组件已建报告期内,云创电子主营线束等电机组件组装,已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办理了固定污染源登记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云创电子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手续。
租赁厂房(云康电子)电机及电机组件已建报告期内云康电子从事线束等电机组件组装,已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办理了固定污染源备案登记,且云康电子目前已停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手续。

2-33

生产厂区项目产品类别项目 状态环评申请及批复文件环评验收情况
租赁厂房(赛欧电子)电机及电机组件已建泗洪县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6月24日核发《关于泗洪赛欧电子有限公司电机及电机组件项目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洪环表复[2019]82号)未验收,该项目的建设主体泗洪赛欧已于2021年12月注销。

注: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上述已建项目中,已注销的赛欧电子建设项目未及时进行环评验收。经核查,赛欧电子报告期存续期间未发生严重环境污染,未受到环保处罚。(1)赛欧电子已依法注销,没有适格当事人,因既往建设项目未及时验收被环保机关追溯处罚的可能性较小;(2)2022年7月29日,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局出具《情况说明》:“经查询原始档案,该企业自2019年至查询日,未因环境违法行为被我局行政处罚过,特此证明。”(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若因赛欧电子注销前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环保验收手续等事项被环保部门处罚的,本人将全额承担相应罚款及其他经济损失。”因此,赛欧电子注销前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环保验收手续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排污达标检测情况和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针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采取了严格治理措施,并委托具备专业能力的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对发行人及子公司排污情况进行检测和出具检测报告,具体检测项目包括废水、废气、噪声等。根据检测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的排放限值标准。

报告期内,发行人接受环保部门的不定期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主要包括环评项目合法性、三废检测达标情况等内容。经检索发行人主管环境保护部门官方网站及搜索引擎,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

3、公司是否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有关公司环保的媒体报道

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走访厂区周边群众等方式适当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未因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而受到环

2-34

保部门的行政处罚,亦不存在相关媒体公开发表的关于发行人报告期内环保执行情况的质疑性报道。

二、结合主要机器设备、生产工序、生产工艺的复杂程度等,说明报告期各期环保支出逐年下降、与产品产量增长的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机器设备和生产工序如下:

比较微特电机精密给药装置
电子式注射笔机械式注射笔
主要机器设备绕线机、注塑机、冲床、焊接机电气驱动结构所需设备与左列相同,其余机械结构需注塑机及流水线。注塑机、流水线
主要生产工序冲压、注塑、绕线、焊接、组装、测试等电气驱动结构生产工序与左列相同,后续主要为注塑、组装和测试工序。注塑、组装、测试

虽然公司生产工序较为复杂,但大多为物理过程,主要机器设备均不会产生大量废水、废气,结合本问题“一、(一)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的说明,公司的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少量废气和固废垃圾,因此发生的日常运维支出较少,主要为固废清理、危废处理、环保耗材等小额费用,报告期内分别为2.39万元、

17.55万元和13.17万元,2021年、2022年日常运维投入较高主要系当年发生的建筑垃圾处理费较高。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整体环保支出逐年下降主要系环保基础设施投入金额下降。报告期初发行人已经建设了必要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发行人生产过程污染物较少,新增环保设施投入主要系根据实际生产需求补充购置净化设备、除尘设备等,环保投入变动具有合理性。

三、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建及在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保部门出具的相关审批同意意见、环保竣工验收意见等材料;

2、查阅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对应环评批复;

3、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费用支出明细表;

4、现场查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实际排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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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查阅发行人及子公司取得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备案回执、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

6、访谈发行人生产管理和环保监管相关负责人员;

7、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委托的具有专业资质检验检测机构对厂区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出具的检测报告;

8、报告期内发行人所属辖区环保主管机关网站公告信息查询,以及环保相关舆情检索记录;

9、走访发行人附近周边居民;

10、查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环保事项出具的说明承诺以及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情况说明》;

11、查阅发行人及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2、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与危废处置机构签署的服务合同、危险废物处理资质文件等材料。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十、环境保护情况”中补充披露了环境保护相关信息。

2、公司已针对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主要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相关环保设施运行良好;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已建和在建项目已履行了环评手续,已注销的赛欧电子未及时办理环保验收手续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未因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而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亦不存在相关媒体公开发表的关于发行人报告期内环保执行情况的质疑性报道。

3、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支出变动具有合理性,与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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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9、关于营业收入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微特电机及组件、精密给药装置以及其他产品。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配件销售、研发服务及废料销售等,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14%、1.75%和1.37%,占比较低。

(2)报告期内,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和精密给药装置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6.49%、93.80%和94.27%,为主营业务的核心板块。

(3)报告期内公司以内销为主,内销收入占比平均在98%以上。华东地区与华南地区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9.99%、69.39%和66.56%,为内销收入的核心构成地域。

(4)公司主营业务以直销模式为主,向下游空调主机厂和生物制药企业直接销售,直销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平均在97%左右。经销模式收入主要为通过国外贸易商销售的精密给药装置以及向国内贸易商销售的离心泵、线性驱动系统等,占收入比重较小。

(5)内销产品收入确认方式分为领用确认和收货确认,外销产品收入确认方式为公司按约定将货物报关、装船后确认销售收入。

请发行人:

(1)结合微特电机下游行业需求及景气程度等,举例分析说明下游客户投资规模或产能扩张情况与发行人销售变动情况的匹配性。

(2)结合医院及院外医疗机构销售情况、电子式注射笔和机械式注射笔的使用范围和功能,说明2021年度精密给药装置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预计未来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对业绩的影响。

(3)说明报告期内境外销售各国家或地区销售金额及占比,2021年外销占比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境外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等。

(4)结合报告期内同类产品市场售价情况,分析发行人产品价格是否具有竞争优势。

(5)说明报告期内退换货情况、相关会计处理方式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退回产品的后续处理方式,再次销售价格是否大幅低于正常售价。

2-37

(6)说明报告期内领用确认和收货确认的收入金额及占比,结合行业惯例、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方法、销售合同条款约定和实际执行情况,说明不同收入确认方式下的商品发出、签收、验收、领用的业务流程、平均时长,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商品发出至最终确认收入的平均时长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各类收入真实性的核查方法、核查程序、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回复:

一、结合微特电机下游行业需求及景气程度等,举例分析说明下游客户投资规模或产能扩张情况与发行人销售变动情况的匹配性。

(一)微特电机下游行业需求及景气程度

目前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用电器中的空调行业。

报告期内,空调行业整体发展稳中向好,下沉市场、存量换新市场空间有较大潜力;中央空调渗透率和国产化率提升以及送风技术的变革进一步提升空调产品对微特电机的需求。

空调行业是中国家电规模最大的行业,伴随着多年的发展,中国已成为家用电器制造的“世界工厂”,是全球最大的空调生产国,2020年占全球空调生产的80%以上。空调行业整体发展稳定。未来空调行业的市场空间受以下几方面影响:

1、下沉市场有较大潜力

由于空调具有“一户多机”属性,一个家庭往往会选择购买多台空调以实现不同房间、不同场景的需求。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空调城镇百户保有量从1999年的24.5台上升至2020年的149.6台;我国农村家庭空调百户保有量从1999年不足1台上升至2020年的73.85台。农村等下沉市场仍有较大市场潜力。

随着乡村物流与网络设施完善、消费能力和观念的转变,中国农村以及三四线城市等下沉市场的潜力不断被挖掘。以抖音、快手、拼多多为代表的新零售渠道以及京东、天猫等传统电商平台在下沉市场不断发力。2021年我国下沉市场占人口比例达70%,家电市场规模达到2,775亿元,同比增长8.9%,增幅高于整体市场,是空调行业重要的增长极。随着农村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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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与物流基础设施逐渐完善、城乡家电消费观念迅速融合,下沉市场已成为我国人口基数最大、面积最大、潜力最大的空调消费市场。

2、存量换新市场

得益于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每年有大量的空调换新需求。根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颁布的《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系列标准,空调的安全使用寿命为10年,根据家用电器协会推算,仅2020年度将有5,200万台空调达到安全使用年限。从2022年来看,对应前十年刚好落在2012年也就是家电下乡的政策周期内,意味着家电下乡的一大批产品已经到了安全使用的年限,未来换新市场将保持增长。

3、消费鼓励政策

2022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因此近期我国不断出台政策稳增长、促消费,其中家电消费为重点促进领域之一。2022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继续鼓励地方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2022年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稳定当前消费并释放消费潜力,扩大重点领域如家电等大宗消费。2022年7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指出,要加快释放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潜力,在全国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和家电下乡,鼓励有条件地方予以资金和政策支持。广东、江苏、山东等多个省份也均已出台了配套消费补贴政策。消费鼓励政策预计将对空调行业起到促进作用。

4、中央空调市场规模及国产率提升

除分体式空调外,发行人的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在中央空调中也有较多应用,其中空调水泵产品主要应用于中央空调。2021年我国家用中央空调规模约460亿元,增长率约22%,家用中央空调制冷量大、送风均匀、噪音小、外观整洁,且不占用地面空间,符合消费升级的需求,渗透率预计将持续提升。从品牌市占率来看,近年中央空调国产品牌的占有率逐步提升,2021年国产品牌销售额份额已达48.2%,格力、美的多联机市场份额已与大金、日立相近。展望后续,内资品牌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实现核心技术突破,加上国内的生产成本优势和广泛的渠道布局,有望助推内资品牌市占率不断提升,从而对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的市场有积极影响。

2-39

5、新技术促进销售

从产品端来看,近些年智能、健康、舒适体验逐步成为消费者关注的重点,多出风口的新式空调、新风空调等产品持续迭代。奥维云网监测显示2019年-2022年上半年新风空调的参与品牌数由2019年的4个增加至2022年13个,在售机型数量从26个增加至149个。从销售规模看新风空调2022年上半年线上销售额12.2亿,规模同比上升249.0%,线下销售额11.1亿,规模同比上升

17.9%。持续推陈出新的空调产品将打造健康生活的新卖点,从而促进空调销售;送风技术的升级则使空调行业对微特电机的单位需求也呈现增长趋势。

(二)举例分析说明下游客户投资规模或产能扩张情况与发行人销售变动情况的匹配性

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的下游客户主要系空调行业的知名企业:美的、海信、海尔、格力、奥克斯,报告期内,公司向这5家公司的销售收入占微特电机业务收入的91.60%、93.70%、95.70%。5家公司公开披露的与投资规模或产能扩张的相关信息如下:

1、美的集团(000333.SZ):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万元)682,535.70465,658.20
生产量(万台/套)注58,507.4751,098.69

注:此为上市公司产品总体的生产量,未披露空调产品分项的产量,下同。

2、海信家电(000921.SZ)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万元)110,718.4861,368.43
生产量(万台/套)3,615.003,080.00

3、海尔智家(600690.SH)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万元)737,242.88778,324.95
生产量(万台/套)10,576.008,579.00

4、格力电器(000651.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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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万元)572,707.48452,864.68
生产量(万台/套)未披露

5、奥克斯集团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万元)91,087.41112,618.54
销售量(万台/套)789.901,033

如上所示,2020-2021年度,美的集团和格力电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均呈增长趋势,除奥克斯集团外,主要客户的生产量也逐年增长。报告期内,发行人对除奥克斯集团外的四家客户的销售收入也呈增长趋势,对奥克斯集团的收入逐渐下滑。2020-2022年度,美的集团、海信集团、海尔集团和格力集团空调产品的营业收入情况与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收入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2年度注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变动幅度金额变动幅度金额
美的集团--14,187,914.6017.05%12,121,504.30
海信家电--3,040,250.8330.00%2,338,619.22
海尔智家--3,753,143.1525.11%2,999,886.00
格力电器--13,171,266.4213.96%11,557,682.29
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36,162.64-14.26%42,178.6924.44%33,895.63

注:下游客户2022年度数据尚未披露。

2020-2021年度,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收入增长,与下游主要客户空调业务收入逐年增长的变动趋势一致。但是由于发行人并非下游客户相关产品的唯一供应商,发行人的业务收入受到在下游客户处的具体供应产品类别、供货比例、以及供应的具体型号等因素影响,导致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收入的变动幅度与下游客户空调业务收入的变动比例不完全一致。如发行人2020年开始主要向格力集团供应用于中央空调的空调水泵,而非用于格力集团的全线空调产品,使得发行人对格力集团的销售收入与其整体空调业务收入相

2-41

关性较低。

二、结合医院及院外医疗机构销售情况、电子式注射笔和机械式注射笔的使用范围和功能,说明2021年度精密给药装置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预计未来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对业绩的影响。

(一)2021年度精密给药装置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精密给药装置产品分别取得销售收入2,581.62万元、4,180.98万元和6,315.16万元,其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电子式注射笔5,186.4982.13%2,994.3971.62%2,165.8783.90%
机械式注射笔1,055.9316.72%1,129.0627.00%415.7516.10%
智能微量注射泵72.741.15%57.521.38%--
合计6,315.16100.00%4,180.98100.00%2,581.62100.00%

公司电子式注射笔和机械式注射笔均用于患者独立操作完成药物的填充与注射,使用范围一般根据客户要求针对不同药液的剂量、流体特性进行一定程度定制,从而适配相应药物使用。

2021年度相比2020年度,公司精密给药装置的主要客户销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客户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额占比增长率销售额占比
金赛药业2,989.0771.49%38.12%2,164.1783.83%
Igenerix Pharma Pvt.Ltd.,500.5811.97%738.17%59.722.31%
豪森药业447.2610.70%29.59%345.1313.37%
合计3,936.9094.16%53.24%2,569.0399.51%

不同客户2021年精密给药装置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不同,详情如下:

1、金赛药业

金赛药业为上市公司长春高新(000661.SZ)的子公司,金赛药业采购发行人的电子式注射笔,用于适配其重组人生长激素药物。根据长春高新公告信息,金赛药业的重组人生长激素约30%以下在公立医院销售,70%以上在其他合作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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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机构销售。

院内院外市场分布不会对金赛药业的注射笔采购造成重大影响,金赛药业对注射笔的需求主要受其全渠道新增患者人数影响。根据长春高新公告,金赛药业2021年前三季度的生长激素产品新患者人数增长了近60%,新患人数增长带来了发行人电子式注射笔销量的增长,2021年度发行人对金赛药业的销量较2020年度增长了27.54%,收入增长了38.12%。

2、Igenerix Pharma Pvt.Ltd.,(以下简称“Igenerix”)

Igenerix是一家位于印度的生命科学公司,是公司产品在印度的经销商,其下游客户主要系印度知名药厂Bharat Serums And Vaccines Limited和Gufic biosciences Limited等公司,由于发行人产品相比下游药厂原使用的BD品牌注射笔具有较强价格优势,获得客户认可,2021年度下游药厂的需求增加,Igenerix向公司的采购也相应增长。

3、豪森药业

豪森药业系港股上市公司翰森制药(03692.HK)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豪森药业销售的机械式注射笔主要配套其自主研发的创新药孚来美(聚乙二醇洛塞那肽注射液)进行销售,用于治疗II型糖尿病。孚来美降糖疗效明确,安全性高,且每周仅需注射一次,为中国糖尿病患者提供了新的用药选择。2020年,孚来美被收录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并于2021年3月开始生效。2021年,孚来美正式进入医保目录后,对公司注射笔的采购相应增长。

(二)预计未来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对业绩的影响

从长期趋势来看,随着人们健康防护意识的增强和应对措施逐渐完善,预计疫情对生产生活的影响将逐步降低,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也有限。

从发行人自身产品布局来看,发行人前期已与多家生物医药公司建立了合作,储备了多条研发管线,随着新产品逐步上市,将为公司带来新的订单来源,可以抵消相关风险的冲击。2022年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业务已取得收入6,315.16万元。

综上,预计未来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对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产品销售的影响较小。

三、说明报告期内境外销售各国家或地区销售金额及占比,2021年外销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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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境外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等。

(一)说明报告期内境外销售各国家或地区销售金额及占比,2021年外销占比增长较大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的主要国家或地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国家或地区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
印度197.8299.01%544.04100.00%59.7292.41%
其他1.990.99%--4.907.59%
合计199.81100.00%544.04100.00%64.6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向境外销售的国家较为集中,主要向印度销售,各期向印度的销售额分别为59.72万元、544.04万元和197.82万元,占外销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2.41%、100.00%和99.01%。

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17%、

1.11%和0.44%,2021年外销增长较大,主要系印度客户Igenerix的增长。发行人产品相比下游药厂原使用的其他品牌注射笔具有较强价格优势,获得客户认可,2021年度下游药厂的需求增加,Igenerix向公司的采购也相应增长。

(二)主要境外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等

1、Igenerix

公司的境外主要客户系Igenerix,报告期各期,公司向Igenerix的销售额分别为59.72万元、500.58万元和131.82万元,占境外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41%、92.01%和65.97%,境外销售较为集中。Igenerix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Igenerix Pharma Pvt.Ltd.,
地址NO. 307, MYTHRI PALACE, NO. 22, 4TH MAIN N.S. PALYA, BTM LAYOUT, 2ND STAGE BANGALORE Bangalore KA 560076 IN
注册资本15,000,000(印度卢比)
主营业务系一家位于印度的生命科学公司,其主要业务是支持印度和国外的生命科学公司开展代表、咨询、采购、业务开发和许可服务等活动,提供多个领域的服务,如制药、营养食品、药妆品、生物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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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外科、医疗器械和诊断。
主要股东Arvinder Singh Sodhi(持股99.00%),Jyoti Rawal(持股1.00%)
官网http://www.igenerixpharma.com/

Igenerix及其股东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2020年度对Igenerix的销售额较小,主要系2020年印度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尤为严重,令公司在印度市场的销售下滑。

目前发行人仍在持续向Igenerix销售精密给药装置,2022年全年订单预计160万元,相比2021年有所下滑,主要受两方面影响:①当地公共卫生事件反复波动影响了市场需求及产品进口;②发行人向Igenerix的终端客户进行市场开拓,替代了部分对Igenerix的新产品收入。

2、其他海外客户

Bharat Serums and Vaccines Limited(以下简称“BSV”)是Igenerix的终端客户。发行人于2020年直接与BSV签订开发协议,2021年度对BSV实现产品销售收入43.46万元,2022年度实现销售收入66.00万元。

此外,公司已在马来西亚、丹麦、俄罗斯、巴西等地进行客户开拓、送样确认,其中发行人的机械式注射笔目前已在马来西亚完成注册,预计将在招标完成后实现批量销售。

四、结合报告期内同类产品市场售价情况,分析发行人产品价格是否具有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和精密给药装置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3.81%、94.28%和93.82%,为主营业务的核心板块。

(一)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

凭借扎实的技术沉淀和优质的产品保障,公司长期服务于家电行业龙头企业,是美的、海信、海尔、格力、奥克斯等知名家电集团的主要微特电机及组件供应商。这些家电行业龙头企业的采购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物料的供应商以及相应的供货价格、供货比例,同类产品的供应商均会参与竞标并进行报价,某一物料供应商中标后其余供应商可以采用跟标方式以同一价格供应一定比例的份额。因此,面对这些行业龙头企业,各供应商针对相同产品供应价格原则上没有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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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密给药装置业务

1、电子式注射笔

报告期各期,公司电子式注射笔的平均单价分别为324.90元/支、351.82元/支和353.70元/支,目前国内厂商尚无与发行人类似的电子式注射笔,国外厂商中有公开价格信息的主要为德国Pendiq公司生产的电子注射笔,市场售价为193美元/支,发行人的产品售价低于Pendiq公司的产品。

2、机械式注射笔

公司机械式注射笔的平均销售价格及对比情况如下:

厂家产品类别市场价格备注
发行人预填充注射笔16.86元/支系发行人2021年度平均销售单价。发行人不直接对终端销售,故无终端售价。
机械重复式注射笔46.78元/支
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机械重复式注射笔239元/支诺和笔5胰岛素笔注射器, 诺和笔京东自营专区售价。
甘甘医疗科技江苏有限公司预填充注射笔91元/支长秀霖预填充注射笔,甘李京东自营旗舰店售价。
机械重复式注射笔169元/支秀霖笔,甘李京东自营旗舰店售价。

诺和诺德、甘甘医疗的产品均系配套其自身药物使用。发行人的产品售价低于其他厂商同类产品的售价。

五、说明报告期内退换货情况、相关会计处理方式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退回产品的后续处理方式,再次销售价格是否大幅低于正常售价。

(一)报告期内退换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退换货金额114.4770.5168.99
营业收入46,343.8949,853.5739,575.60
占营业收入比例0.25%0.14%0.17%

公司退换货主要系客户质检发现产品质量缺陷要求退换货,以及部分客户因需求改变与公司协商退换货。报告期各期,公司发生退换货的收入金额分别为68.99万元、70.51万元和114.47万元,占收入比例分别为0.17%、0.14%和

0.25%,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二)相关会计处理方式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在会计处理上,公司依据客户退换货产品清单,对退货产品开具红字发票

2-46

及销售出库单负数,账面冲减相应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减少应收账款和应交税费,增加存货余额。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退回产品的后续处理方式,再次销售价格是否大幅低于正常售价公司对于因质量瑕疵问题而退回的产品进行维修,对于可修复的不良品在维修后再次销售,对于不可修复的不良品进行报废处理;因客户需求改变而退回的产品一般于下月再次销售。再次销售的产品按照正常定价销售,不存在销售价格大幅低于正常售价的情形。

六、说明报告期内领用确认和收货确认的收入金额及占比,结合行业惯例、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方法、销售合同条款约定和实际执行情况,说明不同收入确认方式下的商品发出、签收、验收、领用的业务流程、平均时长,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商品发出至最终确认收入的平均时长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一)报告期内领用确认和收货确认的收入金额及占比

报告期各期,公司领用确认和收货确认以及外销的收入金额及占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45,277.8549,173.1438,885.68
内销领用确认收入35,316.8340,984.3732,722.37
占比78.00%83.35%84.15%
收货确认收入9,761.217,644.736,098.68
占比21.56%15.55%15.68%
外销收入199.81544.0464.63
占比0.44%1.11%0.17%

(二)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方法

公司与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内销外销
领用销售模式收货销售模式FOB、CIF类贸易方式
江苏雷利根据公司与其客户的销售合同约定,发出货物后产品被客户领用并取得领用结算单据,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取得了收款凭证根据公司与其客户的销售合同约定,发出货物后产品经客户签收确认,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 取得提单或签收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取得了收款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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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内销外销
领用销售模式收货销售模式FOB、CIF类贸易方式
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经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祥明智能公司与客户签订VMI协议,公司按照客户需求,在指定时间内,将约定的货物数量送至客户要求设立的VMI库,客户根据实际需要提取公司产品,产品领用出库后控制权转移,公司根据产品领用记录或对账记录确认收入。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根据销售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将货物发给客户,客户收到货物后验收,公司取得客户的收货凭据时确认收入。公司与大部分外销客户采用FOB或CIF结算,在签订销售合同、货物越过船舷后获得货运提单时确认收入; 公司与少量外销客户根据签订的销售合同,将货物运输至公司境外仓库,待货物移交给客户指定的运输公司时确认收入。
科力尔公司产品销售出库后,运输发货至客户,客户检验合格入VMI仓库,自销售出库后,公司将库存商品转为发出商品处理。当月客户根据生产情况领用产品后,公司在月末与客户对账,确认客户当月领用数量、金额及VMI仓库库存,公司将客户领用金额确认当月收入。公司产品销售出库后,运输发货至客户,客户对货物进行验货并签收,公司根据客户签收的送货单,确认为当月的销售收入。公司外销系与国外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销售采用FOB、CIF等作为结算方式,货物经报关离岸并取得提单后确认销售收入。
发行人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及预计需求安排生产,产品生产完毕后,公司将产品发往指定地点,待客户将公司产品领用后(客户领用公司产品视为公司产品验收合格),客户的供应商系统形成领用情况明细,公司核对领用情况后确认销售收入。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将产品发往指定地点,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公司根据客户的确认单据确认收入。公司按约定将货物报关、装船后确认收入。

(三)销售合同条款约定、实际执行情况及平均时长

1、领用确认模式

主要客户名称合同业务约定内容
美的集团乙方(指公司)按照甲方订单交货,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办理入库后,即为交付;交付物料后,符合结算付款条件的,应予以结算付款。物料完成交付的,甲方根据装机数量开具电脑制单的入库单,如入库单数据与供应商管理系统数据存在差异的,双方核实后进行调整。
海尔集团乙方(指公司)应在合同履行期限前将符合本合同质量标准的产品送到甲方指定验收地点,由甲方依据合同约定视情况进行不同阶段的检验,包括但不限于样品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入库检验、最终检验。甲方在产品通过最终验收并核准有关单据(包括但不限于送货通知书(看单入库指示单、发票)后,将自行或指定其特定关联企业支付货款。

2-48

海信集团甲方通过邮件、即时通信系统工具等形式通知乙方相关订单的具体订货信息。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订单内容交货,乙方交货时,需随货附带送货单,凭送货单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收到货物后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的签字仅是对乙方交货行为的确认。乙方根据甲方发布的开票信息确认开票,开票金额须与甲方提供明细金额保持一致。
格力集团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订单内容、指定地点交货,乙方送货时应按甲方需求,填写送货单。货到甲方仓库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经双方确认后加盖乙方公章的价格确认资料、加盖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供货确认清单及乙方开具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全额增值税发票,核对无误后以承兑或现汇的方式付款。
奥克斯集团需方通过SRM系统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需按照供方指定地点、指定时间交货。为保证供货及时、稳定,供方有必要租用代管仓库时,应按需方需求租用代管仓。双方在核定好供货价格后,SRM系统根据价格、数量以及适用的各项费用、折让、违约金与赔偿款扣款后形成结算金额。

实际执行中,主要客户美的、海尔、海信、格力、奥克斯多采用零库存或低库存管理模式,故公司在主要客户的生产基地所在地区设立办事处仓或委托第三方仓储服务商提供仓储物流服务。公司日常根据客户一段时间内的订单需求预测和合作经验将商品由生产基地运送至办事处仓或第三方仓储服务商,并根据客户分时段(如T-1、T-3等)的送货需求(通过供应商系统或邮件等)将商品由办事处仓或第三方仓库发至客户所在地厂区指定区域。商品发出时,公司将存货由办事处仓调拨至客户仓,生成调拨单;商品到达客户指定区域入库后,公司业务人员、运输商与仓储商或客户的仓储部门对接入库事项,销售人员及时跟踪货物在系统中的确认签收情况;客户领用商品后其供应商系统形成领用情况明细,发行人根据领用情况确认收入。该模式下,商品发出地离客户厂区较近,一般当天即可收货入库;从到达入库至领用确认收入的时长受客户消耗速度的影响相对较大,不同客户的流转周期存在一定差异,美的、海尔、海信一般在1-3天,格力和奥克斯一般在10天左右。

2、收货确认模式

公司采用收货确认收入的产品可分为两类:

(1)精密给药装置产品,主要客户包括金赛药业、豪森药业。公司与金赛药业的合同(订单)约定:签订后预付30%货款,待商品交付验收合格后开具全额发票,客户支付剩余货款;公司与豪森药业的合同(订单)约定:商品交付并验收合格后开具发票,客户收到发票后45天内付清货款。

(2)其他产品,主要系销售给非寄售客户的微特电机产品、离心泵和线性

2-49

驱动系统等,公司与各类产品的主要客户约定情况如下:A、微特电机产品的非寄售客户:甲方应自货到交货地点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B、离心泵的客户:

按合同规定标准验收;C、线性驱动系统的客户:需方根据双方确认的样品标准验收。

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根据订单要求安排生产和交货,客户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提供相关单据来确认实际收到的货物数量及金额,公司以客户确认单据为收入确认依据。

对于精密给药装置产品,由于客户主要为生物医药行业公司,验收程序严格,故一般需要较长的验收周期,报告期内精密给药装置产品发出至验收完成的周期通常为1-2个月。对于其他产品,产品发出至验收时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主要与客户的验收方式相关,部分客户采用批量验收的方式导致需要的验收时长较长,但通常可在发出1个月内完成验收。

3、外销收入

外销收入主要客户包括:Igenerix等。合同条款一般约定:客户下订单后预付50%的货款;公司按照客户要求生产和发货,将货物运至指定装运港,然后将产品报关出口,并取得货运提单,结算方式主要为CIF;客户于发货后45天或60天内支付剩余款项。

公司以货物报关、装船为收入确认时点,以货运提单为收入确认条件及依据。

公司主要通过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行空运,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距离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较近,自公司仓库至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物流园区的时间一般为1-2天。在不受外部因素影响下,公司货物到达机场安排装运,并办理报关手续,一般7天内可以完成所有手续。

(四)同行业可比公司确认收入及平均时长情况比较

1、江苏雷利未详细披露货物发出至最终确认收入的平均时长,其未设发出商品科目,仅对产成品实行分库管理。江苏雷利向客户发出的商品的管理和内控流程如下:对于境外客户及境内非战略性客户,根据销售指令在BPM发货系统中开具《发货通知单》,仓库凭《发货通知单》发货,根据纸质《发货通知单》的仓库联,由成品库主管关联系统《发货通知单》并生成出厂《调拨单》,确认向客户发出的产成品;对于境内的战略性客户(即设置有客户仓的客户),如格

2-50

力、美的、海尔、海信等,在生成出厂《调拨单》并由发行人发货至客户指定地点仓库后,根据客户签署的《供应商送货单》,经库存管理会计审核后确认为存放在客户仓的产成品。对于存放在客户仓的产成品,以产品被客户领用并取得领用结算单据时确认收入。

2、科力尔披露了外销VMI模式下,货物出库、报关至送达客户指定仓库一般要经过30-45天,从工厂发货以后,科力尔即将该类库存商品转为发出商品处理,另外,科力尔还会根据客户要求,在VMI仓库中存放15-30天领用量的安全库存。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时长与科力尔的收入确认时长差异较大,主要系科力尔的客户区域构成和发行人存在差异,境外领用确认模式占比较高,国际物流耗时较长,导致商品发出至最终确认收入的平均时长也存在差异。

3、祥明智能未披露内销寄售及外销模式下商品发出至最终确认收入的平均时长,披露了其内销非寄售模式下的平均时长约为1天。内销非寄售模式下,客户对货物的外观、尺寸、数量、规格等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或出库单上签字,商品的控制权完全转移给客户,确认收入。发行人的部分非寄售客户和祥明智能相同,收货后即在验收单或出库单上签字确认,时长约1天,但部分客户采用批量验收、批量确认收货的情况,导致平均时长较长,与祥明智能存在差异。

综上,公司商品发出至最终确认收入的平均时长合理,不存在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七、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微特电机下游相关行业研究报告,了解下游行业需求景气程度;

2、查阅下游客户公开披露信息资料,核查下游客户的投资规模或产能扩张以及下游客户的产品销售情况;

3、对发行人主要外销客户进行访谈,通过网络查询印度客户的工商登记信息,取得境外客户关于股东情况的说明;

4、对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业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其下游客户需求、订单获取情况;

5、取得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产品2022年取得的产品订单;

6、取得发行人收入明细,核查境外销售以及境外主要客户情况;

2-51

7、查阅发行人客户的招投标文件,了解客户招投标流程中的评标规则;

8、登录京东购物平台,查询机械式注射笔的终端市场价格情况;

9、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退换货明细,选取样本对报告期内的退换货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其退货原因;10、访谈公司销售负责人及主要客户,了解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退换货、召回、索赔的情形;查阅公司主要销售合同,关注与退换货相关的合同约定;访谈公司财务人员,了解与退换货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1、了解公司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查阅公司不同收入类型主要客户合同及订单中关键条款,并与同行业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进行对比;

12、对发行人微特电机业务负责人进行访谈,对主要客户进行访谈,并登录发行人客户的线上系统平台,了解发行人产品从领用至客户验收、领用的流程以及平均时长情况;

13、查阅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文件,了解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商品发出至最终确认收入的平均时长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微特电机主要下游行业需求增长,下游客户投资规模或产能扩张情况与发行人销售变动情况相匹配;

2、2021年度精密给药装置收入增长较快具备合理性;

3、发行人外销收入增加有合理原因;

4、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对主要客户的销售价格与其他供应商同型号供货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精密给药装置产品的价格具备竞争力;

5、发行人报告期内退换货会计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退回产品的再次销售价格不存在大幅低于正常售价的情况;

6、发行人商品发出至最终确认收入的平均时长合理,不存在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八、说明对各类收入真实性的核查方法、核查程序、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

(一)对各类收入真实性的核查方法、核查程序、核查比例

2-52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以及主要财务人员,了解行业特征以及发行人主要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政策,获取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检查合同相关条款,复核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进行对比,分析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2、了解并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通过观察、询问、检查、访谈等程序了解发行人的业务流程,并执行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评价发行人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3、获取公司的收入成本明细表,对营业收入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分析不同业务类别收入的变动原因;不同类型客户收入的变动原因;分析收入与现金流的匹配情况;分析收入与销售费用的匹配情况;分析第三方回款业务的真实性及合理性等;

4、报告期各期公司收入确认类型包括内销收入和外销收入,其中内销收入包括领用确认和收货确认。针对领用确认的销售收入,获取相关交易的合同、领用单、发票、银行回单等文件;针对收货确认的销售收入,获取相关交易的合同、出库单、对账单、发票、银行回单等文件;针对外销收入,获取订单、报关单、提单、发票、银行回单等文件。通过执行收入细节测试程序核查发行人各类型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报告期各期对发行人销售收入执行的细节测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内销收入细节测试金额33,621.6130,371.7823,164.34
占内销收入比例74.5061.6258.63
外销收入细节测试金额197.82541.6359.72
占外销收入比例99.0199.5692.41
合计细节测试金额33,819.4430,913.4123,224.07
合计细节测试比例74.6162.0158.68

5、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并对未回函的客户执行替代测试程序。发函及回函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53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发函金额44,180.3647,687.1637,095.27
发函占营业收入比例95.3395.6593.73
回函金额43,494.7043,669.8936,743.29
回函占营业收入比例93.8587.6092.84

6、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了解客户基本情况、发行人与客户合作的背景、开始合作时间、交易内容、交易真实性、关联方关系等。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对公司直销和经销客户进行访谈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访谈直销客户的收入金额38,920.8342,193.1333,304.07
直销收入44,325.0448,185.7537,995.43
访谈直销客户的收入占比87.8187.5687.65
访谈经销客户的收入金额739.90728.28604.69
经销收入952.81987.39890.26
访谈经销客户的收入占比77.6573.7667.92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2-54

问题10、关于主要客户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较稳定,占比分别为79.71%、80.66%和

83.31%,奥克斯集团销售金额逐年下降。

(2)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1,122.25万元、1,258.68万元和1,511.04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7%、3.18%和3.03%,占比较小。第三方回款主要为客户集团内的其他公司统一支付。请发行人:

(1)说明向各产品类别前五大客户销售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销售金额、数量、单价、毛利率等;如向单一客户销售相关产品毛利率与当期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差异较大,说明其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与(1)中所列客户的历史合作情况、客户开拓方式、订单和业务的获取方式(招投标或其他方式);报告期内奥克斯集团销售金额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3)结合微特电机行业的市场容量、竞争情况、未来成长性等因素,说明现有客户的稳定性及新客户的拓展空间及渠道,未来是否存在客户流失市场被抢占的风险。

(4)结合同行业公司公开信息披露中涉及的第三方回款对象、比例,说明发行人第三方回款规模的合理性,奥克斯集团等客户通过集团内部公司向发行人回款是否符合其交易的一般惯例,交易是否均具有商业实质。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向各产品类别前五大客户销售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销售金额、数量、单价、毛利率等;如向单一客户销售相关产品毛利率与当期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差异较大,说明其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和精密给药装置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3.81%、94.28%和93.82%,为主营业务的核心板块。

(一)微特电机及组件

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具体可分为微特电机、空调水泵、运动组件和电子膨胀阀。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别产品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2-55

1、微特电机

单位:万元、万台、元/台

期间公司名称销售金额占同类产品收入总额比例销售数量单价毛利率当期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
2022年度美的集团11,787.1649.40%2,468.734.77/18.62%
海尔集团7,424.1731.11%1,262.845.88/
海信集团2,343.879.82%503.844.65/
奥克斯集团803.313.37%202.613.96/
格力集团456.681.91%124.603.67/
合计22,815.1995.61%4,562.625.00
2021年度美的集团14,676.6054.03%2,879.195.10/20.97%
海尔集团6,500.9223.93%1,232.405.28/
海信集团3,299.2212.15%686.894.80/
奥克斯集团1,012.713.73%214.874.71/
丰润集团636.902.34%128.764.95/
合计26,126.3596.18%5,142.105.08
2020年度美的集团11,310.8049.57%2,540.784.45/22.92%
海尔集团4,888.9121.42%998.794.89/
海信集团2,860.3012.53%658.764.34/
奥克斯集团1,796.157.87%440.714.08/
丰润集团559.002.45%116.644.79/
合计21,415.1593.85%4,755.704.50

报告期内,公司微特电机主要客户结构稳定,客户多采用招标模式确定供应商,市场充分竞争。由于不同客户的需求规模、产品规格型号、技术要求等不同,导致不同客户的毛利率也存在差异。

对当期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客户分析如下:

(1)美的集团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美的集团销售微特电机的毛利率均低于当期同类产品的平均毛利率,主要系:美的集团的微特电机采购量远大于其他客户,以及美的集团采购的微特电机中相对低毛利率的常规品种占比较高。

(2)丰润集团

2020年度公司对丰润集团销售微特电机的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

2-56

要系由丰润集团的采购量较小,公司通过议价获取了较高的毛利率。

(3)格力集团

2022年度,发行人对格力集团销售微特电机的毛利率较低,主要系发行人在格力集团微特电机品类的供应份额较少,但需跟随其他供应商以较低毛利率的价格供货。

2、空调水泵

单位:万元、万台、元/台

期间公司名称销售金额占同类产品收入总额比例销售数量单价毛利率当期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
2022年度海信集团3,855.6244.21%127.7230.19/31.79%
格力集团2,915.2033.43%97.6829.85/
美的集团1,479.3116.96%57.1725.88/
广东开利暖通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注215.212.47%7.9926.94/
约克集团48.900.56%0.49100.27/
合计8,514.2697.63%291.0429.25
2021年度海信集团5,655.8351.67%174.3432.44/36.77%
格力集团2,790.5225.49%96.5928.89/
美的集团1,987.4718.16%74.3926.72/
广东志鸿制冷设备有限公司89.120.81%2.8531.27/
广东开利暖通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注74.700.68%2.7726.97/
合计10,597.6496.82%350.9430.20
2020年度海信集团4,421.7751.36%137.4532.17/44.32%
格力集团2,394.0627.81%80.3529.80/
美的集团1,449.5616.84%55.3226.21/
广东开利暖通空调股份有限公司74.650.87%2.8326.37/
丰润集团59.240.69%1.5737.70/
合计8,399.2897.56%277.5230.27

注:原名广东志高暖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当期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客户分析如下:

2-57

(1)美的集团

报告期各期,公司空调水泵产品对美的集团的毛利率低于同类产品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向美的集团供货空调水泵产品时间较久,美的集团是公司空调水泵产品的第一家大型客户,早期的客户开拓过程和长时间合作导致毛利率相对其他客户公司较低。

(2)广东志鸿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2021年度发行人向广东志鸿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销售毛利率较低,主要系当年向其销售了一批性能较为一般的常规产品。

(3)其他客户

发行人2020年度对丰润集团销售的毛利率较高,主要系由于对方采购量较少,通过议价取得了较高的毛利率。

(4)约克广州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向约克广州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的空调水泵单价较高,主要系约克的空调水泵属于定制化产品,搭配的配套组件材料成本较高。

3、运动组件

单位:万元、万台、元/台

期间公司名称销售金额占同类产品收入总额比例销售数量单价毛利率当期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
2022年度美的集团3,216.0790.90%296.5910.84/14.13%
奥克斯集团265.087.49%26.0610.17/
丰润集团37.131.05%3.5610.42/
海信集团19.240.54%1.2016.03/
海尔集团0.690.02%0.0513.44/
合计3,538.21100.00%327.4710.80
2021年度美的集团3,409.9584.48%307.9811.07/15.20%
奥克斯集团588.4514.58%57.4710.24/
丰润集团27.510.68%2.6310.44/
海尔集团8.720.22%0.6613.28/
海信集团1.620.04%0.1016.04/
合计4,036.24100.00%368.8410.94
2020美的集团1,890.6778.10%165.1811.45/23.27%

2-58

期间公司名称销售金额占同类产品收入总额比例销售数量单价毛利率当期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
年度奥克斯集团394.8716.31%43.349.11/
丰润集团108.614.49%10.2110.64/
海尔集团26.651.10%2.0413.06/
合计2,420.81100.00%220.7710.97

对当期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客户分析如下:

(1)美的集团

报告期内,公司对美的集团销售运动组件的毛利率低于同类产品的平均毛利率,主要系由于美的集团运动组件的需求量远大于其他客户,公司给予较低的毛利率。

(2)其他客户

公司对其他客户销售运动组件的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其他客户的需求量较少,且部分系为客户定制开发的产品,经过议价取得较高毛利率。

(二)精密给药装置

报告期内,公司精密给药装置业务中形成规模销售的客户数量较少,因此不区分具体产品类别,精密给药装置总体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支、元/支

期间公司名称产品类型销售金额占同类产品收入总额比例销售数量单价毛利率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
2022年度金赛药业电子式注射笔4,758.5675.35%13.16361.50/50.78%
豪森药业机械重复注射笔809.7712.82%17.2047.08/
信立泰电子式注射笔427.796.77%1.50285.21/
Igenerix机械重复注射笔131.822.09%3.7035.63/
珠海蔚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微量注射泵72.741.15%0.051,454.87/
合计6,200.6898.19%35.61174.11
2021年度金赛药业电子式注射笔2,989.0771.49%8.50351.80/48.60%
Igenerix机械重复注射笔500.5811.97%10.2548.83/
豪森药业机械重复447.2610.70%9.50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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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公司名称产品类型销售金额占同类产品收入总额比例销售数量单价毛利率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
注射笔
康宁杰瑞机械预填充注射笔72.071.72%5.2413.75/
珠海蔚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微量注射泵57.521.38%0.051,150.44/
合计4,066.4997.26%33.54121.24
2020年度金赛药业电子式注射笔2,164.1783.83%6.66324.85/52.15%
豪森药业机械重复注射笔345.1313.37%7.5046.02/
Igenerix机械重复注射笔59.722.31%1.1054.29/
康宁杰瑞机械预填充注射笔3.720.14%0.2018.58/
Wen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Ltd.机械重复式注射笔1.340.05%0.0266.79/
合计2,574.0899.71%15.48166.26

对当期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客户分析如下:

(1)金赛药业

公司主要向金赛药业销售电子式注射笔,电子式注射笔系将微特电机进行进一步小型化、精密化研发后在生物制药领域的机电一体化应用产品,技术含量较高,毛利率相对较高。

(2)豪森药业

豪森药业的机械式注射笔毛利率低于同类产品毛利率,是因为公司持续配合豪森药业的创新药物进行产品开发,该定制产品成本相对其他机械重复注射笔较高,随着供货量提升,规模效应显现,发行人对豪森药业的毛利率持续提升。

(3)康宁杰瑞

公司主要向康宁杰瑞销售预填充注射笔,销售量较小,所售产品主要供康宁杰瑞产品验证、测试使用,规模效应还不明显,导致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

(4)珠海蔚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向珠海蔚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智能微

2-60

量注射泵产品的毛利率较高,主要系智能微量注射泵有较为复杂的技术特性,又有符合医药行业发展趋势的应用优势,竞争者也相对较少,因此发行人定价相对较高,毛利率也相对较高。

(5)信立泰

2022年,发行人开始向信立泰批量销售用于特立帕肽的电子式注射笔,其型号与用于生长激素的电子式注射笔存在差异,且处于量产初期单位成本相对较高,导致单价及毛利率与电子式注射笔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6)其他

公司向其他客户属于零星销售,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具有合理性。

二、说明与(1)中所列客户的历史合作情况、客户开拓方式、订单和业务的获取方式(招投标或其他方式);报告期内奥克斯集团销售金额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与(1)中所列客户的历史合作情况、客户开拓方式、订单和业务的获取方式

发行人与上述主要客户的合作情况如下:

1、微特电机及组件

序号客户名称历史合作情况客户开拓方式订单和业务的获取方式
1美的集团2006年开始合作后一直连续合作至今公司主动联系招投标
2海信集团2008年开始合作一直连续合作至今公司主动联系招投标
3海尔集团2007年开始合作一直连续合作至今公司主动联系招投标
4格力集团2005年开始合作一直连续合作至今公司主动联系招投标
5奥克斯集团2001年开始合作一直连续合作至今公司主动联系招投标
6丰润集团2008年开始合作一直连续合作至今公司主动联系商务洽谈
8广东志鸿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9年2月开始合作至今客户主动寻求合作商务洽谈
9约克广州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2012年开始合作一直连续合作至今公司主动联系商务洽谈

2、精密给药装置产品

序号客户名称历史合作情况客户开拓方式订单和业务的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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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历史合作情况客户开拓方式订单和业务的获取方式
1金赛药业2013年开始合作一直连续合作至今公司主动联系通过商务洽谈为客户定制开发,研发完成后开始批量供货
2Igenerix2018年开始合作一直连续合作至今展会通过商务洽谈为客户定制开发,研发完成后开始批量供货
3豪森药业2016年开始合作一直连续合作至今公司主动联系通过商务洽谈为客户定制开发,研发完成后开始批量供货
4康宁杰瑞2018年开始合作一直连续合作至今公司主动联系通过商务洽谈为客户定制开发,研发完成后开始批量供货
5珠海蔚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开始合作一直连续合作至今公司主动联系通过商务洽谈为客户定制开发,研发完成后开始批量供货
6Wen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Ltd.2020年开始合作,销售金额较小公司主动联系商务洽谈
7信立泰2019年开始合作一直连续合作至今公司主动联系通过商务洽谈为客户定制开发,研发完成后开始批量供货

其中,Igenerix系发行人于2017年参加在印度孟买召开的第十二届“世界制药原料印度展CPhI India 2017”中开发的客户,发行人的董事会秘书俞贤萍、核心技术人员王少锋等人现场参与了该次会议。该次展会中,除了Igenerix,公司还与其他多家境外公司进行了接触,但并未实现最终销售。申报会计师已对Igenerix进行了访谈。

(二)报告期内奥克斯集团销售金额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奥克斯集团的销售额分别为2,316.43万元、1,775.78万元和1,163.21万元。公司对奥克斯集团的销售金额逐年下降,主要系奥克斯空调业务产销规模下滑,2020年-2021年度,奥克斯空调销量分别为1,033万台、789.90万台(数据来源:产业在线,奥克斯主动评级报告),发行人对奥克斯的产品销售也相应减少,具有合理性。

三、结合微特电机行业的市场容量、竞争情况、未来成长性等因素,说明现有客户的稳定性及新客户的拓展空间及渠道,未来是否存在客户流失市场被抢占的风险。

(一)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现有客户的稳定性

1、微特电机行业的市场容量

2-62

微特电机及组件可在各类电气机械场景中广泛应用,如控制各类机构部件进行转向、升降、伸缩等步进运动,或用于驱动叶轮、扇叶等部件快速转动以实现液体或空气流动。微特电机被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汽车、医疗、新能源、电子信息、航空航天、军工等各个领域,发挥着控制、驱动等各种功能,是生产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机电产品。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2020年我国微特电机市场规模为2,423亿元,同比上涨7.07%,市场容量较大且保持增长态势。按照下游应用来看,家用电器行业系微特电机最主要应用领域之一。我国是家电的生产、消费和出口大国,根据工信部的统计数据,2021年,我国的家用电器行业实现营业收入1.74万亿元,同比增长15.5%,出口突破了1,000亿美元,我国的家电产品畅销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世界有20多亿家庭在使用我国的产品。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以及小家电,在全世界的产品产量占有率都在50%以上。2021年,我国的空调产量为2.18亿台,同比增长9.4%;2022年上半年,我国的空调产量也达1.22亿台,同比增长1.1%。2022年7月22日,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9条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的政策措施,包括开展全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强化全链条服务保障、夯实基础设施支撑等。2022年以来已有40余个省市在地方开展了发放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券和补贴、以及以旧换新等活动。整体来看,各省市补贴品类以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等刚需品类为主,单品补贴力度分布在10%-20%不等。《通知》的推出及消费补贴的发放,将带动家电消费需求升级,拉动家电及上下游关联产业发展。从中长期来看,家电市场以及其中的空调市场将保持较高的市场容量,从而为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现有客户稳定性提供保障。

2、市场竞争情况

公司的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主要应用于空调行业。空调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市场集中度高,行业内龙头企业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2021年度美的、格力、海尔、海信和奥克斯5家空调厂商合计的市场占有率约82.69%。由于空调厂商对微特电机品质要求较高,对供应商的技术水平、装备条件、资金实力、

2-63

人员素质、产品环保、供货经验、品质管控等要求严格,要进入这类优质客户的供货商行列,一般要经过长期严格的供应商审查过程。然而,一旦通过认证成为其合格或者优选供应商,合作关系将会长期稳定,形成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因此,由于空调行业客户严格的进入要求,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的行业竞争主要集中在国内几家大型生产厂商之间。报告期内,各空调厂商的微特电机及组件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空调厂商主要微特电机及组件供应商
美的集团发行人、江苏雷利、常州欧凯电器有限公司、惠利普等
海信集团发行人、江苏雷利、常州欧凯电器有限公司、广东敏卓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等
海尔集团发行人、江苏雷利、常州欧凯电器有限公司、惠利普等
格力集团发行人、江苏雷利、常州欧凯电器有限公司、惠利普、合肥日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
奥克斯集团发行人、慈溪市华夏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常州欧凯电器有限公司、广东敏卓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惠利普等

发行人经过多年行业积累和发展,已成为美的、格力、海尔、海信、奥克斯等知名家电集团的主要微特电机及组件供应商。目前,发行人已为上述主要客户供货10年以上,个别客户达20年,在各客户处均占有较高的产品供应份额。

公司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也收获了客户的大量好评,公司曾获得海尔“2019年度最佳合作伙伴奖”、海信“2021年度优秀供应商”、“2020年度优秀合作伙伴奖”和“2019年度出口优秀合作伙伴奖”、奥克斯“2019年度优秀供应商”等多项荣誉。

综上,发行人的下游市场容量较大,行业竞争格局稳定,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的现有客户具有稳定性。

(二)微特电机行业新客户的拓展空间及渠道

1、拓展空间

微特电机行业新客户的拓展空间广泛,未来随着公司产能、市场开拓能力、技术实力的不断提升,除了稳固现有空调行业内的优势市场地位外,公司还可利用原有客户资源开拓厨卫电器等其他家电市场,在安防监控、新风除尘等行业继续延伸,并向各类其他领域进行积极探索。

(1)空调市场空间参见本回复“问题9、关于营业收入”之“一、(一)

2-64

微特电机下游行业需求及景气程度”。

(2)暖风机

卫浴中的传统取暖方式是使用灯泡发热来取暖,长时间使用可能会灼伤眼睛,并容易让人产生头晕缺水等情况。而暖风机主要利用的是风扇热风,不用担心严重辐射,相对来说安全性更高。从智研咨询发布的《2022-2028年中国电暖器行业市场竞争力分析及市场需求潜力报告》中显示,2019-2021年我国电暖器市场规模由72.4亿元下降至

56.9亿元,预计在2022年会达到62.9亿元。其中,2021年暖风机占其比例约为35%。

微特电机可以在暖风机中驱动导流板,控制导流板的上下摆动,以实现均匀送风。随着整个卫浴行业都呈现多功能集成趋势,暖风机也不例外,未来智能化、大面积供暖等功能的暖风机将会成为主流趋势,这就需要微特电机在其中发挥作用,有利于微特电机产品的销售。

(3)智能马桶

智能马桶核心功能包括自动冲洗、离座自动冲水、智能控温、感应翻盖、感应翻圈和语音控制等,其中自动冲洗与感应翻盖/翻圈都离不开微特电机的应用。微特电机带动齿轮组与喷管组件中的齿条啮合,使喷管组件做往返运动,从而实现自动冲洗功能;微特电机和斜齿轮等组成齿轮箱,从而实现自动翻盖功能。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升级使得大众对于居家品质的要求不断提升,作为智能卫浴产品中最为典型的智能马桶呈现爆发式增长。据《中国智能坐便器行业发展白皮书》(2021)显示,我国智能马桶销量从2016年的439万台上升至2021年的910万台左右,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9.28%,智能马桶行业呈现较快增长态势,从而也将带来微特电机市场规模的增长。

(4)冰箱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冰箱行业现状深度分析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2022-2029年)》显示,2019-2021年我国冰箱零售市场规模由912亿元上升至971亿元,冰箱冷柜“1+1”的组合销售方式取得了突破,让冰箱企业看到了新商机。与此同时,伴随着多重家电消费鼓励政策逐步落地,冰箱行业的消费

2-65

也有望受到进一步刺激。

随着消费者精细化需求的增加和供给端的进步,冰箱不再只是一个简单的保鲜产品,更要满足消费者对于健康存储以及延长保鲜时间的需求,这也就要求冰箱企业在冰箱控温方面更加精准。微特电机主要应用于风冷智能冰箱的电动风门,通过正反转和脉冲步数来控制档板开合,以实现挡板无极调节通风量,进而控制冰箱冷藏室的冷风流量,最终实现快速制冷、无霜且精准控温。因此,随着风冷智能冰箱逐渐成为消费者首选冰箱,微特电机有望迎来新的需求增长。

(5)安防监控

微特电机在安防行业主要用于视频监控摄像头的云台转动、镜头变焦等功能。近年来,安防行业在公共安全、社会应用、家庭应用均有不同程度的延伸拓展,从而为微特电机行业带来持续市场空间。

在公共安全方面,随着智慧城市在二三四线城市的不断推进,以及农村治安治理工程的下沉渗透,安防行业仍有较大规模的持续需求。

在社会应用方面,安防产品在教育、金融、交通、智慧社区等领域的应用逐步普及化,已从基本的安全保障功能,逐步演变为辅助管理和提升生产效率的重要技术手段。

在家庭应用方面,人们通过智能摄像头可以了解家中财务和人员安全,并通过摄像头视频对话。智能摄像头市场增速较快,是智能视觉市场的核心产品,2020年中国家用摄像头的出货量达4,040万台,预计2025年出货量将达8,175万台,复合增长率为15.1%。2020年中国家用智能视觉产品市场规模为331亿元,自2016年以来的年复合增长率高达53.5%,预计市场规模在2025年达到858亿元,2021年-2025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21%。

(6)新风除尘

发行人所生产的微特电机及组件可用于新风系统、除湿设备、除尘设备的开闭及扇叶摆风。

随着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和消费理念的升级,消费者对于室内环境的要求不再仅限于舒适的温度,更关注通风情况、空气质量对人体健康和生活品质的影响。另一方面,室内装修装饰、日用化学品以及密闭环境产生大量的物理、化学、生物污染,从而造成室内空气质量下降。据奥维云网、中研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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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统计,2013-2020年我国新风行业销售额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2.3%,2021年销售量达到了311万套,同比增长47.5%。据预测,2022年我国新风系统销量将达461万套,同比增长48.2%,若按照30%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则2025年新风系统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877亿元,新风行业的发展将会给微特电机产品带来增量市场需求。

(7)汽车

微特电机及组件可应用于汽车的电动尾门、电动门窗、风门执行机构、座椅调节机构等多种电动零部件,用于控制部件自动上升、下降、前后移动,实现小体积输出大力矩且低噪音的应用。近年来,随着中国消费者对汽车品质要求的提高以及整体需求的多元化,中国乘用车市场已经进入多元化、个性化的发展阶段,汽车更新换代的速度不断提高,从而为微特电机行业带来新增需求。具体而言,汽车行业的市场发展空间受以下两方面影响:

一是节能环保政策促进了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增长迅猛。据工信部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352.1万辆,同比增长157.8%,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一,预计2022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451.76万辆。无论是实现国家的“双碳”目标,新能源汽车补贴、购新能源汽车送“绿牌”、免征购置税等政策支持,还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叠加、商业模式的创新,都将在很大程度上加速新能源汽车的普及。

二是海外市场需求旺盛,汽车出口规模迎来快速增长。据中汽协统计,随着本土车企在电动化和智能化等新技术领域不断发力,并在全球逐渐形成引领之势,我国汽车品牌在海外的整体出口规模和影响力持续提升。2021年我国汽车产业出口首次突破200万辆,共出口201.5万辆,同比增长1倍,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且预计2022年我国汽车出口增速在20%左右。展望未来,中国品牌汽车无论从外观、内饰、续航里程、环境适应性到整车性能、质量、能耗、智能化应用等方面都已取得全面进步,有望在国际竞争中抢占更高的市场份额,从而对微特电机及组件的下游市场有积极影响。

(8)光伏

微特电机可用于光伏发电中的自动跟踪系统,可以提高跟踪精度,降低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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踪系统能耗,从而能够有效提高太阳能利用率与光伏系统经济效益。

在国家政策支持及行业技术水平提高的驱动下,我国逐步发展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太阳能光伏应用市场之一,光伏产业也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并取得领先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自进入双碳元年后,光伏行业的利好政策便密集出台:仅2021-2022年,我国就出台了10余项扶持政策鼓励光伏产业发展创新,尤其是八部委近期相继发布了《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和《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政策利好文件,为后续光伏产业持续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据中商情报网整理所得,我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由2016年的0.77亿千瓦增长至2020年的2.53亿千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4.9%,预测2022年中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将达3.45亿千瓦。2021年中国光伏产品出口额仍然迅猛,超过284亿美元,同比提升了43.8%。可以期望,随着新能源成为全球发展的主题,我国在光伏市场将持续保持增长态势。

随着光伏行业逐步迈入全面平价时代以及国家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的逐渐加大,我国太阳能光伏发电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微特电机也有望依靠光伏行业的高成长获得更多的市场空间。

2、拓展渠道

(1)现有客户需求的挖掘和拓展

发行人微特电机现有客户主要系家电行业的龙头企业。微特电机可在家电产品中广泛应用,目前发行人的微特电机产品主要应用于上述客户的空调产品线。除空调产品线外,冰箱、洗衣机等家电产品对微特电机及组件均有配套需求。

公司将继续加大与现有集团客户的合作范围与深度,从单一产品供应逐步转向多个产品线的全线导入,提前介入产品开发,并按照客户要求进行优化和改进以进行新产品设计与创新,最终实现公司产品在现在客户集团内其他产品事业部的渗透。

2021年公司已向海信集团旗下的海信(山东)冰箱有限公司、海信容声(扬子)冰箱有限公司销售冰箱相关的微特电机。

(2)加强产品研发,提高产品性能,拓展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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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利用自身在微特电机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持续拓展产品在其他领域的应用。公司可根据微特电机用途寻找目标市场,自上而下梳理出目标客户群体,锁定重点客户。针对重点客户,公司销售人员可通过上门拜访等方式向目标客户进行推介,获取订单。

精密给药装置便是发行人实现微特电机在医疗这一新领域的成功拓展,另外,发行人目前还在逐渐向厨卫家电、安防监控、新风除尘等多种下游领域延伸发展。

(3)通过参加行业展会、展览方式提高公司的知名度

展会是为展示产品和技术、拓展渠道、促进销售、传播品牌的一种高效宣传活动。公司可充分利用参加展会的机会,向国内外客户展示最新的产品和技术,提升产品品牌的知名度,与潜在客户发展业务关系。通过参加展会,公司还可以及时了解国际、国内先进技术、发展理念及市场趋势,有利于新产品开发。

(三)未来是否存在客户流失市场被抢占的风险

如前文所述,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所在市场由于各大家电集团严格的准入要求,行业竞争主要集中在国内几家大型生产厂商之间,竞争态势稳定。发行人已为现有的主要客户供货10年以上,个别客户达20年,在各客户处均占有较高的产品供应份额。发行人产品质量稳定,供货及时,客户反馈较好,多次取得优秀供应商称号,未来客户流失市场被抢占的风险较小。

四、结合同行业公司公开信息披露中涉及的第三方回款对象、比例,说明发行人第三方回款规模的合理性,奥克斯集团等客户通过集团内部公司向发行人回款是否符合其交易的一般惯例,交易是否均具有商业实质。

(一)结合同行业公司公开信息披露中涉及的第三方回款对象、比例,说明发行人第三方回款规模的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情况及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客户集团内的其他公司支付280.821,480.001,193.90
客户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员工代付-24.0945.16
境外客户协议指定代付-6.94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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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第三方回款合计280.821,511.041,258.68
营业收入46,343.8949,853.5739,575.60
第三方回款占比0.61%3.03%3.18%
剔除奥克斯集团内公司互相代付影响后第三方回款占比0.00%0.06%0.17%
同行业可比公司-祥明智能第三方回款占比--0.20%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江苏雷利和科力尔均未披露第三方回款信息发行人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主要为奥克斯集团内公司互相代付货款的内部资金安排,各期金额分别为1,193.90万元、1,480.00万元和280.82万元,占第三方回款金额比例为94.85%、97.95%和100.00%。同行业可比公司祥明智能2020年度第三方回款占比为0.20%,且其主要第三方回款客户不包括奥克斯集团,发行人第三方回款剔除奥克斯集团内公司互相代付影响后占比与祥明智能差异较小。

除“客户集团内的其他公司支付”外,其他情形的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17%、0.06%和0.00%,规模较小。发行人已对其他第三方回款情形逐步规范,要求回款方与销售客户一致。综上,发行人第三方回款占比较小,规模合理。

(二)奥克斯集团等客户通过集团内部公司向发行人回款是否符合其交易的一般惯例,交易是否均具有商业实质

奥克斯集团基于提高资金的周转效率和灵活性、结算便捷性、节省银行汇款手续费等原因,或出于自身资金周转的需要,委托集团内部公司支付货款并与发行人及付款方签订转款证明。

根据奥克斯集团其他拟上市公司供应商安培龙、美硕科技的公开披露信息,均存在奥克斯集团内公司互相代付的第三方回款情形,奥克斯集团等客户通过集团内部公司向发行人回款符合其交易的一般惯例。

通过核查发行人与奥克斯集团的销售合同、领用单、发票、银行回单等、获取第三方回款的转款证明以及回款凭证、查阅客户系统平台的对账记录,核实和确认第三方回款的真实性、代付金额的准确性及付款方和委托方之间的关系,奥克斯集团等客户通过集团内部公司向发行人回款交易均具有商业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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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1、取得发行人收入明细表,统计发行人向主要产品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2、分别对发行人微特电机和精密给药装置业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对不同客户销售产品毛利率差异的原因,以及与客户的历史合作情况、客户开拓方式、订单和业务的获取方式等情况;

3、查阅下游客户奥克斯集团的公开披露信息以及行业相关数据,了解奥克斯集团的下游市场销售情况;

4、查阅微特电机相关行业研究报告,核查微特电机行业的市场容量、竞争情况、未来成长性等;

5、访谈发行人总经理,了解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的应用场景情况、应用领域的延伸计划、下游空调客户处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了解发行人新客户的主要拓展渠道;

6、访谈财务负责人,了解第三方回款发生的实质背景,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

7、取得第三方回款对应的销售订单、收入确认依据、回款凭证,核查第三方回款对应营业收入的真实性;

8、取得与客户、第三方签署的转款证明、查阅客户系统平台的对账记录,并与公司账面及期后回款凭证核对,确定回款方与销售客户的关系及回款的准确性;

9、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以及奥克斯集团其他供应商关于第三方回款的公开披露信息;

10、对发行人的境外客户Igenerix进行访谈;

11、取得发行人展会的相关资料,如展会手册、主办方邀请函、参会人员的差旅记录等。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向不同客户销售产品毛利率与当期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的差异具有合理原因;

2、报告期内对奥克斯集团销售金额逐年下降,主要系奥克斯集团的空调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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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收缩导致微特电机需求减少,具有合理性;

3、发行人的现有客户具有稳定性,具有新客户的拓展空间和渠道,未来客户流失市场被抢占的风险较小;

4、公司第三方回款的规模具有合理性,奥克斯集团等客户通过集团内部公司向发行人回款符合其交易的一般惯例,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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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1、关于营业成本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内微特电机及组件和精密给药装置产品的成本合计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4.88%、92.61%和93.45%,成本构成集中。

(2)2021年微特电机及组件的单位成本变动幅度较大,主要系受上游铜材、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及生产人员工资支出增加等因素的影响;2021年精密给药装置的单位成本较2020年下降了30.40%,主要系由于2021年成本较低的机械式注射笔的销量及占比增长较快。

(3)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7.31%、77.48%和79.86%。

请发行人:

(1)说明不同类型产品成本归集、核算及结转的方法、过程,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营业成本核算是否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各类产品共用生产线的情形,成本在各期间、各业务或产品之间的分配是否准确。

(2)说明不同类别产品直接材料的主要构成,结合原材料的市场报价、不同渠道的采购单价,分析说明主要直接材料采购价格的公允性,与同行业是否一致。

(3)说明生产人员数量的变动情况,结合生产人员数量、薪酬政策说明直接人工变动原因;报告期内生产人员薪酬与同行业、同地区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4)说明制造费用的主要构成及分配方式。

(5)分别说明电子式注射笔和机械式注射笔的单位成本金额、占比及变动幅度,以及与收入增长的匹配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成本完整性的核查方法、核查程序、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是否存在第三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情形。

回复:

一、说明不同类型产品成本归集、核算及结转的方法、过程,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营业成本核算是否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各类产品共用生产线的情形,成本在各期间、各业务或产品之间的分配是否准确。

(一)不同类型产品成本归集、核算及结转的方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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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成本按产品大类进行归集、核算及结转,产品的成本主要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不同产品类型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具体过程如下:

1、微特电机及组件

(1)直接材料:根据生产制令单进行领料,按照实际使用材料成本进行归集并分配至各产品,当月完工产品的材料成本转至各产品,未完工产品的材料成本转至在产品。

(2)直接人工:直接人工是指生产人员当月发生的人员工资、奖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劳务外包费用,按照所属车间进行归集,每月末按照当月各车间产品入库的产量分配至各产品。

(3)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是指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主要包括间接人工、间接材料、折旧与摊销、水电费等,根据每月实际发生的间接费用集中归集,每月末按照当月产成品入库的产量分配至各产品。

(4)每月末公司财务人员根据ERP系统中各产品分配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计算产品入库成本,并根据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产品出库成本。

2、精密给药装置

(1)直接材料:根据生产制令单进行领料,按照实际使用材料成本进行归集并分配至各产品,当月完工产品的材料成本转至各产品,未完工产品的材料成本转至在产品。

(2)直接人工:直接人工是指生产人员当月发生的人员工资、奖金等人工费用,每月末进行统一归集,并根据当月产成品入库的产量,按照生产单个电子式注射笔与机械式注射笔标准耗用工时比例分配至各产成品。

(3)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是指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主要包括间接人工、间接材料、折旧与摊销、水电费等,根据每月实际发生的间接费用进行统一归集,并根据当月产成品入库的产量,按照生产单个电子式注射笔与机械式注射笔标准耗用工时比例分配至各产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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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月末公司财务人员根据ERP系统各产品分配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计算产品入库成本,并根据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产品出库成本。

(二)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营业成本核算是否准确、完整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规定,建立了与成本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管理流程,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和《销售与发货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依靠ERP系统进行流程管控。公司设立了相应的成本核算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保证成本核算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公司成本归集、核算的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管理和控制情况如下:

成本类型控制程序

材料采购

材料采购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分解采购物料明细及数量并结合仓库库存制定原材料备货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向供应商下达物资备货计划单。

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1、物料到货后,仓库人员对数量和型号进行核对,在ERP系统开具进货送检单,质检部根据进货送检单检验后判断是否合格,仓库人员根据质检部的进货验收单,将进货送检单在ERP系统中转为进货单(暂估单),仓库人员根据进货单(暂估单)办理入库,财务部审核原材料入库价格、入库数量; 2、采购部根据价格审批单将物料价格录入ERP系统; 3、财务部每月末在系统中根据进货单(暂估单)和价格审批单与供应商核对后进行记账处理,并与供应商就当月货款发生额及余额进行核对; 4、材料领用:技术部设立BOM清单,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形成生产制令单,仓库人员根据审核后的生产制令单进行备料,车间人员核对物料一致后开具领料单;ERP系统根据物料的领用数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单价自动核算并结转物料出库成本。

直接人工

直接人工车间管理人员提供考勤与记件数,财务部根据生产缴库数核对计件数并生成工资表,车间主任、总经理审核工资表,财务部通过直接人工科目进行归集并分配至各产品。

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工资:财务部根据人事提供的考勤表计算并生成工资表,经总经理审批后交由财务部进行记账处理。
折旧摊销费用:财务部每月将与生产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摊销金额通过制造费用科目进行归集。

生产用水电等其他费用:财务部每月根据供电公司及其他单位提供的合同、发票等凭据,将与生产相关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通过制造费用科目进行归集。

产成品入库半成品、产成品完工后,品质部进行检测并形成检验记录表,仓库人员根据检验记录表和车间人员提供的制令单确认数量和型号,办理产品入库并在ERP系统形成缴库单,缴库单经车间线长、仓管员共同确认。财务部根据ERP系统各产品分摊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计算产品入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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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结转1、领用确认:市场服务部根据送货计划形成调拨申请单,仓库人员根据调拨申请单调拨到各办事处,各办事处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安排送货到客户仓,财务部根据客户系统平台上对应的产品领用信息确认结算数量结转营业成本; 2、收货确认:市场服务部根据送货计划形成调拨申请单,公司按客户指定地点送货,客户签收。财务部根据客户签收单确认的数量结转营业成本。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对重要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规范。报告期内,上述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已对产品成本进行了准确的划分、归集和分摊,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的同时,将对应产品的成本结转至营业成本。

综上,公司营业成本核算准确、完整。

(三)是否存在各类产品共用生产线的情形,成本在各期间、各业务或产品之间的分配是否准确

公司主要产品为微特电机及组件、精密给药装置及其他产品。除精密给药装置外,其他产品均为独立生产线,不存在共用生产线的情形。

精密给药装置包括电子式注射笔和机械式注射笔,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将零部件进行模块化组装及功能检测。报告期内公司电子式注射笔和机械式注射笔存在共用组装测试产线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公司共用生产线的产品成本分配情况如下:

直接材料:车间根据生产制令单进行领料,按照各产品实际使用材料成本进行分配。

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根据电子式注射笔和机械式注射笔当月完工产量及生产单个电子式注射笔与机械式注射笔标准耗用工时比例分配至产成品。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共用生产线的情形,成本在各期间、各业务或产品之间的分配准确、完整。

二、说明不同类别产品直接材料的主要构成,结合原材料的市场报价、不同渠道的采购单价,分析说明主要直接材料采购价格的公允性,与同行业是否一致。

(一)公司不同类别产品直接材料的主要构成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微特电机及组件、精密给药装置和其他三大类产品,各类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构成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直接材料主要构成
微特电机及组件漆包线、钢材(包括耐指纹板、硅钢片等)、磁性材料(A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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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件、磁环)、电子线、塑料件(骨架、护线盒等)、齿轮件等
精密给药装置电机组件(与微特电机产品材料构成相似)、电子元器件(由印制板、电阻、电容、连接件等构成主控板组件、显示屏、电芯组件、充电线、电源适配器)、塑料件(笔身塑件)、包装材料等
其他(离心泵、线性驱动系统)自产离心泵:水泵电机、钢材(钢板、钢管、导叶等)等; 线性驱动系统:电机组件(与微特电机产品材料构成相似)、电源、电源控制产品、铁架等

(二)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主要原材料单位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单价变幅单价变幅单价
漆包线元/千克72.25-0.76%72.8130.44%55.82
钢材元/千克7.76-9.14%8.5435.41%6.31
磁性材料元/PCS0.42-1.14%0.4212.05%0.38
电子线元/千米171.35-4.53%179.4962.44%110.50
塑料件元/PCS0.07-7.50%0.073.02%0.07
电子元器件元/PCS0.0831.31%0.06-1.57%0.06
齿轮件元/PCS0.04-14.85%0.042.40%0.04

注:2021年原电子线单价因单位换算统计误差,更正为179.49元/千米,发行人已于招股说明书中相应修改。上述主要原材料中,漆包线、钢材、电子线有公开市场价格或相关参考价格,其余原材料细分种类较多或为定制加工件,市场上的可参考价格信息较少。

1、漆包线

根据WIND数据,国内漆包线2020-2022年的平均单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千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单价变幅单价变幅单价
发行人采购均价72.25-0.76%72.8130.44%55.82
漆包线市场价格72.58-1.59%73.7536.52%54.02

报告期内,发行人漆包线采购价格及趋势与市场价格差异较小,漆包线2021年受铜价上涨影响上浮较大。

2、钢材

发行人采购的钢材包括电镀锌耐指纹板、硅钢片、不锈钢等钢材,具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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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如下:

单位:元/千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采购金额占比单价采购金额占比单价采购金额占比单价
耐指纹板53.84%6.9653.00%7.9059.57%6.10
硅钢片27.83%6.7934.25%8.0527.08%5.23
不锈钢18.33%17.2812.75%16.9013.35%14.56
钢材整体100.00%7.76100.00%8.54100.00%6.31

发行人主要采购的钢材为电镀锌耐指纹板,是镀锌板中的一种特殊型号,价格相对较高,因此以镀锌板市场均价比较变动趋势如下:

单位:元/千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单价变幅单价变幅单价
发行人采购均价6.96-11.86%7.9029.54%6.10
镀锌板市场均价5.41-15.41%6.4035.22%4.73

数据来源:wind

硅钢片采购均价与市场均价比较如下:

单位:元/千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单价变幅单价变幅单价
发行人采购均价6.79-15.63%8.0554.06%5.23
硅钢片市场均价6.19-27.65%8.5655.35%5.51

数据来源:ifind

不锈钢采购均价与市场均价比较如下:

单位:元/千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单价变幅单价变幅单价
发行人采购均价17.282.26%16.9016.05%14.56
不锈钢市场均价18.910.68%18.7828.02%14.67

数据来源:wind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钢材采购价格的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3、电子线

市场上缺少电子线的价格信息,由于电子线的价格主要受铜价的影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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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以铜价作为参考。报告期内,铜价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单价变幅单价变幅单价
发行人采购均价 (元/KM)171.35-4.53%179.4962.44%110.50
铜(元/千克)67.53-1.36%68.4740.42%48.76

数据来源:wind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子线的价格变动趋势与铜价的变动趋势总体一致,2021年发行人电子线采购均价涨幅较高主要受较为昂贵的UL2464线材直接采购占比提升影响。

发行人采购的电子线主要分为1061等型号的单芯电子线和UL2464系列的5芯电子线,由于单芯和5芯的差异,UL2464系列的价格远高于1061-26等型号的单芯电子线。报告期各期,公司采购UL2464和1061等型号电子线的构成及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KM

类型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单价金额占比单价金额占比单价
UL2464713.8332.06%722.421,027.4833.62%725.10163.6811.66%583.78
1061等1,512.5267.94%125.992,028.3166.38%129.951,239.6788.34%99.81
合计2,226.35100.00%171.353,055.79100.00%179.491,403.35100.00%110.50

发行人主要根据客户对产品的特定要求,以及自身的采购计划决定具体的采购类别。2021年UL2464系列的采购金额和占比增长,主要系:一方面,客户指定使用UL2464电子线的产品增加,如35D107电机、35D108电机、35B53电机等型号电机的销售量均较2020年大幅增长;另一方面,电子线需经切割、安装塑件端子等工序后成为线束,对于UL2464等型号的5芯电子线,2020年发行人较多采购加工完成的线束,直接采购的金额相对较少,2021年则直接采购电子线后自行或委外加工成线束。

4、其他原材料

其他原材料中,磁性材料、塑料件、电子元器件、齿轮件等原材料按件计价,单价受具体型号结构影响较大,没有具体的市场价格供参考。

(三)不同渠道原材料的采购单价变动情况

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基于市场定价,向供应商询价并最终确定。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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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各主要供应商采购主要原材料的具体情况如下:

1、漆包线

单位:万元、元/千克

供应商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单价金额占比单价金额占比单价
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6.510.20%12.403,209.5666.31%72.931,230.4937.94%56.29
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11.9491.15%73.471,617.7733.42%72.671,994.5861.50%55.63
常州星虹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195.065.90%66.96------
合计3,213.5197.25%4,827.3299.73%3,225.0699.44%

2020年和2021年,公司的漆包线供应商比较集中,主要向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和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经比较,公司向两家供应商的采购单价不存在重大差异。2022年,公司向格力电工采购漆包线金额为

6.51万元且单价较低,主要系格力电工供应的部分型号漆包线出现质量问题,公司进行了退货,减少了向其采购并开发了其他供应商。

2、钢材

报告期内,公司的钢材主要包括耐指纹板、硅钢片和不锈钢。报告期内,公司从不同渠道采购钢材的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千克

材料名称供应商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单价金额占比单价金额占比单价
耐指纹板常州鼎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746.5659.68%6.961,393.0371.17%7.971,170.9594.97%6.07
常州恒源供应链有限公司260.8620.85%6.98351.8917.98%7.8861.955.03%6.72
常州至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42.1919.36%6.95212.2910.85%7.60---
小计1,249.6199.89%1,957.21100.00%1,232.90100.00%
硅钢片常州鼎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431.8666.79%6.841,104.0987.28%8.09560.34100.00%5.23
无锡橙果钢材贸易有限公司214.7533.21%6.69160.9312.72%7.83---
小计646.61100.00%1,265.02100.00%560.34100.00%
不锈钢无锡佰诺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26.9229.80%17.15281.9659.89%17.04250.8590.79%14.53
无锡久钢不锈钢有限公司134.4031.55%17.31188.2539.98%16.7525.239.13%14.87

2-80

材料名称供应商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单价金额占比单价金额占比单价
无锡钢霸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48.6634.90%17.46---
小计409.9896.25%470.2199.87%276.0899.92%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公司从不同供应商处购买的各类钢材采购价格差异较小。

3、磁性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的磁性材料主要向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300127.SZ)(以下简称“银河磁体”)和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002056.SZ)(以下简称“横店东磁”)购买。报告期内向两家供应商购买磁性材料的金额占磁性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3.69%、95.57%和94.50%。

由于不同型号的磁性材料价格差异较大,因此,主要对发行人从两家供应商处购买相同型号产品的价格进行对比,对比结果如下:

2022年度:

单位:万元、元/PCS

型号供应商采购金额采购单价
24DA齿组件银河磁体280.490.37
横店东磁338.980.38
35D8磁环银河磁体40.510.41
横店东磁174.780.39
35AA齿组件银河磁体0.410.41
横店东磁130.910.52
35D8A齿组件银河磁体93.060.47
横店东磁63.860.46
35W2A齿组件银河磁体64.711.08
横店东磁104.951.29
35A磁环横店东磁43.090.42
银河磁体0.350.35
24D磁环横店东磁214.080.32
银河磁体23.880.29
35D4-1磁环银河磁体20.120.39
横店东磁125.320.49

2-81

型号供应商采购金额采购单价
35D4磁环银河磁体49.590.50
横店东磁64.430.49

2021年度:

单位:万元、元/PCS

型号供应商采购金额采购单价
24DA齿组件银河磁体584.950.39
横店东磁482.580.35
35D32A齿组件银河磁体236.091.28
横店东磁49.761.20
35D8A齿组件横店东磁137.800.41
银河磁体94.290.47
35W2A齿组件银河磁体129.271.09
横店东磁115.521.13
35D4A齿组件银河磁体54.310.57
横店东磁49.540.50
35D4磁环银河磁体63.140.52
横店东磁29.570.43

2020年度:

单位:万元、元/PCS

型号供应商采购金额采购单价
24DA齿组件银河磁体446.020.33
横店东磁159.920.32
35D32A齿组件银河磁体275.261.09
横店东磁0.211.06
24D磁环横店东磁253.780.27
银河磁体50.840.26
35D8A齿组件银河磁体164.510.40
横店东磁4.190.38
35D8磁环横店东磁140.810.32
银河磁体32.110.32
35W2A齿组件银河磁体113.681.02
横店东磁12.881.05

2-82

35D4A齿组件银河磁体59.880.48
横店东磁0.700.46
28A磁环横店东磁27.220.27
银河磁体0.020.24

公司向横店东磁和银河磁体采购磁性材料的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与供应商的采购定价方式存在差异:银河磁体采用与镨钕合金的市价联动报价,横店东磁采用相对固定价格并在镨钕合金出现大幅波动时与公司协商调整。2021年度镨钕合金的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整体有所上涨,银河磁体的磁性材料价格与上游镨钕合金的价格联动性更强,导致公司向银河磁体采购磁性材料的均价也相对较高。虽然银河磁体的价格较高,但是由于银河磁体的产品质量优异,A齿组件供货能力相对横店东磁较强,公司在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价格、产品质量、供货能力以及供应渠道的稳定性等因素后选择供应商分散下单。

4、电子线

报告期内,公司从不同供应商处采购同种电子线的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2022年度:

单位:万元、元/千米

型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采购单价
1061-26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804.80112.98
常州市薛巷电讯股份有限公司414.84108.49
常州创泽电子有限公司73.41112.40
UL2464常州创泽电子有限公司313.59724.31
常州薛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181.38723.22
常州时利电子有限公司72.11729.51
常州市薛巷电讯股份有限公司146.74714.05

2021年度:

单位:万元、元/千米

型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采购单价
1061-26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926.11111.46
常州市薛巷电讯股份有限公司664.48111.23
常州创泽电子有限公司33.26114.15
常州市中海直电子线缆厂31.58101.92

2-83

UL2464常州创泽电子有限公司505.89725.41
常州薛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269.01724.29
常州时利电子有限公司149.75727.91
常州市薛巷电讯股份有限公司95.23720.57

2020年度:

单位:万元、元/千米

型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采购单价
1061-26常州市薛巷电讯股份有限公司680.6186.79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25.1887.78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公司从不同供应商处购买电子线的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5、塑料件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塑料件品种较多,主要包括骨架、塑件壳体、运动组件壳体、机械笔塑件、护线盒等,不同品种塑料件的价格差异较大,因此,对塑料件的细分构成进行价格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材料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
骨架545.1630.04%781.7829.84%637.2831.28%
塑件壳体303.8616.75%410.9915.69%342.3816.80%
运动组件壳体274.6115.13%312.3411.92%168.848.29%
机械笔塑件--254.639.72%135.726.66%
护线盒173.859.58%242.729.27%190.169.33%
合计1,297.4971.51%2,002.4676.44%1,474.3772.37%

(1)骨架

报告期内,发行人骨架主要向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和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两家供应商采购。报告期各期,向两家供应商采购骨架占骨架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0.00%、99.82%和96.42%。公司向两家供应商的采购基本执行同型号同价的政策,但由于不同供应商采购的具体型号有差异,导致整体价格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对比向两家采购相同型号的骨架价格如下:

2022年度:

2-84

单位:万元、元/PCS

规格型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采购单价
28BY1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6.840.10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8.030.10
30D1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23.700.11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14.340.11
30W1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33.410.11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17.730.10
35AE35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45.960.12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37.340.12
35B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36.960.11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25.800.12
35D3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14.110.18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10.940.18

2021年度:

单位:万元、元/PCS

规格型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采购单价
28BY1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20.190.10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14.620.10
30D1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60.390.11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41.650.11
35AE35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30.990.11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30.300.12
35B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67.100.12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40.340.12
35D3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43.080.18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29.560.18

2020年度:

单位:万元、元/PCS

规格型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采购单价
28BY1骨架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9.380.10
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8.350.10
28BY1骨架组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12.690.10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5.310.10

2-85

30D1骨架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39.620.11
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38.880.11
35AE35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16.370.12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11.720.12
35B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76.550.12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36.360.12
35D3骨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36.420.18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32.360.18
35D73骨架组件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3.270.18
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0.090.18

(2)塑件壳体

由于发行人向不同厂家采购塑件壳体的规格型号不同,选出其中可以用于同一电机型号的塑件壳体作为代表进行价格比较如下:

2022年度:

单位:万元、元/PCS

电机规格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采购单价
24D14乐清市昌顺电子有限公司39.170.04
浙江合兴电子元件有限公司10.340.04
24B9/20B21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6.050.06
昆山工腾贸易有限公司0.500.19
35B52乐清市嘉得电子有限公司28.160.07
浙江合兴电子元件有限公司2.500.06

2021年度:

单位:万元、元/PCS

电机规格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采购单价
24D14乐清市昌顺电子有限公司64.390.04
浙江合兴电子元件有限公司29.790.04
兴化市博胜电子产品有限公司0.010.04
24B9/20B21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4.540.06
昆山工腾贸易有限公司0.580.19
常州雷米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0.400.14
浙江合兴电子元件有限公司0.010.12
30D17乐清市嘉得电子有限公司44.820.06

2-86

浙江合兴电子元件有限公司3.420.06
35B52乐清市嘉得电子有限公司17.320.20
昆山工腾贸易有限公司15.640.26
南京赛华贸易有限公司3.140.26

2020年度:

单位:万元、元/PCS

电机规格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采购单价
24D14浙江合兴电子元件有限公司20.380.04
乐清市昌顺电子有限公司6.290.04
24B9/20B21青岛康菲德斯科技有限公司28.250.14
常州雷米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6.010.14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080.06
浙江合兴电子元件有限公司0.630.12
昆山工腾贸易有限公司0.460.19
30D17乐清市嘉得电子有限公司38.980.06
浙江合兴电子元件有限公司0.920.06
35B52昆山工腾贸易有限公司20.900.26
南京赛华贸易有限公司5.780.26

报告期内,除用于24B9/20B21电机的塑件壳体差异较大外,其他用于同种电机产品的塑件壳体的单价差异较小。

公司用于24B9/20B21电机的塑件壳体主要从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工腾贸易有限公司、常州雷米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青岛康菲德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其中,从昆山工腾贸易有限公司、常州雷米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青岛康菲德斯科技有限公司的采购价格高于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系从前者采购的物料为JST、泰科电子等国际连接器知名品牌的产品,而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的物料为国产品牌,采购价格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部分客户存在少量指定材料品牌的情况,客户指定品牌时,公司则向青岛康菲德斯科技有限公司、常州雷米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贸易类公司采购,在客户未指定材料品牌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选择性价比较高的产品。

(3)运动组件壳体

报告期内,公司的运动组件壳体基本全部向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采购,

2-87

报告期各期采购金额分别为168.84万元、312.34万元和274.61万元。由于前期的运动组件销量较少,且属于定制化产品,新增供应商需要新开模具,故发行人未开发其他供应商。未来随着公司运动组件的销量逐渐增长,发行人将逐渐发展新的供应商。

(4)机械笔塑件

报告期内,公司的机械笔塑件主要向常州市华恩塑料模具有限公司采购,2020年度-2021年度向其采购机械笔塑件的比例分别为98.59%、90.99%。考虑到降本增效以及有效控制产品质量,发行人2022年由对外采购机械笔塑件转变为内部自主生产。

(5)护线盒

报告期内,公司的护线盒产品主要向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常州市金嘉电器厂等供应商采购,采购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PCS

供应商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单价金额占比单价金额占比单价
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81.2246.71%0.03152.8162.96%0.03128.2267.43%0.03
常州市金嘉电器厂12.136.98%0.0370.3628.99%0.0358.2630.64%0.03
天志塑胶模具(宿迁)有限公司59.9034.45%0.03------
志洪精密塑料模具(宿迁)有限公司11.896.84%0.0314.245.86%0.03---
合计165.1494.99%237.4197.81%186.4898.07%

经比较,公司向两家供应商的采购单价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同行业公司的市场价格变动

发行人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江苏雷利和科力尔未具体披露其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但是其年报报告中与原材料价格相关的披露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1年度报告2020年度报告
江苏雷利报告期受到原材料大幅上涨影响……报告期原材料价格和人力成本相对稳定……
科力尔人民币升值和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经营压力,面临原材料供应紧张的形势,……2020年度硅钢片、铜材等金属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

祥明智能在其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2020年度至2021年1-6月漆包线、硅钢片、电子元器件等材料的采购单价及变动情况,与发行人的对比情况如下:

2-88

类别公司名称2021年度注2020年度
采购单价变动幅度采购单价

漆包线(元/千克)

漆包线(元/千克)祥明智能62.8332.11%47.56
发行人72.8130.44%55.82

硅钢片(元/千克)

硅钢片(元/千克)祥明智能7.8855.42%5.07
发行人8.0554.06%5.23

电子元器件(元/

件)

电子元器件(元/件)祥明智能0.94-7.84%1.02
发行人0.06-1.57%0.06

磁性材料(元/件)

磁性材料(元/件)祥明智能1.35-1.35
发行人0.4212.05%0.38

注:祥明智能的数据系2021年1-6月数据

公司漆包线、硅钢片的采购单价变动趋势与祥明智能一致,采购单价略高于祥明智能的采购单价,主要系采购的具体规格以及采购规模不同。发行人漆包线和硅钢片的采购规模均小于祥明智能,2020年度祥明智能漆包线的采购额系发行人的2倍以上,硅钢片的采购量系发行人的8倍左右。公司电子元器件和磁性材料的采购单价和变动趋势均和祥明智能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祥明智能的电机产品体积普遍大于发行人的微特电机产品,导致单件原材料如线路板、磁环等的尺寸均普遍大于发行人的原材料,单价与发行人相关原材料亦存在具体型号差异,不具有可比性。

三、说明生产人员数量的变动情况,结合生产人员数量、薪酬政策说明直接人工变动原因;报告期内生产人员薪酬与同行业、同地区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生产人员人数与直接人工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直接人工①5,075.085,993.864,654.41
劳务外包金额②773.061,498.30-
扣除劳务外包的直接人工③=①-②4,302.024,495.574,654.41
制造费用-职工薪酬④670.41582.36351.71
生产人员薪酬支出⑤=③+④4,972.435,077.925,006.12
生产人员平均人数(人)748701877

2-89

生产人员平均年度薪酬 (万元/人)6.657.245.71

报告期各期,公司平均生产人员人数分别为877人、701人和748人,2021年度,由于发行人生产规模扩大,而一线生产人员尤其是宿迁生产基地的生产人员招聘难度较大,人员较不稳定,影响了生产计划安排,因此发行人将部分基础工序进行了劳务外包,导致2021年度平均生产人员人数下降,劳务外包成本增加并于直接人工中核算。2022年随着人员逐渐稳定,公司根据生产安排适当增加了正式生产人员,并减少了劳务外包。发行人生产人员以计件工资为主,报告期各期生产人员的平均薪酬分别为

5.71万元/年/人、7.24万元/年/人和6.65万元/年/人。2021年度较2020年度增长了26.80%,一方面系平均薪酬因产量提升而增长,另一方面2020年度因社保减免降低了部分社保费用,2021年减免政策取消,薪酬中的社保费用增加;2022年由于公司产量减少,生产人员的平均工资小幅下降。

2021年由于劳务外包增长以及平均薪酬上涨使得直接人工增长,2022年由于发行人产量减少,直接人工出现下降,发行人直接人工的变动与发行人生产规模的经营状况相匹配。

发行人的同行业公司中,仅祥明智能披露2020年度平均工资,祥明智能与发行人处于同一地区。发行人与祥明智能生产人员薪酬以及全国生产人员平均工资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人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全国生产人员平均工资5.965.47
祥明智能-5.68
发行人7.245.71

注:全国生产人员平均工资系全国私营企业生产及制造有关人员平均工资,来自国家统计局;祥明智能的生产人员平均工资来自其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生产人员平均工资与祥明智能、全国生产人员的工资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说明制造费用的主要构成及分配方式。

(一)制造费用的主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的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90

项 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670.4131.94%582.3626.19%351.7120.45%
折旧及摊销780.3637.18%814.9736.65%746.6143.42%
水电费335.1515.97%339.8615.28%267.8815.58%
物料消耗151.577.22%197.428.88%179.4310.43%
维修改造费132.206.30%165.207.43%43.962.56%
其他28.951.38%123.825.57%129.927.56%
合 计2,098.64100.00%2,223.63100.00%1,719.5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水电费、物料消耗等构成,主要明细项目变动分析如下:

1、职工薪酬

2021年发生额较2020年增长65.58%,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车间管理员工人数增加;2020年公司享受了社保减免政策,2021年不再享受该政策。2022年江苏德尔福等子公司车间管理人员增加,职工薪酬相应增长。

2、折旧与摊销

2021年发生额较2020年增长9.16%,主要原因系公司各年度均有新增机器设备及厂房转固从而增加相应折旧。

3、水电费

2021年发生额较2020年增长26.87%,主要原因系公司2021年生产规模扩大,导致生产用水电费增加。

4、物料消耗

物料消耗为车间所使用的设备耗材等,报告期内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生产设备规模持续提升。

5、维修改造费

2021年发生额较2020年增长275.80%,主要原因系公司2021年车间改造、维修保养及流水线拆装等支出增加。

(二)制造费用的分配方式

1、微特电机及组件

每月实际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按各成品车间进行归集,每月末按照当月产

2-91

成品入库的产量分配至各产品。

2、精密给药装置

每月实际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统一归集,并根据当月产成品入库的产量以及生产单个电子式注射笔与机械式注射笔标准耗用工时比例分配至各产成品。

五、分别说明电子式注射笔和机械式注射笔的单位成本金额、占比及变动幅度,以及与收入增长的匹配性。

(一)电子式注射笔和机械式注射笔的单位成本金额、占比及变动幅度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式注射笔、机械式注射笔的收入、成本情况如下:

2022年度:

单位:万元、万支、元/支

产品类别单位成本销量销量占比成本总额单位成本变动幅度
电子式注射笔166.0914.6635.24%2,435.563.20%
机械式注射笔24.6326.8964.64%662.34-2.15%
智能微量注射泵203.610.050.12%10.18-4.69%
合计74.5541.61100.00%3,108.0835.61%

2021年度:

单位:万元、万支、元/支

产品类别单位成本销量销量占比成本总额单位成本变动幅度
电子式注射笔160.948.5121.77%1,369.7919.80%
机械式注射笔25.1730.5378.10%768.46-33.50%
智能微量注射泵213.620.050.13%10.68-
合计54.9739.09100.00%2,148.93-30.40%

2020年度:

单位:万元、万支、元/支

产品类别单位成本销量销量占比成本总额单位成本变动幅度
电子式注射笔134.346.6742.62%895.566.22%
机械式注射笔37.858.9757.38%339.670.32%
智能微量注射泵-----
合计78.9715.64100.00%1,235.23-2.38%

如上所示,公司精密给药装置产品整体的单位成本分别为78.97元/支、

54.97元/支和74.55元/支,2021年精密给药装置的单位成本较2020年下降了

30.40%,主要系2021年成本较低的机械式注射笔的销量及占比增长较快;2022

2-92

年,精密给药装置的单位成本较2021年上升了35.61%,主要系电子式注射笔的销量占比上升。

电子式注射笔的单位成本分别为134.34元/支、160.94元/支和166.09元/支,机械式注射笔的单位成本分别为37.85元/支、25.17元/支和24.63元/支,机械式注射笔由于结构相对简单,单位成本也较低。2021年机械式注射笔的销量由2020年度的8.97万支增长到30.53万支,销量占比由57.38%提高到

78.10%,单位成本较低的机械式注射笔的销量及占比的增长拉低了公司精密给药装置产品的总体单位成本。2022年,由于电子式注射笔的新产品陆续上市,销量占比增长明显,由2021年度的21.77%提高到35.24%,提升了精密给药装置产品的总体单位成本。

(二)成本变动与收入增长的匹配性

报告期各期,电子式注射笔和机械式注射笔的收入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支

产品类别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电子式注射笔收入5,186.4973.21%2,994.3938.25%2,165.87
成本2,435.5677.81%1,369.7952.95%895.56
销量14.6672.29%8.5127.68%6.67
机械式注射笔收入1,055.93-6.48%1,129.06171.57%415.75
成本662.34-13.81%768.46126.24%339.67
销量26.89-11.92%30.53240.21%8.97
智能微量注射泵收入72.7426.46%57.52--
成本10.18-4.69%10.68--
销量0.050.00%0.05--
合计收入6,315.1651.05%4,180.9861.95%2,581.62
成本3,108.0844.63%2,148.9373.97%1,235.23
销量41.616.43%39.09149.95%15.64

2021年度,电子式注射笔的销量较2020年度提高了27.68%,收入较2020年度增长了38.25%,收入增长幅度大于销量的增长幅度,主要系公司2021年对产品进行了技改更新,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与客户协商提高了销售价格;电子式注射笔的成本较2020年度增长了52.95%,增长幅度大于销量的增长幅度,主要系受到2021年度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

2-93

2021年度机械式注射笔的销量较2020年度提高了240.21%,收入较2020年度提高了171.57%,收入增长幅度略低于销量的增长,主要系产品细分结构变动导致产品均价下降,2021年度销售均价较2020年下降了20.17%。公司机械式注射笔分为重复式和预填充两类型号,2021年度销售均价下降主要系2021年度单价相对较低、一次性使用的预填充注射笔实现规模化销售,拉低了销售均价;机械式注射笔的成本较2020年度提高了126.24%,低于销量增长幅度,也是由于一次性使用的预填充注射笔的销量增长。

2022年度,公司电子式注射笔的销量上升了72.29%,收入和成本分别上升了73.21%和77.81%,与销量的变动幅度基本一致;机械式注射笔的销量下降了

11.92%,收入减少了6.48%,收入下降幅度小于销量下降幅度,系销量下降的主要是单价较低的一次性使用的预填充注射笔,成本下降幅度大于销量下降幅度,主要系2022年公司将部分零部件由外购改为自产,单位成本下降。

综上,公司精密给药装置产品的单位成本变动与公司的产品结构变动有关,成本变动与收入的变动具有匹配性。

六、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关于成本核算的内部控制制度,访谈发行人管理层、财务人员,了解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以及相关成本的归集方式及成本核算方法、是否存在各类产品共用生产线的情形、各类产品直接材料的主要构成情况;

2、查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物料清单,核查各类产品直接材料的主要构成情况;

3、取得发行人的采购明细表,核查报告期内主要直接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4、结合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分析发行人单位材料成本的变动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5、对发行人同一材料从不同供应商处的采购价格进行对比分析,对采购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6、获取报告期各期的生产成本中职工薪酬总额及职工人数,分析生产人员人数的变动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单位人工成本波动是否合理;

2-94

7、查阅同行业公司及全国生产人员薪酬变动情况,分析对比差异原因;

8、访谈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了解制造费用的分配方式;获取公司制造费用明细表,分析制造费用构成的变动及合理性;

9、对比分析电子式注射笔和机械式注射笔的单位成本金额、占比及变动幅度,对发行人业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产品成本变动与收入增长的匹配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不同类型产品成本归集、核算及结转的方法、过程合理,营业成本核算准确、完整;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业务存在共用组装测试生产线的情形;成本在各期间、各业务或产品之间的分配准确;

2、发行人主要直接材料的采购价格公允,采购价格变动与市场行情一致;

3、直接人工增长主要受生产人员平均薪酬增长、劳务外包增加影响,报告期内生产人员薪酬与祥明智能、全国生产人员的工资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4、报告期各期公司制造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水电费、物料消耗等构成,总体占比相对稳定;制造费用的分配方式合理;

5、电子式注射笔和机械式注射笔的单位成本的变动幅度与收入增长具有匹配性。

七、说明对成本完整性的核查方法、核查程序、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是否存在第三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情形。

(一)对成本完整性的核查方法、核查程序、核查比例

1、获取并核查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关联方(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董监高及关键岗位人员,独立董事除外)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核查是否存在与供应商及其关联方发生异常资金往来、是否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

2、访谈发行人业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了解发行人生产流程、成本核算方法、核算流程、直接材料和劳务服务采购流程、供应商选择、定价公允性等情况;

3、了解发行人成本核算流程及成本核算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是否合理,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95

4、检查报告期各期的料工费的归集与分配是否准确,对料工费的波动情况实施分析性程序;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料工费比例,核查成本是否异常;

5、对公司的存货执行计价测试、截止测试,核查材料成本归集和成本结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对报告期内存货采购进行抽样细节测试,获取相关交易的合同、入库单、发票、银行回单等支持性文件,核查发行人相关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准确性;

7、对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就采购额执行函证程序,并对未回函的供应商执行替代测试程序。发函及回函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发函金额22,104.4229,154.5216,504.88
发函占采购总额比例91.3988.1973.73
回函金额22,034.9928,661.3616,458.19
回函占采购总额比例91.1086.6973.52

8、对公司主要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核查其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业务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其他方代公司支付成本费用、是否代公司承担成本费用等情形,核查交易的真实性、完整性。供应商访谈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访谈供应商的采购金额15,438.6921,565.0314,496.27
占采购总额比例63.8365.2364.75

9、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执行监盘程序,核查公司存货的真实性、完整性,具体监盘情况详见本问询函回复之“问题16、关于存货”之“六、(二)存货监盘的具体情况”;

10、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网络手段查询主要供应商的基本信息,确认供应商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二)核查结论以及是否存在第三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情形

2-96

经核查,发行人成本核算完整、准确,不存在第三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情形。

2-97

问题12、关于原材料采购和供应商根据申报材料:

(1)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漆包线、钢材、磁性材料、电子线、塑料件、电子元器件、齿轮件等,2021年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

(2)报告期内,公司将部分非关键工序通过委托外部供应商加工的形式完成。外协加工的工序主要包括线束加工、注塑、铆压、铸铝、电泳等。

(3)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合计的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7.45%、36.48%和35.39%。

(4)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存在部分供应商成立当年即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情形。

请发行人:

(1)说明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等,报告期各期对主要供应商采购数量、金额及占比发生变动的原因,是否符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

(2)说明生产经营所采购的主要原材料的重量、数量与生产产品的匹配关系,采购的主要原材料金额与营业成本的匹配关系,能源消耗量与产量的匹配性。

(3)说明原材料采购是否受制于上游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能稳定获得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4)说明2022年以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是否出现大幅上涨,结合公司在产业链的议价能力说明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是否对公司毛利率、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说明委托加工商的基本情况、合作背景、合作年限和经营业绩,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员工及前员工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及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对委托加工厂有重大依赖。

(6)说明委托加工的各工序费用及其占成本的比例、委托加工的价格公允性;发行人与委托加工时的主要权利义务安排,对产品质量的约定情况。

(7)说明报告期内向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采购漆包线金额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单价是否公允,与其他漆包线供应商是否存在差异。

(8)说明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成立当年

2-98

即成为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定价是否公允;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供应商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发行人交易,说明原因、交易背景、定价公允性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说明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等,报告期各期对主要供应商采购数量、金额及占比发生变动的原因,是否符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

(一)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介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材料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主要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股权结构主营业务
1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2002/4/231,530万元安徽省马鞍山珠海格力电工有限公司100%主要从事漆包线、电线电缆、电器附件(插头、插座)等产品的设计、制造与服务等
2常州鼎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11/3/1200万元常州市钟楼区卢金根50%;汪志群50%主要从事金属制品、金属材料的销售;普通机械及配件、电气机械及器材的销售等
3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002056.SZ)1999/3/30162,671.2074万元浙江省东阳市深交所上市企业主要从事磁性材料+器件、光伏+锂电两大产业群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
4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5/1/41,280万元浙江省慈溪市潘夏冬50%;石增焕50%主要从事漆包线生产和销售等
5浙江曼卡隆机电有限公司2011/7/131,000万元浙江省温岭市赵云军51%;赵君飞49%主要从事潜水泵、离心泵等产品生产销售
6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2019/2/18100万元浙江省宁波市王小明100%主要从事空调零部件生产、销售等
7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300127.SZ)2001/3/2332,314.636万元四川省成都市深交所上市企业主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包括粘结钕铁硼磁体、热压钕铁硼磁体、钐钴磁体等
8常州市薛巷电讯股份有限公司1985/4/1310,650万元江苏省常州市常州惠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7.1233%;王建平18.2648%;王梓煜7.7626%;常州市薛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493%主要产品包括电源线、电子线、线束等
9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987/4/718,962.9916万元浙江省乐清市上交所上市企业精细电子线材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2-99

序号主要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股权结构主营业务
(605277.SH)

(二)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主要供应商采购数量、金额及占比发生变动的原因,是否符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材料供应商采购数量、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采购数量(千克)16,333.86459,762.72227,205.76
采购金额(万元)77.533,330.201,276.33
采购金额占比0.36%11.15%6.33%
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数量(千克)409,980.30222,614.89358,570.63
采购金额(万元)3,011.941,617.771,994.58
采购金额占比13.92%5.42%9.90%
浙江曼卡隆机电有限公司采购数量(PCS)-429,611.866,948.45
采购金额(万元)-1,322.25666.23
采购金额占比-4.43%3.31%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数量(PCS)33,947,369.0045,748,972.0025,628,788.00
采购金额(万元)1,481.671,771.96802.77
采购金额占比6.85%5.93%3.98%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数量(PCS)14,147,468.0023,804,210.0029,845,474.00
采购金额(万元)592.381,210.981,299.82
采购金额占比2.74%4.06%6.45%
常州市薛巷电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数量(千米)43,717.4467,324.8085,519.22
采购金额(万元)739.341,100.221,025.03
采购金额占比3.42%3.68%5.09%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数量(千米)71,668.3083,265.2237,199.80
采购金额(万元)842.00942.56338.93
采购金额占比3.89%3.16%1.68%
常州鼎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采购数量(千克)1,703,550.413,146,476.493,045,121.00
采购金额(万元)1,178.432,525.091,756.26
采购金额占比5.45%8.46%8.71%
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采购数量(PCS)248,765,974.00323,077,432.00255,810,729.00
采购金额(万元)935.761,316.13930.88
采购金额占比4.33%4.41%4.62%

2-100

对主要材料供应商的采购变动分析如下:

1、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及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向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工”)和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鑫健”)主要采购漆包线,2020年-2021年,经公司综合比较供应商供货质量、供货速度等因素后,发行人调增了格力电工在漆包线方面的供货份额,宁波鑫健供货份额相应下降。2022年,公司向格力电工采购金额为77.53万元,主要系格力电工供应的部分型号漆包线出现质量问题,公司进行了退货处理并减少了向其采购,因此宁波鑫健供货份额相应上升。

2、曼卡隆

发行人为了开拓与微特电机差异性较大的离心泵业务,与曼卡隆展开合作,业务发展初期向其采购离心泵半成品经组装加工后对外销售。自2020年三季度开始,发行人考虑到自行生产的效率和成本,将离心泵变为代工生产模式,直接向曼卡隆采购其按发行人要求生产的离心泵成品,采购业务规模逐步提升。2021年三季度,由于发行人与曼卡隆业务终止,发行人集中收购了曼卡隆为其代工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相关存货,因此2021年采购金额和数量较高,2022年未向其采购。

3、横店东磁及银河磁体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横店东磁和银河磁体主要采购磁性材料,经综合比较供应商供货质量和价格后,发行人向横店东磁和银河磁体分散采购。2021年公司对磁性材料需求量增长,横店东磁新增向发行人供应A齿组件产品(磁性材料的一种),使得采购金额增长。

4、常州市薛巷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和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常州市薛巷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和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均采购电子线。2021年起发行人经综合对比价格、质量、交付速度等因素提升了向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份额,常州市薛巷电讯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份额相应略有下降。

5、常州鼎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常州鼎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向公司销售硅钢片、耐指纹板等原材料,

2-101

2022年公司经综合对比提升了其他钢材供应商的采购份额,常州鼎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采购占比略有下降。

6、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

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主要向公司销售齿轮件、塑料件等,近三年占比保持稳定,与发行人业务规模增长相匹配。

二、说明生产经营所采购的主要原材料的重量、数量与生产产品的匹配关系,采购的主要原材料金额与营业成本的匹配关系,能源消耗量与产量的匹配性。

(一)主要原材料的重量、数量与生产产品的匹配关系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种类较多,大类品种包括漆包线、钢材、磁性材料、电子线、塑料件等,部分大类品种下包含多种明细分类,分别用于不同产品的不同生产环节。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对应的产品如下:

主要原材料大类主要明细分类对应的主要产品
漆包线漆包线微特电机、空调水泵
钢材耐指纹板微特电机
硅钢片空调水泵
磁性材料A齿组件、磁环微特电机
电子线电子线微特电机、空调水泵
塑料件骨架微特电机
护线盒微特电机

以上原材料采购、消耗重量/数量与对应产品的匹配关系如下:

1、漆包线

期间采购重量 (万千克)领用重量 (万千克)微特电机+空调水泵 完工数量(万台)投入产出比 (千克/台)
2020年度58.1053.545,896.330.009
2021年度66.4867.627,570.860.009
2022年度45.7349.505,982.930.008

2、耐指纹板

期间采购重量 (万千克)领用重量 (万千克)微特电机 完工数量(万台)投入产出比 (千克/台)
2020年度202.06192.985,605.780.03
2021年度247.61247.567,191.900.03

2-102

期间采购重量 (万千克)领用重量 (万千克)微特电机 完工数量(万台)投入产出比 (千克/台)
2022年度179.64174.665,698.230.03

3、硅钢片

期间采购重量 (万千克)领用重量 (万千克)空调水泵 完工数量(万台)投入产出比 (千克/台)
2020年度107.18104.99290.550.36
2021年度157.06140.78378.960.37
2022年度95.2097.88284.690.34

4、A齿组件和磁环

期间采购数量 (万个)注领用数量 (万个)微特电机 完工数量(万台)投入产出比 (个/台)
2020年度5,830.685,595.455,605.781.00
2021年度7,456.627,204.687,191.901.00
2022年度5,380.275,763.485,698.231.01

注:磁性材料的采购方式包括直接采购A齿组件和采购磁环后委外加工形成A齿组件,此处采购数量为上述直接采购和委外加工数量合计。

5、电子线

期间采购数量 (千米)领用数量 (千米)微特电机+空调水泵 完工数量(万台)投入产出比 (米/台)
2020年度127,000.92132,454.285,896.332.25
2021年度170,248.43168,016.897,570.862.22
2022年度129,927.52132,064.605,982.932.21

6、骨架

期间采购数量 (万个)领用数量 (万个)微特电机 完工数量(万台)投入产出比 (个/台)
2020年度5,945.665,942.325,605.781.06
2021年度7,357.977,359.007,191.901.02
2022年度5,516.385,504.465,698.230.97

7、护线盒

期间采购数量 (万个)领用数量 (万个)微特电机 完工数量(万台)投入产出比 (个/台)
2020年度5,765.585,811.065,605.781.04
2021年度7,185.427,085.417,191.900.99
2022年度5,523.235,583.095,698.230.98

2-103

如上表所示,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产出率变动较小,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的重量、数量与生产产品具有匹配关系。

(二)采购主要原材料金额与营业成本的匹配关系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用于生产,原材料结合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委外加工费形成库存商品,库存商品确认收入后结转至营业成本。材料采购金额与营业成本的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期初存货余额13,584.909,025.238,515.21
加:材料采购金额21,635.2029,862.8020,153.95
直接人工5,075.085,993.864,654.41
制造费用2,098.642,222.731,694.30
委外加工费2,551.483,197.572,233.11
其他业务成本-外购215.1810.857.73
减:存货期末余额10,490.8313,584.909,025.23
研发领用及其他568.18538.53630.08
存货跌价准备转销367.95212.23213.06
加:合同履约成本863.50952.24719.52
营业成本34,597.0236,929.6328,109.86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材料金额与营业成本具有匹配性。

(三)能源消耗量与产量的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电,单位能耗较为稳定,能源消耗量与产量具有匹配性,具体如下:

期间耗电量(万度)产成品完工数量 (万台、万支)注单位能耗(度/台、支)
2020年度372.785,917.710.06
2021年度454.617,608.690.06
2022年度443.286,025.980.07

注:包括微特电机、空调水泵、精密给药装置三类主要产品

2022年度单位能耗相对较高,主要系2022年初开始公司潞城厂区新大楼投入使用,办公场所耗用的固定电量增加。

三、说明原材料采购是否受制于上游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能稳定获得原材

2-104

料供应的风险。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不存在受制于上游供应商的情况,不存在供应商依赖以及不能稳定获得原材料供应的风险,具体分析如下:

(一)各主要原材料均为常见原料,货源充足

公司主要原材料品种包括漆包线、钢材、磁性材料、电子线、塑料件、电子元器件、齿轮件等,均为市场常见的材料或通过简单定制的加工件,供应商资源丰富,市场供应充足,公司拥有较大选择空间。

(二)单个供应商采购占比相对较低

近三年,发行人对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均未超过当期采购总额的50%,公司供应商采购集中度(前五名供应商占采购总额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江苏雷利未披露22.67%24.88%
科力尔未披露33.51%34.65%
祥明智能未披露34.75%30.33%
平均值-30.31%29.95%
发行人34.43%35.39%36.48%

如上表所示,除江苏雷利因经营规模相对较大而供应商集中度较低外,公司供应商采购集中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三)合格原材料供应商丰富

公司各类主要原材料均有多家供应商作为备选货源,并根据质量、供货及时性、比价情况灵活调整供货份额。

四、说明2022年以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是否出现大幅上涨,结合公司在产业链的议价能力说明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是否对公司毛利率、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2022年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1、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中,漆包线、钢材、电子线有可参考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基础材料参考价格,其余原材料细分种类较多或为定制加工件难以与市场价格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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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2022年漆包线、钢材、电子线的市场价格或材料参考价格相比2021年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单价变幅单价
漆包线72.58-1.59%73.75
钢材-镀锌板5.41-15.41%6.40
钢材-硅钢片6.19-27.65%8.56
钢材-不锈钢18.910.68%18.78
67.53-1.36%68.47

注:数据来源于wind\ifind,由于电子线的价格主要受铜价的影响,因此以铜价作为参考。

2022年漆包线、钢材、铜的市场价格均未出现大幅上涨。

2、公司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2022年度原材料价格相比2021年度变动情况如下:

主要原材料单位占2022年度采购总额比例2022年度2021年度
单价变动幅度单价
漆包线元/千克15.27%72.25-0.76%72.81
电子线元/千米10.29%171.35-4.53%179.49
钢材元/千克10.74%7.76-9.14%8.54
磁性材料元/PCS10.14%0.42-1.14%0.42
电子元器件元/PCS10.30%0.0831.31%0.06
塑料件元/PCS8.39%0.07-7.50%0.07
齿轮件元/PCS4.29%0.04-14.85%0.04
合计69.42%---

据上表所示,2022年公司主要原材料漆包线、电子线、钢材采购价格均未出现大幅上涨,与市场价格趋势保持一致。电子元器件平均单价涨幅较大,主要系细分种类较多造成的结构性影响。选取采购金额前五名的主要电子元器件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元/PCS

主要电子元器件占2022年度采购电子元器件比例2022年度 采购均价2021年度 采购均价变动幅度
线路板31.06%0.120.08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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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电子元器件占2022年度采购电子元器件比例2022年度 采购均价2021年度 采购均价变动幅度
端子16.75%0.020.02-5.02%
集成电路13.28%4.374.69-6.88%
显示屏11.27%23.7622.754.45%
热保护器4.49%0.450.62-27.58%
合计76.84%---

除线路板外,其他主要电子元器件单价未发生大幅上涨,对线路板展开具体物料分析如下:

单位:元/PCS

主要线路板型号占2022年度采购线路板比例2022年度 采购均价2021年度 采购均价变动幅度
AE12电控板48.16%9.528.4712.46%
24A线路板13.72%0.040.04-0.38%
35B线路板8.48%0.040.040.36%
35D73/24D71线路板4.37%0.130.13-0.08%
AE12-3电控板3.49%8.18--
合计78.20%---

2022年线路板各主要型号采购单价变动幅度较小,线路板整体单价涨幅较大主要系具体型号的结构变动影响,AE12、AE12-3等直流节能水泵使用的高价线路板采购占比提升幅度较大,从2021年的31.27%提升至2022年的51.65%,拉高了线路板整体均价。

(二)结合公司在产业链的议价能力说明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是否对公司毛利率、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与客户的议价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与美的、海尔、格力的产品定价大部分采用了“铜价联动”的方式进行灵活调整,从而能够抵消部分铜价上涨对漆包线成本提升的影响。

2021年度原材料整体市场上涨幅度较大,公司积极与客户协商扩大价格联动机制的覆盖范围,协商调整产品售价,如公司与海信日立的定价机制由“固定铜价”修改为“铜价钢价双联动”,同时上调了塑料件材料的价格。2021年度,公司微特电机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受价格联动机制影响较2020年度提高了

12.74%,虽然增长幅度低于单位成本的上升幅度,但反映了公司能够通过价格

2-107

联动机制或价格谈判将材料成本的上升向下游客户进行部分传导。

2、与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公司主要原材料中,漆包线、钢材均由铜、钢等基础原材料简单加工而成,因此与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直接相关,价格较为透明,公司对该类原材料供应商可通过商议基础原材料加成比例的方式进行议价,但总体议价能力有限。对于其他材料,公司一般通过引入多家供应商的形式进行竞争性谈判,或者通过规模效应协商降价。

综上,2021年以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一定幅度上涨,2022年原材料价格已趋于稳定。公司在产业链中具备一定的议价能力,原材料价格上涨不会对公司的毛利率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说明委托加工商的基本情况、合作背景、合作年限和经营业绩,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员工及前员工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及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对委托加工厂有重大依赖。

(一)说明委托加工商的基本情况、合作背景、合作年限和经营业绩,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员工及前员工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及其他利益安排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前五大委托加工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主要委托加工内容采购金额占委外加工费比重
2022年度1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线束组件加工217.758.53%
2宿迁诚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组装加工183.877.21%
3常州市鸿利改性塑料厂注塑、电泳181.677.12%
4泗洪县启阳电子有限公司组装加工168.276.59%
5常州薛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线束加工149.375.85%
合计900.9435.31%
2021年度1常州市鸿利改性塑料厂注塑、电泳314.219.83%
2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线束组件加工218.876.84%
3常州创泽电子有限公司线束加工216.936.78%
4常州薛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线束加工208.866.53%
5常州云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铸铝134.504.21%
合计1,093.3734.19%

2-108

2020年度1常州市鸿利改性塑料厂注塑、电泳261.9511.73%
2常州薛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线束加工234.8810.52%
3常州创泽电子有限公司线束加工135.466.07%
4武进区洛阳佳昊电器厂线束加工108.434.86%
5常州市东益压铸有限公司铸铝106.784.78%
合计847.5037.95%

上述前五大委托加工商基本情况如下:

1、常州市鸿利改性塑料厂

公司名称常州市鸿利改性塑料厂成立时间2002年
注册资本4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鸣界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阳湖村
股权结构张鸣界100%
合作起始年限2017年至今
经营业绩(收入规模)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500.00万元1,300万元1,200万元
为发行人委托加工金额181.67万元314.21万元261.95万元
占比12.11%24.17%21.83%

2、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0年
注册资本2,4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婷婷
注册地址宿迁市泗洪县泗洪经济开发区现代路北侧中浩电子院内东侧、西侧厂房
股权结构宋婷婷95%、宋魏魏5%
合作起始年限2021年至今
经营业绩(收入规模)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243.00万元256.50万元-
为发行人委托加工金额217.75万元218.87万元-
占比89.61%85.33%-

3、常州创泽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常州创泽电子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7年
注册资本600万元法定代表人戎泽平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125号

2-109

股权结构戎忺娴60%、戎泽平40%
合作起始年限2018年至今
经营业绩(收入规模)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786.70万元1,472.35万元807.81万元
为发行人委托加工金额143.24万元216.93万元135.46万元
占比18.21%14.73%16.77%

4、常州薛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常州薛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4年
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薛建峰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星辰村
股权结构薛建峰50%、纪新英50%
合作起始年限2014年至今
经营业绩(收入规模)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4,392.12万元3,941.73万元2,960.35万元
为发行人委托加工金额149.37万元208.86万元234.88万元
占比3.40%5.30%7.93%

5、常州云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常州云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7年
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晓波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岑村村
股权结构孔惠明40%、孙晓波30%、赵春雨30%
合作起始年限2018年至今
经营业绩(收入规模)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80.00万元250.00万元170.00万元
为发行人委托加工金额59.61万元134.50万元69.10万元
占比33.12%53.80%40.65%

6、武进区洛阳佳昊电器厂

公司名称武进区洛阳佳昊电器厂成立时间2012年
注册资本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为陈波
注册地址武进区洛阳镇友谊村
股权结构经营者为陈波
合作起始年限2012年至今

2-110

经营业绩(收入规模)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390.00万元400.00万元349.00万元
为发行人委托加工金额103.23万元122.21万元108.43万元
占比26.47%30.55%31.07%

7、常州市东益压铸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常州市东益压铸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2年
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段亚珍
注册地址常州市戚墅堰泡桐路388号
股权结构韦丽晶60%、段亚珍40%
合作起始年限2011年至今
经营业绩(收入规模)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500.00万元2,400.00万元1,800.00万元
为发行人委托加工金额70.51万元110.93万元106.78万元
占比4.70%4.62%5.93%

8、宿迁诚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宿迁诚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2年
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守志
注册地址宿迁市泗洪县界集镇太平太湖路6号
股权结构王守志70%、丁峰30%
合作起始年限2022年至今
经营业绩(收入规模)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87.88万元--
为发行人委托加工金额183.87万元--
占比97.87%--

9、泗洪县启阳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泗洪县启阳电子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1年
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谭庆丰
注册地址宿迁市泗洪县界集镇工业集中区
股权结构谭庆丰80%、许保银20%
合作起始年限2021年至今
经营业绩(收入规模)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84.99万元172.17万元-

2-111

为发行人委托加工金额168.27万元95.61万元-
占比90.96%55.53%-

上述委托加工商主要通过自己主动推荐的方式与发行人开展合作。报告期内,上述主要委托加工商中,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誉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宋婷婷为发行人的前员工,在2020年4月至10月期间作为生产线管理人员任职于宿迁华阳。新誉电子从2021年开始为宿迁华阳加工线束组件,加工费根据成本加成由双方协商确定,与其他委托加工厂商定价方式一致。新誉电子主要加工的产品及工序与其他委托加工商的加工单价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根

委托加工货物型号工序委托加工商名称2021年度2022年度
单价单价
24D14线束组件插线+焊接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0.180.17
泗洪万鑫电子有限公司0.180.16
泗洪县鼎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180.17
24D19线束组件插线+焊接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0.200.19
泗洪县鼎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200.17
泗洪万鑫电子有限公司0.200.20

其他加工金额较小的货物加工单价对比详见本问题“六、(二)委托加工的价格公允性”。经对比,同一委托加工货物型号,不同委托加工商加工单价差异较小,新誉电子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

报告期内,除了新誉电子,上述主要委托加工商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员工及前员工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上述委托加工商与发行人不存在除正常业务之外的资金往来,与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资金往来及其他利益安排。

(二)发行人是否对委托加工厂有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公司委外加工的工序主要包括线束及线束组件加工、注塑、铆压、铸铝、电泳等,均为非关键工序。上述加工工序市场上可供选择的加工厂商较多,委托加工厂替换成本较低,因此发行人不存在对委托加工厂的重大依赖。

六、说明委托加工的各工序费用及其占成本的比例、委托加工的价格公允

2-112

性;发行人与委托加工时的主要权利义务安排,对产品质量的约定情况。

(一)委托加工的各工序费用及其占成本的比例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委托加工的各工序费用及其占成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委托加工工序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线束及线束组件加工1,140.253.30%1,598.444.33%1,071.333.82%
组装433.651.25%135.130.37%2.300.01%
注塑364.391.05%378.801.03%298.591.06%
铆压88.450.26%262.030.71%233.860.83%
铸铝129.340.37%245.000.66%175.880.63%
电泳143.850.42%178.510.48%132.160.47%
其他251.550.73%399.661.08%319.001.13%
合计2,551.487.37%3,197.578.66%2,233.117.95%

(二)委托加工的价格公允性

分工序对各委外加工供应商加工单价对比如下:

1、线束及线束组件加工

单位:元/根

供应商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武进区洛阳佳昊电器厂0.260.250.23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兴隆五金塑料厂0.170.140.12
常州薛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0.290.320.28
常州创泽电子有限公司0.330.420.38
常州时利电子有限公司0.330.260.24
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0.190.16-
泗洪县鼎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180.150.11

报告期内各供应商线束及线束组件加工单价差异较大,主要系该委外加工工序细分为插线、焊接(2021年起部分供应商同时参与插线和焊接环节),且不同细分环节的产品类别众多,不同环节、不同产品对应的单价相差较大。分细分环节及分产品类别分析如下:

(1)2022年度

①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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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根

委托加工商名称35B52线束30D17线束20B21线束35D108线束35D107线束
常州时利电子有限公司0.420.42-0.510.53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兴隆五金塑料厂0.430.43---
常州薛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0.430.430.280.520.53
武进区潞城顺鑫电子厂0.430.43---
武进区洛阳似锦电器配件厂0.430.43---
常州顺格电子有限公司0.430.43---
武进区洛阳佳昊电器厂0.420.430.28--
常州创泽电子有限公司-0.420.280.520.53

②焊接

单位:元/根

委托加工商名称35B52线束组件35D108线束组件24D84线束组件24B11线束组件35B57线束组件
泗洪县曹庙乡浩昂电子加工中心0.12-0.240.060.06
泗洪县何林侠电子加工店0.120.120.240.060.06
泗洪县群芳电子加工中心0.120.120.240.060.06
泗洪县思程电子厂0.120.120.24-0.06
泗洪县小小电子经营部0.120.120.240.060.06
泗洪县鸿达电子加工厂0.120.12-0.060.06
泗洪县彦瑞电子加工厂0.120.120.24-0.06
泗洪县愉意电子厂-0.120.240.06-

③插线+焊接

单位:元/根

委托加工商名称24D14线束组件24D19线束组件24B9线束组件24D68线束组件
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0.170.190.160.20
泗洪万鑫电子有限公司0.160.170.170.18
泗洪县鼎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170.200.170.19

2-114

(2)2021年度

①插线

单位:元/根

委托加工商名称30D17线束35B52线束35D107线束24D73线束35D108线束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兴隆五金塑料厂0.430.43---
常州顺格电子有限公司0.43----
常州薛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0.430.430.530.930.52
武进区潞城顺鑫电子厂0.430.43---
武进区洛阳似锦电器配件厂0.430.430.53--
常州创泽电子有限公司--0.530.930.52
常州时利电子有限公司--0.520.930.52

②焊接

单位:元/根

委托加工商名称35B52线束组件24D14线束组件35D107线束组件24B9线束组件24W3线束组件
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0.110.050.11-0.05
泗洪县曹庙乡浩昂电子加工中心0.120.050.100.050.05
泗洪县何林侠电子加工店0.120.050.120.050.05
泗洪县群芳电子加工中心0.120.050.110.050.05
泗洪县思程电子厂0.120.05-0.050.05
泗洪县小小电子经营部0.110.050.120.050.05
泗洪县彦瑞电子加工厂0.110.050.100.050.05
泗洪县广云电子厂-0.05-0.050.05
泗洪锦盟电子有限公司-0.05-0.050.05
泗洪县朱湖镇巾帼电子加工厂0. 11-0.11-0.05

③插线+焊接

单位:元/根

2-115

委托加工商名称24B9线束组件24D14线束组件24D19线束组件24D68线束组件
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0.170.180.200.20
泗洪万鑫电子有限公司0.170.180.200.20
泗洪县鼎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170.180.200.20

(3)2020年度

①插线

单位:元/根

委托加工商名称24D14线束35B52线束30D18线束30D17线束35D62线束
泗洪县鼎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12----
泗洪万鑫电子有限公司0.11----
常州顺格电子有限公司0.13----
常州薛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0.450.430.430.26
武进区潞城顺鑫电子厂-0.430.430.43-
武进区洛阳似锦电器配件厂-0.420.420.420.26
常州时利电子有限公司-0.410.420.420.25
武进区洛阳佳昊电器厂----0.26

②焊接

单位:元/根

委托加工商名称24D14线束组件24B9线束组件24D19线束组件24W3线束组件
泗洪县小小电子经营部0.050.050.050.05
泗洪县白橡电子加工厂0.050.05-0.05
泗洪县愉意电子厂0.05--0.05
泗洪县思程电子厂0.050.050.050.05
泗洪县广云电子厂0.05---
泗洪县彦瑞电子厂0.050.050.050.05
泗洪县曹庙乡浩昂电子加工中心0.040.040.050.04
泗洪县宇耀电子厂0.05---
泗洪县周墨雨林电子加工经营部0.050.05--

2、注塑工序

单位:元/个

2-116

供应商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常州市鸿利改性塑料厂0.060.060.06
慈溪市掌起镇利捷斯电器元件厂0.120.090.08
奉化市骏强电器有限公司0.090.080.07
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0.120.100.08
无锡市华云天电器配件厂0.080.080.07
常州铭诠模具有限公司0.51--

报告期各期,公司注塑工序单价在各供应商之间有小幅差异,主要系注塑工序的产品品种复杂,涉及零部件种类较多,不同供应商注塑的产品型号不同导致平均单价存在差异。不同供应商年度间价格波动较小。2022年度江苏德尔福因注塑环节产能需求新增注塑供应商常州铭诠模具有限公司进行加工。

3、铆压工序

单位:元/个

供应商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泗洪县瑞博电子厂0.050.060.06
泗洪县红升电子经营部0.060.060.06
泗洪县何藏电子加工店-0.050.06
泗洪县鹏顺电子厂0.060.060.06
泗洪县兴德电子加工厂0.010.010.02
常州顺浦电机有限公司-0.060.06
泗洪县锦创电子经营部--0.01

公司铆压工序产品分为轴和机壳两类,部分供应商单价存在差异,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轴铆压

单位:元/个

供应商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泗洪县瑞博电子厂0.050.060.06
泗洪县红升电子经营部0.060.060.06
泗洪县何藏电子加工店-0.050.06
泗洪县鹏顺电子厂0.060.060.06
泗洪县兴德电子加工厂--0.06

2-117

常州顺浦电机有限公司-0.060.06

(2)机壳铆压

单位:元/个

供应商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泗洪县兴德电子加工厂0.0130.0130.013
泗洪县锦创电子经营部--0.013

如上表所示,拆分轴铆压和机壳铆压后,不同供应商的加工单价基本无差异,定价公允。

4、铸铝工序

单位:元/个

供应商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常州市东益压铸有限公司0.610.610.62
常州云霄金属制品有限公司0.600.610.61
常州鸿威机电科技有限公司0.59--

报告期各期,公司铸铝工序的两家供应商加工单价差异较小,定价公允。

5、电泳工序

单位:元/个

供应商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常州市鸿利改性塑料厂0.210.210.22
常州市鑫鸿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0.280.280.27

报告期各期,常州市鸿利改性塑料厂单价较低,主要系询价比价的结果,其供应份额因较高的性价比而持续提升。但为了避免单一供应商依赖,发行人仍持续向常州市鑫鸿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采购部分电泳加工服务。电泳加工定价具备公允性。

6、组装工序

单位:元/PCS

供应商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泗洪县启阳电子有限公司0.350.38-
宿迁诚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0.46--

2-118

泗洪亿莱电子器件加工厂0.35--

宿迁诚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组装电机产品主要为35电机,泗洪亿莱电子器件加工厂组装电机产品主要为24电机,组装产品结构不同导致加工单价与组装加工平均单价存在细小差异。

(三)发行人与委托加工商的主要权利义务安排,对产品质量的约定情况

公司(甲方)与委托加工商(乙方)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主要权利义务安排产品质量约定情况
1、在订单中,甲方须明确货物的物料号、名称、数量、规格、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2、乙方确认订单后按甲方要求将货物按时、按量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3、货到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按规格及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检验; 4、退货部分视为未交货,由此延迟交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在交货当月将月度对账单、正本发票通过甲方采购部交至财务,且保证提供的发票真实有效; 6、乙方没有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不得将货物的加工制造活动的全部或一部分委托给第三方,即使甲方同意委托给第三方,也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以及订单中的义务。1、对于经检验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甲方有权退货且即时扣除退货款项,所退货物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退货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不良货物自行运走,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不良货物,不承担毁损、减失的风险。 2、部分原材料配件采购由乙方负责采购的,由乙方提供质量保障。

公司与委托加工商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执行相关权利义务安排,从而保证了加工产品的质量稳定。

七、说明报告期内向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采购漆包线金额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单价是否公允,与其他漆包线供应商是否存在差异。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采购漆包线金额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

近三年,公司向格力电工采购漆包线金额及占漆包线采购总额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格力电工6.513,209.561,230.49

2-119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漆包线采购总额3,304.294,840.303,243.26
占比0.20%66.31%37.94%

2020年-2021年,公司向格力电工采购漆包线金额增长较快主要系:

1、漆包线是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之一,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和漆包线采购价格增长,报告期内漆包线采购总额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2、公司与格力电工在2019年开始合作,合作初期采购金额较小,公司主要向宁波鑫健采购漆包线。经公司综合比较供货质量、供货速度等因素后,调增了格力电工的供货份额,宁波鑫健供货份额相应下降,格力电工供货占比从2019年的6.80%上升至2021年的66.31%。

2022年,公司向格力电工采购漆包线金额为6.51万元,主要系格力电工供应的部分型号漆包线出现质量问题,公司进行了退货处理并减少了向其采购。

(二)发行人向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采购单价是否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向格力电工采购漆包线单价与公司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漆包线单价、国内市场平均单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千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向格力电工采购均价12.4072.9356.29
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均价71.2972.5655.53
国内市场价格72.5873.7554.02

注:国内市场价格数据来源于wind

根据上表列示数据,2020年-2021年在正常采购情况下,公司向格力电工采购均价与其他供应商采购均价、国内市场价格相比基本一致,采购价格公允。2022年由于发生大额质量退货,实际漆包线采购金额仅6.51万元,导致平均单价较低。

八、说明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成立当年即成为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定价是否公允;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供应商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发行人交易,说明原因、交易背景、定价公允性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一)说明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成立当年即成为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定价是否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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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健健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均为宋军坤实际控制的企业。宁波健健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持续为发行人供应漆包线。2015年1月,宁波鑫健为了发展“鑫健”品牌而设立后,基于长期良好合作关系,发行人转而向宁波鑫健采购漆包线。

宁波鑫健与漆包线供应商格力电工的采购单价比较详见本回复“问题11、关于营业成本”之“二、(三)不同渠道原材料的采购单价变动情况”之“1、漆包线”,宁波鑫健采购单价具有公允性。

2、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

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宁波奉化明荟塑料厂均为王小明实际控制的企业。宁波奉化明荟塑料厂成立于2014年8月,与发行人保持着长期良好的产品供应合作关系。鉴于前期合作关系,自2019年2月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以来,改由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向发行人供应齿轮件、塑料件等,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发行人向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含宁波奉化明荟塑料厂)采购内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采购 金额占比采购 金额占比采购 金额占比
齿轮件524.8949.86%864.0160.20%653.3065.47%
塑料件366.9334.86%405.4628.25%244.6424.52%
加工费116.9111.11%118.728.30%66.946.71%
其他43.944.17%46.663.25%32.933.30%
合计1,052.67100.00%1,434.85100.00%997.81100.00%

(1)齿轮件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采购齿轮件单价与齿轮件平均采购单价总体差异较小,采购定价公允。

单位:元/件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0.030.040.03
齿轮件采购均价0.040.040.04

2-121

(2)塑料件

发行人向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采购的主要塑料件为运动组件壳体。报告期内,公司的运动组件壳体基本全部向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公司与宁波明旌的定价方式为参考发行人自产成本与供应商协商定价,定价方式公允。

(二)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供应商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发行人交易,说明原因、交易背景、定价公允性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主要供应商中,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发行人交易,除此之外,其他供应商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发行人交易情况如下:

1、交易情况、交易背景及关联关系

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其他供应商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发行人交易情形,剔除50万元及以下的小额交易供应商后,具体情况如下:

(1)原材料采购供应商

单位:家、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成立当年或次年即成为公司供应商且单一年度采购额超过50万元的供应商数量432
成立当年或次年即成为公司供应商且单一年度采购额超过50万元的供应商采购规模593.20654.82272.07
占材料采购总额比重2.74%2.19%1.35%

(2)委托加工供应商

单位:家、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成立当年或次年即成为公司供应商且单一年度采购额超过50万元的供应商数量331
成立当年或次年即成为公司供应商且单一年度采购额超过50万元的供应商采购规模433.65394.3362.19
占委外采购总额比重17.00%12.33%2.78%

发行人与上述供应商之间的开展合作的背景如下(剔除重复):

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采购内容合作背景及合作渊源

2-122

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采购内容合作背景及合作渊源
武进区洛阳金祥盛电子元件厂2019年电子元器件无锡市鸣腾电子元件厂成立于2004年12月,报告期前已经与发行人开展线路板等电子元器件业务合作。2019年3月,无锡市鸣腾电子元件厂原对接发行人的业务负责人以其配偶朱亚菊名义新设武进区洛阳金祥盛电子元件厂。发行人基于与无锡市鸣腾电子元件厂原业务负责人既往良好合作关系,故自2019年以来武进区洛阳金祥盛电子元件厂开始为发行人提供线路板等原材料。
常州恒源供应链有限公司2020年钢材类常州恒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是一家以从事钢材批发业的企业。发行人子公司宿迁华阳2020年投产运营后成立了金属制品车间,需要开发新供应商,经比价后选择了常州恒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常州钧译五金有限公司2021年轴承及粉末冶金件常州市苏超五金厂成立于2007年7月,为沈小龙100%持股企业,持续为发行人供货。2021年2月,沈小龙新设常州钧译五金有限公司,并改由以常州钧译五金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提供出轴产品。
豪创包装材料(宿迁)有限公司2020年包装材料发行人子公司宿迁华阳于2020年成立,为了加强成本管理,推进采购本地化,经过充分调查遴选,于2020年引进了豪创包装材料(宿迁)有限公司、泗洪县瑞博电子厂,2021年引入了泗洪县启阳电子有限公司、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2022年新引入了天志塑胶模具(宿迁)有限公司。
泗洪县瑞博电子厂2020年铆压加工
泗洪县启阳电子有限公司2021年组装加工
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2020年线束及线束组件加工
天志塑胶模具(宿迁)有限公司2022年塑料件
泗洪县何藏电子加工店2019年铆压加工发行人子公司泗洪赛欧新增铆压、拼接工序外协需求,2019年开始与泗洪县何藏电子加工店少量合作,采购金额6.27万元,2020年开始因合作顺畅采购金额逐步增长。
宿迁诚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组装加工2022年子公司宿迁华阳响应当地鼓励发展“三来一加”创业企业的政策,新发展了两家组装加工供应商。
泗洪亿莱电子器件加工厂2021年组装加工
台州创合联品机电有限公司2021年水泵台州创合联品机电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泵阀生产的企业,其实际控制人设立有其他成立时间较长的泵阀企业,台州创合联品机电有限公司系其股东新成立的主体。发行人接收到离心泵客户订单后部分型号无法完全自产,因此通过供应链寻找其他厂家购买。

2-123

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采购内容合作背景及合作渊源
常州市贝朔塑料有限公司2021年塑料粒子常州市贝朔塑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塑料粒子批发的企业,其实际控制人设立有其他成立时间较长的塑料粒子业务企业。2022年发行人新增注塑生产线,逐步丰富塑料粒子供应商,向其采购增加。

上述其他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发行人交易的供应商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新增供应商采购公允性分析

(1)武进区洛阳金祥盛电子元件厂

武进区洛阳金祥盛电子元件厂主要提供电子元器件,与电子元器件采购均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PCS

新增供应商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武进区洛阳金祥盛电子元件厂0.040.050.04
电子元器件采购均价0.080.060.06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武进区洛阳金祥盛电子元件厂采购的电子元器件主要为单价在0.04元/PCS-0.05元/PCS之间的低价线路板,采购单价保持稳定,且与同型号其他供应商的单价基本一致。2022年公司电子元器件采购均价上涨主要系结构变动影响,AE12电控板等8元/PCS左右的高价线路板占比提升,拉高了整体均价。

(2)常州恒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常州恒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主要向发行人提供耐指纹板,其采购单价与耐指纹板采购均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千克

新增供应商名称2022年2021年度2020年度
常州恒源供应链有限公司6.987.886.72
耐指纹板采购均价6.967.906.10

公司向常州恒源供应链有限公司的采购单价与同类产品均价差异较小。

(3)常州钧译五金有限公司

常州钧译五金有限公司主要提供出轴,其采购单价与出轴采购均价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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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个

新增供应商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常州钧译五金有限公司0.100.12-
出轴采购均价0.100.11-

常州钧译五金有限公司的出轴采购单价与出轴采购均价差异较小。

(4)豪创包装材料(宿迁)有限公司

豪创包装材料(宿迁)有限公司主要提供泡沫,其采购单价与泡沫采购均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PCS

新增供应商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豪创包装材料(宿迁)有限公司1.251.251.21
泡沫采购均价1.481.351.38

报告期豪创包装材料(宿迁)有限公司的泡沫采购单价低于泡沫采购均价,主要系采购泡沫型号不同,分型号对比如下:

单位:元/PCS

型号新增供应商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24A泡沫豪创包装材料(宿迁)有限公司1.131.141.14
24A泡沫平均采购单价1.081.141.18
35B泡沫豪创包装材料(宿迁)有限公司1.411.411.42
35B泡沫平均采购单价1.491.491.55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豪创包装材料(宿迁)有限公司的分型号泡沫采购单价与各型号采购均价差异较小。

(5)泗洪县何藏电子加工店、泗洪县瑞博电子厂

上述供应商从事铆压加工,公允性分析参见本问题回复之“六、(二)委托加工的价格公允性”之“3、铆压工序”。新增供应商泗洪县瑞博电子厂、泗洪县何藏电子加工店与其他供应商在同类产品的加工单价上不存在重大差异。

(6)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

上述供应商从事线束及线束组件加工,公允性分析参见本问题回复之“六、

(二)委托加工的价格公允性”之“1、线束及线束组件加工”。新增供应商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与其他供应商在同型号产品的加工单价上不存在重大差异。

(7)泗洪县启阳电子有限公司、宿迁诚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泗洪亿莱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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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器件加工厂上述供应商从事组装加工,其采购单价与组装加工采购均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PCS

新增供应商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泗洪县启阳电子有限公司0.350.38-
宿迁诚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0.46--
泗洪亿莱电子器件加工厂0.35--
组装加工平均采购单价0.390.39-

2021年泗洪县启阳电子有限公司的组装加工采购单价与组装加工均价差异较小。

2022年,宿迁诚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组装的主要为35电机,加工单价相对较高;泗洪亿莱电子器件加工厂组装的主要为24电机,加工单价相对较低;组装产品结构不同导致加工单价与组装加工平均单价存在微小差异。

(8)台州创合联品机电有限公司

发行人2022年开始与台州创合联品机电有限公司合作,向其采购成品水泵,发行人离心泵业务定制化程度较高、产品细分品类较多,发行人接收到客户订单后部分型号无法完全自产,因此通过供应链寻找专业水泵厂家购买。发行人2022年向台州创合联品机电有限公司采购单价为213.80元/台,低于外购水泵平均单价334.88元/台,主要原因为向其采购的水泵主要为功率、流量较小的型号。

(9)天志塑胶模具(宿迁)有限公司

天志塑胶模具(宿迁)有限公司主要提供护线盒,护线盒的采购单价公允性分析参见本回复之“问题11、关于营业成本”之“二、(三)不同渠道原材料的采购单价变动情况”之“5、(5)护线盒”,发行人向其采购单价与常州华盾塑料制品厂、常州市金嘉电器厂等其他供应商基本一致。

(10)常州市贝朔塑料有限公司

常州市贝朔塑料有限公司主要提供PBT塑料粒子,2022年成为发行人供应商,其PBT塑料粒子均价为20.93元/千克,与PBT塑料粒子采购均价23.21元/千克存在小范围差异。主要原因为向其采购的大部分是普通PBT塑料粒子,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的塑料粒子包含耐高温的特种型号,价格相对较高。

2-126

综上所述,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发行人交易的供应商与发行人交易价格与同类采购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交易具有公允性。

九、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1、通过公开查询获取发行人主要供应商与主要委托加工厂商的工商信息;

2、查阅发行人采购明细表,分析发行人对相关供应商采购数量、金额、占比以及变动情况;

3、访谈发行人采购负责人,了解主要供应商采购数量、金额变动的原因;了解原材料采购是否受制于上游供应商;

4、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发存明细表,分析主要原材料的重量/数量与产量的匹配关系;

5、根据存货倒轧表,分析采购材料和营业成本的匹配关系;

6、查阅发行人能源消耗明细表,分析能耗与产量的匹配关系;

7、查阅2022年发行人采购入库明细,网络检索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分析2022年原材料采购价格及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及原因;

8、与发行人采购负责人进行了访谈,了解其与主要委托加工厂商开展采购的背景原因,是否对委托加工厂有重大依赖,向格力电工采购金额变动的原因,新增供应商的原因;

9、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了发行人主要供应商、主要委托加工商以及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发行人发生较大额交易的供应商,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供应商交易内容、结算方式、交易价格、交易背景、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员工及前员工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及其他利益安排;

10、取得了主要委托加工商关于基本信息、经营业绩及关联关系情况的确认函;

11、获取报告期内主要委托加工商的委托加工合同,检查主要权利安排、义务的安排,产品质量约定情况;

12、查阅委托加工明细表,分析对比各类委托加工工序的公允性;

13、访谈宁波鑫健、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了解其与发行人合作的背景;

14、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供应商清单,网络检索全部供应商的成立日期等

2-127

基本信息,比对是否存在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发行人发生较大额交易的供应商;

15、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入库明细,分析格力电工、宁波鑫健、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等上述相关供应商采购价格公允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各期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数量、金额及占比发生变动合理,符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

2、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产出率变动较小,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的重量、数量与生产产品具有匹配关系;公司采购材料金额与营业成本具有匹配性;能源消耗量与产量具有匹配性;

3、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不存在受制于上游供应商的情况,不存在供应商依赖以及不能稳定获得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4、2022年原材料价格趋于稳定,未出现大幅上涨;公司在产业链中具备一定的议价能力,原材料价格上涨不会对公司的毛利率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报告期内,除江苏新誉电子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宋婷婷为发行人的前员工,报告期内前五大委托加工厂商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员工及前员工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及其他利益安排;发行人不存在对委托加工厂的重大依赖;

6、报告期各期公司委托加工各工序价格公允;公司与委托加工供应商的主要权利义务安排以及对产品质量的约定均按照合同执行;

7、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格力电工采购漆包线金额增长原因合理,采购单价与国内市场价格以及其他漆包线供应商价格对比差异较小,采购单价公允;

8、宁波鑫健、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他成立当年或次年即向发行人批量供货的供应商均有合理的合作背景,采购单价公允,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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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3、关于毛利率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11,091.26万元、11,331.28万元和12,798.88万元,主要来自于微特电机及组件和精密给药装置的销售。

(2)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保持增长,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滑,分别为36.03%、29.17%和26.05%,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和销售单价下降的影响。

(3)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4)保荐工作报告称,2021年度公司积极与客户协商调整定价机制,其中与海信日立的定价机制由“固定铜价”修改为“铜价钢价双联动”,同时上调了塑料件材料的价格。

请发行人:

(1)结合产品差异、销售对象、技术难度及产业链议价能力等因素,说明各类别产品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的差异情况及具体原因,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2)结合主要产品行业竞争情况、发行人行业地位、客户议价能力、产品订单执行情况,说明毛利率下降趋势是否会持续。

(3)补充说明内销和外销的毛利率差异情况及其差异原因。

(4)说明微特电机行业是否为成熟市场,行业是否处于激烈的价格竞争,进一步说明主要产品是否存在平均单价下降进而压缩毛利的风险。

(5)说明各细分产品是否设定年降条款,如有,说明年降条款的具体约定,年降产品各期销量、平均售价、销售金额以及对应客户情况。

(6)说明不同类别产品定价机制,同类产品价格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定价机制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对前五大客户协商调整定价机制的可能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产品差异、销售对象、技术难度及产业链议价能力等因素,说明各类别产品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的差异情况及具体原因,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公司的产品主要包括微特电机及组件、精密给药装置以及其他产品。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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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给药装置领域中除发行人外的行业内主要企业较少公开经营数据,其他产品在公司主营业务中占比较小,因此以下主要就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的毛利率和同行业公司同类产品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细分产品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江苏雷利空调电机及组件未披露21.84%24.61%
祥明智能电机产品未披露16.01%20.30%
科力尔智能家居类产品未披露17.30%22.37%
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18.38%22.43%
华阳股份微特电机18.62%20.97%22.92%
空调水泵31.79%36.77%44.32%
运动组件14.13%15.20%23.27%
电子膨胀阀9.18%31.51%34.58%
合计21.35%24.53%28.40%

注:表中各公司毛利率均为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的细分产品毛利率,与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其中,祥明智能电机产品毛利率系其交流异步电机、直流无刷电机和直流有刷电机三项产品的毛利率。2022年同行业公司的毛利率尚未披露。

根据上表,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的总体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的平均毛利率,其中受高毛利率的空调水泵产品影响较大。空调水泵用于空调冷凝水的排放或增压,在电机技术基础上结合了流体控制设计,对节能、防水、静音有更高的技术要求,毛利率相对较高,同行业公司未披露类似产品毛利率数据。运动组件产品占收入比重较小,同行业公司亦未披露类似产品毛利率。因此以下主要比较发行人的微特电机产品与同行业公司的电机类产品毛利率差异。

(一)产品差异

公司主要产品产品尺寸单价图示
江苏雷利空调导风电机、导风机构组件,主要系永磁减速步进电机和永磁同步电机根据电机外径20、24、30、50等4.34元左右

2-130

公司主要产品产品尺寸单价图示
科力尔单相罩极电机、串激电机等根据定子直径区分:48、54、58、61、62、63、64、70、72、76、83、88、98等18.54元左右
祥明智能交流异步电机、直流有刷电机、直流无刷电机根据电机外径:139、105、96、95、55.3、90、43等80-160元
发行人微特电机,主要系步进电机根据电机外径:24、35、30等4.53-5.11元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公司的公开信息披露数据,江苏雷利和科力尔的销售单价系2021年度相关产品收入除以销量得出。如上表所示,虽然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的电机产品同属于微特电机,但在外形、尺寸、价格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公司与江苏雷利的微特电机产品各方面差异较小,产品相似度最高,毛利率水平也最为接近。科尔力、祥明智能的产品外径均远大于发行人产品,一般而言产品外径越大,漆包线和硅钢片占成本比重越高,2021年度漆包线和硅钢片的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其毛利率的下降幅度也大于发行人和江苏雷利,并拉低了同行业公司的平均毛利率。2020年、2021年公司毛利率水平和江苏雷利及同行业平均水平差距较小。

(二)销售对象

发行人和同行业公司的销售对象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下游客户
江苏雷利国内客户主要为格力、美的、海尔等知名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占比54.7%;国外客户主要包括伊莱克斯、惠而浦、LG、三星、松下、夏普、富士通、GE等知名企业,2021年外销占比45.36%
科力尔伊莱克斯(Electrolux)、松下(Panasonic)、惠而浦(Whirlpool)等,2021年度出口收入占比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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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下游客户
祥明智能青岛海信、天加环境、松下、索拉帕劳、法雷奥等
发行人主要客户为美的集团、海信集团、海尔集团、格力集团、奥克斯集团、丰润集团等,2021年上述客户营业收入占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的比例为96.54%

如上表所示,江苏雷利的下游客户与发行人的重合度最高,毛利率也最为接近;科力尔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小家电中,且其收入以外销为主,2021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升值降低了其外销产品的毛利率;祥明智能的下游客户青岛海信和天加环境主要向其采购结构简单的交流异步电机,导致毛利率较低,另外祥明智能的部分境外客户出于较高的技术要求需采用客户提供的材料进行加工,毛利率水平也较低。

(三)技术难度

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产品的技术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产品类别技术差异注
发行人步进电机步进电机具有自锁力,系统可靠性高,能够高精度定位,启动、停止、变速可控。
江苏雷利永磁减速步进电机和永磁同步电机与发行人基本相同。
科力尔单相罩极电机、串激电机罩极电机运行可靠,但无法实现智能化控制、精度差、灵敏度低; 串激电机转速高,但其内部有碳刷,会随着使用被磨损故寿命较短。
祥明智能交流异步电机、直流无刷电机、直流有刷电机交流异步电机属于传统的电机产品,结构简单、安装维护方便,是市面上最为普及的电机类产品; 直流无刷电机是以电子换向来代替机械换向的电机。直流无刷电机的技术含量较高,技术附加值要高于其他电机; 直流有刷电机具有启动快、制动及时、可在大范围内平滑地调速、控制电路相对简单等特点,其相较于直流无刷电机工艺相对简单,具有成本优势。

注:根据同行业公司招股说明书描述或互联网搜索

江苏雷利的电机产品与发行人的电机产品相似,两家公司在美的集团、格力集团等空调厂商处同时供应相同产品,技术难度方面不存在重大差异。

科力尔主营单相罩极电机和串激电机,属于相对常规的电机,根据科力尔最近一期披露分产品毛利率的定期报告数据,其单相罩极电机和串激电机的毛利率分别为25.12%和11.11%,技术难度相对更低的串激电机拉低了科力尔电机产品的总体毛利率水平。

祥明智能三类电机产品的技术难度与毛利率呈正相关,2020年和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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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较传统的交流异步电机的毛利率分别为16.42%、10.90%,直流无刷电机的毛利率40.00%、37.64%;直流有刷电机的毛利率分别为22.11%、18.08%,其中,毛利率较低的交流异步电机的销售占比最大,各期均在70%以上,导致祥明智能的整体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四)产业链议价能力

发行人和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原材料均主要为漆包线、钢材、塑料件、磁性材料、电子线(联接线)等,其中漆包线、钢材等材料均属于大宗原材料,市场供需平衡,价格透明,生产企业对该类供应商的议价空间较为有限。对于其他原材料,发行人和同行业公司均存在部分零部件由供应商根据公司要求定制生产的情况,发行人和同行业公司可以利用采购量与供应商协商议价。因此总体来看发行人和同行业公司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和同行业公司的主要下游客户均为大型家电集团或其他行业的大型企业,客户的行业地位较高,发行人和同行业公司面向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方面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所述,公司微特电机产品与江苏雷利均较为相似,毛利率与江苏雷利也最为接近;与祥明智能、科力尔在产品类型、销售对象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导致毛利率水平亦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的毛利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二、结合主要产品行业竞争情况、发行人行业地位、客户议价能力、产品订单执行情况,说明毛利率下降趋势是否会持续。

(一)微特电机及组件所属行业情况

1、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行业中的空调领域,行业的竞争情况参加本回复之“问题10、关于主要客户”之“三、(一)、2、市场竞争情况”。

2、发行人行业地位

发行人微特电机的下游客户对供应商要求较高,行业内取得其供货资格的企业较少。公司在各空调厂商处均取得了较高的供应份额,如2021年度在美的集团约占40%,海信集团约50%,海尔集团约60%。

公司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也收获了客户的大量好评,有助于公司保持市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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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公司曾获得海尔“2019年度最佳合作伙伴奖”、海信“2021年度优秀供应商”、“2020年度优秀合作伙伴奖”和“2019年度出口优秀合作伙伴奖”、奥克斯“2019年度优秀供应商”等多项荣誉。由于行业内主流客户对产品技术、性能、质量等各项指标的高标准和高要求,市场竞争将仍在拥有先发优势、形成规模效应、具备技术实力的供应商中展开,市场竞争格局和发行人的市场地位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3、客户议价能力

发行人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主流空调厂商,有较强的市场地位,议价能力较强。客户在选择具体产品的供应方时,一般进行招投标在合格供应商中确定份额,招投标时不仅要考虑价格因素,还要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交付能力和效率等其他综合因素;同时主要客户均为知名品牌商,对供应商选择较为谨慎,转换供应商的成本较高。因此发行人基于长期合作关系、较好的产品质量、交付能力以及市场地位,也具备一定与客户议价的能力。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均商议了主要材料的价格联动机制,从而抵消了部分铜、钢价上涨对成本的影响。2021年度,由于原材料整体上涨幅度较大,发行人还与客户协商扩大了价格联动机制的覆盖范围,协商调整了产品售价。2021年度,公司微特电机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受价格联动机制影响较2020年度提高了

12.74%,虽然增长幅度低于单位成本的上升幅度,但反映了公司具备将材料成本的上升向下游客户进行部分传导的能力。

客户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以及交付周期,也会结合产品技术工艺、原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为上游供应商预留合理利润,以寻求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

4、产品订单执行情况

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主要根据各客户系统平台的订单、送货要求安排发货、结算,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生人与各主要客户的合作情况良好,产品订单执行正常。

总体来看,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在下游空调行业竞争格局稳定,发行人已通过多年积累在行业内占据了较强的市场地位。由于客户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发行人微特电机产品的毛利率存在下降风险,但发行人基于长期合作关系、较好的产品质量、交付能力以及市场地位,也具备一定抵御毛利率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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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的能力。

(二)精密给药装置所属行业情况

1、行业竞争情况

在精密给药装置行业,诺和诺德、默克雪兰诺、赛诺菲等综合性制药集团自行生产注射笔用于自身药物的配套,甘甘医疗生产机械式注射笔用于配套其集团内药企的药物。国内市场的其他第三方专业精密给药装置生产企业主要为Ypsomed和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其中Ypsomed主要生产机械式注射笔,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机械预灌封注射笔。精密给药装置往往需要和药物同步开发以满足不同药品的具体注射要求,一旦药品及配套的给药装置通过审批并完成注册,合作配套关系将会长期稳定,其他第三方精密给药装置生产企业进行竞争替换的难度较大。制药企业在进行后续药物开发时,也会优先选择长期合作的供应商或业内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供应商进行配套给药装置供应。

由于国内精密给药装置行业起步较晚,而精密给药装置往往需要长时间的研发验证工作。发行人从2013年开始进行精密给药装置开发,在国内企业中具备技术优势和业务先发优势,目前发行人多款产品已逐步批量上市,为产品性能和体验感的持续提升积累了大量的临床使用信息,先发优势得以进一步巩固,因此发行人具备较强竞争力。

2、发行人行业地位

公司以电子式注射笔为主打产品,兼具机械式注射笔产品,是国内起步较早、产品线较为齐全的专业精密给药装置研发生产企业,已取得了金赛药业、豪森药业、信立泰等知名生物制药企业的认可,在产品线丰富度、注册证数量、知识产权数量方面均处于国内企业前沿,树立了较强的客户壁垒和技术壁垒,在国内企业中占据领先地位。

(1)公司的产品线丰富

发行人产品线涵盖电子式注射笔、机械式重复笔、机械式预填充笔、智能微量注射泵,也覆盖了旋转差分式、直推式及触发式三种主流传动结构,能够满足不同客户对精密给药装置驱动系统、传动方式、剂量剂型、复杂功能的需求。发行人产品线与同行业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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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市场竞争力分析
Ypsomed以机械式注射笔为主,主要用于胰岛素及类似物,注射笔产品拥有国内医疗器械二类注册证3项。
甘甘医疗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机械式注射笔为主,主要用于胰岛素及类似物,注射笔产品拥有国内医疗器械二类注册证1项。
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以机械式注射笔(预填充)为主,注射笔产品拥有国内医疗器械二类注册证2项。
发行人包括电子式注射笔、机械式注射笔、智能微量注射泵,注射笔产品已取得国内医疗器械二类注册证6项,三类注册证1项,已应用于生长激素、GLP-1RA、胰岛素及类似物、特立帕肽等药物的注射。

注:同行业信息来源于企业官方网站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询结果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在产品线丰富程度、注册证数量上优于同行业企业。尤其在国内的电子式注射笔市场,发行人属于首家自主开发并成熟应用的企业,在行业中有明显的先发优势。

(2)发行人在主要药物领域的市场地位

①生长激素

金赛药业是生长激素国内市场的行业龙头,诺和诺德等国际医疗集团在国内市场的份额较小。金赛药业的水针剂型市占率为99.7%(2020年样本医院统计数据),发行人子公司江苏德尔福是其短效水针、长效水针用注射笔的独家供应商,相应在生长激素领域也处于领先地位。

②降糖药物

降糖药物(包括胰岛素及类似物、GLP-1RA)是精密给药装置目前规模最大的下游应用市场。

根据Arizton(国际知名行业研究机构)《Global Insulin Pens Market-Global Outlook Forecast 2022-2027》所列出的全球重复式胰岛素注射笔主要厂商中包括诺和诺德、赛诺菲、礼来、美敦力等国际知名医疗集团,Ypsomed(知名糖尿病护理系统制造商)和江苏德尔福,江苏德尔福是唯一入列的国内制造商。

根据QYResearch(国际知名行业研究机构)发布的《2022-2028全球与中国糖尿病注射笔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国内降糖注射笔市场主要企业包括诺和诺德、礼来、赛诺菲、BD、通化东宝、甘李药业、江苏德尔福,其中除BD(Becton Dickinson,美国知名医疗设备企业)和江苏德尔福系第三方注射笔生产企业外,其余企业均为综合性制药企业,所生产的注射笔主要用于自有药物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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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降糖药物发展趋势来看,GLP-1RA是目前降糖药物市场增长的核心驱动力。目前国内获批上市的GLP-1RA共有13款,国产药物仅有豪森药业的聚乙二醇洛塞那肽和上海仁会生物的贝那鲁肽(短效),其中聚乙二醇洛塞那肽是中国首个自主创新的长效GLP-1RA,也是全球第一个PEG化的长效GLP-1RA,有望打破国外药企GLP-1RA在国内市场的垄断地位。发行人子公司江苏德尔福是豪森药业聚乙二醇洛塞那肽配套注射笔的独家供应商,同时还正在与6家其他国内医药企业进行GLP-1RA项目合作。

③特立帕肽

国内特立帕肽药物市场的企业较少,已上市产品的生产企业为礼来、联合塞尔和信立泰,其中仅礼来和信立泰拥有水针剂型。礼来的特立帕肽注射液使用自产注射笔,发行人子公司江苏德尔福则是信立泰的特立帕肽配套注射笔独家供应商。

④重组人促卵泡激素

国内重组人促卵泡激素市场的企业较少,已上市水剂产品的生产企业主要为美国默克、默克雪兰诺,国内企业金赛药业、齐鲁制药和康宁杰瑞等企业均在进行水剂的药物开发或上市评审。发行人已为康宁杰瑞、齐鲁制药的重组人促卵泡激素批量提供注射笔或正在进行注射笔开发。

综上所述,在主要下游药物领域,发行人均为国内领先医药企业提供精密给药装置配套,有较强的市场地位。

(3)公司的知识产权丰富

公司精密给药装置业务的知识产权情况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如下:

主要企业精密给药装置相关知识产权
Ypsomed3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
甘甘医疗科技江苏有限公司2项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
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42项实用新型专利(包含多项传统一次性注射器专利)
发行人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共取得53项专利,其中7项发明专利,45项实用新型专利(含1项德国专利),1项外观设计。

注:同行业数据根据公开检索国内专利数据库信息列示

如上表所示,公司知识产权较为丰富,且逐步向国际市场覆盖。

(4)公司的研发管线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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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管线通常指医疗企业的一批正处开发阶段的药物,包括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等阶段。对于发行人来说,研发管线是精密给药装置的开发进程,通常包括设计研发、试制验证、适配性验证、第三方检测、注册审评、生产许可等阶段,通常针对客户的药物研发管线配套开发,待药物管线完成后同步上市销售。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除已上市产品外,发行人的精密给药装置研发管线如下:

序号产品类别产品研发管线对应药物对应药物管线进展
1电子式注射笔已完成第三方检测,正在申报注册审评GLP-1RA(1号)临床前研究
2电子式注射笔注册审评GLP-1RA(2号)临床试验
3机械式注射笔已完成第三方检测,等待药物临床试验GLP-1RA(3号)临床试验
4机械式注射笔已完成第三方检测,等待药物临床试验GLP-1RA(4号)临床试验
5机械式注射笔已完成GLP-1RA(5号)临床试验
6机械式注射笔已完成第三方检测,正在申报注册审评GLP-1RA(6号)临床试验
7机械式注射笔适配性验证GLP-1RA(7号)临床前研究
8电子式注射笔适配性验证GLP-1RA(8号)临床试验
9机械式注射笔已完成第三方检测,等待药物临床试验特立帕肽临床试验
10机械式注射笔已完成促卵泡激素(1号)已完成临床试验,已报产等待上市
11机械式注射笔适配性验证促卵泡激素(2号)临床前研究
12机械式注射笔适配性验证阿巴洛肽临床前研究
13电子式注射笔第三方检测通用产品-
14电子式注射笔设计研发生长激素临床试验

发行人已与多家在国内占据领先地位的药物研发企业完成深入沟通,签订开发协议,持续推进上述研发管线。报告期内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业务收入变动,主要是受已上市的生长激素电子式注射笔订单波动影响。随着研发管线逐步上市,单一产品引起的销售规模波动影响将会减弱,而且随着国产药物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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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的不断深入,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业务依托丰富的研发管线,预计未来增长潜力较大。

3、客户议价能力

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销售框架协议等方式,约定一定期间内的供货价格及供货数量,产品价格相对稳定。公司在精密给药装置行业内起步较早,行业内竞争对手较少,公司供货规模大且稳定,工艺技术不断优化,综合服务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

4、产品订单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与前期主要客户的订单均在正常执行中,未因市场竞争而大幅降低售价。此外公司已取得信立泰、康宁杰瑞等客户的新产品订单并正常生产执行。

报告期内,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52.15%、48.60%、

50.78%,毛利率的波动主要受相对高毛利的电子式注射笔和相对低毛利的机械式注射笔结构性变动影响,单项产品的毛利率受上游电子元器件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也出现小幅波动。未来,随着发行人新产品的不断上市,产品量产带来的规模效应逐渐显著,精密给药装置产品毛利率持续下降的可能性较低。

三、补充说明内销和外销的毛利率差异情况及其差异原因。

报告期各期,公司内销和外销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地区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入金额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金额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金额收入占比毛利率
境内地区45,078.0499.5624.8548,629.1098.8925.8038,821.0599.8329.13
境外地区199.810.4432.48544.041.1147.8964.630.1752.35
合计45,277.85100.0024.8949,173.14100.0026.0538,885.68100.0029.18

报告期境外销售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内外销的产品结构差异所致。报告期各期,公司内销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境内产品销售类别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

2-139

微特电机及组件80.2221.3586.7424.5387.3128.40
精密给药装置13.5751.387.4848.716.4952.19

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境外产品销售类别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
精密给药装置100.0032.48100.0047.8996.1850.49

综上,内销收入主要产品为微特电机及组件,毛利率大幅低于精密给药装置,而外销收入主要产品为精密给药装置,产品结构差异导致外销收入毛利率大幅高于内销收入毛利率。

精密给药装置内销毛利率大于外销毛利率主要系内销产品以毛利率相对较高的电子式注射笔为主,而外销产品报告期内均为机械式注射笔。

2022年外销毛利率下降主要系毛利率相对较低的预填充注射笔销售占比提高,以及外销的重复式注射笔调整售价。

四、说明微特电机行业是否为成熟市场,行业是否处于激烈的价格竞争,进一步说明主要产品是否存在平均单价下降进而压缩毛利的风险。

微特电机行业经多年发展在基础技术、生产工艺上已较为成熟,现有下游市场的竞争格局已趋于稳定。与此同时,微特电机是应用十分广泛的基础电气机械部件,行业内企业仍在多项应用领域不断投入研发,面向新的应用场景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提升产品附加值,并为了降低成本而不断提升工艺及自动化水平。

发行人的空调行业客户一般通过招投标在合格供应商中确定具体产品的供应份额,招标时的考虑因素包括产品供货价格、产品质量、交付能力及效率等,发行人存在通过降低单价从而争取更多供应份额的情形。发行人在精密给药装置行业则面临的价格竞争较少,产品价格较为稳定,因客户要求降价而压缩毛利的风险较小。

以下按2022年度发行人的营业收入结构假设公司对空调行业主要客户美的、海信、海尔、格力、奥克斯销售的所有产品价格整体下降5%、10%时,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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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影响
微特电机及组件前五名客户整体降价5%主营业务收入降幅-3.82%
毛利率降幅-2.98%
微特电机及组件前五名客户整体降价10%主营业务收入降幅-7.64%
毛利率降幅-6.22%

如上表所示,如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的前五名客户对所有产品同时降价幅度较大时,会对发行人的毛利率造成一定影响。但是,根据发行人多年合作经验,这种情形发生的概率很小,客户也会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材料成本、人力成本而给供应商保留合理利润以保证供货稳定性。发行人同时也积极采取措施,以保证公司合理的毛利率水平:

1、积极开发新产品,拓展应用领域

发行人持续通过开发新产品、开辟新应用领域来平衡毛利率下降的压力。目前公司的微特电机产品已向厨房卫浴、安防监控、新风除尘等领域延伸,实现少量销售。除以上微特电机的直接应用,发行人基于电机技术原理积极向应用产品端开拓,目前已成功延伸至精密给药装置这一医疗行业分支,未来还将向智能家居等领域进一步开发应用级产品和推广市场。

相对高毛利率的精密给药装置业务板块近年来发展较快,多款药物配套注射笔陆续上市并批量销售。随着国产药物替代趋势的不断深入,已上市产品的收入规模预计将逐步提升,丰富的研发管线储备也将陆续形成销售,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业务未来增长潜力较大,从而能够改善公司的收入结构,增强公司抵御毛利率下降风险的能力。

2、持续改进生产工艺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和调整生产布局以降低成本,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在客户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性价比更高的原材料,并与客户共享成本降低的收益;二是积极引进新的自动化设备以降低人工成本;三是调整生产布局,公司位于宿迁生产基地的人工成本、费用成本低于常州生产基地,发行人积极调整生产分布,增加宿迁生产基地的产量,以降低公司整体生产成本。

3、材料降本谈判

由于销售规模逐年增长,发行人的采购规模也逐步提升,对于定制生产的原材料供应商或委外加工供应商,发行人可通过竞争性谈判,或者通过规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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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协商降价;对于漆包线、钢材等与大宗商品波动相关性较高的材料,发行人可通过商议基础原材料加成比例的方式进行一定程度议价。

4、持续完善客户服务,提升非价格指标评分

发行人客户招投标时评分因素除了供货价格外,还要考虑产品质量、产能、交付及服务、技术实力等多方面因素。发行人通过工艺技术研发持续降低产品投诉率,强化销售服务的全流程管控与售后体系。凭借优异的产品品质及服务优势,公司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和多次优秀供应商荣誉,从而为公司在非价格指标方面树立优势。

五、说明各细分产品是否设定年降条款,如有,说明年降条款的具体约定,年降产品各期销量、平均售价、销售金额以及对应客户情况。

“年降”通常指供应商与客户在签订价格条款时,约定后续年份降价比例的一种定价方式。在采用“年降”约定的价格条款下,产品的首个供应周期采购单价相对较高,在后续年份采购单价逐年下降,利于客户控制采购成本。发行人与客户签署的价格协议或框架合同中,不存在每年降低售价或类似意思表述的条款。

发行人在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中与下游客户虽未约定年降条款,但存在在客户招投标时,发行人为争取较高供货份额而降价的情况。微特电机及组件对应客户的各期销量、平均售价、销售金额情况参见本回复“问题10、关于主要客户”之“一、说明向各产品类别前五大客户销售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销售金额、数量、单价、毛利率等;如向单一客户销售相关产品毛利率与当期同类产品平均毛利率差异较大,说明其原因及合理性。”。

六、说明不同类别产品定价机制,同类产品价格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定价机制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对前五大客户协商调整定价机制的可能性。

(一)说明不同类别产品定价机制,同类产品价格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1、微特电机及组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的主要客户大多约定了主要材料联动的定价模式,但是不同客户的联动机制、覆盖产品范围及其具体执行情况存在差异。各细分产品主要客户的定价机制具体情况如下:

(1)微特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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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报告期内价格联动情况具体约定
美的集团铜联动招标确定基价,每月根据铜价联动调整
格力集团铜联动招标确定基价,每月根据铜价联动调整
海尔集团铜联动招标确定基价,月度偏离调价,与上月基准铜价均价偏离超过3,000元人民币/吨时调整单价
海信集团 (除海信日立外的海信山东公司、海信广东等公司)铜联动招标确定基价,每月根据铜价联动调整
海信集团 (海信日立)不联动招标确定基价,部分产品不定期协商调整
奥克斯集团铜联动招标确定基价,月度偏离调价,与上月基准铜价均价偏离超过1,500元人民币/吨时调整单价

报告期内,除海信日立外,发行人微特电机产品与客户的定价模式均采用铜联动的定价模式,海信日立每期采购的微特电机金额分别为251.83万元、

390.52万元和383.13万元,占比较小。

(2)空调水泵

客户名称报告期内价格联动情况具体约定
海信集团 (海信日立)2020年1月至2021年2月不联动,2021年3月开始联动(铜价和钢材价格双联动)2021年3月开始根据本月与上月铜差价和钢材差价进行联动调整
海信集团 (除海信日立外的海信山东、海信广东等)联动招标确定基价,每月根据铜价联动调整
格力集团不联动协商定价,不定期微调
美的集团不联动协商定价,不定期微调

报告期内,公司空调水泵产品主要向海信日立、格力集团和美的集团进行销售,不同客户的定价方式存在一定差异。2021年由于铜价上涨使得公司产品成本上涨,公司与海信日立协商后将空调水泵的定价方式由固定价格调整为与铜价、钢材双联动的定价方式。

(3)运动组件

客户名称报告期内价格联动情况具体约定
美的集团部分型号联动、部分型号不联动,联动的产品:招标确定基价,每月根据铜价联动调整 不联动的型号由双方不定期进行协商调整
奥克斯集团联动招标确定基价,月度偏离调价,与上月基准铜价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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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报告期内价格联动情况具体约定
价偏离超过1,500元人民币/吨时调整单价

报告期内,公司的运动组件产品主要向美的集团、奥克斯集团销售,部分型号约定了与铜价联动的定价方式。虽然上述产品的主要客户大多采用主要材料联动的定价方式,但是不同客户联动机制的调价方式、招标或协商确定的基价、购买产品的规格型号等均存在差异,导致同类产品的价格也存在一定差异,具体价格差异情况参见本回复“问题10、关于主要客户”之“一、(一)微特电机及组件”。

2、精密给药装置

报告期内,公司精密给药装置产品主要采用和客户协商定价的定价机制。同类产品的定价方式不存在重大差异,但由于具体型号的产品成本存在差异导致售价存在差异。具体价格差异情况参见本回复“问题10、关于主要客户”之“一、(二)精密给药装置”。

(二)相关定价机制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的同行业公司江苏雷利披露:“格力、美的、海信、TCL、松下实施铜价联动定价政策”;祥明智能披露“对青岛海信等主要客户报价执行价格联动机制,根据价格联动机制,当原材料价格上涨时销售价格也会随之上涨,与客户针对原材料上涨重新确定产品销售价格,主要体现为每月或每季度根据铜、硅钢片、铝等主要原材料较基准价格发生上下浮动一定比例之后,相应地调整对应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的定价机制符合行业惯例。

目前精密给药装置行业公司的信息披露较少,公司的定价机制符合市场惯例。

(三)对前五大客户协商调整定价机制的可能性

公司向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的主要客户销售的产品大部分采用铜价联动的定价方式,联动调整的定价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将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传导给发行人客户,但目前公司仍有部分产品未实现联动调整定价。未来,若原材料持续上涨,公司将积极与客户协商进行定价机制的调整,2021年公司向海信日立销售的空调水泵产品的定价机制已由“固定铜价”修改为“铜价钢价双联动”。部分未进行价格联动的产品,发行人也可以与客户协商对固定价格进行调

2-144

整,以保证产品的合理利润空间。精密给药装置业务的定价机制为协商定价,相对灵活,发行人预计对定价机制进行调整的可能性较小。但当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发行人可以通过与客户协商调整产品的销售价格。

七、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业务人员,了解发行人的产品与同行业公司的差异情况,以及销售对象、技术难度及产业链议价能力方面与同行业公司的差异对比情况;

2、查阅同行业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了解其产品及销售对象、技术难度等,对比分析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的毛利率差异及趋势变动情况;

3、查阅相关行业研究报告,核查微特电机及精密给药装置产品的行业竞争情况等;

4、查看客户系统平台并结合对主要客户和发行人总经理的访谈,核查发行人产品在主要客户处的供货比例情况;

5、对发行人技术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和同行业公司的技术差异情况;

6、对发行人微特电机业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与客户的定价机制,以及应对产品降价的主要措施;

7、取得主要客户的招标文件,了解客户的评标方式;

8、查阅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明细表,分析内外销产品毛利率差异原因;

9、就发行人的销售价格下降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影响进行测算分析;

10、查阅发行人的主要销售合同,核查其中是否有年降相关条款;

11、查阅客户系统平台或定价调整记录,了解发行人销售产品的定价机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微特电机产品在产品类型、销售对象、技术难度方面与江苏雷利均较为相似,毛利率与江苏雷利也最为接近;与祥明智能、科力尔在产品类型、销售对象及技术难度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导致毛利率水平亦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的毛利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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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在下游空调行业竞争格局稳定,发行人已占据了较强的市场地位,但由于客户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发行人微特电机产品的毛利率存在下降风险;精密给药装置领域的毛利率下降主要受产品结构变动影响,未来持续下降的风险较低;

3、发行人内销和外销的毛利率差异具有合理性;

4、微特电机行业的基础应用已较为成熟,但仍有在新产品、新应用上提升附加值的发展机会;下游空调行业招投标时存在价格竞争,发行人存在降低单价从而争取更多供应份额的情形;发行人在精密给药装置领域面临的价格竞争较少,产品价格较为稳定,因客户要求降价而压缩毛利的风险较小;发行人已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以保证公司合理的毛利率水平;

5、发行人各细分产品合同中未设定年降条款;

6、发行人同类产品的定价机制不存在重大差异,产品的具体价格受客户采购需求、联动机制的调价方式影响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发行人的定价机制符合行业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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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4、关于期间费用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17.32%、9.62%和9.33%,期间费用率随着规模效应提升呈现下降趋势。

(2)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077.42万元、494.28万元和

526.8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3.43%、1.25%和1.06%,主要由运输装卸费、职工薪酬、质保费用、业务招待费和差旅费等项目构成。

(3)公司的管理费用分别为2,482.37万元、1,607.53万元和2,019.2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9%、4.07%和4.05%,主要由职工薪酬、办公经费、中介咨询服务费、股份支付、折旧摊销等项目构成。

(4)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402.42万元、1,579.59万元和1,957.2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6%、4.00%和3.93%,主要由职工薪酬、材料费、折旧摊销和技术咨询费等构成。

请发行人:

(1)结合销售合同中约定的质保服务,说明向客户提供产品质量保证的具体情况,质保费用计提政策、计提金额,与实际发生费用的匹配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说明管理费用中股份支付会计核算的合理性,是否约定服务期等,计算股份支付费用所依据的价格是否公允。

(3)说明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与公司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是否相匹配。

(4)说明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方法,是否存在将应归属于成本或其他费用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研发费用-材料费的具体构成,占比与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销售合同中约定的质保服务,说明向客户提供产品质量保证的具体情况,质保费用计提政策、计提金额,与实际发生费用的匹配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结合销售合同中约定的质保服务,说明向客户提供产品质量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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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中关于质保服务或质量赔偿的约定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销售合同中关于质保服务或质量赔偿的约定
美的集团乙方承诺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按乙方上一年度供货值,从货款中扣留质量风险保证金。乙方物料在甲方进货检验日常抽检过程中质量不合格、乙方物料在甲方型式试验不合格、生产过程质量问题(包括成品封存停用)等,乙方需按合同约定标准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金。
海信集团甲方向乙方收取风险押金。甲方在进货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型式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上机装配过程厂内不良、市场销售与用户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等,根据不合格具体情况向乙方进行不同程度的索赔。 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索赔金额、三包费用等款型,甲方质量部门按照月度进行统计;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或从货款中扣除。
海尔集团乙方开始供货后,乙方授权甲方从甲方向乙方应付的货款中扣除100万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出现下列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规定赔偿甲方:入库检验质量不良、生产现场质量不良、生产现场批量质量不良、重复发生质量问题、市场不良等。对乙方出现的违约及造成的损失,甲方通过质量信息化系统告知乙方,若乙方有异议,应在三天之内书面提出异议进行申诉,否则视为认可。甲方可在乙方应付货款中通过信息化系统直接扣除。
格力集团甲方按上一年度双方业务额的5~10‰预留乙方货款作为质量风险保证金,每年的质量风险保证金按上年度的业务额重新核算。质量风险保证金保金的预留期限为10年。 甲方在进货检验批不合格、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产品封存停用及造成产品停产停线、型式试验不合格等情况下,根据不合格具体情况扣取乙方的质量违约金。
奥克斯集团根据供方年度供货额的3%(最高不超过100万)预留供方货款作为质量风险保证金。 供方物料在需方进货检验过程中、需方生产过程中、需方产品售中、售后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根据具体质量问题供方向需方支付不同金额的违约金。
长春金赛根据入厂检验和客户投诉两个不同环节中出现质量缺陷的不合格率,制定了不同的考核标准。质量缺陷分为A类问题(严重问题对患者安全产生严重影响)和B类问题(影响到患者注射,未对患者安全产生影响)两类。 对于A类问题,乙方设立备用金十万元人民币,用于甲方处理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问题处理费,如备用金低于两万元人民币,甲方通知乙方于3个工作日内补足。 考核数据按批次统计,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整体汇算考核,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需经双方书面确认,乙方在接到甲方考核通知的十个工作日内按照年度汇算结果交纳罚金或在货款中扣除。

(二)质保费用计提政策、计提金额,与实际发生费用的匹配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质保费用计提政策

公司质保费用主要为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中因产品质量瑕疵而被客户收取的质量损失赔偿。公司根据前三年实际发生的质量损失赔偿金额占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收入比例的平均值,确定当期的质保费用计提比例、确认当期的预计负债,质保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已预提的预计负债。精密给药装置业务的质保费用具有偶发性,报告期内仅2021年度发生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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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万元,因此无法对预计负债进行准确估计,未予以计提质保费用,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销售费用。

2、质保费用计提金额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际计提及对应实际发生的质保费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合计
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本年计提57.87101.1698.17257.20
本年实际发生费用64.4648.2863.30176.04
精密给药装置业务本年实际发生费用-6.17-6.17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计提的质保费用能够覆盖实际发生的质保费用,预计负债计提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

二、说明管理费用中股份支付会计核算的合理性,是否约定服务期等,计算股份支付费用所依据的价格是否公允。

(一)管理费用中股份支付会计核算的合理性,是否约定服务期

1、股份支付基本情况

(1)2019年11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2019年11月,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与俞贤萍、王少锋、於建东以及员工持股平台分别签订《定向增发股份认购协议》,各激励对象按照约定价格向公司增资或者受让员工持股平台份额,其中对俞贤萍、王少锋、於建东三人的股权激励不约定服务期,员工持股平台中的员工约定服务期为5年。

(2)2020年4月,持股平台合伙人合伙份额转让

2020年4月,员工持股平台泓兴投资原合伙人吴延兵退出并将其所持合伙份额转让给员工秦文琴,白雪退出并将其所持合伙份额转让给实际控制人许云初。根据股权激励相关协议约定,秦文琴自取得激励份额之日起在公司的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

(3)2021年7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2021年7月,泓兴投资合伙人於丽明将其预留的合伙份额185.00万元(穿透至公司股份数量为18.50万股),分别转让给员工持股平台智鑫投资和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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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等12名员工。根据股权激励相关协议约定,员工持股平台智鑫投资中的员工合伙人和黄德国等12名员工激励对象,自取得激励份额之日起在公司的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

(4)2021年持股平台合伙人合伙份额转让

2021年6月,泓兴投资原合伙人高云雷退出并将其所持合伙份额转让给员工何彦明,许仲初退出并将其所持合伙份额转让给实际控制人许云初;2021年12月泓兴投资原合伙人姜立华、章烨退出并将其所持合伙份额转让给实际控制人许云初。根据股权激励相关协议约定,何彦明自取得激励份额之日起在公司的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

(5)2022年持股平台合伙人合伙份额转让

2022年6月、7月,泓兴投资原合伙人司洪伟、吴光东、张卫东退出并将其所持合伙份额转让给实际控制人许云初。

2、管理费用中股份支付会计核算的合理性

2019年11月,公司对於建东、俞贤萍、王少锋三人的股权激励未约定服务期,于当期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相关成本费用,增加所有者权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的规定,“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时,对增资或受让的股份立即授予或转让完成且没有明确约定服务期等限制条件的,原则上应当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根据股权激励协议相关内容,上述股权激励未设定服务期限作为行权条件,属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权益结算且没有明确约定服务期等限制条件的情形,因此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19年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

公司其余股权激励计划中的员工合伙人均设定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按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分期确认股份支付相关成本费用,增加所有者权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的规定,“对设定服务期的股份支付,股份支付费用应采用恰当的方法在服务期内进行分摊”,根据股权激励协议相关内容,上述股权激励均设定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属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形,因此分期确认股份支付相关成本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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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确认的股份支付相关成本费用作为经常性损益列报。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均已按员工的岗位类型分别计入各项成本费用。综上所述,公司股份支付的会计核算合理。

(二)计算股份支付费用所依据的价格是否公允

公司计算股份支付费用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公允价格:1、同期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2、最近一期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3、资产评估价格;4、其他估值方法确定的价格。报告期各期公司计算股份支付费用所依据的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历次股权激励激励对象公允价格(元/股)公允价格的确定方法
2019年11月股权激励於建东、俞贤萍、王少锋及员工持股平台-45名员工11.68参照2019年12月外部投资者复星惟盈入股价格
2020年4月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转让秦文琴11.68参照2019年12月外部投资者复星惟盈入股价格
2021年7月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平台-13名员工及黄德国等12名员工19.49参照2021年6月末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1]第0738号)按照收益法评估的股东权益价值
2021年6月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转让何彦明19.49参照2021年6月末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1]第0738号)按照收益法评估的股东权益价值

综上,公司计算股份支付费用所依据的价格是公允、合理的。

三、说明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与公司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是否相匹配。

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如下:

公司简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江苏雷利未披露4.69%4.69%
科力尔未披露3.96%4.45%
祥明智能未披露4.03%3.93%
可比公司平均值-4.23%4.36%
发行人4.72%3.95%4.03%

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03%、3.95%和4.72%,总体而言与同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研发费用率与科力尔、祥明智能较为接近,略低于江苏雷利,主要系江苏雷利近年来在新能源汽车、冰箱、呼吸机等应用领域进行了新增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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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是产品类型、销售对象等方面有所不同,详见本回复“问题13、关于毛利率”之“一、结合产品差异、销售对象、技术难度及产业链议价能力等因素,说明各类别产品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的差异情况及具体原因,变动趋势是否一致”。公司与同行业公司面向的下游市场竞争格局也存在一定差异,如发行人的精密给药装置业务已不仅仅是电气机械零部件而是延伸发展至医疗应用产品,该业务于2013年开始研发,报告期内销售规模扩大,下游市场竞争者较少使得销售毛利率较高,提升了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水平。

四、说明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方法,是否存在将应归属于成本或其他费用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研发费用-材料费的具体构成,占比与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

(一)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方法,是否存在将应归属于成本或其他费用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1、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方法

公司制定了研发费用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研发费用核算范围,实际发生时按照性质进行分类,具体包括研发人员薪酬、材料费、研发相关资产的折旧与摊销以及其他与研发相关的费用。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研发费用归集与核算情况如下:

(1)材料费

研发人员按实际研发项目需求,根据经审批的非生产领料单领料,财务部根据非生产领料单将材料费用归集到相应研发项目。

(2)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研发人员当月发生的人员工资、奖金等人工费用。人事部每月编制研发人员工资考勤表,财务部根据该工资表将人工费用归集至各研发人员归属的研发项目。

(3)折旧与摊销

财务部每月在系统中针对研发部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相应的折旧,并按照该资产所用于的研发项目将折旧费用分摊至各研发项目。

(4)其他研发费用

其他研发费用主要包括办公经费、认证检测费、技术咨询费等,财务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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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根据各研发项目的发票、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将其他研发费用归集至对应研发项目。 2、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归集对象为各研发项目,发生的各项研发费用与研发项目直接相关。公司根据研发项目相关的领料单、工资表等单据将各项费用归集至对应研发项目,不存在将应归属于成本或其他费用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二)研发费用-材料费的具体构成,占比与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

1、研发费用-材料费的具体构成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材料费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材料类别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电机及电机部件52.77126.04145.99
辅助材料101.4194.46121.92
注射笔及注射笔部件162.1167.6535.20
线束及线束组件18.5858.714.70
齿轮、转子、定子、齿轮箱组件等56.5243.2366.89
漆包线-42.9613.25
金属材料32.9240.8732.42
冲压件、轴承及冶金件39.3321.713.93
水泵及水泵部件11.1618.4713.76
线圈43.1429.0857.92
塑料件31.3814.2310.16
电子元器件15.704.266.91
其他9.18-28.44
合计574.20561.65541.5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投入研发的支出增加,研发费用中的材料费用也随之增加。

2、与同行业公司的差异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材料费占比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江苏雷利未披露34.59%32.54%
科力尔未披露18.10%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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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未披露58.18%43.56%
可比公司平均占比-36.96%31.35%
发行人26.25%28.54%33.94%

研发材料系根据具体研发项目的总体目标和实际需求进行领用,同行业公司的研发项目与发行人各不相同,目标开拓的应用领域也存在差异,因此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研发领料占比存在差异。但总体而言,同行业公司保持了较高的研发材料投入比例。

五、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与各渠道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了解合同中关于质保服务的相关内容;

2、检查实际发生的质保费用的记账凭证,复核公司质保费用的计提过程;

3、查阅各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协议,了解服务期情况;取得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复核发行人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方法,核实股份支付费用的准确性;

4、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资料,比较分析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

5、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各研发项目的费用明细,了解发行人研发费用明细的核算范围及归集方式;

6、抽查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研发费用各类付款单据、报销单据、发票、记账凭证等,检查各研发费用明细的归集和分类是否正确。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各期公司质保费用计提政策合理,计提金额能够覆盖当年实际发生的质保费用,预计负债计提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

2、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中股份支付会计核算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算股份支付费用所依据的价格公允;

3、公司研发费用率和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4、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方法合理、准确,不存在将应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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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成本或其他费用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研发费用-材料费的占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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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5、关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0,329.34万元、12,192.17万元和16,426.4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00%、31.11%和

36.00%,账面金额及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64次、3.32次和3.29次,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98.95天、108.57天和109.28天。2021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率为95.60%。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较为稳定,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98.66%、97.57%和98.36%。报告期内,坏账准备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5.61%、5.49%和5.29%,坏账准备综合计提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相当。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为-289.70万元、-177.44万元和-208.24万元。

(3)报告期末,公司逾期一年以上、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共计272.15万元,占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合计余额的比重为1.57%,占比较小。

(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9,439.22万元、14,746.22万元和13,662.84万元。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中主要为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开票主体主要为美的集团、海信集团和海尔集团等大型客户的财务公司,各期末余额随着业务规模提升而持续增长。

请发行人:

(1)说明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信用政策、结算政策、回款情况,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条件是否变化并说明变化原因;应收账款规模、信用政策是否符合行业特征。

(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3)说明报告期内商业承兑汇票的具体情况(包括承兑人、票面金额、到期时间、期后兑付情况等),是否存在因到期无法收回而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说明以承兑汇票对应收账款进行回款账龄是否连续计算。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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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信用政策、结算政策、回款情况,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条件是否变化并说明变化原因;应收账款规模、信用政策是否符合行业特征。

(一)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信用政策、结算政策情况

序号客户名称所属集团信用政策结算政策
1青岛海达瑞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海尔集团产品通过最终验收并核准有关单据后开票,且发票入账后90天付款承兑汇票、鑫链
2青岛海达诚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3青岛海达源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4邯郸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美的集团双方确认交付且发票审核无误后次月开始核算账期,账期30-60天,到期后次月支付承兑汇票、美易单
5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6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海信集团VMI方式下按实际领用开票,发票入账后次月1日起90天付款承兑汇票
8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格力集团产品经客户最终验收合格后开票,且经客户核对无误后付款,账期40天承兑汇票、融单
9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注:上述列示三家美的集团独立运营公司共同适用于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签订的协议。

报告期内,除美的集团外,发行人对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信用条件未发生变化,信用期一般为1-3个月。2022年,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新框架合同,信用期调整为月结60天。

(二)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期后回款金额期后回款比例
2022年12月31日
青岛海达源采购服务有限公司1,575.561,067.2167.74%
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1,265.21931.3773.6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736.3473.559.99%
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486.81308.7963.43%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419.02414.999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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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4,482.942,795.9162.37%
2021年12月31日
青岛海达瑞采购服务有限公司2,234.522,234.52100.00%
邯郸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1,987.601,987.60100.00%
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1,543.411,543.41100.00%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1,504.091,504.09100.00%
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1,335.951,335.95100.00%
合计8,605.578,605.57100.00%
2020年12月31日
青岛海达诚采购服务有限公司1,813.401,813.40100.00%
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1,323.171,323.17100.00%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850.95850.95100.00%
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668.67668.67100.00%
邯郸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630.77630.77100.00%
合计5,286.965,286.96100.00%

注:上表期后回款统计截止日为2023年3月15日

截至2023年3月15日,公司各期末前五大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

100.00%、100.00%和62.37%,2022年12月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比例相对较低,主要系部分款项尚在信用期内。整体而言,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1、发行人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主要信用政策主要客户情况
江苏雷利公司为与下游客户建立良好合作关系,通常给予大客户的信用期较长国内客户主要为格力、美的、海尔等知名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占比54.7%;国外客户主要包括伊莱克斯、惠而浦、 LG、三星、松下、夏普、富士通、GE等知名企业
科力尔非VMI模式:信用期一般为承运方出具提单后30天-90天;VMI模式:信用期一般为客户提货后30天-150天海康威视、可胜技术、创想三维、松下(Panasonic)、美的、海信、宇视科技、广电运通、比依股份、新宝股份、伊莱克斯(Electrolux)等
祥明智能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有月结30天、45天、60天、90天以及120天,其中大部分客户信用期为90天青岛海信、天加环境、松下、索拉帕劳、法雷奥等
发行人主要客户信用期一般为1-3个月美的、海信、海尔、格力、奥克斯、金赛药业

2-158

注:上述内容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

2、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江苏雷利未披露未披露95,898.5332.85%84,552.8234.91%
科力尔未披露未披露35,186.3724.53%24,331.6124.50%
祥明智能未披露未披露17,509.2323.83%14,857.8826.98%
平均值--49,531.3827.07%41,247.4428.79%
发行人13,077.1528.22%17,344.2634.79%12,900.5832.60%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面向的客户群体的结算模式、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公司存在差异。公司下游客户以国内大型空调整机厂为主,客户领用(即收入确认时点)至对账开票(即信用期起算时点)间隔1-2个月。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与客户群最为相似的江苏雷利差异较小,科力尔、祥明智能客户结构与发行人存在较大差异,使得应收账款规模也与发行人存在差异。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结算政策和信用政策基本保持稳定,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以及信用政策符合行业特征。

二、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一)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

近三年,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其变动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变动幅度账面余额变动幅度账面余额
江苏雷利未披露未披露95,898.5313.42%84,552.82

2-159

公司简称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科力尔未披露未披露35,186.3744.61%24,331.61
祥明智能未披露未披露17,509.2317.84%14,857.88
平均值--49,531.3820.08%41,247.44
发行人13,077.15-24.60%17,344.2634.45%12,900.58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2020年度和2021年度,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持续增长,应收账款余额持续提升。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3,077.15万元,相比2021年末下降24.60%,主要受2022年四季度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收入阶段性下降影响。发行人近三年应收账款增长速度与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13,077.1517,344.2612,900.58
剔除美易单等支付工具后的应收账款余额9,543.9515,625.7912,314.12
剔除美易单等支付工具后的应收账款增长率-38.92%26.89%14.56%
营业收入金额46,343.8949,853.5739,575.60
营业收入增长率-7.04%25.97%25.8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美的集团等会采用美易单等支付工具支付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将未到期的美易单等支付工具保留在应收账款科目中,未终止确认,实际该部分应收账款客户已支付。2020年度和2021年度,剔除美易单等支付工具后的应收账款余额与收入规模增长整体相匹配。2022年末,由于四季度收入阶段性下降(同比下降42.73%),导致应收账款余额下降较快,剔除美易单等支付工具后的应收账款余额下降38.92%,与四季度收入变动相匹配。

(二)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1、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区间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2-160

账龄区间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12,792.9797.83%17,060.0998.36%12,586.7797.57%
1-2年185.441.42%175.351.01%265.752.06%
2-3年2.790.02%106.780.62%28.770.22%
3-4年93.920.72%1.990.01%0.420.00%
4-5年1.990.02%0.050.00%2.000.02%
5年以上0.040.00%--16.870.13%
合计13,077.15100.00%17,344.26100.00%12,900.5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较为稳定,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97.57%、98.36%和97.83%,账龄结构良好。

2、坏账计提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基本相当,具体对比如下:

账龄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江苏雷利5.00%10.00%20.00%30.00%50.00%100.00%
科力尔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祥明智能5.00%10.00%20.00%50.00%80.00%100.00%
发行人5.00%10.00%20.00%50.00%80.00%100.00%

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综合计提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江苏雷利未披露5.08%5.08%
科力尔未披露5.05%5.04%
祥明智能未披露6.60%6.71%
可比公司平均-5.58%5.61%
发行人5.53%5.29%5.49%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综合计提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相当。

总体而言,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三、说明报告期内商业承兑汇票的具体情况(包括承兑人、票面金额、到期时间、期后兑付情况等),是否存在因到期无法收回而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

2-161

说明以承兑汇票对应收账款进行回款账龄是否连续计算。

(一)报告期内商业承兑汇票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较多,各期末具体明细详见本回复“附件:商业承兑汇票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按承兑人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承兑人金额其中:当期承兑当期背书、贴现期后承兑期后背书、贴现
2022年度注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7,164.732,044.403,772.981,347.36-
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6,020.581,352.183,692.17388.23588.00
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404.55139.842,693.71446.00125.00
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541.39-1,412.0959.3170.00
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925.25-791.9060.7472.61
其他承兑人7.57-7.57--
合计19,064.073,536.4112,370.412,301.64855.61
2021年度
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9,144.77158.307,987.52713.55285.40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937.261,821.802,924.41470.971,720.08
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6,178.23155.004,771.931,251.30-
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88.52-2,782.52151.00155.00
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357.1512.131,221.7798.2625.00
其他承兑人11.64-11.64--
合计26,717.582,147.2219,699.792,685.092,185.48
2020年度
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1,569.753,158.845,526.022,884.89-
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9,417.3355.778,794.91206.04360.59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355.101,150.88980.633,223.59-
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852.85-2,762.4519.0071.40

2-162

承兑人金额其中:当期承兑当期背书、贴现期后承兑期后背书、贴现
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234.6012.241,215.65-6.71
其他承兑人38.19-38.19--
合计30,467.824,377.7319,317.856,333.52438.70

注:截至2023年3月15日止,发行人尚存在商业承兑汇票2,652.42万元期后尚未承兑/背书/贴现。

(二)是否存在因到期无法收回而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

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均已于报告期内或期后到期兑付、背书或贴现,不存在因到期无法收回而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

(三)说明以承兑汇票对应收账款进行回款账龄是否连续计算

发行人应收账款以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的,按照原应收账款确认日起连续计算应收承兑汇票的账龄。

四、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重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并结合主要客户访谈,检查约定的结算政策、信用政策;

2、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资料,比较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增长与收入增长比例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变动趋势一致;

3、查阅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及坏账准备计提表,分析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4、获取期后回款明细表,抽查期后大额回款情况;

5、获取发行人应收票据备查簿及应收票据明细表,核查商业承兑汇票的基本信息,与应收票据备查簿进行核对,确认与账面记录是否相符;对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执行监盘程序;根据应收票据备查簿,检查期后兑付/背书/贴现情况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前五名客户的结算政策和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以及信用政策符合行业特征;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期后均已回款;

2-163

2、公司应收账款增长幅度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匹配,具有合理性;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

3、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均已于报告期内或期后到期兑付/背书/贴现,不存在因到期无法收回而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以承兑汇票对应收账款进行回款的账龄连续计算。

2-164

问题16、关于存货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999.09万元、8,557.53万元和12,891.8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4.01%、21.83%和28.25%。其中原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占比较高。

(2)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516.12万元、467.70万元和

693.08万元,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主要为:部分原材料、半成品无后续规划使用用途,识别为呆滞物料;部分库存商品已更新迭代,对外销售的可能性较小;经存货减值测试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存货。

(3)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68次、3.20次和3.26次,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为4.48、4.36和4.61。

请发行人:

(1)结合各期末在手订单情况、存货订单覆盖率、生产周期、备货周期、发出商品确认周期等,说明原材料、库存商品、半成品库存水平的合理性,2021年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增长较快的原因。

(2)存货规模、存货结构与可比公司的差异合理性,是否与公司生产经营模式相匹配。

(3)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各类存货的库龄分布情况,库龄超过1年的具体构成及超过1年的原因,是否存在滞销或销售退回情形,是否与客户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结合主要产品的生命周期,说明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且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存货函证、监盘的具体情况,包括核查方法、核查程序、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

回复:

一、结合各期末在手订单情况、存货订单覆盖率、生产周期、备货周期、发出商品确认周期等,说明原材料、库存商品、半成品库存水平的合理性,2021年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增长较快的原因。

(一)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存货订单覆盖率、生产周期、备货周期、发出

2-165

商品确认周期情况

1、在手订单覆盖情况

(1)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

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的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大型空调整机厂,客户对于自身库存管理要求较高。在采购流程上,客户会提前和公司沟通中长期需求量,日常按天为频率进行高频次下单,并快速领用消耗,因此各期末在手订单一般仅为1周左右的需求量,总体规模较小。同时,由于客户对供应商供货速度也有着较高的要求,公司一般结合历史销售情况和对未来客户需求的判断进行生产备货,并在客户主要生产基地周边设立了办事处,储备一定量的产成品以便于快速供货,当客户下达订单后库存商品由办事处发货至客户仓库并作为发出商品核算。因此,在上述高频次下单发货模式下,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的存货订单支撑较少。

结合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的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成本情况可分析期末备货合理性: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库存商品3,930.935,323.792,723.44
发出商品673.66350.20343.86
小计4,604.595,673.993,067.30
期后一个季度营业成本结转金额4,662.728,152.237,313.45
结转比例101.26%143.68%238.43%

注:2022年12月末为期后两个月营业成本结转金额且未经审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期后一个季度的营业成本结转率始终维持在100%以上的较高水平,反映了公司的产成品规模具备合理性,与客户需求、生产计划相匹配。

(2)精密给药装置业务

精密给药装置业务的存货订单覆盖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2-166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结存金额382.09625.15641.01
在手订单对应 成本金额2,676.762,370.76928.03
在手订单覆盖率700.55%379.23%144.78%

注:在手订单对应成本金额=在手订单数量*当年该产品平均成本

精密给药装置主要为下游生物医药企业客户专项设计、定制的产品,公司在收到客户订单后才会根据客户要求的发货期进行大规模生产,因此订单覆盖率较高。公司存货订单覆盖情况与业务经营模式特点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2、生产周期、备货周期、发出商品确认周期

项目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精密给药装置业务
生产周期微特电机一批次生产周期为6-8天左右;空调水泵一批次生产周期为12-14天左右。电子注射笔一批次生产周期为17-20天左右;机械式注射笔一批次生产周期为10天左右。
材料备货周期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一般从采购下订单后需要2-30天左右到货,委托加工物资一般需要2-7天左右。
产成品备货周期公司考虑到供货速度并且结合历史销售记录、订单情况和对未来市场的判断,进行一定规模的备货,一般在年末备45天左右常规品类的库存。定制化程度高,主要在客户订单范围内生产,不会提前规模性备货。
发出商品确认周期从到达入库至领用确认收入的时长受客户消耗速度的影响相对较大,不同客户的流转周期存在一定差异,美的、海尔、海信一般在1-3天,格力和奥克斯一般在10天左右。客户主要为生物医药行业公司,验收程序严格,故一般需要较长的验收周期,报告期内精密给药装置产品发出至验收完成的周期通常为1-2个月。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存货变动原因以及各期末库存水平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2,110.7420.12%2,732.4020.11%1,763.9019.54%
在产品512.714.89%616.404.54%398.094.41%
半成品1,935.3218.45%2,991.0922.02%2,302.0525.51%
库存商品4,712.5044.92%5,774.6342.51%3,080.8934.14%
发出商品711.906.79%746.755.50%778.188.62%
委托加工物资507.664.84%723.635.33%702.127.78%
合计10,490.83100.00%13,584.90100.00%9,025.23100.00%

公司存货余额主要由原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组成,报告期各期末主要存货余额占比分别达到79.19%、84.64%和83.49%。

2-167

1、原材料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1,763.90万元、2,732.40万元和2,110.74万元,整体呈增加趋势,2022年略有下降;原材料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9.54%、20.11%和20.12%,保持稳定;报告期各期原材料周转天数分别为21天、22天和25天,反映了原材料余额和营业成本的匹配关系保持稳定,未发生异常变动。

2021年末原材料余额较上一年末增长968.50万元,涨幅为54.91%。主要原因包括两方面:①发行人整体业务规模增长,受生产备货需求驱动,发行人原材料规模保持同步增长;②2021年度主要原材料漆包线、钢材、电子线的采购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从而导致原材料结存单价上涨,按期末原材料构成估算,上述原材料价格上涨对期末原材料余额增长的影响数约为260万元。

2、半成品

公司半成品主要为线束组件、线圈组件、定子组件等各类组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半成品账面余额分别为2,302.05万元、2,991.09万元和1,935.32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25.51%、22.02%和18.45%,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产品生产工序较多,工序分散在常州、宿迁等不同的生产基地,因此需要较多半成品以满足内部生产衔接的需求。

报告期各期半成品周转天数分别为24天、26天和26天,随着2020年宿迁华阳生产基地的设立以及2021年产量增长,半成品规模增大,周转天数增加。

3、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3,080.89万元、5,774.63万元和4,712.50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34.14%、42.51%和44.92%,规模及占比持续保持较高水平,主要系公司产品细分型号较多,并且客户对于供货速度要求较高,公司需要对产品进行备货以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

2021年末库存商品较上一年末增长2,693.74万元,增幅87.43%,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公司销售规模扩大,管理层对未来销售情况预期良好,同时2022年度春节时间较早(2022年1月31日),生产工人往往提前离岗放假,公司为了保持供货稳定性进行了提前备货。此外,前述原材料采购价格增长也导致了库存商品结存成本的同步增长。

2-168

近三年末库存商品在期后一个季度内的营业成本结转率均超过100%,反映了公司库存商品规模的合理性,不存在长期积压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的主要存货规模具备合理性,与客户需求规划、自身生产周期、备货周期、发出商品确认周期相匹配,库存水平变动具有合理原因。

二、存货规模、存货结构与可比公司的差异合理性,是否与公司生产经营模式相匹配。

(一)存货规模与可比公司的差异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江苏雷利未披露17.96%16.58%
科力尔未披露23.54%25.07%
祥明智能未披露25.94%23.06%
同行业平均值-22.48%21.57%
公司25.87%28.25%21.83%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

近三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与同行业平均值差异较小,存货规模合理。

(二)存货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公司存货余额主要由原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组成,报告期各期末主要存货余额占比分别达到79.19%、84.64%和83.4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存货明细构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项目公司名称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原材料江苏雷利未披露未披露16,280.6725.63%8,144.1515.38%
科力尔未披露未披露9,004.2029.89%6,443.1436.68%
祥明智能未披露未披露6,204.8248.00%4,949.2650.84%
平均值---34.50%-34.30%
本公司2,110.7420.12%2,732.4020.11%1,763.9019.54%
江苏雷利未披露未披露----

2-169

存货项目公司名称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成品科力尔未披露未披露----
祥明智能未披露未披露553.264.28%525.045.39%
平均值---4.28%-5.39%
本公司1,935.3218.45%2,991.0922.02%2,302.0525.51%
库存商品江苏雷利未披露未披露42,116.6466.29%40,460.4076.42%
科力尔未披露未披露9,741.1832.33%3,613.6520.57%
祥明智能未披露未披露3,903.4930.20%3,102.7731.87%
平均值---42.94%-42.96%
本公司4,712.5044.92%5,774.6342.51%3,080.8934.14%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

1、原材料和自制半成品

公司根据排产计划和预计未来订单情况以及最低采购量、采购周期等因素设置的安全库存,采购原材料并在需要时及时投入生产。公司原材料占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半成品占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核算明细科目和生产组织方式的差异导致。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江苏雷利、科力尔均未列示半成品分类,祥明智能存货结构中包含半成品但规模较小。公司将不同的生产工序设置在各家子公司,原材料采购后于各子公司进行生产,各工序间的组件单独设置半成品科目核算。因此将原材料和半成品合并与同行业比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原材料和自制半成品的合计占比为45.05%、42.13%和

38.57%,2020年末和2021年末同行业原材料和自制半成品合计平均值为36.10%和35.93%,2020年末和2021年末大幅高于同行业平均值,主要系2020年开始华阳宿迁生产基地投产以及2021年产量扩大,新增生产基地使得原材料和半成品的储备主体增加,原材料和自制半成品余额占比因此增长。

2、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34.14%、42.51%和

44.92%,2020年末和2021年末同行业平均值分别为42.96%和42.94%,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年库存商品较少的原因详见本问题“一、(二)、3、库存商品”之

2-170

相关说明。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规模、存货结构与可比公司的差异合理,与生产经营模式匹配。

三、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各类存货的库龄分布情况,库龄超过1年的具体构成及超过1年的原因,是否存在滞销或销售退回情形,是否与客户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一)报告期各期末各类存货的库龄分布情况

1、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库龄库存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原材料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合计库龄 占比
1年以内4,458.75512.711,788.662,004.63711.90458.439,935.0894.70%
1-2年146.62-81.2662.42-42.46332.763.17%
2-3年31.92-48.5115.07-3.2098.710.94%
3年以上75.21-16.8928.62-3.56124.281.18%
合计4,712.50512.711,935.322,110.74711.90507.6610,490.83100.00%

2、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库龄库存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原材料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合计库龄 占比
1年以内5,458.52616.402,863.252,461.79746.75714.8612,861.5794.68%
1-2年106.62-87.8575.47-3.55273.502.01%
2-3年156.91-37.83186.59-5.22386.552.85%
3年以上52.58-2.168.55--63.280.47%
合计5,774.63616.402,991.092,732.40746.75723.6313,584.90100.00%

3、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库龄库存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原材料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合计库龄 占比
1年以内2,731.46398.092,211.401,520.46778.18666.418,306.0092.03%
1-2年296.85-83.53223.18-35.39638.957.08%
2-3年44.99-6.5210.26-0.3262.090.69%
3年以上7.59-0.6010.00--18.190.20%
合计3,080.89398.092,302.051,763.90778.18702.129,025.23100.00%

2-171

报告期各期,公司库龄1年以内的存货占比均在90%以上,长库龄存货相对较少。

(二)库龄超过1年的具体构成及超过1年的原因,是否存在滞销或销售退回情形,是否与客户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构成及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金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金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库存商品253.7677.5930.58%316.11194.0261.38%349.43175.0450.09%
原材料106.1141.5639.17%270.61195.2672.16%243.44168.7869.33%
半成品146.6622.6015.41%127.8466.1751.76%90.659.9310.95%
委托加工物资49.223.567.24%8.77--35.71--
合计555.75145.3226.15%723.33455.4562.97%719.23353.7549.18%

1、库存商品库龄超过1年的原因

微特电机业务中,常规在售的主要产品型号一般均能迅速销售领用,部分老型号产品销售放缓,或需要为老型号的空调预留维修备件,造成库龄相对较长。此外,公司在其他应用领域进行了多元化拓展,部分新领域产品(如心律仪等早期产品)销售不及预期导致形成长库龄存货,发行人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2、原材料库龄超过1年的原因

发行人在其他应用领域上开拓所采购的部分原材料库龄较长,由于成品销售不及预期导致对应原材料后续使用价值较低,发行人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其他长库龄原材料主要为少量金属材料、电子元器件等,后续仍有使用价值。

3、半成品及其他

长库龄半成品主要为老型号产品对应的半成品组件,后续可作为维修备件使用。长库龄委托加工物资主要为留存在委外加工供应商处的备用材料。

对于以上长库龄存货,发行人定期进行存货减值测试并按测试结果计提跌价准备,各类主要长库龄原材料存货跌价计提比例较高。针对销售不及预期的库存商品和对应原材料,发行人基本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销售退回而导致长库龄存货的情形,与客户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172

四、结合主要产品的生命周期,说明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且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产品生命周期

公司的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没有固定的生命周期,一般受客户终端产品对导风部件的升级换代频率影响。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在不同型号终端产品之间具有一定的可复用性,因此大部分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均可维持数年的生命周期,部分常规型号甚至生命周期长达十年。如客户因终端产品更新迭代等原因暂停向公司采购某一型号产品,通常客户会提前通知公司暂停生产并协商进行库存消化。因此,公司库存商品受产品生命周期影响较小,呆滞风险较低,公司针对与客户之间合作的常规型号进行库存备货具有合理性。

精密给药装置的生命周期一般与对应药物一致,相对较长,公司一般根据客户确切的订单进行备货生产,库存商品余额相对较低。

(二)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江苏雷利未披露3.733.55
科力尔未披露4.884.92
祥明智能未披露5.244.62
可比公司平均-4.614.36
发行人2.873.273.21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资料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21次、3.27次和2.87次。

公司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的主要原因系:

1、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的客户主要为国内的大型家电集团,公司于客户的主要生产基地附近设置了办事处进行快速发货和服务,导致库存商品备货规模较高。

2、公司产品线较为丰富,生产工序较长,部分工序分散在不同的生产基地,因此需要较多半成品、原材料库存以满足内部生产需求。

3、精密给药装置产品从发货到验收完成需要一定时间,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中的领用结算模式需要在客户处储备一定量库存,上述因素导致各期末存在一定数量的发出商品。

2-173

五、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期后销售明细,分析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情况;获取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精密给药装置业务在手订单明细,计算各期末存货订单覆盖率;

2、访谈发行人总经理,了解公司销售模式、备货策略、生产周期和发出商品确认周期,比较分析报告期各期末主要存货余额构成情况及变动情况,分析存货水平的合理性;

3、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中的存货明细构成情况,分析与发行人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4、获取发行人存货库龄明细情况,对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项目核查长库龄原因,检查有无滞销或销售退回情形以及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5、访谈发行人总经理,了解公司产品生命周期情况,取得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内年度报告等公开资料,计算存货周转率等数据,与公司进行比较分析。

(二)核查意见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主要存货余额具备合理性,与客户需求规划、自身生产周期、备货周期、发出商品确认周期相匹配,库存水平变动具有合理原因;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规模、存货结构与可比公司的差异合理,与生产经营模式匹配;

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主要为库存商品和原材料,占存货比例较低,滞销库存商品及对应原材料均已充分计提跌价准备;不存在因销售退回导致库龄较长的情形,与客户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公司存货周转率与业务发展情况相符,与同行业公司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六、说明存货函证、监盘的具体情况,包括核查方法、核查程序、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

(一)存货函证的具体情况

1、核查方法、核查程序、核查比例

针对报告期各期末的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函证程

2-174

序:

(1)函证的具体内容包括客户名称、所属期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2)取得公司提供的被询证者名称、办公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通过查阅企查查网站等方式核对公司提供的联系方式的真实性;

(3)通过邮寄发出的询证函,由项目组或函证中心直接装袋并邮寄,全程对函证邮寄过程进行控制;通过电子邮寄发出的询证函,由项目组人员通过自己的企业邮箱进行发送;

(4)收到回函时,对回函执行相关检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①回函信件是否为原件,若不是原件,与被函证单位核实不是原件的原因并重新补发;②函证是否由被函证单位直接寄回或由原发函电子邮件接收人回复、检查签章是否与询证函中记载的被询证者名称一致等;

(5)登记函证信息,若函证出现限制性条款,则予以评估该限制性条款对函证结果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申报会计师的存货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报告期各期末期末余额发函金额发函比例回函金额回函比例
发出商品2022-12-31711.90607.5885.35221.2631.08
2021-12-31746.75545.3073.02143.9319.27
2020-12-31778.18616.2779.19485.3362.37
委托加工物资2022-12-31507.66299.7259.04299.7259.04
2021-12-31723.63460.1763.59453.9362.73
2020-12-31702.12420.9959.96412.9458.81

1)发出商品

报告期各期公司发出商品回函率较低主要系客户的供应商较多、货物种类繁多,客户不予核对。基于这种现象,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①获取客户的月末货物对账单并核对;

②通过客户的供应商系统核查已领用未结算的货物数据,从而核对发出商

2-175

品数量;

③检查客户仓货物期后的领用、开票以及收入确认情况,从而保证期末发出商品的真实性;

④对客户允许盘点的发出商品实施监盘程序。

申报会计师通过执行上述程序,对发出商品余额确认比例为8.07%、52.81%和41.95。报告期各期末,对发出商品合计确认比例为70.44%、72.09%和

73.03%。

2)委托加工物资

报告期各期末申报会计师对委托加工物资同时执行了函证和监盘程序,其中监盘确认比例为29.63%、18.60%和32.10%,对委托加工物资执行函证和监盘程序合计确认比例为88.44%、81.33%和91.14%。

(二)存货监盘的具体情况

1、核查方法、核查程序、核查比例

1)盘点前

①了解发行人的存货盘存制度和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进行控制测试,评价其有效性,同时评估与存货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和重要性;

②获取发行人的盘点计划,评估盘点计划安排是否合理;

③了解存货的内容、性质、各存货项目的重要程度及存放场所;

④在发行人盘点存货前,观察盘点现场,确定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已经适当整理和排列;确定存货是否附有盘点标识;对未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查明未纳入的原因。

2)盘点中

①在发行人盘点人员盘点时进行观察,确定发行人盘点人员是否遵守盘点计划;确定发行人盘点人员是否准确地记录存货的数量和状况;关注存货所有权的证据,如货运单据以及商标等;

②检查已盘点的存货,从存货盘点记录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实物,以测试盘点记录的准确性;从存货实物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盘点记录,以测试存

2-176

货盘点记录的完整性;对已包装封存的存货,考虑要求打开包装查看;

③当发现重大盘点错误时,考虑扩大监盘范围;

④对检查发现的差异,进行适当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查明差异原因、提请发行人更正、如果差异较大,应当扩大检查范围或提请重新盘点;

⑤特别关注存货的移动情况,防止遗漏或重复盘点;特别关注存货的状况,观察发行人是否已经恰当区分所有毁损、陈旧、过时及残次的存货。

3)盘点后

①在存货盘点结束前,再次观察盘点现场,以确定所有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均已盘点;

②在存货盘点结束前,取得并检查已填用、作废及未使用的盘点表单及号码记录;确定其是否连续编号;查明已发放的表单是否均已收回;

③取得并复核盘点结果汇总记录,评估其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实际盘点结果。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监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监盘时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5日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29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监盘地点公司生产厂区及仓库
监盘人员保荐人、申报会计师保荐人、申报会计师申报会计师
监盘范围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执行函证程序。
监盘方法公司执行盘点时,存货已停止收发,并已经适当整理和排列且标识清晰,我们对整个盘点过程实施恰当的监督,盘点结果与账面结果没有重大差异。存货数量真实完整,归属于公司,没有毁损、陈旧、残次和短缺等状况。
存货余额10,490.8313,584.909,025.23
存货余额(除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9,271.2812,114.527,544.93
监盘金额7,932.279,963.085,435.32
监盘比例注185.56%82.24%72.04%

注1:该监盘比例为监盘金额占除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之外的存货余额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申报会计师对各类存货均按照审计程序执行了完整的跟踪

2-177

监盘,并选取部分存货进行抽盘,上表统计的监盘比例均为项目组自行抽盘的比例,报告期各期末抽盘比例逐渐提高。综上,报告期各期末申报会计师对存货的核查比例分别为73.18%、81.63%和84.98%。

(三)核查结论

申报会计师已对发行人存货执行了适当的函证程序和监盘程序,经核查,公司存货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现场存货存放有序,各期末账实一致,存货记录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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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7、关于非流动资产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内公司逐步扩大生产规模,新建生产线及车间,相应增加房屋及建筑物与生产设备投入,固定资产规模逐年增长,各期末固定资产原值分别为12,576.93万元、15,245.36万元和20,129.96万元,主要为房屋租赁物和机器设备。报告期内发行人机器设备占原值占收入的比例远高于同行业,各期发行人产能利用率在100%左右。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742.67万元和5,109.67万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项目为潞城大楼装修工程、江苏德尔福厂房工程和已到货待安装设备,余额分别为1,781.25万元、3,118.51万元和209.91万元。

(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791.96万元、1,749.61万元和2,862.36万元,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减值迹象。

请发行人:

(1)细化机器设备占收入比例远高于同行业的原因,说明在远高于同行业的设备投入情形下,相关产能利用率仍达到100%的原因及合理性,提供发行人厂房面积与产量的配比关系及与同行业的差异情况。

(2)说明产能计算方法的准确性,结合当前产能利用率的影响因素和计算过程,说明能否真实反映产能利用情况;报告期内生产设备的变动情况与发行人产能产量的匹配性,结合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新增生产设备的必要性。

(3)说明主要机器设备类型及账面净值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持有同类机器设备是否一致。

(4)结合在建工程明细内容,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的区别及联系,在建工程的总预算、完工进度、预计完工时间、截至目前已投资金额的明细、房屋建筑物等是否已达到转固时点,转固时点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5)说明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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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一、细化机器设备占收入比例远高于同行业的原因,说明在远高于同行业的设备投入情形下,相关产能利用率仍达到100%的原因及合理性,提供发行人厂房面积与产量的配比关系及与同行业的差异情况。

(一)机器设备占收入比例远高于同行业的原因

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从事微特电机业务,2021年末(2022年同行业数据尚未披露)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机器设备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同行业2021年末机器设备原值占比
江苏雷利32,561.8911.16%
科力尔15,181.3010.58%
祥明智能7,070.129.62%
平均-10.45%
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7,914.1018.78%

发行人微特电机业务机器设备原值占比高于同行业水平的原因主要包括:

1、新产品相关设备

发行人报告期内在微特电机领域持续开发新产品,截至2021年末,新产品电子膨胀阀相关机器设备原值为1,281.03万元,占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机器设备原值比例为16.19%。目前电子膨胀阀产品尚未批量生产,正在进一步研发改进及市场开拓。

2、已计提完折旧的机器设备

发行人从事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时间较长,机器设备成新率相对较低,其中部分老旧固定资产已计提完折旧,仍在继续使用,但由于设备年份较长,使用频率较低。截至2021年末,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中已计提完折旧的机器设备原值为1,634.93万元,占机器设备原值比例为20.66%。未来随着自动化改造的不断深入,老旧设备将视使用情况逐步报废。

综合以上原因,剔除尚未量产的电子膨胀阀相关设备1,281.03万元,以及已计提完折旧的设备1,634.93万元,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设备原值为4,998.14万元,占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收入比例为11.86%,与同行业平均水平

2-180

差异较小。精密给药装置、其他业务由于不存在其他可比对象,难以进行同行业对比。

(二)产能利用率仍达到100%的原因及合理性

在较高设备投入下,产能利用率仍达到100%的原因为:

一方面,公司电子膨胀阀等新产品虽然已进行前期产线的设备投入,但尚未量产,不属于主要产品,未纳入主要产品产能中统计。另一方面,公司微特电机、空调水泵等主要产品产能系根据成品总装产能计算。新购置的设备投向冲压、绕线、出轴、焊锡、总装等多个前道工艺环节,发挥的作用包括替代老旧产能、替代人工、提升质量工艺水平等,最终的成品总装产能则按照销售预测和生产计划稳步提升,使得产能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

(三)发行人厂房面积与产量的配比关系及与同行业的差异情况

发行人主要业务的厂房面积与产量配比如下:

业务类型厂房面积(平方米)2021年产量(万台、万支)配比 (台、支/平方米)
微特电机及组件49,693.467,570.861, 523.51
精密给药装置9,684.7237.8339.07

注:由于2022年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尚未披露,以2021年作为比较期间

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同行业可比公司厂房面积(平方米)产量(万台)配比 (台/平方米)
江苏雷利97,100.9210,082.691,038.37
科力尔59,794.273,202.19535.53
祥明智能41,634.56451.14108.36
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49,693.467,570.861, 523.51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根据上市时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最近一期数据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厂房产量配比各不相同,主要受各公司所生产微特电机的具体用途、技术品种、产品大小差异影响较大。发行人所生产的微特电机及组件主要为体积较小的步进电机和微型空调水泵,江苏雷利的步进电机产品占比也相对较高,因此配比与发行人接近;科力尔的产品以单相罩极电机和串激电机为主,祥明智能以交流异步电机、直流无刷电机、直流有刷电机为主,体积较大、单价较高,因此面积产量配比相对较小。

2-181

二、说明产能计算方法的准确性,结合当前产能利用率的影响因素和计算过程,说明能否真实反映产能利用情况;报告期内生产设备的变动情况与发行人产能产量的匹配性,结合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新增生产设备的必要性。

(一)产能计算方法及过程

1、产能确定方法

招股说明书披露主要的三种产品产能,分别为微特电机、空调水泵和精密给药装置,产能根据不同产品的生产组织特点而确定。

(1)微特电机

微特电机有固定专用产线,各条产线根据生产人员班组配备、不同生产基地员工熟练度差异而理论日产能略有差异,因此计算公式如下:

微特电机年产能=∑各产线的理论日产能?每年理论工作天数ni=1

注:n=当年度产线数,理论工作天数考虑了各产线实际的投产月份和各生产基地的休假安排

(2)空调水泵

空调水泵总体分交流水泵、直流水泵两个系列,共三个班组,各班组日产能根据每月交流泵、直流泵、直流交流混产三种生产安排而有不同的日产能。空调水泵产能计算公式如下:

空调水泵年产能=∑(?

?b

+?

?b

+?

?b

)??=1

注:n=12个月,?

、?

、?

为三个班组当月日产能,?

、?

、?

为三个班组每月理论工作天数,理论工作天数考虑了各班组实际的投产月份和休假安排

(3)精密给药装置

精密给药装置主要分为电子式注射笔、机械式注射笔两类产品,报告期内采用灵活共线生产,由于生产工序主要为组装测试,因此以用工人数作为产能统计基准,计算公式如下:

精密注射装置年产能=∑每月用工人数?单人单日理论产能?

ni=1

每月理论工作天数

注:n=12个月,理论工作天数考虑了休假安排

2-182

2、产能的计算过程

(1)微特电机

单位:万台

产线单线理论日产能理论工作天数产能
2020年度
产线11.5321481.50
产线21.5321481.50
产线31.5321481.50
产线41.5321481.50
产线51321321.00
产线61280280.00
产线70.8321256.80
产线80.6222133.20
产线91.5210315.00
产线101.5210315.00
产线111.5210315.00
产线121.5210315.00
产线131.5210315.00
产线141.5210315.00
产线151.27893.60
产线161.27893.60
产线170.57839.00
产线181.27893.60
产线191.27893.60
产线201.27893.60
合计5,314.00
2021年度
产线11.5323484.50
产线21.5323484.50
产线31.5323484.50
产线41.5323484.50
产线51280280.00
产线61323323.00
产线71323323.00

2-183

产线单线理论日产能理论工作天数产能
产线80.8323258.40
产线90.6280168.00
产线101.2301361.20
产线111.2301361.20
产线120.5301150.50
产线131.2301361.20
产线141.2301361.20
产线151.2301361.20
产线161.5301451.50
产线171.5301451.50
产线181.5182273.00
产线191.578117.00
合计6,539.90
2022年度
产线11.5318477.00
产线21.5318477.00
产线31.5318477.00
产线41.5318477.00
产线51318318.00
产线61318318.00
产线71318318.00
产线80.8318254.40
产线90.6183109.80
产线100.612273.20
产线111231231.00
产线121.2296355.20
产线131.2145174.00
产线140.5272136.00
产线151.2296355.20
产线161.2296355.20
产线171.2296355.20
产线181.5272408.00
产线191.5272408.00

2-184

产线单线理论日产能理论工作天数产能
产线201.52639.00
产线211.52639.00
合计6,155.20

注:由于产线在各年度存在撤并调整,产线编号仅代表当年度的产线序号。

(2)空调水泵

单位:万台

月度一组二组三组产能 合计
交流产能直流产能交流产能直流产能交流产能直流产能
2020年度
1月3.001.503.001.504.00-13.00
2月5.602.805.602.804.00-20.80
3月5.602.8011.20-4.00-23.60
4月5.602.805.602.8011.20-28.00
5月5.202.605.202.6010.40-26.00
6月11.20-11.20-11.20-33.60
7月5.602.805.602.8011.20-28.00
8月5.602.8011.20-11.20-30.80
9月5.602.805.602.8011.20-28.00
10月5.202.605.202.6010.40-26.00
11月5.602.805.602.8011.20-28.00
12月5.602.805.602.8011.20-28.00
合计313.80
2021年度
1月11.20-11.20-5.602.8030.80
2月6.00-6.00-3.001.5016.50
3月11.20-11.20-5.602.8030.80
4月11.20-11.20-5.602.8030.80
5月10.40-10.40-5.202.6028.60
6月11.20-11.20-5.602.8030.80
7月11.20-11.20-5.602.8030.80
8月11.20-11.20-5.602.8030.80
9月11.20-11.20-5.602.8030.80

2-185

月度一组二组三组产能 合计
交流产能直流产能交流产能直流产能交流产能直流产能
10月10.40-10.40-5.202.6028.60
11月11.20-11.20-5.602.8030.80
12月11.20-11.20-5.602.8030.80
合计350.90
2022年度
1月11.20-11.20-5.602.8030.80
2月6.00-6.00-3.001.5016.50
3月11.20-11.20-5.602.8030.80
4月11.20-11.20-5.602.8030.80
5月10.40-10.40-5.202.6028.60
6月11.20-11.20-5.602.8030.80
7月11.20-11.20-5.602.8030.80
8月11.20-11.20-5.602.8030.80
9月10.80-10.80-5.402.7029.70
10月10.40-10.40-5.202.6028.60
11月11.20-11.20-5.602.8030.80
12月10.40-10.40-5.202.6028.60
合计347.60

(3)精密给药装置

月度用工人数每月工作天数单人理论日产能(支)产能总数(万支)
2020年度
1月161829.450.85
2月182529.451.33
3月222529.451.62
4月202529.451.47
5月182529.451.33
6月212529.451.55
7月262529.451.91
8月252529.451.84
9月332529.452.43

2-186

月度用工人数每月工作天数单人理论日产能(支)产能总数(万支)
10月312529.452.28
11月312529.452.28
12月292529.452.14
合计21.02
2021年度
1月282533.602.35
2月411733.602.34
3月342533.602.86
4月342533.602.86
5月282533.602.35
6月322533.602.69
7月352533.602.94
8月352533.602.94
9月472533.603.95
10月502533.604.20
11月492533.604.12
12月492533.604.12
合计37.71
2022年度
1月502533.604.20
2月551733.603.14
3月562533.604.70
4月472533.603.95
5月462533.603.86
6月542533.604.54
7月522533.604.37
8月512533.604.28
9月462533.603.86
10月462533.603.86
11月462533.603.86
12月462533.603.86
合计48.50

2-187

注:2021年度精密给药装置结构相对简单的机械笔占排产比例较大,单人理论日产能的估计数有所提升。

(二)产能计算的准确性

公司根据不同产品线的生产组织方式,结合产线变动、人员配置的具体情况测算各产品的产能,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产品的产量情况计算报告期各期的产能利用率,总体上已真实反映公司产能利用情况。

(三)报告期内生产设备的变动情况与发行人产能产量的匹配性

近三年发行人购置生产设备用于各项主要产品生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产品近三年购置生产设备金额相比报告期初增幅产能峰值增幅注设备原值增幅与产能增幅的配比产量峰值增幅注
微特电机及组件微特电机1,873.7250.17%52.18%0.9670.55%
空调水泵323.8335.79%36.32%0.9968.57%
精密给药装置1,130.51127.07%135.95%0.93131.57%

注:公司产品产能由设备投入和人员投入等多方面因素影响,2022年下半年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削减了微特电机、空调水泵人员投入,从人员管理角度主动降低了整体产能产量,因此本表中以报告期内峰值产能产量相比报告期前的产能产量增幅进行对比,更能够体现设备投入与产能产量的匹配关系。

根据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购置设备提升产能以及自动化改造,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购置生产设备的规模与报告期内产能峰值增幅相匹配。产量峰值增幅较高主要系2021年市场需求旺盛,生产线加班运行所致。

精密给药装置的设备增幅略低于产能增幅,主要原因为:精密给药装置报告期内的生产工序主要为组装测试,产能的衡量指标及瓶颈主要为人员班组配备而非生产设备。报告期内公司在原有设备基础上新增少量注塑机、模具及测试设备即可满足新增订单的设备需求,主要通过增加人员班组实现产能、产量提升。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生产设备变动与主要产品产能产量相匹配。

(四)报告期内新增生产设备的必要性

发行人报告期内新增生产设备主要用于自动化改造、常规产能提升、新产品开发三个方面:

2-188

1、自动化改造

自动化设备可减轻人工成本上涨的压力、提升生产效率。发行人近年来在微特电机业务的自动化改造上进行了较大投入,购置/扩充了自动组装机、自动出轴机、自动锡焊机、自动绕线机等自动化设备。

2、常规产能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持续扩大,尤其是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处于相对较高水平,存在提升产能的客观需求,需要购置冲压机、注塑机、流水线、各类其他辅助设备等。此外,报告期内宿迁华阳生产基地投产使用,需要新增一系列生产设备。

3、新产品开发

新产品开发是发行人未来业务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一,发行人报告期内持续在微特电机领域开发新产品,新品开发和试制均需要购置生产设备。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生产设备具有必要性。

三、说明主要机器设备类型及账面净值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持有同类机器设备是否一致。

(一)公司主要机器设备类型及账面净值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机器设备账面净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账面净值
1组装机600.48
2绕线机455.95
3注塑机413.96
4冲床371.04
5流水线341.07
6铆压机289.15
7测试设备196.92
8焊锡机165.32
9车床164.16
10拼骨架机133.22
合计3,131.26
占机器设备账面价值的比例57.62%

2-189

(二)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持有同类机器设备是否一致公司机器设备折旧政策及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预计净残值率
江苏雷利年限平均法105%
科力尔年限平均法5-105%
祥明智能年限平均法105%
发行人年限平均法5-105%

报告期内,公司机器设备折旧年限、残值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行业特征。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谨慎,具有合理性。

四、结合在建工程明细内容,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的区别及联系,在建工程的总预算、完工进度、预计完工时间、截至目前已投资金额的明细、房屋建筑物等是否已达到转固时点,转固时点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的区别及联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发行人在建工程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总预算金额已投资金额完工进度注预计完工时间
1潞城大楼装修工程2,0001,781.2589.06%2022年1月
2德尔福厂房主体工程9,0003,118.5134.65%2022年末
3待安装设备不适用209.91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5,109.67--

注:此完工进度为已投资金额占总预算金额的比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发行人在建工程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总预算金额已投资金额完工进度注预计完工时间
1德尔福厂房装修工程2,000444.6322.23%2023年
2待安装设备不适用627.01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1,071.64--

注:此完工进度为已投资金额占总预算金额的比例

公司在建工程“德尔福厂房主体及装修工程”即为先行建设的募投项目“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的一期工程。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无关,2021年末的“潞城大楼装修工程”为发行人总部办公楼装修工程,待安装设备为自有资金购置且尚未安装完毕的机器设备。

2-190

(二)截至目前已投资金额的明细

截至2021年末,潞城大楼装修工程已投资金额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明细已投资金额
装饰装潢工程1,065.03
外场工程441.59
网络系统123.66
空调系统150.97
合计1,781.25

截至2021年末,德尔福厂房主体工程已投资金额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明细已投资金额
土建及安装工程2,882.44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用113.90
前期勘探设计费用54.43
其他项目67.74
合计3,118.51

截至2022年末,德尔福厂房装修工程已投资金额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明细已投资金额
装饰装潢工程444.63

(三)房屋建筑物等是否已达到转固时点,转固时点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潞城大楼装修工程已发生1,781.25万元,完工进度为89.06%,尚未投入使用,实际完工时间为2022年1月。截至2021年末,德尔福厂房主体工程已发生3,118.51万元,完工进度为

34.65%。

截至2022年末,德尔福厂房主体工程已完工,实际完工时间为2022年12月。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德尔福厂房装修工程尚未完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以在建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转固时点。公司判断在建工程项目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1、该在建项目的实体建造(包括设备安装等)已经基本完成;2、该在建项目目前已经基本具备达成预定设计目

2-191

标、满足设定用途;3、不再进行大量的根据试生产情况调试设备、检测问题、排除故障的工作,相关整改不需发生大额的支出。4、按照行业惯例,参照同行业的转固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述判断标准,主要以房屋竣工验收结算记录、设备验收单等依据并结合实际使用情况,对在建工程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判断,转固时点及转固依据合理。

五、说明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一)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情况如下: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期限(年)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50

(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

可比公司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期限(年)
江苏雷利50
科力尔50
祥明智能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
发行人50

由上表可知,公司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依据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即50年)进行摊销,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差异。

(三)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资产减值测试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然后将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比较,以确定是否发生减值。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公司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为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每年度终了,公司根据该无形资产的使用状态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标准、中国土地市场网上的招拍挂情况等公开信息,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减值风险。

2-192

六、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机器设备明细表,统计分析分业务、分年度、分类型的机器设备情况;

2、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分析机器设备占收入比例,统计厂房面积情况,查阅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等信息;

3、复核产能计算表,分析产能计算准确性;

4、访谈发行人生产负责人、设备资产负责人,了解产能利用率较高的原因,生产设备变动与产量的匹配关系,新增生产设备的用途等情况;

5、查阅在建工程明细账、施工合同,现场查看在建工程施工进度;

6、查阅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标准、中国土地市场网上的招拍挂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机器设备占收入比例较高的原因主要受新产品的设备投入以及已计提完折旧的机器设备影响,设备投入与收入配比、厂房面积与产量配比以及产能利用率达到100%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产能计算方法准确,能够真实反映产能利用情况,生产设备变动与产能产量变动关系合理,新增生产设备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机器设备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行业特征;

4、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德尔福厂房主体工程”即为先行建设的募投项目“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的一期工程,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固时点的判断合理;

5、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行业特征,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减值风险。

2-193

问题18、关于流动负债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504.02万元、1,502.29万元和5,192.69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3.15%、6.97%和17.11%。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1,478.33万元、15,621.49万元和19,811.36万元,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0.27%、72.43%和65.28%,

(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1,443.86万元、1,927.89万元和4,622.39万元。

请发行人:

(1)说明应付账款与采购金额的匹配性,前五大供应商给予发行人的信用政策和信用期,报告期内上述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发行人是否存在逾期付款的情形,逾期付款的原因(如有)。

(2)说明各类型业务的收款政策,合同重要收款节点及收款比例,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与相关业务收入、存货、订单的匹配性,预收款项或合同负债金额是否能够覆盖已发生的项目支出。

(3)说明是否存在1年以上的预收款项,如有,说明1年以上预收款的主要对象及项目基本情况,相关项目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应付账款与采购金额的匹配性,前五大供应商给予发行人的信用政策和信用期,报告期内上述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发行人是否存在逾期付款的情形,逾期付款的原因(如有)。

(一)应付账款与采购金额的匹配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付材料款 (含委外加工)6,950.4910,822.798,449.69
应付设备及工程款3,820.882,389.891,096.81
应付费用款249.64302.21190.90

2-194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还原1,538.676,296.475,884.09
合计12,559.6819,811.3615,621.4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材料款(含委外加工)占当期采购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应付材料款(含委外加工)6,950.4910,822.798,449.69
当期采购金额(含委外加工)24,186.6933,060.3722,387.05
应付账款余额占采购额的比例28.74%32.74%37.74%

2021年度采购总额增长较快,应付材料款(含委外加工)占采购总额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2021年四季度采购额占比较低,使得应付账款余额未以同步增幅增长。2022年末公司应付材料款(含委外加工)余额占当期采购金额比例进一步下降,主要系2022年上半年采购金额占比较高,受信用期影响截至2022年末大部分已付清。整体来看,应付账款余额与采购金额匹配关系合理。

(二)前五大供应商给予发行人的信用政策和信用期,报告期内上述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逾期付款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信用政策及信用期情况如下:

期间供应商名称信用政策及信用期是否发生变化

2022年度

2022年度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60天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60天
常州鼎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30天
宁波明旌电子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90天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30天

2021年度

2021年度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60天
常州鼎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30天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60天
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60天
浙江曼卡隆机电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30天

2020年度

2020年度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60天

2-195

期间供应商名称信用政策及信用期是否发生变化

常州鼎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常州鼎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30天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票后60天付款/淡季票后120天

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

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60天

常州市薛巷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市薛巷电讯股份有限公司月结+信用期30天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的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在实际执行时,公司根据信用期、排款程序和供应商选择的结算方式向供应商议付,不存在逾期付款的情形。

二、说明各类型业务的收款政策,合同重要收款节点及收款比例,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与相关业务收入、存货、订单的匹配性,预收款项或合同负债金额是否能够覆盖已发生的项目支出。

(一)各类型业务的收款政策,合同重要收款节点及收款比例

业务类型主要客户收款政策、合同重要收款节点及收款比例
微特电机及组件公司根据客户的供应商管理系统数据与客户进行结算,开具发票后在信用期内收款。
精密给药装置部分客户在合同(订单)签订后客户预付部分货款(30%左右),待商品交付验收合格后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后信用期内客户支付剩余货款。 部分客户在商品交付并验收合格后开具发票,并在信用期内付款。
其他产品部分客户在签订合同后预付部分货款,收货并开具发票后在信用期内支付剩余款项; 部分客户在收货并开具发票后在信用期内付款。
研发服务客户通常在合同签订后预付一定比例的服务款(根据不同合同约定,比例存在差异),然后根据产品开发的各个阶段按比例付款,如:样品经甲方验收合格、提供注册证、提供检测报告及生产许可证等。

(二)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与相关业务收入、存货、订单的匹配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合同负债)按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占比期末余额占比期末余额占比

预收货款

预收货款964.9175.65%857.0366.04%46.4511.13%

预收研发款

预收研发款310.5924.35%440.7533.96%370.8788.87%

合计

合计1,275.50100.00%1,297.78100.00%417.32100.00%

1、预收货款

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主要预收货款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196

预收款项客户名称期末余额订单收款约定订单金额期末对应产成品金额匹配关系
2022年12月31日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893.75合同签订预付30%,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甲方支付剩余款项。4,986.00221.38本合同已按约定预收1,495.80万元,扣除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的金额,以及合同项下已确认收入的部分,期末预收款余额能够覆盖对应产成品成本。
2021年12月31日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695.48乙方按照甲方订单组织生产,甲方下达订单同时支付30%预付款,货到甲方30天内完成检验。若检验合格,双方书面确认“合格到货列表”,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发票,按季度支付剩余款项。3,980.00401.01本合同已按约定预收1,194.00万元,扣除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的金额,以及合同项下已确认收入的部分,期末预收款余额为695.48万元。 预收货款能够覆盖对应产成品成本。
信立泰(苏州)药业有限公司84.96乙方按照甲方每批次订单组织生产,甲方下达订单同时支付30%预付款(其中20%为承兑汇票),货到甲方3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若检验合格,双方书面确认“合格到货入库列表”,甲方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960.00-预收货款为第一批次发货销售金额320万元对应的30%,即96万元,销项税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截至2021年末,信立泰相关产成品尚未完工入库。
合 计780.444,940.00401.01

2020年12月31日公司预收货款余额为46.45万元,金额及占比较小。

2、预收研发款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研发款与相关业务收入、存货、订单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预收研发款项(A)310.59440.75370.87
营业收入-研发收入(B)598.2420.01106.77
研发收入占预收研发款的比例(B/A)192.61%4.54%28.79%
存货-研发业务(C)315.30220.0482.26

2-197

占存货-研发业务的比例(A/C)98.51%200.30%450.85%
期末研发业务在手订单金额(D)790.101,059.00964.00
占在手订单的比例(A/D)39.31%41.62%38.47%

公司不同订单研发周期不同导致研发收入确认时点不同,不同研发合同的收款节点不同,收款金额与发生的项目支出也没有必然联系,因此预收研发款与已确认的研发收入、研发业务相关存货不存在匹配关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研发款均系按在手研发合同收取,具有匹配关系。

(三)预收款项或合同负债金额是否能够覆盖已发生的项目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研发款项或合同负债与已发生的项目支出的覆盖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预收研发款项(合同负债)(A)310.59440.75370.87

已发生的项目支出(B)

已发生的项目支出(B)315.30260.10122.31

预收款项覆盖比例(A/B)

预收款项覆盖比例(A/B)98.51%169.45%303.22%

报告期各期公司预收研发款项或合同负债金额能够覆盖已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说明是否存在1年以上的预收款项,如有,说明1年以上预收款的主要对象及项目基本情况,相关项目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

(一)预收款项(合同负债)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账款(合同负债)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1年以内

1年以内1,050.0382.32%963.7474.26%269.5264.59%
1年以上225.4717.68%334.0425.74%147.8035.41%

合计

合计1,275.50100.00%1,297.78100.00%417.32100.00%

(二)1年以上预收款的主要对象及项目基本情况,相关项目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上预收款均为预收研发款,其主要对象、项目

2-198

基本情况及收入确认时点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项目名称预收款余额注1占1年以上预收款余额占比项目情况收入确认依据、时点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A公司A2项目26.6011.73%项目未研发完毕完成设计并获得变更后的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B公司

B公司B项目56.8925.08%达到预定销售量返还模具费不确认收入,达到预定销售量返还模具费

D公司

D公司D1项目24.5310.81%客户在临床试验,未验收完毕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

D公司

D公司D2项目13.215.82%客户在临床试验,未验收完毕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

D公司

D公司D3项目30.1913.31%客户在临床试验,未验收完毕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

F公司

F公司F2项目28.3012.48%客户在临床试验,未验收完毕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
E公司E项目28.3012.48%客户在临床试验,未验收完毕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

G公司

G公司G项目11.705.16%客户在临床试验,未验收完毕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

合计

合计219.7296.86%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A公司A1项目105.0031.43%客户在临床试验,未验收完毕完成设计并获得变更后的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A公司

A公司A2项目26.607.96%项目未研发完毕完成设计并获得变更后的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B公司

B公司B项目56.8917.03%尚未达到预定销量不确认收入,达到预定销售量返还开发费用
C公司C项目60.3718.07%项目未研发完毕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销量达到一定规

2-199

客户名称项目名称预收款余额注1占1年以上预收款余额占比项目情况收入确认依据、时点

模时返还部分设计费

模时返还部分设计费D公司

D公司D1项目24.537.34%客户在临床试验,未验收完毕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
D公司D2项目13.213.95%客户在临床试验,未验收完毕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

E公司

E公司E项目28.308.47%客户在临床试验,未验收完毕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

合计

合计314.9194.27%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B公司

B公司B项目56.8938.49%尚未达到预定销量不确认收入,达到预定销售量返还开发费用

C公司

C公司C项目45.2830.64%项目未研发完毕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销量达到一定规模时返还部分设计费

D公司

D公司D1项目24.5316.60%客户在临床试验,未验收完毕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
B公司B项目13.218.94%客户在临床试验,未验收完毕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

合计

合计139.9194.66%

注1:本表为含税预收款金额注2:原名成都金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上的预收款项主要系项目开发时间较长,未达到收入确认时点,相关项目收入确认依据及时点准确。

四、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明细表,分析应付账款余额变动的合理性;

2、获取并检查报告期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的主要合同,应付账款明细及其账龄,核查付款条件、信用期限、采购时点等,结合现场走访情况,比对分析报告期内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信用政策、信用期是否发生变化、是否逾期;

3、了解发行人各类型业务,对各类型业务进行抽查,核实合同收款节点,

2-200

查阅报告期各期末预收账款(合同负债)明细和账龄结构,与相关业务收入、存货、订单进行匹配分析;

4、了解报告期各期末账龄1年以上的主要预收账款形成原因及收入确认时点,获取1年以上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对应合同及期后确认收入情况,分析账龄较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核查预收账款的收款政策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以及是否可覆盖已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与采购金额有合理的匹配关系,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信用政策和信用期未发生变化,不存在逾期付款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型业务的收款政策依据合同执行,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与相关订单存在匹配关系,能够覆盖已发生的项目支出;

3、公司存在1年以上的预收款项主要为预收研发款,相关项目收入确认依据及时点准确。

2-201

问题19、关于资金流水核查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结合中国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54的要求说明:

(1)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发行人主要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等开立或控制的银行账户流水的具体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流水核查的范围、核查账户数量、取得资金流水的方法、核查完整性、核查金额重要性水平、核查程序、异常标准及确定程序、受限情况及替代措施等。

(2)核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存在大额取现、大额收付等情形,是否存在相关个人账户与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其他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的大额频繁资金往来;若存在,请说明对手方情况,相关个人账户的实际归属、资金实际来源、资金往来的性质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客观证据予以核实。

(3)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说明针对发行人是否存在资金闭环回流、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或承担成本费用、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大额未偿债务等情形所采取的具体核查程序、各项核查措施的覆盖比例和确认比例、获取的核查证据和核查结论,并就发行人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发行人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发行人主要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等开立或控制的银行账户流水的具体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流水核查的范围、核查账户数量、取得资金流水的方法、核查完整性、核查金额重要性水平、核查程序、异常标准及确定程序、受限情况及替代措施等。

(一)资金流水核查的范围、核查账户数量

报告期内,公司资金流水核查的范围及核查账户数量具体如下:

与发行人关系核查对象核查账户数量(个)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华阳股份、江苏德尔福、宿迁华阳、华阳智能科技、华阳精密、英耐尔智控、常州德尔福、云创电子、云康电子、赛欧电子、华星电机、温岭祁宏48
控股股东华阳投资1

2-202

与发行人关系核查对象核查账户数量(个)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许云初、於玉凤(许云初配偶)、许鸣飞、吴文静(许鸣飞配偶)、许燕飞、王刚(许燕飞配偶)112
其他主要关联法人泓兴投资、智鑫投资、聚英投资、云联智能、江苏云联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华日置业有限公司、常州市华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常州江南鼎顺物流有限公司、常州振鑫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赛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常州市佳世盛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常州乾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常州言德道精密机械有限公司16
其他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董事:於建东、俞贤萍、王少锋、钱爱琴 监事:陈洪、马志卫、钱敏华 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美兰67
关键岗位人员主要采购人员:黄雪平、王文静 主要销售人员:吴昌龙、秦江平、施文亮、朱焰华、杨海鸣、龙海涛、张卫东、何海燕、邱禄平 出纳:施梅丽55
合计299

注:上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账户包含报告期内已注销账户、保证金账户等;其他主要关联法人指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取得资金流水的方法、核查完整性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申报会计师陪同企业经办人员到银行现场取得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企业信用报告、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针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流水完整性核查,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程序:

(1)核对取得的银行流水是否完全覆盖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所列账户;

(2)对所有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开户银行进行函证,全面核查是否存在期间销户账户、保证金账户、零余额账户等;

(3)查看并核查公司账务系统中所列示的所有银行账户;

(4)交叉核对所有已取得银行流水的对方户名、对方账号,验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账户的完整性。

2、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法人

申报会计师查阅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并对应取得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进一步交叉核对所有已取得银行流水的对方户名、对方账号,验证已取得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法人账户的完整性。

2-203

3、核查范围内自然人

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陪同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华夏银行、江南农商行、江苏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等十余家全国性主要银行或地方区域性银行以及上述人员其他已开立账户的银行,由上述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银行柜台或自动查询机器中查询个人银行账户开立情况,并现场打印获取报告期内借记卡银行流水;

(2)通过云闪付APP、支付宝APP的银行卡添加功能,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绑卡列表所覆盖的上百家银行的账户开立情况进行辅助核查,项目组成员现场监督相关人员实名验证及进行后续核查操作;

(3)对核查范围内自然人各自名下银行互转情况进行交叉核对,验证流水获取的完整性;取得所有核查范围内自然人出具的关于其提供的银行账户完整性承诺函;重点关注个人工资卡、分红户、日常消费户等账户的提供情况。

(三)核查金额重要性水平、核查程序、异常标准及确认程序

1、核查金额重要性水平

与发行人关系重要性水平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根据各账户的交易流水金额大小确定重要性水平:当期发生额较大的账户单笔100万元,当期发生额较小的账户单笔50万元。
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法人单笔金额5万元,当日或近日向同一对象连续交易的,如合并计算后达到前述重要性水平则一并纳入核查范围。
自然人单笔金额5万元,当日或近日向同一对象连续交易的,如合并计算后达到前述重要性水平则一并纳入核查范围。

达到上述重要性水平的资金流水纳入核查范围。

2、核查程序

对于获取的银行流水,在通过前述程序确认完整性的基础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关于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核查资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判断相关控制程序执行的有效性;

(2)根据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分析各账户用途及资金流水规模的合理

2-204

性;

(3)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银行账户对账单与发行人银行日记账进行双向核对;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的银行账户余额、银行借款、注销账户等信息进行函证;

(4)对超过重要性水平的收支进行核查,将银行日记账与银行流水的发生额进行勾稽,确认记账准确性;通过凭证抽查的方式核查记账凭证、银行回单、银行对账单三者金额、交易对手信息是否一致,并根据款项性质确认交易对手的合理性;

(5)获取发行人关联方清单,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并充分核查关联交易披露的完整性;

(6)对主要关联法人、核查范围内自然人资金流水中超过重要性水平的往来情况进行逐笔摘录,重点关注如下事项:①是否存在大额取现情形;②对于大额收付,核查交易对手方是否为发行人主要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主要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员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核查是否存在异常情形;

(7)针对摘录的主要关联法人、核查范围内自然人的大额往来,通过人员访谈、获取客观凭据等方式,了解交易对手方身份及资金往来原因,通过账户交叉比对追踪资金流向并判断往来合理性;

(8)针对整理的主要关联法人、核查范围内自然人核查表,取得相关责任人或被核查人本人盖章或签字,对大额资金情况作出确认或作出承诺。

3、异常标准及确认程序

依据中国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 54中关于银行流水核查所需要重点关注的情形,同时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申报会计师认定如下情形为异常标准:

(1)发行人大额资金往来存在重大异常,与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购置、对外投资等不相匹配;

(2)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等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

(3)发行人存在无合理解释的大额或频繁取现的情形,同一账户或不同账

2-205

户之间存在金额、日期相近的无合理解释的异常大额资金进出;

(4)发行人存在大额购买无实物形态资产或服务(如商标、专利技术、咨询服务等)的情形,且相关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存在疑问;

(5)发行人主要关联方、核查范围内自然人存在较多无合理解释的大额资金往来,或存在频繁大额存、取现的情况;

(6)发行人主要关联方、核查范围内自然人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

(7)发行人主要关联方、核查范围内自然人与发行人员工、股东、或其他关联自然人存在大额频繁往来。若存在上述情形,申报会计师逐笔进行核查,核查相关账户的实际归属、资金来源及其合理性。

(四)受限情况及替代措施

1、受限情况

发行人聘任的独立董事因其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出于个人隐私考虑,未向申报会计师提供个人银行流水。

2、替代措施

(1)通过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控股股东、主要关联法人及核查范围内人员的资金流水核查,关注独立董事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法人与上述主体或人员是否存在大额异常资金往来;

(2)获取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个人资金流水的承诺函》,确认其与其配偶、其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均不存在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代发行人收取客户款项或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情形,不存在代发行人或通过他人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等情形,与发行人董监高及其主要近亲属之间不存在大额资金往来,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客户或供应商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二、核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存在大额取现、大额收付等情形,是否存在相关个人账户与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其他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的大额频繁资金往来;若存在,请说明对手方情况,相关个人账户的实际归属、资金实际来源、资金

2-206

往来的性质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客观证据予以核实。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相关情况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披露。

报告期内,发行人大额取现(单笔超过20万元以上)金额分别为20万元、25万元、0万元,经核查现金明细账,发行人取现后一般用于较为零散的现金报销、小额采购款等日常开支。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不存在重大异常。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法人

1、5万元及以上大额取现

报告期内,华阳投资、江苏华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日置业”)存在大额取现的情况,具体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取现用途
华阳投资28.00140.00175.00262.00万元由许云初提取,剩余款项主要用于华阳投资自有办公楼装修、日常报销等。
华日置业-20.00-20.00万元均由许云初提取。

经抽查华阳投资装修施工合同、收据并现场查看,上述取现不存在异常情况。

许云初报告期内从其实际控制的华阳投资、华日置业提取现金合计282.00万元,所取得现金的用途追溯如下:

单位:万元

用途后续流向追溯金额核查情况
存入许云初、许鸣飞、许燕飞及其配偶账户理财189.09经核查实控人及其配偶的个人账户存现记录,访谈账户所有人并取得其对个人账户现金来源的确认,核对存现后的流水记录,确认资金流向个人银行理财。
消费12.80经核查实控人及其配偶的个人账户存现记录,访谈账户所有人并取得其对个人账户存现现金来源的确认,核对存现后的流水记录,确认资金流向个人房产装修、奢侈品消费。

2-207

用途后续流向追溯金额核查情况
购置房产-280.00取得购房合同、现金缴款单、开发商收款收据等凭证,确认该笔现金购房真实性。
现金零星消费-6.61日常零星现金消费
现金备用-23.00家庭日常现金备用
合计511.50-

注: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使用现金(包含存现)的金额与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取现金额的差异系报告期初留存现金。

经核查,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法人大额取现不存在重大异常。

2、大额收付款

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法人均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法人除相互之间的往来外,对外大额收付款情况如下:

(1)收取或支付股权投资款

报告期内,员工持股平台泓兴投资、智鑫投资收到发行人员工直接支付的出资款分别为175.00万元、125.00万元,此外智鑫投资向泓兴投资支付

125.00万元取得其合伙份额。

江苏云联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其股东孙正怀合计70万云出资款。

申报会计师核查了报告期内主要关联法人的工商档案,股权投资款出资对象及出资金额不存在异常。

(2)收取或支付股利分配款

报告期内,华阳投资收到发行人宣告并发放的股利980.19万元。

泓兴投资、聚英投资合计收到发行人宣告并发放的股利88.53万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直接或通过智鑫投资向发行人员工进行分配。

(3)银行理财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法人合计购买银行理财支出6,350.00万元,合计回收本金及利息5,813.93万元,经查看银行理财账户系统并核对理财申购情况,不存在异常。

(4)关联交易

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法人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关联交易、资金拆借,相关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披露。

2-208

(5)其他大额收付款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法人大额对外收付(单笔收支50万元及以上,日期相近的同一对手往来累计计算)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主体名称款项性质收入支出核查过程及结论
华阳投资对外借款-321.00主要为许云初朋友或许云初朋友经营的企业向许云初借款用于日常经营支出、投资,经查阅借款协议、访谈借款方、取得逾期还款的相关诉讼文件等,确认借款属实。
购置车辆-237.89支出系支付华阳投资购车款,经查看行驶证确认车辆权属,不存在异常。
增值税退税75.54-2022年4月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不存在异常。
云联智能投资退款-100.002018年於丽明拟投资云联智能,后于2019年取消投资,投资款退回。 经查看2018年於丽明向云联智能支付投资款的流水记录,不存在异常。
收到还款74.00-系收到许云初亲属所经营企业的借款还款,经逐笔核对云联智能与该借款人相关的零星款项借出记录,并访谈借款对方确认,目前款项已全部收回,不存在异常。
华日置业其他借款还款50.0050.00系许云初朋友经营企业的借款及还款,为正常的资金周转,款项借出时间较短,不存在异常。
日常收支353.61226.30收入系收华日置业销售房屋款,经抽查销售合同,不存在异常。其中,许鸣飞配偶吴文静向华日置业支付65.94万元购房款。 支出系结清常州市戴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尾款,经查阅银行回单、工程结算审定单,不存在异常。常州市戴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向发行人零星采购排污泵0.97万元。
缴税-57.58补缴土地增值税,不存在异常。
常州市佳世盛通用设备有限公司资金中转①689.00689.142020年5月-9月云创电子通过佳世盛中转向曼卡隆常州分公司出借资金689.14万元。收支差额为息费尾差。 佳世盛仅作为中转账户,收到款项后立即支付给曼卡隆常州分公司,不具有交易实质,发行人已在账面还原为发行人对实际借款方曼卡隆常州分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资金中转②245.00244.982020年末,曼卡隆常州分公司通过佳世盛中转向云创电子还款245.00万元,佳世盛代云创电子向华阳投资偿还资金拆借款233.00万元,剩余11.98万元支付给云创电子。收支差额为息费尾差。 同上,佳世盛仅作为中转账户,不具有交易实质,发行人已在账面还原为实际借款方曼卡隆常州分公司的其他应收款收回。

除上述大额收付已列示情况外,经交叉比对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

2-209

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云联智能、华日置业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员工存在零星资金往来,具体原因如下:

①云联智能

单位:万元

对手信息与发行人关系收入支出往来说明
常州东晔钢结构有限公司供应商-6.80系支付云联智能办公场所装修款,金额较小,不存在异常
俞栋良供应商之实际控制人-10.00向发行人供应商之实际控制人俞栋良采购生产模具、设备仪器等,经核查采购发票并核对采购明细,系云联智能自用生产工具,不存在异常。

②华日置业

华日置业向许云初配偶於玉凤支付5.00万元,系归还拆借款项,不存在异常。经核查,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法人大额收付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三)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1、5万元及以上大额取现

除本人账户取现后当天存入本人其他账户、取现后以本人名义购买等额存单、取现备用后短期内存回原账户等合理情况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的大额取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用途金额核查情况
许云初家庭装修消费14.00许云初取现用于许鸣飞家庭装修,经核查吴文静与装修团队的沟通记录,确认该时段内许鸣飞家庭装修系真实存在,不存在异常。

经核查,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大额存取现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2、大额收付款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的大额对外收付(单笔收支50万元及以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收入支出核查情况
与其他直系亲属395.00-吴文静父母、王刚父母赠予子女的家庭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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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型收入支出核查情况
间转账款、生活费,不存在异常。
与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法人往来-115.94支出系许云初支付智鑫投资出资款50.00万元,吴文静向华日置业支付购房款65.94万元,核查过程参见本题回复“(二)2、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关联法人”。
与发行人往来635.7452.001、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三)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中披露的资金拆借; 2、2018年常州英耐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耐尔电子”)曾向许云初个人借款,款项并未归还,且发行人应付英耐尔电子采购款,经三方签署抵账协议,发行人向许云初支付198.93万元结清与英耐尔电子的往来余额。经查阅前期许云初借款流水、三方抵账协议,不存在异常。 3、发行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向许云初、许鸣飞、许燕飞合计支付股利369.99万元。
个人住房贷款及还贷240.00586.41收入系收到住房贷款发放,支出系归还住房贷款。经核查购房合同及个人征信报告,不存在异常。
投资理财9,491.199,953.30收入系赎回银行理财、证券账户转银行账户、定期账户转活期账户等,支出系购买银行理财、银行账户转证券账户、活期账户转定期账户等,不存在异常。
其他大额收付10,283.9910,300.06见下文明细情况。
合计21,045.9221,007.71

注:不包括本人名下银行账户互相转账的情况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的其他大额收付情况整理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交易对手收入支出核查过程及结论
许云初於丽明-80.00许云初支付报告期前借款还款,经取得并核查借据,不存在异常。
白雪、章烨、姜立华等员工-70.00许云初受让员工持股平台泓兴投资的出资份额所支付的转让款,经核查泓兴投资工商档案,支付对象及支付金额不存在异常情况。
许燕飞常州江南混凝土有限公司、武进区洛阳聚能模具加工厂80.0070.00许燕飞与其配偶家族的公司常州江南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混凝土”)之间的往来,支出系许燕飞借款给江南混凝土70万元,收入系武进区洛阳聚能模具加工厂代江南混凝土支付给许燕飞的还款。江南混凝土与武进区洛阳聚能模具加工厂已通过承兑票据结清双方本次往来款项。经访

2-211

谈许燕飞、取得许燕飞出具的书面说明,并比对发行人客户及供应商名单,上述往来不存在异常。
黄姣-50.00许燕飞借款给朋友黄姣,经取得款项使用用途的相应凭据,不存在异常。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房地产收款账户100.001,202.39个人购房支出及购房款退回,经核查购房合同,不存在异常。
王刚-10,103.998,827.66王刚从事江南混凝土的销售业务,以及口罩销售业务,其账户收入支出金额较大,详见下文分析。

注:未统计本人名下银行账户互相转账的情况

王刚个人名下报告期内存在大额收付的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收入支出收付净额往来原因
邮储银行5939133.13133.13-报告期前王刚取得个人经营性贷款184.00万元用于购买江南混凝土使用的机械设备;2020年3月收到父母133.13万元后用于还清贷款。经核查王刚个人征信报告,不存在异常。
建设银行143780.0079.580.42王刚收到父母款项用于支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经核查王刚个人征信报告,不存在异常。
农业银行4776222.00323.80-101.80王刚代收江南混凝土业务款、口罩业务款并支付给江南混凝土账户。收付差异主要为业务收款较为零散,小额收款未纳入核查范围,而支付相对集中。
江南农商行640351.01290.00-238.99收入主要系理财赎回,支出主要系购买理财、购房消费(170万元)、归还父亲款项(70万元)。经核查购房合同、POS机消费记录,不存在异常。
农业银行9870640.401,060.00-419.60收入主要为代收江南混凝土业务款,支出为将收到款项支付给江南混凝土。 收入与支出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原因如下:①收取江南混凝土款项金额较零散未纳入大额收付统计;②王刚江南农商行1693向该卡大额转账298万元未纳入统计。
江南农商行169350万元以上大额收付8,977.466,941.162,036.30①收入:收到江南混凝土周转款、父亲往来款以及代收江南混凝土业务款。 ②支出:将收到款项支付给江南混凝土或将多余周转款项归还江南混凝土账户,以及代江南混凝土支付相关采购款、运费、客户退款、江南混凝土借款的本息还款等。 ③报告期内全部流水累计收入13,834.07万元,支出13,833.70万元,收付净额较小。
其他小额收付4,847.616,464.77-1,617.15
与本人其他账户互转9.00427.78-418.78
合计13,834.0713,833.7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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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所述王刚收取的江南混凝土业务款、口罩款的交易对手,以及支付的江南混凝土业务采购款的交易对手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主要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员工均不重合,王刚个人资金往来与发行人业务无关。经访谈江南混凝土的实际控制人王正国,并延伸核查江南混凝土银行流水,除招股说明书中已披露的零星关联采购外,江南混凝土相关账户与发行人、发行人主要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主要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员工均不存在资金往来。除上述大额收付已列示情况外,经交叉比对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许云初曾于报告期内向俞贤萍直系亲属靳书扬提供20.00万元借款,除此之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不存在其他与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员工资金往来的情况。

综上,经核查,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大额收付款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四)其他自然人核查对象

1、5万元及以上大额取现

报告期内除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董监高及关键岗位人员存在大额取现情况,剔除本人取现后当天重新存入本人其他账户的情况后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取现金额核查情况
於建东70.5015万取现用于借款给发行人员工施梅丽。经核查借款协议、施梅丽取到现金的存现记录,不存在异常。 其余支出为给儿子的生活费。经核查於建东之子的存现记录,并访谈於建东之子,以现金形式给予生活费主要原因为其子在金融机构从业,其所在公司对员工个人转账存在严格控制,於建东现金取款不存在异常。
王少锋11.006万取现为家庭备用金、5万为给朋友的现金借款,经核查借款协议,不存在异常。
陈洪15.00取现后以本人或者配偶的名义购买存单,经核查存单凭证,不存在异常。
马志卫6.78取现用于过年消费。

经核查,其他自然人核查对象大额取现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2、大额收付款

报告期内其他自然人核查对象的大额对外收付(单笔收支50万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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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收入支出核查情况
与直系亲属间转账200.00-用于家庭购房、家庭理财。经核查后续款项使用情况,不存在异常。
个人住房贷款及还贷249.00180.43收入系於建东收到住房贷款发放。经核查购房合同及个人征信报告,不存在异常。 支出系於建东归还住房贷款。
投资理财100.0051.00收入系赎回理财、支出系购买理财。不存在异常。
其他大额收付2,472.652,953.35见下文明细情况
合计3,021.653,184.78

注:未统计本人名下银行账户互相转账的情况

其他大额收付情况整理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交易对手收入支出核查情况
於建东於丽明100.00210.00於建东之子委托於丽明购买信托,截至2022年6月30日,信托本金已基本归还於建东之子。
房地产收款账户-350.73支付家庭购房款,经核查购房合同,不存在异常。
俞贤萍房地产收款账户-67.16支付家庭购房款,经核查购房合同,不存在异常。
王少锋房地产收款账户-60.00支付家庭购房款,经核查购房合同,不存在异常。
钱爱琴个人股权投资、同事、朋友等2,372.652,265.47报告期内钱爱琴的大额收付款主要为个人股权投资及与同事、朋友之间的周转往来。经取得外部董事钱爱琴签署的《关于个人资金流水的承诺函》,并将往来对象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客户供应商等进行名单比对,不存在异常。

除上述大额收付已列示情况外,经交叉比对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於建东、施梅丽、施文亮报告期内与供应商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员工存在零星资金往来,具体原因如下:

(1)於建东

2022年,於建东收亲属於丽明45万购房支持款,以及30万元短期周转往来。

2-214

(2)施梅丽

报告期内施梅丽收到发行人员工转账合计30万元,向发行人其他员工转账支出合计15万元,均为同事之间短期小额的正常借贷往来。经确认往来对手身份、访谈施梅丽了解借贷背景、追踪款项的来源或流向,不存在异常。

(3)施文亮

施文亮配偶系发行人员工,报告期内施文亮与其配偶存在零星往来,不存在异常。

(4)邱禄平

汇义货运(中山)有限公司是发行人广东地区仓储、物流服务商之一,邱禄平系发行人广东地区销售人员,曾为汇义货运(中山)有限公司垫付货运费合计5.83万元。2022年12月汇义货运(中山)有限公司向邱禄平还款5.83万元,经访谈汇义货运(中山)有限公司业务负责人,上述往来不存在异常。

经核查,除实际控制人之外的其他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大额收付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况。上述人员个人账户与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其他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的大额资金往来不存在异常,资金往来具有合理性,存在客观证据予以核实。

(五)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核查范围内企业及自然人大额取现、大额收付不存在异常情况,核查范围内个人账户与发行人客户及实际控制人、供应商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其他员工或其他关联自然人的大额资金往来具有合理性,存在客观证据予以核实。

三、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说明针对发行人是否存在资金闭环回流、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或承担成本费用、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大额未偿债务等情形所采取的具体核查程序、各项核查措施的覆盖比例和确认比例、获取的核查证据和核查结论,并就发行人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发行人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发表明确意见。

(一)关于发行人是否存在资金闭环回流、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或承担成本费用的核查

申报会计师就发行人是否存在资金闭环回流、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

2-215

或承担成本费用问题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核查包括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管、主要关联方、关键岗位人员等开立的银行账户流水,确认其是否存在异常;

2、检查发行人账面银行账户,并与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比对一致, 检查发行人是否存在银行账户不受控制或未在财务核算中全面反映的情况,发行人银行开户数量是否与现有业务相匹配;

3、查看发行人流水,查看是否存在大额或频繁取现的情形,发行人同一账户或不同账户之间,是否存在金额、日期相近的异常大额资金进出的情形,根据发行人银行流水中显示的交易对方的名称与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法人等进行交叉核对;

4、获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其他主要关联法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银行资金流水,查看其是否存在大额异常取现、大额异常支付等情形,了解该等情形是否表明其代替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

5、对发行人的大额银行流水进行检查,若为销售收款,检查交易对方是否为公司真实客户;若为采购付款,检查交易对方是否为公司真实的供应商。若交易对方为个人,检查该个人是否为关联方或主要客户、供应商的实际控制人,核查相关交易性质是否具备合理性;

6、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流水进行检查,检查交易对手方是否为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

7、获取发行人采购合同/订单、入库单据、采购发票、付款单据等资料,对发行人采购循环执行穿行测试,测试发行人采购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8、检查与发行人签订的合同/订单、出库单据、回款单据、发票等支持性单据,对发行人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循环进行了解并执行穿行测试,测试发行人销售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9、对发行人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进行访谈,确认其是否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等存在资金往来、利益安排等情形,报告期各期客户走访覆盖金额比例均为80%以上,供应商走访覆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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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约为60%;10、对发行人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交易额和往来余额进行函证,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收入及应收账款函证比例和回函比例均超过80%,发行人供应商采购及应付账款函证比例和回函比例均超过70%;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资金闭环回流,不存在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或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二)发行人是否存在股份代持

申报会计师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的资金流水、股东出资及发行人现金分红的相关情况;获取了公司股东历年的增资入股资料,包括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银行回单、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查阅了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或工商档案;查阅了许云初、沈加东、於建东、许燕飞关于代持情况的《协议书》,查阅了黄淼、钱爱琴签署的《解除代持协议》;查阅了发行人股东调查表,访谈了发行人现有及历史股东等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除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四)历史上存在的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所披露的信息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股份代持的情形。

(三)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大额未偿债务,核查措施的覆盖比例和确认比例、获取的核查证据和核查结论

申报会计师核查了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的资金流水和个人征信报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大额未偿债务情形。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发行人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本所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1669号),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为:“我们认为,华阳股份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等财务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了解并执行了相关内控测试;对销售、采购、费用等主要会计

2-217

科目执行了截止性测试和凭证测试程序,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3]16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内部控制健全有效,发行人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2-218

问题20、关于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请发行人结合2022年以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等因素说明发行人2022年上半年的生产经营和主要财务信息变化情况,说明新冠疫情对2022年经营业绩的影响。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请发行人结合2022年以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等因素说明发行人2022年上半年的生产经营和主要财务信息变化情况,说明新冠疫情对2022年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2022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67,112.7567,480.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7,628.0736,334.83
营业收入25,219.5549,853.57
毛利率25.01%25.92%
期间费用2,562.104,656.96
净利润3,199.806,513.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01.236,515.92

(二)2022年上半年生产经营情况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保持稳定,未出现大幅上涨,详见本回复“问题12、关于原材料采购和供应商”之“四、说明2022年以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是否出现大幅上涨…”。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市场竞争充分、采购难度较小,公司库存充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022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保持稳定,综合毛利率为25.01%,相比2021年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期间费用有所增长。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未发生大幅变动。

(三)新冠疫情对2022年经营业绩的影响

2022年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国内新冠疫情总体呈现多发态势,经济下行压

2-219

力加大,对下游空调市场的需求带来负面影响,公司的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可能存在一定业绩波动。但与此同时,下半年高温频发、家电消费鼓励政策不断出台,又对后续的空调消费市场起到一定促进作用。面对波动的市场环境,发行人将继续巩固客户服务工作,同时增强市场开拓力度,缩小新冠疫情对业务的影响。

对于精密给药装置业务,由于下游医疗企业的药物陆续上市,发行人收入规模、订单规模保持增长,尚未受到新冠疫情的明显影响。

二、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审计报告;

2、获取发行人销售明细表、采购明细表,分析公司的销售和采购情况;

3、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2022年上半年度的生产经营和业绩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较为稳定,总体经营环境未发生较大不利变化;2022年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存在业绩波动风险,精密给药装置业务尚未受到新冠疫情的明显影响。

专此说明,请予审核。

2-220

(此页无正文,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束哲民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林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轩

报告日期: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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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商业承兑汇票明细表

一、2022年末商业承兑汇票明细表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172147588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1/16背书转让
272147596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1/16背书转让
372146665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1/16背书转让
472147141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1/16背书转让
572147125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1/16背书转让
672146649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1/16背书转让
772148546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8.702023/1/16背书转让
872143905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0.002023/1/16背书转让
972155352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1/16背书转让
1072160852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1/16背书转让
1172159820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1/16背书转让
1272165643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1/16背书转让
1372153865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1/16背书转让
1472168068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1/16背书转让
1572165627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1/16背书转让
1672160885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1/16背书转让
1772143892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1/16到期承兑
1872155377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1/16到期承兑
1972159774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1/16到期承兑
2072155344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1/16到期承兑
2172168105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1/16到期承兑
2272165602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1/16到期承兑
2372160916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1/16到期承兑
2472168076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1/16到期承兑
2572141014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1/16到期承兑
2672140982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1/16到期承兑
2772159766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1/16到期承兑
28721410222022/6/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1/16到期承兑
29999131812022/7/2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78.002023/1/26贴现
30997001062022/7/2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223.332023/1/26贴现

2-222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31018989652022/7/2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88.232023/1/27到期承兑
32008578592022/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3/1/30背书转让
33008587802022/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3/1/30背书转让
34008587632022/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3/1/30背书转让
35008587552022/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8.702023/1/30背书转让
36960933602022/7/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6.592023/1/31背书转让
37960976502022/7/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1/31背书转让
38960978852022/7/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1/31背书转让
39960974712022/7/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1/31背书转让
40988858442022/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4.492023/1/31背书转让
41995051312022/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352023/1/31背书转让
42994862132022/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1/31背书转让
43994895892022/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1/31背书转让
44994862052022/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1/31背书转让
45994876422022/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1/31背书转让
46994893942022/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1/31背书转让
47994876592022/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1/31背书转让
48994876342022/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1/31背书转让
4999152562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2023/1/31背书转让
5099152538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2023/1/31背书转让
5199152520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2023/1/31背书转让
5299152466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7.412023/1/31背书转让
5399152329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1/31背书转让
5499152312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1/31背书转让
5599152101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1/31背书转让
5699152021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1/31背书转让
5799151971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1/31背书转让
5899151955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2023/1/31背书转让
5999151490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2023/1/31背书转让
6099151947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2023/1/31背书转让
6199151184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2023/1/31背书转让
6299150866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3/1/31背书转让

2-223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6399150840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3/1/31背书转让
6499150899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3/1/31背书转让
6599154386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3/1/31背书转让
6699154360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3/1/31背书转让
6799154351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3/1/31背书转让
6899154271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3/1/31背书转让
6999154126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3/1/31背书转让
7099154255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3/1/31背书转让
7199154263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3/1/31背书转让
72988860992022/7/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352023/1/31背书转让
73960954452022/7/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4.782023/1/31到期承兑
7499152304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1/31到期承兑
7599152208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1/31到期承兑
7699152216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1/31到期承兑
7799152193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1/31到期承兑
7899152030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1/31到期承兑
7999152273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2023/1/31背书转让
80960993922022/7/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5.002023/1/31背书转让
81960994212022/7/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5.002023/1/31背书转让
82960952012022/7/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12023/1/31背书转让
83960976682022/7/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1/31背书转让
84960974982022/7/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1/31背书转让
85960976842022/7/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1/31背书转让
8699152265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2023/1/31背书转让
87991522812022/7/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2023/1/31背书转让
88976544232022/7/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632023/2/7背书转让
89976739592022/7/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3/2/7背书转让
90976544072022/7/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2/7到期承兑
91976543962022/7/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2/7到期承兑
92976544152022/7/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2/7到期承兑
93976543532022/7/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2/7到期承兑
94976543882022/7/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2/7到期承兑

2-224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95976799392022/7/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3/2/7到期承兑
96976799222022/7/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3/2/7到期承兑
97976799712022/7/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3/2/7到期承兑
98976630902022/7/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3/2/7到期承兑
99976660252022/7/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3/2/7到期承兑
100976543452022/7/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2/7背书转让
101256730162022/8/2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347.362023/2/27到期承兑
102206804102022/8/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82023/2/28背书转让
103206736612022/8/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9.472023/2/28背书转让
10425702299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22023/2/28背书转让
105246286372022/8/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452023/2/28背书转让
106265603012022/8/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2/28背书转让
107265602892022/8/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2/28背书转让
108265602212022/8/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2/28背书转让
109265587602022/8/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2/28背书转让
110265603442022/8/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2/28背书转让
111265587782022/8/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2/28背书转让
112265603102022/8/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2/28背书转让
113265584202022/8/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2/28背书转让
114265587862022/8/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2/28背书转让
115265584872022/8/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2/28背书转让
116206794602022/8/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5.952023/2/28到期承兑
117206764222022/8/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2/28到期承兑
118206765192022/8/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2/28到期承兑
11925944754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2.112023/2/28到期承兑
12025690782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2/28到期承兑
12125690942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2/28到期承兑
12225690590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2/28到期承兑
12325690879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2/28到期承兑
12425690820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2/28到期承兑
12525690715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2/28到期承兑
12625690653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2/28到期承兑

2-225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12725683014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3/2/28到期承兑
12825714495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3.892023/2/28到期承兑
12925735481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3/2/28到期承兑
130265606402022/8/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4.312023/2/28到期承兑
131206762032022/8/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2/28背书转让
132206764062022/8/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2/28背书转让
133206764142022/8/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2/28背书转让
134206765272022/8/22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2/28背书转让
135504143492022/9/29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965.582023/3/27贴现
136534319092022/9/2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95.002023/3/27在手
13726490862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3/3/31背书转让
13826489213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3/3/31背书转让
13926490854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3/3/31背书转让
14026492833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14126494697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14226492331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14326494710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14426492825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14526493730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14626494701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147482294322022/9/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148482336762022/9/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312023/3/31背书转让
149482361332022/9/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732023/3/31背书转让
150500412552022/9/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0.722023/3/31背书转让
151520072022022/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3/3/31背书转让
152520119182022/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9.302023/3/31背书转让
153520146682022/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154520146922022/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155520209602022/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156520238902022/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42023/3/31背书转让
157520246322022/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158522880572022/9/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2-226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159522880652022/9/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160522882582022/9/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161522882742022/9/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162522899992022/9/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163522900772022/9/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164522912952022/9/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165522913262022/9/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166522915022022/9/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167522919492022/9/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16826493748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6.712023/3/31在手
16926489184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3/3/31在手
17026489205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3/3/31在手
17126490102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3/31在手
17226492809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3/31在手
173264901192022/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3/31在手
174482292482022/9/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175482294242022/9/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176482296742022/9/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3.992023/3/31在手
177498959922022/9/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712023/3/31在手
178520041572022/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3/3/31在手
179520208552022/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3/31在手
180522303402022/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3/3/31在手
181522303742022/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3/3/31在手
182522304202022/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3/3/31在手
183522879172022/9/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9.372023/3/31在手
184522880732022/9/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3/31在手
185522882402022/9/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3/31在手
186522884592022/9/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3/31在手
187522895972022/9/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3/31在手
188522900012022/9/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3/31在手
189522901322022/9/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3/31在手
190522914392022/9/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3/31在手

2-227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191522914552022/9/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3/31在手
192522915192022/9/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3/31在手
193522919652022/9/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3/31在手
194520146092022/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195520209192022/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3/31背书转让
196522558062022/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6.192023/3/31背书转让
197522609852022/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872023/3/31背书转让
198759097022022/10/2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95.002023/4/26贴现
199748375532022/10/2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24.482023/4/26在手
200522487272022/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3/4/28背书转让
201738623372022/10/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9.522023/4/28背书转让
202735270152022/10/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572023/4/28背书转让
203735303972022/10/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4/28背书转让
204735314532022/10/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4/28背书转让
205735316792022/10/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4/28背书转让
206723338312022/10/24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4/28背书转让
207723338402022/10/24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4/28背书转让
208765637362022/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892023/4/28背书转让
209765829332022/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4/28背书转让
210766133512022/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4/28背书转让
211766136692022/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4/28背书转让
212766138452022/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4/28背书转让
213766139662022/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4/28背书转让
214766172792022/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4/28背书转让
215766186722022/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4/28背书转让
216735824862022/10/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3/4/28背书转让
217735825092022/10/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3/4/28背书转让
218735831632022/10/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3/4/28背书转让
219735844492022/10/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3/4/28背书转让
220748107112022/10/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42023/4/28背书转让
221766311272022/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3.462023/4/28背书转让
222522456692022/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3/4/28在手

2-228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223522456932022/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3/4/28在手
224522457082022/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3/4/28在手
225522487512022/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3/4/28在手
226522508752022/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3/4/28在手
227522509222022/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3.812023/4/28在手
228735200482022/10/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3/4/28在手
229735200722022/10/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3/4/28在手
230735210902022/10/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3/4/28在手
231735229312022/10/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3/4/28在手
232735313082022/10/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4/28在手
233735313242022/10/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4/28在手
234735314612022/10/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4/28背书转让
235723330182022/10/24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2.912023/4/28在手
236723337452022/10/24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8.362023/4/28在手
237723372552022/10/24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4/28在手
238735795302022/10/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8.672023/4/28在手
239735826132022/10/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3/4/28在手
240735831392022/10/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3/4/28在手
241735846152022/10/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3/4/28在手
242735850302022/10/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3/4/28在手
243803194992022/10/28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93.002023/4/28贴现
244522508832022/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3/4/28背书转让
245735316622022/10/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4/28背书转让
246735314452022/10/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4/28背书转让
247735313162022/10/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4/28背书转让
248735304012022/10/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4/28背书转让
249766133022022/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4/28背书转让
250522487432022/9/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3/4/28背书转让
251723338232022/10/24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4/28背书转让
252735827282022/10/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3/4/28背书转让
253735828572022/10/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3/4/28背书转让
254723490882022/10/24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382023/4/28背书转让

2-229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255766134412022/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4/28背书转让
256084616162022/12/2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6.002023/4/30背书转让
257059265722022/11/28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8.882023/5/28在手
258897710302022/11/1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4.042023/5/31背书转让
259995872102022/11/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622023/5/31背书转让
260875815082022/11/9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6.332023/5/31背书转让
261898160272022/11/11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5/31背书转让
262028977692022/11/2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5/31背书转让
263028968522022/11/2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0.972023/5/31背书转让
264898164652022/11/11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5/31背书转让
265897719502022/11/1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5/31背书转让
266897738612022/11/1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5/31在手
267898165372022/11/11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5/31背书转让
268898162972022/11/11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5/31背书转让
269898155012022/11/11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5/31背书转让
270898155362022/11/11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5/31背书转让
271897735302022/11/1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5/31背书转让
272898154642022/11/11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5/31背书转让
273898151802022/11/11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5/31背书转让
274897722822022/11/1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5/31背书转让
275897735642022/11/1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5/31背书转让
276898158232022/11/11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5/31背书转让
277898159112022/11/11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5/31背书转让
278897726192022/11/1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5/31背书转让
279898160432022/11/11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5/31背书转让
280897728302022/11/1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5/31背书转让
281897722402022/11/1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5/31背书转让
282897734092022/11/1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5/31背书转让
283897731422022/11/1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5/31背书转让
284897730032022/11/1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5/31背书转让
285897736772022/11/1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5/31背书转让
286897734762022/11/1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3/5/31背书转让

2-230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287897728972022/11/1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5/31背书转让
288898162722022/11/11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5/31背书转让
289898164322022/11/11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5/31背书转让
290028978902022/11/2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5/31背书转让
291028978162022/11/2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5/31背书转让
292028974512022/11/2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3.372023/5/31背书转让
293897718782022/11/11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3/5/31背书转让
294898165612022/11/11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5/31背书转让
295898166662022/11/11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5/31背书转让
296898163522022/11/11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5/31背书转让
297898166402022/11/11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5/31背书转让
298029137932022/11/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6.932023/5/31背书转让
299898165882022/11/11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5/31背书转让
300898155282022/11/11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5/31背书转让
301898157532022/11/11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6.642023/5/31背书转让
302898165122022/11/11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3/5/31背书转让
303897719092022/11/1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3/5/31背书转让
304897736012022/11/11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3/5/31背书转让
305898156902022/11/11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442023/6/7背书转让
306313168792022/12/28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57.732023/6/28在手
307257908782022/12/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422023/6/30背书转让
308257912662022/12/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242023/6/30背书转让
309310796712022/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279.782023/6/30在手
310257893142022/12/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4.002023/6/30背书转让
311258821162022/12/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3/6/30背书转让
312258819862022/12/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3/6/30背书转让
合计9,912.25--

二、2021年末商业承兑汇票明细表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1752928192021/7/15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20.232022/1/15贴现
2755270902021/7/15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10.002022/1/15贴现
3774258322021/7/19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8.512022/1/19背书转让

2-231

4795558562021/7/19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17.802022/1/19贴现
5774291372021/7/19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6.512022/1/19到期承兑
6782999672021/7/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592022/1/28背书转让
7782942022021/7/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8782941982021/7/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9782941712021/7/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10782998952021/7/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5.002022/1/28背书转让
11782981002021/7/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5.002022/1/28背书转让
12784224442021/7/20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6.002022/1/20到期承兑
13783017922021/7/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4.392022/1/28到期承兑
14782978482021/7/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3.032022/1/28到期承兑
15828873532021/7/2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900.362022/1/26贴现
1685035315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1/28背书转让
1785030933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1/28背书转让
1885035809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1/28背书转让
1985035323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1/28背书转让
2085030941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1/28背书转让
2185035583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2.742022/1/28背书转让
2285044710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2385044744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2485044306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25848308882021/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1/28背书转让
26848308702021/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1/28背书转让
27848331812021/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28848327422021/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29848334112021/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322022/1/28背书转让
3084679756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52022/1/28背书转让
3184688402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3284688451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3384688486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3484692233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3584692292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3684686559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3785043096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1/28到期承兑

2-232

3885043012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1/28到期承兑
3985044200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1/28到期承兑
4085043088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1/28到期承兑
4185044777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到期承兑
4285044808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到期承兑
4385044816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到期承兑
4485044689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到期承兑
4585044793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到期承兑
46848328222021/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1/28到期承兑
47848310062021/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1/28背书转让
4885035340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2/1/28背书转让
49848321562021/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83.002022/1/28背书转让
5084688970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5185043061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1/28背书转让
52846921942021/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53848331242021/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1/28背书转让
54860219812021/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412022/1/28背书转让
55860233092021/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2/1/28背书转让
56860215512021/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712022/1/28背书转让
57860232942021/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2/1/28到期承兑
58860233252021/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02022/1/28到期承兑
59881375602021/7/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7.542022/1/28背书转让
60888577782021/7/29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232022/1/31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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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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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066445222021/12/16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70.972022/6/16到期承兑
399117419172021/12/22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0.552022/6/30背书转让
400134707772021/12/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01134708322021/12/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02134708492021/12/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03134709612021/12/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682022/6/30背书转让
404134712602021/12/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0.072022/6/30背书转让
405134710672021/12/23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7.732022/6/30背书转让
406155625932021/12/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0.162022/6/30背书转让
407155679832021/12/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08155679912021/12/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09155680172021/12/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10155680332021/12/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11155680412021/12/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2-243

412155695832021/12/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13155695912021/12/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14174512342021/12/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6.582022/6/27背书转让
415174514272021/12/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5.002022/6/27背书转让
41617938470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6/30背书转让
41717938654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6/30背书转让
41817938871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6/30背书转让
41917939270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2017939411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6/30背书转让
42117939956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6/30背书转让
42217939964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6/30背书转让
42317939972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6/30背书转让
42417940368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6/30背书转让
42517940376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6/30背书转让
42617940384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2/6/30背书转让
42717940544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2817940552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2917940624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3017940704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3117940712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3217940729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3317940770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3417940899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3517940911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2/6/30背书转让
43617939077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02022/6/30背书转让
43717938994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02022/6/30背书转让
43817939052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02022/6/30背书转让
43917937774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892022/6/30背书转让
44017939500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02022/6/30背书转让
44117938488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6/30背书转让
44217939108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02022/6/30背书转让
44317938515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6/30背书转让
444179384962021/12/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2/6/30背书转让
445185758752021/12/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8.032022/6/30背书转让

2-244

44623097995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0.002022/6/30背书转让
44723098019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0.002022/6/30背书转让
44823098336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6/30背书转让
44923098553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6/30背书转让
45023098658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6/30背书转让
45123098674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6/30背书转让
45223098883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6/30背书转让
45323099894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6/30背书转让
45423100551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6/30背书转让
45523100756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6/30背书转让
45623101371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402022/6/30背书转让
45723102585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6/30背书转让
45823098800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6/30背书转让
45923101777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6/30背书转让
46023100772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6/30背书转让
46123100764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6/30背书转让
46223098002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2/6/30背书转让
463230993702021/12/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2/6/30背书转让
合计13,850.94--

三、2020年末商业承兑汇票明细表

序号票据号码出票日承兑人票据金额(万元)到期日期后情况
1811335572020/7/1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9.072021/1/16背书转让
281836629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5.002021/1/29背书转让
381836364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8.332021/1/29背书转让
481840408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8.592021/1/29背书转让
581837033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0.982021/1/29背书转让
681836758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781836740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881836590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981836715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1081836723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11820596702020/7/1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94.202021/1/17背书转让
1281836372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5.002021/1/29背书转让

2-245

1381836731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1481836477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1581836766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16818364852020/7/17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17850246012020/7/22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50.002021/1/22到期承兑
18866751472020/7/24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68.202021/1/24到期承兑
19885856362020/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1/1/29背书转让
20885856442020/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1/1/29背书转让
2188299245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792021/1/29背书转让
2288298453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1/1/29背书转让
2388298373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2488298349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1/1/29背书转让
2588298365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2688298357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2788298210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2888298236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2988297549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3088297565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3188297516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32887872162020/7/2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50.002021/1/27到期承兑
33887848082020/7/2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67.002021/1/27到期承兑
34885856282020/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4.442021/1/29背书转让
3588297532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1/29背书转让
36885850622020/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1/1/29背书转让
37885850792020/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1/1/29背书转让
38885850542020/7/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1/1/29背书转让
39882987342020/7/27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1/1/29背书转让
40901741582020/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41901740532020/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42901740452020/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43901728802020/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44901738682020/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45901728222020/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46890839812020/7/28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9.102021/1/30背书转让

2-246

47901728982020/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48902896042020/7/28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5.202021/1/28背书转让
49901731902020/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292021/1/29背书转让
50901732702020/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51894354432020/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42021/1/29背书转让
52901742462020/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53901732612020/7/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1/29背书转让
54914245302020/7/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1/29背书转让
55914249992020/7/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842021/1/29背书转让
56914273072020/7/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1/29背书转让
57914279972020/7/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1/29背书转让
58914273312020/7/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1/29背书转让
59914272292020/7/29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1/29背书转让
60926700822020/7/30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81.002021/1/30到期承兑
61930388312020/7/30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5.602021/1/30背书转让
62024974672020/8/18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7.632021/2/18到期承兑
63051524772020/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7.862021/2/26背书转让
64051468172020/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65051444102020/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02021/3/31背书转让
66051444282020/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002021/3/31背书转让
67051494302020/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12021/2/26背书转让
68051468412020/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69051502662020/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972021/2/26背书转让
70051455822020/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71051444932020/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72051449342020/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73051449592020/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74051449422020/8/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75064462002020/8/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1/2/26背书转让
76064462182020/8/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1/2/26背书转让
77064447192020/8/24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8.352021/2/26背书转让
7807959002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7907960975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4.102021/2/26背书转让
8007960696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1/2/26背书转让

2-247

81083319212020/8/25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47.792021/2/25到期承兑
8207960723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6.002021/2/26背书转让
8307960707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6.002021/2/26背书转让
8407960372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1/2/26背书转让
8507959762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8607959086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8707959385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8807959818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8907960581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1/2/26背书转让
9007959490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9107959205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2/26背书转让
92081962392020/8/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702021/2/26背书转让
9307960241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2/26背书转让
9407958528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2/26背书转让
9507960573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1/2/26背书转让
9607959336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9707959019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2/26背书转让
9807959297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2/26背书转让
9907960565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2/26背书转让
100079592482020/8/25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1/2/26背书转让
101099020132020/8/2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2021/2/26背书转让
102098003102020/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1/2/26背书转让
103098003012020/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1/2/26背书转让
104098002972020/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1/2/26背书转让
105097999822020/8/26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1/2/26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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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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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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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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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398161722020/9/30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9.002021/3/30到期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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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483030852020/10/20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712021/4/20背书转让
238494532862020/10/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292021/4/30背书转让
239494539202020/10/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4/30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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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494538662020/10/21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4/30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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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517934812020/10/23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60.002021/4/23到期承兑
247529897012020/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292021/4/30背书转让
248529896722020/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1/4/30背书转让
249529896972020/10/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002021/4/30背书转让
250528777652020/10/2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492021/4/26背书转让

2-252

251549014012020/10/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7.002021/4/30背书转让
252550480182020/10/27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8.862021/4/27背书转让
25356077372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4/30背书转让
25456077782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4/30背书转让
25556077241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4/30背书转让
25656077348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4/30背书转让
25756077356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4/30背书转让
25856058208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1/4/30背书转让
25956058185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1/4/30背书转让
26056058177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2021/4/30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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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568917662020/10/28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6.452021/4/28背书转让
26856077766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4/30背书转让
269560795912020/10/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682021/4/30背书转让
270696586232020/11/1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8.002021/5/16背书转让
271696562342020/11/16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7.522021/5/16背书转让
272720616132020/11/18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462021/5/18背书转让
273720669582020/11/18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66.002021/5/18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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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744262992020/11/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3.882021/5/31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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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744266782020/11/20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5/31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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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786229532020/11/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283786228902020/11/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284786179412020/11/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52021/5/31背书转让

2-253

285785106652020/11/25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754.572021/5/25到期承兑
286782413612020/11/25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4.982021/5/25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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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79891911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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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79893030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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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798930722020/11/26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5/31背书转让

2-254

319827494612020/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5/31背书转让
320827491722020/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5/31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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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827420822020/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5/31到期承兑
327827393432020/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5/31背书转让
328827348732020/11/27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6.042021/5/31到期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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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840836882020/11/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1/5/31背书转让
338840841212020/11/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1/5/31背书转让
339840842522020/11/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1/5/31背书转让
340840848392020/11/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5.912021/5/31背书转让
341840842772020/11/30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2021/5/31背书转让
342949150352020/12/15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20.002021/6/15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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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986440862020/12/1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6.602021/6/30背书转让
345986441332020/12/1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522021/6/30背书转让
346986421542020/12/1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347986420312020/12/18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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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5

353057901372020/12/25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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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8211654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37108211687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37208211620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37308211611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37408211638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37508213004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37608212921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37708213957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6.402021/6/30背书转让
378083109822020/12/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6/30背书转让
379083080512020/12/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6/30到期承兑
380083080602020/12/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6/30背书转让
381083138502020/12/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6/30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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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083066052020/12/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6/30背书转让
385083073172020/12/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0.002021/6/30背书转让
386083061032020/12/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6/30背书转让

2-256

387083138412020/12/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2021/6/30背书转让
388083151382020/12/28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1.612021/6/30背书转让
38908211863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6/30背书转让
39008211822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10.002021/6/30背书转让
391082116622020/12/28青岛海信日立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5.002021/6/30背书转让
合计12,666.32--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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