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事项
全宏冬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未满的情形。公司聘任总经理的提名、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全宏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任一 | 黄峰 | 彭正昌 |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