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2、召开时间:2023年3月29日下午14:30
3、会议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5、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云润女士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丁青海先生代行表决权。
6、主持人:董事长梁伟刚先生
7、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4,621,058.93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4,462,105.89元,2022年度可分配的净利润为220,158,953.04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974,684,4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含税),共计派发146,202,673.20元。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6、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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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10、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1、3、5、6、7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