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科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40万元人民币,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就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关于预计2023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Frank Loebel | 40.00 | 100% | 0 | 33.08 | 100% | / |
合计 | - | 40.00 | 100% | 0 | 33.08 | 100% | / |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预计金额(万元)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Frank Loebel | 60.00 | 33.08 | 实际提供的服务时间存在差异以及人民币兑欧元汇率波动 |
合计 | - | 60.00 | 33.08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Frank.Loebel性别:男国籍:德国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技术顾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Frank Loebel Engineering为Frank.Loebel在德国设立的个人企业,Frank.Loebel通过深圳市步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Frank.Loebel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与公司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或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咨询服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公司将按季度与关联人进行定期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Frank Loebel Engineering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二)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且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郑乾国 | 秦国亮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