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3-046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15:00—2023年4月19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4770 | 艾能聚 | 2023年4月17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展工作,董事会对2022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给公 司提供科学参考,有效防范了经营风险,特撰写《独立董事 2022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2023年度经营计划,综合考虑市场及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审议《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年度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监事会对2022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评,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一);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人代表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4月19日下午13:00-14:00
(三)登记地点: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吴媛媛,联系电话:0573-86567878
(二)会议费用:请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