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2日以书面及通讯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杜伟民先生,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截至行权期限届满日,公司尚有68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58.80万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该部分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民海生物新型疫苗国际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的建设资金需求,民海生物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期限为不超过7年。同时,民海生
物拟以项目自有用地及地上物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80,0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民海生物的本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以上授信额度、担保事项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视民海生物资金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子公司承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