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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B3: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证券代码:400140 420140 证券简称:东海A3 东海B3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新增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至29日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3)琼01民初133号-153号、(2023)琼01民初154号-174号、(2023)琼01民初175号-181号、(2023)琼01民初183号-191号、2023琼01民初193号-197号、(2023)琼01民初208号-209号、(2023)琼01民初211号-212号、(2023)琼01民初213号-217号、(2023)琼01民初198号-207号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

二、新增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按照《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对公司最近累计新增的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29日,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事项共82起,新增诉讼涉案金额约3,014万元。基本情况如下:

案号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023)琼 01 民初133号陈凤岐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625,131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被告因信息披露违规违法。原告为被告证券投资者。原告在被告虚假陈述期间买卖被告公司股票发生亏损。根
(2023)琼 01 民初134号单世蕊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22,654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35号董万祥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907,311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36号高德财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150,699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37号李兵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1,726,196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38号夏鼎坤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365,210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39号薛奎刚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1,462,637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40号阴海燕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35,672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民初141号

(2023)琼 01 民初141号阴海丽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35,872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赔偿。
(2023)琼 01 民初142号朱青贤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28,256.87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43号杨淑芳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81,142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44号钟藻宁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30,854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45号郑金花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21,759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46号张应群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17,213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47号张子琦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66,533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48号张应明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26,100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49号张冬生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69,181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50号于福生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30,932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51号伍文英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23,217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52号宋金明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50,184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53号潘广登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62,592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54号刘志远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73,330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55号顾延梅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90,455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56号鲁亚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82,061.77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57号宋军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60,321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58号王芬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63,822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59号韩彬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53,243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60号王岐业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94,152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61号黄斌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37,768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民初162号

(2023)琼 01 民初162号孙常钧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76,579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63号刘永福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52,088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64号陶伟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84,450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65号李敏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63,097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66号陆国平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253,979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67号魏霄鹏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413,658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68号严峰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55,586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69号范佳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100,206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70号高世桂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1,760,356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71号舒德学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2,560,448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72号符朝旭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163,928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73号王卫国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693,167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74号顾静娜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81,494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75号陈静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110,919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76号陈超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128,476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77号陶国华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112,340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78号陶国锋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801,913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79号陆娟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122,622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80号毛燕华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118,680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81号于思源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69,090.58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83号卜丹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119,284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民初184号

(2023)琼 01 民初184号张茶香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62,189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85号颜兴旺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122,983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86号童水水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458,376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87号严伟龙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141,217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88号范瑞乾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101,209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89号贾维权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2,090,024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90号林静怡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106,921.66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91号祁永明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83,971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193号周菁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80,528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94号张小平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107,014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95号叶培航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133,869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96号陈松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137,371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197号张秀丽公司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126,107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3)琼 01 民初208号韩红娟公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牛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共计589,296.13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其余被告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因信息披露违规违法。原告为被告证券投资者。原告在被告虚假陈述期间买卖被告公司股票发生亏损。根据《证
(2023)琼 01 民初209号孙菊红公司、罗牛山、立信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共计37,745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其余被告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2023)琼 01 民初211号陈宇立公司、罗牛山、立信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共计178,369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其余被告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2023)琼 01民初212号

(2023)琼 01 民初212号蓝群燕公司、罗牛山、立信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共计71,843.4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其余被告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责任。券法》的相关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赔偿,其他被告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3)琼 01 民初213号刘亚红公司、罗牛山、立信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共计1,150,141.8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其余被告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2023)琼 01 民初214号李社兰公司、罗牛山、立信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共计32,064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其余被告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2023)琼 01 民初215号王翼公司、罗牛山、立信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共计155,757.89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其余被告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2023)琼 01 民初216号雷刚公司、罗牛山、立信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共计15,731.4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其余被告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2023)琼 01 民初217号蔡武臣公司、罗牛山、立信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共计29,867.62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其余被告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2023)琼 01 民初198号刘晓侠公司、罗牛山、立信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共计28,324.18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其余被告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2023)琼 01 民初199号李彩文公司、罗牛山、立信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共计412,824.9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其余被告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2023)琼 01 民初200号张喜荣公司、罗牛山、立信

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共计2,032,914.76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其余被告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2023)琼 01 民初201号李艳公司、罗牛山、立信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共计59,719.2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其余被告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2023)琼 01 民初202号梁行峰公司、罗牛山、立信

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共计1,659,150.02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其余被告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2023)琼 01 民初203号张升飞公司、罗牛山、立信

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共计1,515,669.74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其余被告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2023)琼 01 民初204号吕爱叶公司、罗牛山、立信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共计13,659.26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其余被告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2023)琼 01李玲公司、罗牛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

民初205号

民初205号山、立信损失共计1,224,664.4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其余被告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2023)琼 01 民初206号韩金霞公司、罗牛山、立信

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共计2,045,638.52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其余被告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2023)琼 01 民初207号孙爱东公司、罗牛山、立信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共计798,093.39元,以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其余被告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负面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自身权益。

由于本次诉讼事项还未开庭审理,尚无法院最终判决结果,暂无法判断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资产等财务情况的负面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

特此公告。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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