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7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结项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结项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结项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3.6亿元(其中超募资金0.77亿元、自有资金2.83亿元)投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项目建成达产后,将新增涂装产能1万台套/年、新增钣金机加工产能2万台套/年,能有效提升公司涂装、钣金产能及加工质量,满足市场对公司创新产品的高标准、大体量需求,增强公司在识别技术领域的创新力、竞争力与影响力。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4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8,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2015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9,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
施相关事宜。
3、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参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对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参与其引进战略投资者和核心员工持股计划项目。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中粮工科4.88%股权,中粮工科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4、2016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涂装车间项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产品的涂装质量和工艺水平,提升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2470 万元投资建设涂装车间项目。涂装车间建成后,将具备年产 10,000 台各类设备的表面喷涂处理能力。
5、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6、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以及4.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合计不超过 17.5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议案已于2017年9月12日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2017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建新产能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25 亿元投资建设新产能项目。
8、2018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以及16.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21亿元)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闲置资金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
用,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议案已于2018年9月25日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2018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6 亿元(超募资金 0.77亿元、自有资金 2.83 亿元)投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
10、2019年4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结项超募资金项目“涂装车间项目”,并将节余超募资金继续存放于超募资金专户。
11、2019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5亿元暂时闲置超募资金以及19.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 22 亿元)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闲置资金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议案已于2019年9月10日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2020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2 亿元暂时闲置超募资金以及 20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 22 亿元)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闲置资金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议案已于2020年5月13日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2021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超募资金以及2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21.4亿元)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闲置资金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议案已于2021年5月7日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2021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超募资金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结项超募资金项目“新产能项目”,并将节余超募资金继续存放于超募资金专户。
15、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2亿元暂时闲置超募资金以及18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19.2亿元)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闲置资金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议案已于2022年4月26日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2022年8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暂时无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96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于2022年9月1日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项目实施情况
受复杂经营环境影响,本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迟。截至2023年2月底,项目已完成相关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厂房、涂装生产线、钣金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建设完成的设施设备目前已经投入使用。
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计划投资总额 | 累计投 入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投入金额 |
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 | 36,000.00 | 17,265.10 | 7700.00 |
鉴于涂装、钣金生产线的产能释放与公司经营发展规模密切相关,考虑到项目建设周期和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公司决定将该项目的投资总额由36,000万元调整为17,265.10万元,并予以结项。
四、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并予以结项的原因及说明
1、公司当前的经营规模与该项目的计划总产能尚有一定差距,目前建设完成的设施设备已经能够满足公司当前的经营需求。该项目的产能在未来几年内将随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逐步释放,相关配套产线及设施的投建和使用将会持续进行。为缩短项目建设周期,提升相关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调整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并对该项目进行结项。
2、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精细化管理,对项目进行了更加合理的规
划,并加强了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通过对项目各个环节的优化控制,从而节约了部分项目投资。
五、项目调减资金的后继使用计划
公司调整“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投资金额并予以结项后,调减部分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合理规划安排使用。
六、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批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结项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结项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的“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能够满足公司当前的经营需求,且该项目的产能在未来几年内将随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逐步释放,相关配套产线及设施的投建及使用将会持续进行。为缩短项目建设周期,提升相关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调整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并予以结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结项超募资金项目“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的“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调整该项目投资总额并予以结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结项超募资金项目
“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