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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裕包材: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公告编号:2023-011证券代码:837174 证券简称:宏裕包材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纪志成、郑春美、闻碧静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纪志成,男,工学博士。曾任江南大学信息与控制学院副院长、院长、校长助理、副校长。现为江南大学二级教授,担任江南大学无锡智能制造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物联网与智慧城市”专项组专家、教育部科技委信息学部副主任、自动化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目前担任贝斯特、宝通科技、上能电气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2.郑春美,女,经济学博士。1986年6月至今任教于武汉大学。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加拿大管理科学会员(ASAC)会员、湖北省PPP库专家、武汉市会计学会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理事。目前担任深华发、湖北宜化、华昌达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3.闻碧静,女,硕士研究生。曾任华联经济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律师,北京市汉龙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北京市万思恒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4次董事会会议、7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纪志成、郑春美、闻碧静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现场或通讯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是否存在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纪志成1414000
郑春美1414000
闻碧静88000

2022年度,我们依据相关制度,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定向发行、北交所上市、财务报告、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考核等议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们依据各自专长,担任各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纪志成、郑春美、闻碧静对公司2022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7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2022年2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同意
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拟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更换持续督导券商说明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更换持续督导券商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022年2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3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同意
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独立意见。
2022年3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调整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8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5.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独立意见; 6.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7.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所涉及相关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的独立意见; 8.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及约束措施的独立意见; 9.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介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0.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9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关于更正2019至2022年定期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更正暨补充确认2019至2022年度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2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2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决议执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建议并监督,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情况。在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保障投资者利益等方面发挥作用。

2023年,我们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照法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做出贡献,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纪志成、郑春美、闻碧静

2023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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