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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股份: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芬女士、独立董事朱永锐先生、独立董事姜涟先生3名委员组成,其中周芬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们具有专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法律等知识以及丰富的商业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2022年3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共计13项议案。

2022年4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共计3项议案。

2022年8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共计6项议案。

2022年10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共计2项议案。

2022年12月2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制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共计3项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对于担任公司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委员会认可信永中和的专业知识、服务经验及勤勉尽责的独立审计精神,对信永中和的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始终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汇报,持续推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按计划规范开展,不断提升公司内部审计的检查监督能力,为公司规范、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2022年,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督促公司按相关要求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有效性,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有关规定,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2年,在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过程中,我们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等进行沟通,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确保了审计工作按规定顺利完成。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客观判断,在给出同意的审阅结论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2年,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工作职责。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继续勤勉尽责履职,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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