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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2022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Wells Advanced Materials (Shanghai) Co., Ltd.年度报告摘要

年度报告摘要

惠柏新材

NEEQ: 832862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裕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沈飞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郭菊涵
电话021-59970621
传真021-39551870
电子邮箱guojuhan@wellsepoxy.com
公司网址http://www.wellsepoxy.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二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www.neeq.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 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期末上年期末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1,933,648,995.301,620,644,222.3119.31%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55,048,885.24504,846,586.509.94%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8.027.309.9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9.59%67.31%-
资产负债率%(合并)71.30%68.86%-
本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1,775,404,334.811,688,630,398.995.14%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290,631.5367,351,697.49-4.54%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2,773,874.3660,847,215.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5,032,521.66-102,739,076.16-41.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11.97%13.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11.69%12.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30.97-4.54%

2.2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期初本期 变动期末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股份总数67,368,50097.35%067,368,50097.35%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40,692,05058.80%040,692,05058.80%
董事、监事、高管90,2500.13%090,2500.13%
核心员工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股份总数1,831,5002.65%01,831,5002.65%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560,7502.26%01,560,7502.26%
董事、监事、高管270,7500.39%0270,7500.39%
核心员工00%000%
总股本69,200,000-069,200,000-
普通股股东人数63

2.3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期初持股数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期末持 股比例%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1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40,481,300040,481,30058.50%040,481,300
2东瑞国际有限公司10,164,000010,164,00014.69%010,164,000
3深圳市信诺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企业4,991,99504,991,9957.21%04,991,995
(有限合伙)
4上海德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582,50002,582,5003.73%02,582,500
5上海聚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660,00001,660,0002.40%01,660,000
6湖州恒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84,00001,384,0002.00%01,384,000
7康耀伦928,5000928,5001.34%928,5000
8游仲华843,0000843,0001.22%632,250210,750
9广州惠翊贸易有限公司693,0000693,0001.00%0693,000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82,0000682,0000.99%0682,000
合计64,410,295064,410,29593.08%1,560,75062,849,545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游仲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的股东及现任董事之一,持有其50%的股权。游仲华先生持有股东湖州恒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63%的合伙份额。康耀伦先生持有股东湖州恒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68%的合伙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股东东瑞国际有限公司0.01%的股份。除此之外,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三.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3.1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2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2)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①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 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2

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3.3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度新设子公司大广荣新材料科技(汕尾)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100%。

2、2022年度新设子公司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100%。

3、惠持消防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已处于法院强制清算中,该公司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6月移交第三方清算小组,公司对其失去控制权,自2022年6月起不纳入合并范围内。

3.4

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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