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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公告编号:2023-010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具体如下:

(1)由于公司2022年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0万元,将于2023年5月26日到期。现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新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10,000.00万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开立信用证等综合业务。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提供个人信用担保,同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2)由于公司2022年在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000.00万元,将于2023年4月7日到期。现公司拟向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6,000.00万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开立信用证等综合业务。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提供个人信用担保,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上述交易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具体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江苏银行上海长宁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

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董事会会议中,出席会议的董事长杨裕镜先生、董事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董事游仲华先生、董事何正宇(HO CHENG-YU)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投融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超出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经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为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个人信用担保事项,同时由全资子公司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且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拟向江苏银行上海长宁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国泰世华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

信用担保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董事会会议中,出席会议的董事长杨裕镜先生、董事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投融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未超出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经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为公司向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个人信用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且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拟向国泰世华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骏功路39号注册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骏功路39号注册资本:人民币4135.2487万元主营业务: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其他合成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粘合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树脂及树脂制品批发;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信息化学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化学工程研究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法定代表人:杨裕镜控股股东: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游仲华、康耀伦关联关系: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杨裕镜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关联关系:杨裕镜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信额度提供无偿信用担保,不存在向公司收取费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其行为未违反相关的定价政策。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信用担保,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具体如下:

(1)由于公司2022年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0万元,将于2023年5月26日到期。现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新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10,000.00万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开立信用证等综合业务。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提供个人信用担保,同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2)由于公司2022年在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000.00万元,将于2023年4月7日到期。现公司拟向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6,000.00万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开立信用证等综合业务。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提供个人信用担保,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信用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关联交易,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系正常融资担保行为,用以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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