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1 | 审阅报告 | 1-2 |
2 |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3 | 备考合并利润表 | 2 |
4 |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3-110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1.公司概况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马鞍山市华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骐有限”),华骐有限系由安工大华冶自动化工程公司以及李明河等24名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组建,于2002年4月27日在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40500100248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华骐有限成立时注册资本
100.00万元。2011年
月,根据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规定,华骐有限以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基础按比例折合4,455万股(每股人民币1元)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
月
日,根据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花山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子公司变更法人等相关事宜的通知》(花政[2013]104号),马鞍山市金家庄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家庄资产”)依法注销,其资产并入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
月,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关于调整城投集团有关子公司账务的请示》(金城投[2014]1号)向花山区人民政府请示后,将金家庄资产的资产并入马鞍山市花山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山区资产”);2014年1月20日,金家庄公司与花山区资产订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金家庄资产将其持有的华骐环保
90.00万股份无偿转让给花山区资产。2014年6月,胡兆鸿将其持有的华骐环保105.00万股转让给倪钢。2015年
月,马鞍山市江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22.50万股分别转让给王爱斌4.00万股、郑杰8.00万股、杨伟真0.50万股、王健8.00万股、胡一强2.00万股。
2015年4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在注册资本4,455.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注
册资本722.70万元。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引进投资者定向增资252.00万元,使注册资本增加到4,707.00万元,股份数量增加至4,707万股;第二期以注册资本4,707.00万元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70.70万元。其中,第一期增资扩股对象为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直投”),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252.00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
9.60元/股,出资方式为货币,2014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国元直投向华骐环保缴足出资款2,419.20万元;第二期向上述增资后的全体股东按每
股转增
股的方式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470.70万元。本次增资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5,177.70万元,股份数量为5,177.70万股。2015年8月、9月,杨秋雯将其所持有的华骐环保35.64万股、13.86万股股份依次转让给吴水金、朱文军。
2015年10月,程立松将其持有的华骐环保8.25万股股份转让给姬青。2017年
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章程修正案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15.6098万元,由新股东深圳市山鹰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鹰时代”)人民币按每股6.97元出资975.6098万元,原股东马鞍山市丰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丰盈”)按每股
6.97元出资
40.00万元。2017年
月
日,公司收到山鹰时代出资6,800.00万元,其中股本975.6098万元,溢价部分5,824.3902万元作为资本公积;2017年
月
日,公司收到马鞍山丰盈出资
278.8万元,其中股本
万元,溢价部分
238.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8年7月,杨伟真将所持有的华骐环保0.55万股转让给费煜青。2018年9月,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华骐环保165.00万股转让给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6月,丰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华骐环保82.50万股转让给聂海涛。2021年
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3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2,065.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8,258.31万元,股份数量为8,258.31万股。
2022年5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49,549,858股。
公司住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409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737346428N
经营范围:生物滤料,曝气器、长柄滤头,高精度滤板,筛网、筛板等环保产品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安装调试服务;智能水处理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安装调试服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及工程总承包乙级;环境工程设计及工程总承包(乙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自动化设备制造、销售;环保技术开发、转让;软件开发、销售;环保工程技术服务;自动化工程技术服务;机电产品、建材销售;粉煤灰综合利用、生产销售建筑陶粒;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或禁止进出口的业务和技术除外。(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29日决议批准报出。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马鞍山市润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润佑水务 | 100.00 | - |
2 | 北京华骐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华骐 | 100.00 | - |
3 | 宜兴市华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宜兴华骐 | 100.00 | - |
4 | 五河县华骐水务有限公司 | 五河华骐 | 100.00 | - |
5 | 和县华骐化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和县华骐 | 100.00 | - |
6 | 当涂县华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当涂华骐 | 90.00 | - |
7 | 含山县华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含山华骐环境 | 90.00 | - |
8 | 马鞍山市华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马鞍山华骐 | 100.00 | - |
9 | 含山县华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含山华骐水环境 | 90.00 | - |
10 | 五河华骐南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五河城南 | 100.00 | - |
11 | 安徽华骐蔚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蔚蓝装备 | 100.00 | - |
12 | 安徽华骐生态环境材料有限公司 | 华骐生态材料 | 100.00 | - |
13 | 安徽华骐管家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华骐管家 | 100.00 | - |
14 | 马鞍山江东中铁水务有限公司 | 中铁水务 | 51.00 | - |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无。本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
无。
二、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1.交易概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安徽江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东城投”)持有的马鞍山江东中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东中铁”)51%股权和光环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环江东”)5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江东中铁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光环江东成为上市公司合营企业。根据和汛评估出具的和汛评报字[2023]第005号、和汛评报字[2023]第006号《评估报告》,以2022年
月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江东中铁51%股权的评估值为2,010.09万元,光环江东50%股权的评估值为20,961.94万元。参考该评估值,经各方协商一致后,江东中铁51%股权交易价格确定为2,010.09万元,光环江东50%股权交易价格确定为20,961.94万元,全部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公司拟以定价的方式向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东控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20,000.00万元。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定。
上述两项交易,以江东控股取得华骐环保控制权为目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和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项均不实施。
.交易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1)光环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
光环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于2014年
月
日在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号为340500400004103,由光大环保能源(安徽)控股有限公司和马鞍山市城投集团市政公用事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
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出资方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光大环保能源(安徽)控股有限公司 | 7,500 | 7,500 | 货币出资 | 50.00 |
马鞍山市城投集团市政公用事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500 | 7,500 | 货币出资 | 50.00 |
合计 | 15,000 | 15,000 | — | 100.00 |
2016年
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变更后的章程,同意马鞍山市城投集团市政公用事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大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江东控股集团马鞍山市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列示:
出资方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光大环保能源(安徽)控股有限公司 | 7,500 | 7,500 | 货币出资 | 50.00 |
江东控股集团马鞍山市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 | 7,500 | 7,500 | 货币出资 | 50.00 |
合计 | 15,000 | 15,000 | — | 100.00 |
2018年4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变更后的章程,同意江东控股集团马鞍山市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大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马鞍山市江东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列示:
出资方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光大环保能源(安徽)控股有限公司 | 7,500 | 7,500 | 货币出资 | 50.00 |
马鞍山市江东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7,500 | 7,500 | 货币出资 | 50.00 |
合计 | 15,000 | 15,000 | — | 100.00 |
2019年10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变更后的章程,同意增加注册资本4,611万元。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列示:
出资方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光大环保能源(安徽)控股有限公司 | 9,805.5 | 9,805.5 | 货币出资 | 50.00 |
马鞍山市江东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9,805.5 | 9,805.5 | 货币出资 | 50.00 |
合计 | 19,611.00 | 19,611.00 | — | 100.00 |
2020年6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变更后的章程,同意增加注册资本6,521.07万元。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列示:
出资方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光大环保能源(安徽)控股有限公司 | 13,066.035 | 13,066.035 | 货币出资 | 50.00 |
马鞍山市江东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13,066.035 | 13,066.035 | 货币出资 | 50.00 |
合计 | 26,132.07 | 26,132.07 | — | 100.00 |
2021年4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变更后的章程,同意马鞍山市江东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大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安徽江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列示:
出资方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光大环保能源(安徽)控股有限公司 | 13,066.035 | 13,066.035 | 货币出资 | 50.00 |
安徽江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3,066.035 | 13,066.035 | 货币出资 | 50.00 |
合计 | 26,132.07 | 26,132.07 | — | 100.00 |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马鞍山江东中铁水务有限公司马鞍山江东中铁水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
月
日取得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336697454F。由马鞍山市江东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 | 认缴金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马鞍山市江东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2,040.00 | 2,040.00 | 货币出资 | 51.00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1,960.00 | 1,960.00 | 货币出资 | 49.00 |
合计 | 4,000.00 | 4,000.00 | — | 100.00 |
2020年5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变更后的章程,同意“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马鞍山江东中铁水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中铁水务有限公司。2020年
月,股东中铁水务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 | 认缴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马鞍山市江东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2,040.00 | 51.00 |
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960.00 | 49.00 |
合计 | 4,000.00 | 100.00 |
公司经营范围:污水处理;中水生产、供应、销售;污水化验检测;水务咨询;给排水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安装、运营;水处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考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目的,本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的备考财务报表。本备考财务报表是以本公司与拟收购的标的资产假设本次交易已在报告期初2021年1月1日完成,依照本次重组完成后的架构,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本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的备考财务报表编制基于以下假设编制:
(1)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相关议案能够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及马鞍山江东中铁水务有限公司、光环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股东会批准,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2)假设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完成马鞍山江东中铁水务有限公司、光环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并全部完成相关手续;
(3)本备考财务报表未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和相关税费,也未考虑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配套募集资金的发行事项;
(4)基于备考财务报表之特殊编制目的,本备考财务报表不包括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且仅列报备考合并财务信息,未列报母公司财务信息。
(5)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列报,不再细分“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项目。
2.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容诚审字[2022]230Z0460号《审计报告》。马鞍山江东中铁水务有限公司、光环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2年1-9月财务报表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3]230Z0075号、容诚审字[2023]230Z0076号《审计报告》。本备考财务报表以上述经审计的本公司、光环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马鞍山江东中铁水务有限公司财务报表为基础,并按本编制基础中所述情况进行调整后,采用本附注中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进行编制。
.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马鞍山江东中铁水务有限公司、光环江东环
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股权,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人民币10.38元,本次交易各方确认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合计为229,720,286.00元。本公司在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时,按照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38元/股,发行股份22,131,048.00股,共计229,720,286.00元确定合并对价,并据此增加本公司的股本和资本公积。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鉴于本次交易尚未实施,本公司尚未实质控制马鞍山江东中铁水务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实际购买日马鞍山江东中铁水务有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并非其在报告期初2021年1月1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本公司在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时假设以2021年
月
日的马鞍山江东中铁水务有限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直接加上2022年9月30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增值,作为2021年
月
日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2021年
月
日备考合并报表之商誉,直接以合并对价与上述经调整后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本次重组未形成商誉。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按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
月
日、2021年
月
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2022年1-9月,2021年度的备考合并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3.营业周期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
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
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
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A.一次交易处置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
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9.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
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
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
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
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b.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本公司以账龄组合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对应收账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为账龄组合。计量预计信用损失的方法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c.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d.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
工程施工项目
合同资产组合2未到期质保金
合同资产组合3处于建设期的金融资产模式的PPP项目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e.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应收票据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应收账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f.长期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长期应收款组合1特许经营权项目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组合
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的EPC项目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
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0。
10.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1.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生产成本、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2.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
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三、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13.合同成本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14.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
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
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15.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
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
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
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附注三、14。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做相应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20。
16.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 | 4.75-9.5 |
机械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19 |
仪器仪表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19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17.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
均利率计算确定。
19.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或30年 | 法定使用权 |
特许经营使用权 | 20年至3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专利使用权 | 2-20 | 预计使用年限 |
软件使用权 | 2-5 | 预计使用年限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3)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4)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0.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
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22.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3.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①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②特许经营权合同约定了特许经营公共服务设施经营中需要达到指定可提供服务水平的条件以及经营期满移交资产时的相关要求,公司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
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公司在报告期对须履行责任的相关开支进行了最佳金额估计,包括估计特许经营服务期限内设备更新支出的预计未来现金开支,选择适当折现率计算其现金流量的现值等,并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考虑预计负债的资金成本,按照折现率计算利息支出,利息支出一并计入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4.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一般原则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合同变更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①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②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③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
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具体方法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水处理产品销售合同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水处理产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合同约定公司不承担安装调试责任的: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时点通常为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合同约定公司承担安装调试责任的: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时点通常为在产品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出具验收单后。
②提供服务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包含提供服务运行维护的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服务提供期间平均分摊确认。
③建造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包含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的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履约进度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工或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④PPP合同(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本公司提供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或发包给其他方等,按照收入准则确定本公司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本公司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项目中列报;对于其他在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根据其
预计是否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在资产负债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报。
本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供PPP项目资产建造服务又提供建成后的运营服务、维护服务的,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合同规定本公司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合同规定本公司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本公司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应收款项。本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本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自政府方取得其他资产,该资产构成政府方应付合同对价的一部分的,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作为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确认与运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为使PPP项目资产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政府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本公司从事的维护或修理,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在服务提供时确认相关收入和成本;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发生的支出按照附注三、23所述的会计政策确认预计负债。
25.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
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6.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
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27.租赁自2021年
月
日起适用
(1)租赁的识别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
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
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附注三、24。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
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
赁选择权;?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目前租赁业务均为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6)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附注四、24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附注四、
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②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附注四、9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2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新租赁准则2018年
月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四、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本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1年
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A.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量使用权资产;
B.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按照附注四、20,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本公司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除此之外,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本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做出分类。除此之外,本公司未对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衔接规定进行调整,而是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1年1月1日预付款项-40,800.00元、使用权资产1,526,113.79元、租赁负债475,330.83元及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1,103,038.83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93,055.87元,其中盈余公积为-9,305.59元、未分配利润为-83,750.28元。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执行解释14号,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四、24。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
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本公司根据解释
号进行调整。
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解释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未按照解释第
号及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和应用案例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进行追溯调整,并合理估计PPP项目合同历史期间的折现率、单独售价等信息,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本公司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解释14号。PPP项目合同尚未完成,指的是PPP项目合同的建造、运营和移交等一项或多项义务在解释第
号施行日之前尚未全部完成。
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未按照解释14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本公司将上述追溯调整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因执行解释
号,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了2021年
月
日合同资产-8,365,069.50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57,574.48元,长期应收款-2,269,723.16元,在建工程-91,934,917.40元,无形资产91,934,917.40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0,306,222.24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10,296,916.65元;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479,200.77元。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2021年
月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1年
月
日起执行该规定,对于解释
号发布前本公司财务报表未按照“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相关规定列报的,本公司按照该规定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
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
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5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和解释14号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预付款项 | 7,832,983.38 | 7,792,183.38 | -40,800.00 |
合同资产 | 348,257,742.82 | 339,892,673.32 | -8,365,069.50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 58,468,777.60 | 58,411,203.12 | -57,574.48 |
流动资产合计 | 414,559,503.80 | 406,096,059.82 | -8,463,443.98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 313,099,469.89 | 310,829,746.73 | -2,269,723.16 |
使用权资产 | 不适用 | 1,526,113.79 | 1,526,113.7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13,099,469.89 | 312,355,860.52 | -743,609.37 |
资产总计 | 727,658,973.69 | 716,925,806.55 | -9,207,053.35 |
流动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 45,020,759.62 | 46,123,798.45 | 1,103,038.83 |
流动负债合计: | 45,020,759.62 | 46,123,798.45 | 1,103,038.83 |
非流动负债: | |||
租赁负债 | 不适用 | 475,330.83 | 475,330.83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475,330.83 | 475,330.83 |
负债合计 | 45,020,759.62 | 46,599,129.28 | 1,578,369.66 |
所有者权益: | |||
盈余公积 | 28,519,592.50 | 28,510,286.91 | -9,305.59 |
未分配利润 | 248,466,773.63 | 238,169,856.98 | -10,296,916.6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6,986,366.13 | 266,680,143.89 | -10,306,222.24 |
少数股东权益 | 6,130,635.39 | 5,651,434.62 | -479,200.7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83,117,001.52 | 272,331,578.51 | -10,785,423.0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28,137,761.14 | 318,930,707.79 | -9,207,053.35 |
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
注1: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预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于2021年1月1日,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采用首次执行日前增量借款利率折现后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金额为1,578,369.66元,其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金额1,103,038.83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公司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金额为1,526,113.79元;同时,预付款项减少40,800.00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93,055.87元,其中盈余公积为-9,305.59元、未分配利润为-83,750.28元。注
: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未分配利润2021年12月31日之前至解释14号施行日未完工的BOT项目,对PPP项目资产的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社会资本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借款费用》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社会资本方在相关借款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时,应当将其予以资本化,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借款费用,社会资本方均应予以费用化。因此,本公司对未完成的金融资产模式的PPP项目前期资本化费用进行追溯调整,调减2021年1月1日合同资产8,365,069.50元,调减长期应收款2,269,723.16元,调减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57,574.48元,调减未分配利润10,296,916.65元。
五、税项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销售额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水务运营收入按13%、6%征收增值税,同时享受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税[2011]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的通知规定,中铁水务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政策自2022年
月
日开始执行。
(2)所得税
2020年
月
日,本公司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2034001299,有效期三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适用15%的优惠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业务公司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享受的所得税税率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 适用税率 |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
本公司 | 15% | 15% |
润佑水务 | 12.50% | 12.50% |
北京华骐 | 25% | 25% |
宜兴华骐 | 25% | 25% |
五河华骐 | 25% | 25% |
和县华骐 | 25% | 12.50% |
当涂华骐 | 25% | 25% |
含山华骐环境 | 免税 | 免税 |
马鞍山华骐 | 免税 | 免税 |
含山华骐水环境 | 免税 | 免税 |
华骐管家 | 25% | 25% |
华骐生态材料 | 25% | 25% |
蔚蓝装备 | 25% | 25% |
中铁水务 | 25% | 25% |
3.其他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货币资金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库存现金 | 7,381.51 | 5,920.24 |
银行存款 | 78,057,480.13 | 223,791,523.93 |
其他货币资金 | 10,274,490.46 | 7,547,153.64 |
合计 | 88,339,352.10 | 231,344,597.81 |
(1)其他货币资金系本公司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的保证金;截止2022年9月
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7,605,279.02元,保函保证金为2,669,211.44元。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2022年9月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21年末减少61.81%,主要系2021年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本期投入使用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6,729,656.94 | 50,205,712.33 |
其中:结构性存款 | 96,729,656.94 | 50,205,712.33 |
合计 | 96,729,656.94 | 50,205,712.33 |
注:
2022年
月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较2021年末增长
92.67%,主要系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3.应收票据
(1)分类列示
种类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银行承兑汇票 | 7,551,875.00 | - | 7,551,875.00 | 300,000.00 | - | 300,000.00 |
种类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 | - | - |
合计 | 7,551,875.00 | - | 7,551,875.00 | 300,000.00 | - | 300,000.00 |
(2)期末无质押的应收票据。
(3)期末无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4)期末本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5)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2022年9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551,875.00 | 100.00 | - | - | 7,551,875.00 |
其中:银行承兑票据 | 7,551,875.00 | 100.00 | - | - | 7,551,875.00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 | - |
合计 | 7,551,875.00 | 100.00 | - | - | 7,551,875.00 |
(续上表)
类别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0,000.00 | 100.00 | - | - | 300,000.00 |
其中:银行承兑票据 | 300,000.00 | 100.00 | - | - | 300,000.00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 | - |
合计 | 300,000.00 | 100.00 | - | - | 300,000.00 |
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说明:
①于2022年
月
日、2021年
月
日,按组合
银行承兑票据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2于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按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6)2022年9月末应收票据账面价值较2021年末增加725.19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以应收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4.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龄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221,896,944.10 | 182,573,580.98 |
1至2年 | 27,348,217.76 | 37,517,756.32 |
2至3年 | 25,060,050.29 | 40,853,140.80 |
3至4年 | 18,173,012.75 | 9,354,773.33 |
4至5年 | - | - |
5年以上 | 1,968,059.76 | 1,968,059.76 |
小计 | 294,446,284.66 | 272,267,311.19 |
减:坏账准备 | 29,896,245.17 | 27,696,529.26 |
合计 | 264,550,039.49 | 244,570,781.9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2022年9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4,446,284.66 | 100.00 | 29,896,245.17 | 10.15 | 264,550,039.49 |
其中:账龄组合 | 294,446,284.66 | 100.00 | 29,896,245.17 | 10.15 | 264,550,039.49 |
合计 | 294,446,284.66 | 100.00 | 29,896,245.17 | 10.15 | 264,550,039.49 |
(续上表)
类别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2,267,311.19 | 100.00 | 27,696,529.26 | 10.17 | 244,570,781.93 |
其中:账龄组合 | 272,267,311.19 | 100.00 | 27,696,529.26 | 10.17 | 244,570,781.93 |
合计 | 272,267,311.19 | 100.00 | 27,696,529.26 | 10.17 | 244,570,781.93 |
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说明:
①于2022年
月
日、2021年
月
日,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 2022年9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21,896,944.10 | 11,094,847.21 | 5.00 |
1-2年 | 27,348,217.76 | 2,734,821.77 | 10.00 |
2-3年 | 25,060,050.29 | 5,012,010.06 | 20.00 |
3-4年 | 18,173,012.75 | 9,086,506.37 | 50.00 |
4-5年 | - | - | - |
5年以上 | 1,968,059.76 | 1,968,059.76 | 100.00 |
合计 | 294,446,284.66 | 29,896,245.17 | 10.15 |
(续上表)
账龄 | 2021年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82,573,580.98 | 9,128,679.05 | 5.00 |
1-2年 | 37,517,756.32 | 3,751,775.63 | 10.00 |
2-3年 | 40,853,140.80 | 8,170,628.16 | 20.00 |
3-4年 | 9,354,773.33 | 4,677,386.66 | 50.00 |
4-5年 | - | - | |
5年以上 | 1,968,059.76 | 1,968,059.76 | 100.00 |
合计 | 272,267,311.19 | 27,696,529.26 | 10.17 |
(3)本期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类别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2年9月30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696,529.26 | 2,284,716.11 | - | 85,000.20 | 29,896,245.17 |
合计 | 27,696,529.26 | 2,284,716.11 | - | 85,000.20 | 29,896,245.17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85,000.20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上海水业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41,120,000.00 | 13.97% | 2,456,800.00 |
五河中骐水务有限公司 | 33,186,589.37 | 11.27% | 1,659,329.47 |
湖南中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4,940,627.21 | 8.47% | 1,802,323.58 |
宿州市安国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4,763,995.49 | 8.41% | 6,391,853.90 |
单位名称 | 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 17,020,000.00 | 5.78% | 851,000.00 |
合计 | 141,031,212.07 | 47.90% | 13,161,306.95 |
(6)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7)本期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5.预付款项(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900,944.74 | 66.56 | 10,874,680.97 | 93.87 |
1至2年 | 2,644,346.24 | 29.83 | 674,432.75 | 5.82 |
2至3年 | 295,762.81 | 3.34 | 3,038.00 | 0.03 |
3年以上 | 24,472.93 | 0.28 | 33,203.73 | 0.29 |
合计 | 8,865,526.72 | 100.00 | 11,585,355.45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单位名称 | 2022年9月30日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重庆好美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464,895.22 | 16.52 |
江苏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80,000.00 | 12.18 |
山西新辉活性炭有限公司 | 804,195.00 | 9.07 |
武汉瑞阀科技有限公司 | 599,600.00 | 6.76 |
广州市新之地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385,930.81 | 4.35 |
合计 | 4,334,621.03 | 48.88 |
6.其他应收款
(1)分类列示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1,5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18,275,920.81 | 8,766,809.39 |
合计 | 18,275,920.81 | 10,266,809.39 |
(2)应收股利
①分类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坎布里奇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 | 1,500,000.00 |
小计 | - | 1,500,000.00 |
减:坏账准备 | - | - |
合计 | - | 1,500,000.00 |
②期末无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3)其他应收款
①按账龄披露
账龄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16,357,090.83 | 4,571,774.84 |
1至2年 | 283,437.17 | 205,863.72 |
2至3年 | 57,048.00 | 5,297,932.41 |
3至4年 | 3,479,932.41 | - |
4至5年 | - | - |
5年以上 | - | 320,000.00 |
小计 | 20,177,508.41 | 10,395,570.97 |
减:坏账准备 | 1,901,587.60 | 1,628,761.58 |
合计 | 18,275,920.81 | 8,766,809.39 |
②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保证金及押金 | 9,365,113.41 | 8,054,010.79 |
股权转让款 | 9,002,800.00 | - |
应收暂付款 | 18,941.38 | 535,815.53 |
员工备用金 | 634,827.57 | 74,283.00 |
代垫款项 | 27,760.22 | 173,886.74 |
应收退税款 | 65,370.28 | 153,293.66 |
其他 | 1,062,695.55 | 1,404,281.25 |
小计 | 20,177,508.41 | 10,395,570.97 |
减:坏账准备 | 1,901,587.60 | 1,628,761.58 |
合计 | 18,275,920.81 | 8,766,809.39 |
③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A.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坏账准备按三阶段模型计提如下:
阶段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第一阶段 | 20,177,508.41 | 1,901,587.60 | 18,275,920.81 |
第二阶段 | - | - | - |
第三阶段 | - | - | - |
合计 | 20,177,508.41 | 1,901,587.60 | 18,275,920.81 |
2022年9月30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别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177,508.41 | 9.42 | 1,901,587.60 | 18,275,920.81 | — |
其中:账龄组合 | 20,177,508.41 | 9.42 | 1,901,587.60 | 18,275,920.81 | — |
合计 | 20,177,508.41 | 9.42 | 1,901,587.60 | 18,275,920.81 | — |
B.截至2021年
月
日的坏账准备按三阶段模型计提如下:
阶段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第一阶段 | 10,395,570.97 | 1,628,761.58 | 8,766,809.39 |
第二阶段 | - | - | - |
第三阶段 | - | - | - |
合计 | 10,395,570.97 | 1,628,761.58 | 8,766,809.39 |
2021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别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395,570.97 | 15.67 | 1,628,761.58 | 8,766,809.39 | — |
其中:按账龄组合 | 10,395,570.97 | 15.67 | 1,628,761.58 | 8,766,809.39 | — |
合计 | 10,395,570.97 | 15.67 | 1,628,761.58 | 8,766,809.39 | — |
④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628,761.58 | - | - | 1,628,761.58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272,826.02 | - | - | 272,826.02 |
本期转回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2年9月30日余额 | 1,901,587.60 | 1,901,587.60 |
⑤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2022年9月30日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安徽拂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9,002,800.00 | 1年以内 | 44.62 | 450,140.00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3,200,000.00 | 1年以内 | 15.86 | 160,000.00 |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 | 保证金及押金 | 2,200,000.00 | 3-4年 | 10.90 | 660,000.00 |
和县建设工程管理处 | 保证金及押金 | 1,123,422.41 | 3-4年 | 5.57 | 337,026.72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800,000.00 | 1年以内 | 3.96 | 40,000.00 |
合计 | — | 16,326,222.41 | — | 80.91 | 1,647,166.72 |
⑦本期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⑧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⑨本期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7.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464,724.30 | - | 8,464,724.30 | 8,341,360.10 | - | 8,341,360.10 |
周转材料 | - | - | - | 1,213,204.81 | - | 1,213,204.81 |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产品 | 7,840,703.74 | - | 7,840,703.74 | 4,044,786.51 | - | 4,044,786.51 |
库存商品 | 27,945,137.36 | - | 27,945,137.36 | 29,942,859.17 | - | 29,942,859.17 |
发出商品 | 10,204,868.36 | - | 10,204,868.36 | 13,226,225.85 | - | 13,226,225.85 |
合计 | 54,455,433.76 | - | 54,455,433.76 | 56,768,436.44 | - | 56,768,436.44 |
(2)期末存货无用于抵押、担保和其他所有权受限的情况。
8.合同资产(1)合同资产情况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34,234,457.90 | 4,012,845.18 | 130,221,612.72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34,475,098.02 | 1,034,252.94 | 33,440,845.08 |
处于建设期的金融资产模式的PPP项目 | - | - | - |
小计 | 168,709,555.92 | 5,047,098.12 | 163,662,457.80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 11,600,740.17 | 348,022.21 | 11,252,717.96 |
合计 | 157,108,815.75 | 4,699,075.91 | 152,409,739.84 |
(续上表)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58,268,515.97 | 4,748,055.48 | 153,520,460.49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33,372,208.36 | 1,001,166.25 | 32,371,042.11 |
处于建设期的金融资产模式的PPP项目 | 78,432,099.58 | - | 78,432,099.58 |
小计 | 270,072,823.91 | 5,749,221.73 | 264,323,602.18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 11,938,073.99 | 358,142.22 | 11,579,931.77 |
合计 | 258,134,749.92 | 5,391,079.51 | 252,743,670.41 |
(2)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2022年9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 | - | - | - | - |
类别 | 2022年9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168,709,555.92 | 100.00 | 5,047,098.12 | 3.00 | 163,662,457.80 |
其中: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34,234,457.90 | 79.57 | 4,012,845.18 | 3.00 | 130,221,612.72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34,475,098.02 | 20.43 | 1,034,252.94 | 3.00 | 33,440,845.08 |
处于建设期的金融资产模式的PPP项目 | - | - | - | - | - |
合计 | 168,709,555.92 | 100.00 | 5,047,098.12 | 3.00 | 163,662,457.80 |
(续上表)
类别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270,072,823.91 | 100.00 | 5,749,221.73 | 2.13 | 264,323,602.18 |
其中: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58,268,515.97 | 58.60 | 4,748,055.48 | 3.00 | 153,520,460.49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33,372,208.36 | 12.36 | 1,001,166.25 | 3.00 | 32,371,042.11 |
处于建设期的金融资产模式的PPP项目 | 78,432,099.58 | 29.04 | - | - | 78,432,099.58 |
合计 | 270,072,823.91 | 100.00 | 5,749,221.73 | 2.13 | 264,323,602.18 |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2022年9月30日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49,221.73 | -702,123.61 | - | - | 5,047,098.12 |
合计 | 5,749,221.73 | -702,123.61 | - | - | 5,047,098.12 |
9.持有待售资产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2021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长期股权投资-安泽环境 | 16,679,655.76 | 20,004,000.00 | 94,358.49 | 2022年2月 |
合计 | 16,679,655.76 | 20,004,000.00 | 94,358.49 | — |
注:公司已于2022年
月已完成持有待售资产的处置。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备注 |
特许经营权项目长期应收款 | 18,691,813.51 | 12,333,023.39 | 详见附注11 |
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的EPC项目 | 42,029,959.18 | 44,507,261.12 | 详见附注11 |
合计 | 60,721,772.69 | 56,840,284.51 | — |
11.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待抵扣进项税 | 35,833,194.35 | 46,743,714.99 |
预缴所得税 | 3,242,903.33 | 2,970,846.98 |
合计 | 39,076,097.68 | 49,714,561.97 |
12.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特许经营权项目-运营项目 | 514,994,888.57 | - | 514,994,888.57 | 4.50%-7.00% |
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的EPC项目 | 48,597,284.26 | 3,418,787.79 | 45,178,496.47 | 3.85%-4.75% |
小计 | 563,592,172.83 | 3,418,787.79 | 560,173,385.04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61,096,496.75 | 374,724.06 | 60,721,772.69 | — |
合计 | 502,495,676.08 | 3,044,063.73 | 499,451,612.35 | — |
(续上表)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特许经营权项目-运营项目 | 437,257,655.46 | - | 437,257,655.46 | 4.50%-7.00% |
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的EPC项目 | 50,755,016.18 | 3,571,217.86 | 47,183,798.32 | 3.85%-4.75% |
小计 | 488,012,671.64 | 3,571,217.86 | 484,441,453.78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60,270,631.99 | 3,430,347.48 | 56,840,284.51 | — |
合计 | 427,742,039.65 | 140,870.38 | 427,601,169.27 |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组合1特许经营权项目坏账准备: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特许经营权项目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特许经营权项目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业主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3)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类别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2年9月30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的EPC项目 | 3,571,217.86 | -152,430.07 | - | - | 3,418,787.79 |
合计 | 3,571,217.86 | -152,430.07 | - | - | 3,418,787.79 |
13.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
合营企业 | ||||||
光环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 | 226,421,705.94 | - | - | 12,005,724.14 | - | - |
小计 | 226,421,705.94 | - | - | 12,005,724.14 | - | - |
联营企业 | ||||||
坎布里奇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7,055,645.28 | - | - | 64,910.24 | - | - |
和县中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510,078.98 | - | - | 20,585.53 | - | - |
五河中骐水务有限公司 | 53,029,751.80 | - | - | 2,601,503.37 | - | - |
小计 | 63,595,476.06 | 2,686,999.14 | ||||
合计 | 290,017,182.00 | - | - | 14,692,723.28 | - |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2022年9月30日 | 减值准备余额 |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合营企业 | |||||
光环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 | - | - | - | 238,427,430.08 | - |
小计 | - | - | - | 238,427,430.08 | - |
联营企业 | |||||
坎布里奇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 | - | - | 7,120,555.52 | - |
和县中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3,530,664.51 | - |
五河中骐水务有限公司 | - | - | - | 55,631,255.17 | - |
小计 | - | - | - | 66,282,475.20 | |
合计 | - | - | 304,709,905.28 | - |
1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9,182,011.92 | 10,014,960.68 |
合计 | 9,182,011.92 | 10,014,960.68 |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投资情况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宿州市安国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 - | - | - | 根据管理层持有意图判断 | — |
江苏海峡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 | 根据管理层持有意图判断 | — |
合计 | - | - | - | - | — | — |
15.固定资产
(1)分类列示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固定资产 | 63,454,337.56 | 61,301,253.48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合计 | 63,454,337.56 | 61,301,253.48 |
(2)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械设备 | 仪表仪器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1年12月31日 | 52,687,173.74 | 49,320,736.07 | 3,404,614.40 | 6,990,216.47 | 1,924,096.77 | 114,326,837.45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8,648,837.82 | - | 1,011,575.22 | 501,553.88 | 10,161,966.92 |
(1)购置 | - | 132,637.17 | - | 1,011,575.22 | 501,553.88 | 1,645,766.27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8,516,200.65 | - | - | - | 8,516,200.6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 |
4.2022年9月30日 | 52,687,173.74 | 57,969,573.89 | 3,404,614.40 | 8,001,791.69 | 2,425,650.65 | 124,488,804.37 |
二、累计折旧 | ||||||
1.2021年12月31日 | 21,050,114.76 | 21,767,180.65 | 3,235,081.13 | 5,549,534.45 | 1,423,672.98 | 53,025,583.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23,921.81 | 5,477,785.46 | - | 346,753.75 | 160,421.82 | 8,008,882.84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械设备 | 仪表仪器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1)计提 | 2,023,921.81 | 5,477,785.46 | - | 346,753.75 | 160,421.82 | 8,008,882.8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 |
4.2022年9月30日 | 23,074,036.57 | 27,244,966.11 | 3,235,081.13 | 5,896,288.20 | 1,584,094.80 | 61,034,466.81 |
三、减值准备 | ||||||
1.2021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
4.2022年9月30日 | - | - | - | - | - | - |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 ||||||
1.2022年9月30日账面价值 | 29,613,137.17 | 30,724,607.78 | 169,533.27 | 2,105,503.49 | 841,555.85 | 63,454,337.56 |
2.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31,637,058.98 | 27,553,555.42 | 169,533.27 | 1,440,682.02 | 500,423.79 | 61,301,253.48 |
②期末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③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16.在建工程(1)分类列示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在建工程 | 27,876,472.40 | 21,967,426.62 |
工程物资 | - | |
合计 | 27,876,472.40 | 21,967,426.62 |
(2)在建工程
①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环保产业孵化园 | 27,746,914.35 | - | 27,746,914.35 | 5,603,055.58 | - | 5,603,055.58 |
福州仓山项目 | - | - | - | 16,364,371.04 | - | 16,364,371.04 |
其他零星工程 | 129,558.05 | - | 129,558.05 | - | - | - |
合计 | 27,876,472.40 | - | 27,876,472.40 | 21,967,426.62 | - | 21,967,426.62 |
②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 预算数(万元)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2022年9月30日 |
环保产业孵化园 | 8,995.04 | 5,603,055.58 | 22,143,858.77 | - | - | 27,746,914.35 |
福州仓山项目 | 1,636.44 | 16,364,371.04 | - | 8,516,200.65 | 7,848,170.39 | - |
合计 | 10,631.48 | 21,967,426.62 | 22,143,858.77 | 8,516,200.65 | 7,848,170.39 | 27,746,914.35 |
(续上表)
项目名称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环保产业孵化园 | 30.85 | 30.00 | - | - | - | 自有资金 |
福州仓山项目 | 100.00 | 100.00 | - | - | - | 自有资金 |
合计 | — | — | - | - | - | — |
17.使用权资产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1年12月31日 | 2,898,878.89 | 2,898,878.89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2022年9月30日 | 2,898,878.89 | 2,898,878.89 |
二、累计折旧 | ||
1.2021年12月31日 | 1,538,082.58 | 1,538,082.58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9,894.26 | 559,894.2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2022年9月30日 | 2,097,976.84 | 2,097,976.84 |
三、减值准备 | ||
1.2021年12月31日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2022年9月30日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2022年9月30日账面价值 | 800,902.05 | 800,902.05 |
2.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1,360,796.31 | 1,360,796.31 |
18.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 | 软件 | 特许经营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1年12月31日 | 27,537,014.80 | 40,000.00 | 1,115,510.06 | 306,971,703.96 | 335,664,228.8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05,610.29 | 59,051,417.95 | 59,157,028.24 |
(1)购置 | - | - | 105,610.29 | - | 105,610.29 |
(2)自建 | - | - | - | 59,051,417.95 | 59,051,417.9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4.2022年9月30日 | 27,537,014.80 | 40,000.00 | 1,221,120.35 | 366,023,121.91 | 394,821,257.06 |
二、累计摊销 | |||||
1.2021年12月31日 | 4,205,382.04 | 23,000.04 | 1,051,018.55 | 23,258,603.39 | 28,538,004.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5,714.53 | 2,999.97 | 56,448.28 | 4,454,765.31 | 4,919,928.09 |
(1)计提 | 405,714.53 | 2,999.97 | 56,448.28 | 4,454,765.31 | 4,919,928.0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4.2022年9月30日 | 4,611,096.57 | 26,000.01 | 1,107,466.83 | 27,713,368.70 | 33,457,932.11 |
三、减值准备 | |||||
1.2021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4.2022年9月30日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2022年9月30日账面价值 | 22,925,918.23 | 13,999.99 | 113,653.52 | 338,309,753.21 | 361,363,324.95 |
2.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23,331,632.76 | 16,999.96 | 64,491.51 | 283,713,100.57 | 307,126,224.80 |
其他说明:无形资产中特许经营权包含两个项目:
、五河城南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PPP项目,授权单位为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12月19日由五河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项目已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管理,公司通过公开投标方式中选为社会资本方。该项目设计规模为2.0万吨/日,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运作方式为BOT。
、马鞍山市东部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项目,授权单位为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管理,中铁一局集团公司通过公开投标方式中选为社会资本方,并与江东控股集团市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合
营公司,以特许经营的方式运营该项目,该项目设计规模为5.5万吨/日,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江东中铁于2015年3月6日与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东控股集团市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资产权益转让协议》,以1亿元的价格受让该项特许经营权。
(2)截止2022年9月30日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马鞍山江东中铁水务有限公司 | 特许经营权-房屋建筑物 | 45,324,224.94 | 正在办理中 |
19.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2年9月30日 |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
合肥市南淝河流域应急处理服务项目第1包 | 3,526,212.61 | - | 3,526,212.61 | - | - |
福州仓山项目 | 7,848,142.39 | 1,177,221.34 | - | 6,670,921.05 | |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135,600.59 | 50,850.00 | - | 84,750.59 | |
合计 | 3,661,813.20 | 7,848,142.39 | 4,754,283.95 | - | 6,755,671.64 |
2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信用减值损失 | 34,330,567.62 | 5,338,225.71 | 32,300,458.49 | 5,085,698.51 |
资产减值准备 | 5,047,098.12 | 757,064.72 | 5,749,221.73 | 862,383.25 |
未实现的内部销售损益 | 25,028,858.07 | 3,754,328.71 | 25,880,733.60 | 3,882,110.04 |
递延收益 | 8,991,356.78 | 2,010,339.20 | 5,881,359.04 | 1,052,203.86 |
预计负债 | 23,950,755.46 | 5,940,568.39 | 20,590,399.65 | 5,147,599.91 |
长期待摊费用 | 1,000,000.00 | 150,000.00 | 771,428.59 | 115,714.29 |
合计 | 98,348,636.05 | 17,950,526.73 | 91,173,601.10 | 16,145,709.86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特许经营权 | 23,569,562.73 | 5,892,390.69 | 19,915,031.05 | 4,978,757.76 |
公允价值变动 | 229,656.93 | 34,448.54 | 205,712.33 | 30,856.8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3,160.91 | 16,974.14 | 946,109.68 | 141,916.45 |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公允价值变动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0,658,301.57 | 2,664,575.39 | 11,139,127.20 | 2,784,781.80 |
合计 | 34,570,682.14 | 8,608,388.76 | 32,205,980.26 | 7,936,312.86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信用减值损失 | 886,052.94 | 596,050.21 |
可抵扣亏损 | 26,338,046.89 | 28,902,685.11 |
预计负债 | 3,822,468.65 | 2,506,281.93 |
合计 | 31,046,568.48 | 32,005,017.25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备注 |
2022年 | - | 1,495,544.85 | — |
2023年 | 1,057,696.18 | 1,060,379.87 | — |
2024年 | 3,264,356.09 | 3,378,167.82 | — |
2025年 | 6,995,822.82 | 7,614,014.01 | — |
2026年 | 9,636,096.87 | 15,354,578.56 | — |
2027年 | 5,384,074.93 | - | — |
合计 | 26,338,046.89 | 28,902,685.11 | — |
21.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合同资产 | 11,252,717.96 | 11,579,931.77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9,778.76 | - |
合计 | 11,262,496.72 | 11,579,931.77 |
2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信用借款 | 101,228,975.70 | 130,377,890.50 |
合计 | 101,228,975.70 | 130,377,890.50 |
(2)本期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3)短期借款说明:
1)2022年1月20日,本公司与浦发银行马鞍山支行签订1,000万元借款合同(10012022280016),用途为支付货款,截至2022年9月30日尚未归还借款500.00万元。
2)2022年
月
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签订1,000万元借款合同(0130600002-2022年(广场)字00127号),用途为日常生产经营,截至2022年
月
日尚未归还借款
500.00万元。
3)2022年4月20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500万元借款合同(2022年马中银贷字
号),用途为支付原材料款,截至2022年
月
日尚未归还借款
500.00万元。
4)2022年
月
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
万元借款合同(2022年马中银贷字014号),用途为支付货款,截至2022年9月30日尚未归还借款500.00万元。
5)2022年6月7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500万元借款合同(2022年马中银贷字016号),用途为支付货款,截至2022年9月30日尚未归还借款500.00万元。
6)2022年7月6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500万元借款合同(2022年马中银贷字
号),用途为支付货款,截至2022年
月
日尚未归还借款
500.00万元。
7)2022年8月3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500万元借款合同(2022年马中银贷字023号),用途为支付货款,截至2022年9月30日尚未归还借款500.00万元。
8)2022年9月5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500万元借款合同(2022年马中银贷字
号),用途为支付货款,截至2022年
月
日尚未归还借款
500.00万元。
9)2022年9月14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500万元借款合同(2022年马中银贷字027号),用途为支付货款,截至2022年9月30日尚未归还借款500.00万元。
10)2022年7月27日,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549.49万元借款合同((2022)皖银综授总字第000063号-03),用途为日常经营周转,截至2022年9月30日尚未归还借款549.49万元。
11)2022年
月
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花山区支行签订2,000万元借款合同(34010120220003022),用途为支付货款,截至2022年9月30日尚未归还借款1,500.00万元。
12)2021年10月18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马鞍山分行营业部签订《授信协议》及《付款代理合作协议》,授信期间自2021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授信额度为10,000.00万元。《授信协议》项下招商银行马鞍山分行营业部对本公司发放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截至2022年
月
日,招商银行马鞍山分行营业部为本公司发放贷款累计1,662.40万元。招商银行马鞍山分行营业部作为买方保理商履行核准付款责任所支付款项及相关费用,构成招商银行马鞍山分行营业部对本公司发放的融资。截止2022年9月30日,招商银行马鞍山分行营业部为本公司代理付款累计1,903.63万元。
23.应付票据
种类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31,575,374.56 | 16,780,976.09 |
合计 | 31,575,374.56 | 16,780,976.09 |
(1)截至2022年
月
日,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2)2022年9月末应付票据余额较2021年末增长88.16%,主要系本期票据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24.应付账款
(1)按性质列示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应付材料款 | 108,129,841.54 | 121,187,297.15 |
应付工程款 | 169,697,798.97 | 210,471,296.95 |
其他 | 12,482,313.94 | 14,371,161.17 |
合计 | 290,309,954.45 | 346,029,755.27 |
(2)期末账龄超过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
南京大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9,906,824.98 | 尚未结算完毕 |
宿州市复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8,044,795.95 | 尚未结算完毕 |
宿州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958,165.18 | 尚未结算完毕 |
宿州市润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366,712.63 | 尚未结算完毕 |
安徽拓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230,203.65 | 尚未结算完毕 |
江苏海峡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883,483.18 | 尚未结算完毕 |
山西清科活性炭科技有限公司 | 5,760,000.00 | 尚未结算完毕 |
江苏金博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5,486,621.56 | 尚未结算完毕 |
如皋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5,368,981.95 | 尚未结算完毕 |
无锡市通用机械厂有限公司 | 4,924,099.05 | 尚未结算完毕 |
安徽易航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4,210,496.59 | 尚未结算完毕 |
合计 | 69,140,384.72 | — |
25.合同负债(1)合同负债情况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预收商品款 | 850,064.78 | 8,850,404.56 |
已结算未完工款 | 6,314,252.16 | 9,343,940.49 |
合计 | 7,164,316.94 | 18,194,345.05 |
(2)2022年9月末合同负债余额较2020年末下降60.62%,主要系预收商品款本期结转收入所致。
26.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2年9月30日 |
一、短期薪酬 | 7,233,833.34 | 44,785,960.32 | 50,336,502.81 | 1,683,290.8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 4,023,643.91 | 3,663,137.46 | 360,506.45 |
三、辞退福利 | - | 116,861.00 | 116,861.00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 - | - |
合计 | 7,233,833.34 | 48,926,465.23 | 54,116,501.27 | 2,043,797.30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2年9月30日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2年9月30日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121,112.16 | 37,812,003.33 | 43,732,507.40 | 1,200,608.09 |
二、职工福利费 | - | 2,429,834.85 | 2,429,834.85 | - |
三、社会保险费 | - | 2,433,945.50 | 2,057,420.36 | 376,525.1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 | 2,293,139.51 | 1,930,803.09 | 362,336.42 |
工伤保险费 | - | 140,805.99 | 126,617.27 | 14,188.72 |
四、住房公积金 | - | 1,998,727.19 | 1,985,354.69 | 13,372.50 |
五、工会经费 | 44,065.45 | 54,667.43 | 74,603.49 | 24,129.39 |
六、职工教育经费及其他 | 68,655.73 | 56,782.02 | 56,782.02 | 68,655.73 |
合计 | 7,233,833.34 | 44,785,960.32 | 50,336,502.81 | 1,683,290.8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2年9月30日 |
1.基本养老保险 | - | 3,882,401.00 | 3,532,624.58 | 349,776.42 |
2.失业保险费 | - | 122,250.19 | 111,520.16 | 10,730.03 |
3.企业年金 | - | 18,992.72 | 18,992.72 | - |
合计 | - | 4,023,643.91 | 3,663,137.46 | 360,506.45 |
27.应交税费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企业所得税 | 699,309.91 | 4,394,288.97 |
土地使用税 | 381,781.33 | 394,324.33 |
房产税 | 148,856.48 | 115,015.96 |
增值税 | 90,815.64 | 672,912.88 |
个人所得税 | 58,125.48 | 166.57 |
水利基金 | 29,536.78 | 84,976.15 |
印花税 | 29,511.27 | 95,633.2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758.70 | 46,072.70 |
教育费附加 | 4,368.14 | 33,336.39 |
其他 | 10,000.00 | 16,617.70 |
合计 | 1,458,063.73 | 5,853,344.89 |
注:
2022年
月末应交税费余额较2021年末下降
75.09%,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本期缴纳所致。
28.其他应付款
(1)分类列示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股利 | 4,000,000.00 | - |
其他应付款 | 2,686,902.92 | 9,436,467.37 |
合计 | 6,686,902.92 | 9,436,467.37 |
(2)应付股利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普通股股利 | 4,000,000.00 | - | - |
合计 | 4,000,000.00 | - | - |
说明:2022年5月31日,根据江东中铁股东会决议,同意向股东分配利润400万元。其中:
安徽江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金分配利润
万元,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现金分配利润196万元。
(3)其他应付款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保证金及押金 | 1,484,479.80 | 2,055,689.74 |
股权转让款 | - | 5,901,180.00 |
应付暂收款 | 118,134.43 | 112,367.30 |
其他 | 1,084,288.69 | 1,367,230.33 |
合计 | 2,686,902.92 | 9,436,467.37 |
②期末无账龄超过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③2022年9月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2021年末下降71.53%,主要系本期处置安泽环境股权,股权转让款转回所致。
2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1,338,035.01 | 32,494,546.88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44,494.83 | 779,850.53 |
合计 | 31,482,529.84 | 33,274,397.41 |
30.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待转销项税额 | 126,360.00 | 1,322,474.24 |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合计 | 126,360.00 | 1,322,474.24 |
31.长期借款(1)长期借款分类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2年1-9月利率区间 |
保证借款 | 61,081,394.44 | 71,522,019.94 | 4.3%—6.37% |
质押借款 | 48,061,862.50 | 53,071,417.50 | 3.8%—4.9% |
抵押借款 | 6,535,353.59 | - | 4.3% |
信用借款 | 15,823,758.95 | - | 3.55%—3.7% |
质押+保证借款 | 360,881,019.12 | 350,511,109.44 | 4.2%—4.6% |
小计 | 492,383,388.60 | 475,104,546.88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1,338,035.01 | 32,494,546.88 | — |
合计 | 461,045,353.59 | 442,610,000.00 | — |
(2)长期借款情况说明:
保证借款:
1)2017年
月,本公司子公司宜兴华骐与宁波银行无锡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借款金额3,500.00万元,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尚未归还借款1,300.00万元,其中
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
220.00万元。
2)2021年1月,本公司子公司宜兴华骐与浦发银行无锡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借款金额5,000.00万元,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
月
日止,尚未归还借款4,800.00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250.00万元。
质押借款:
1)2015年4月,中铁水务与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湖东路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6,200万元整,并以马鞍山市东部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质作为质押担保。截至2022年
月
日尚未归还借款4,800万元,其中
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
万元。
抵押借款:
1)2022年5月,本公司与浦发银行马鞍山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借款总
金额5,800.00万元,提款期自2022年5月31日至2023年5月13日。本公司将其拥有的编号为皖(2019)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26234号的不动产权证项下土地使用权抵押给浦发银行马鞍山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设定抵押价值合计959.96万元。截至2022年
月
日止,尚未归还的借款额
653.53万元,其中无
年内到期的借款。信用借款:
1)2022年
月,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0万元,借款期限2年,用途为日常生产经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
月
日之前一次或多次提清款项。截至2022年
月
日止,尚未归还的借款额980.00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380.00万元。
2)2022年
月,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周谷堆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600万元,借款期限2年,用途为经营性支出。截至2022年9月
日止,尚未归还的借款额
600.00万元,其中
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
100.00万元。
3)2020年12月,光环能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9,600万元整。截至2022年9月30日尚未归还借款金额3,613.15万元,其中
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
万元。
质押+保证借款:
1)2018年
月,本公司子公司含山华骐环境以含山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PPP项目工程应收账款向徽商银行马鞍山分行设定《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为最高额本金15,052.8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本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与徽商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含山华骐环境向徽商银行马鞍山分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最高限额为7,200.00万元。
1.1)2018年5月,本公司子公司含山华骐环境与徽商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000.00万元整,以含山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PPP项目工程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尚未归还借款2,840.00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400.00万元。
1.2)2018年9月,本公司子公司含山华骐环境与徽商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300.00万元整,以含山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PPP项目工程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尚未归还借款1,630.00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230.00万元。
1.3)2019年1月,本公司子公司含山华骐环境与徽商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900.00万元整,以含山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PPP项目工程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
月
日止,尚未归还借款
635.00万元,其中
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
90.00万元。
2)2019年11月,本公司子公司马鞍山华骐与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总金额8,996.00万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
月15日之前一次或多次提清款项。以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对应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
月
日止,尚未归还的借款额4,356.00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70.00万元。
3)2020年
月,本公司子公司含山华骐水环境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马鞍山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借款总金额4,000.00元,提款期自2020年3月30日至2021年3月30日。本公司子公司含山华骐水环境以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含山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及西区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的预期收益向浦发银行马鞍山支行设定《应收账款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同时本公司与浦发银行马鞍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含山华骐水环境向浦发银行马鞍山支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抵押及担保最高限额均为4,000.00万元。
3.1)2020年4月,本公司子公司含山华骐水环境与浦发银行马鞍山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借款金额1,500.00万元整,以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含山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及西区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对应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尚未归还借款1,443.75万元,其中
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
75.00万元。
3.2)2020年5月,本公司子公司含山华骐水环境与浦发银行马鞍山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借款金额1,500.00万元整,以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含山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及西区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对应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
月
日止,尚未归还借款1,443.75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75.00万元。
3.3)2020年6月,本公司子公司含山华骐水环境与浦发银行马鞍山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借款金额1,000.00万元整,以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含山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及西区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对应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
月
日止,尚未归还借款
962.5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50.00万元。
4)2021年
月,本公司子公司五河华骐水务与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总金额3,000.00万元。以五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产生的收费权为质押担保,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
月
日止,尚未归还的借款额2,630.00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380.00万元。
5)2021年
月,本公司子公司和县华骐与浦发银行马鞍山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借款总金额2,250.00万元。以安徽省精细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投资运营协议》产生的应收账款为质押担保,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
月
日止,尚未归还的借款额2,100.00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150.00万元。
7)2021年3月,本公司子公司五河城南与中国工商银行五河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总金额18,000.00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
月
日之前一次或多次提清款项。以五河华骐南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全部权益和收益作为质押担保,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
月
日止,尚未归还的借款额18,000.00万元,其中
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
100.00万元。
32.租赁负债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租赁付款额 | 872,538.98 | 1,443,146.25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1,868.92 | 58,663.99 |
小计 | 850,670.06 | 1,384,482.26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44,494.83 | 779,850.53 |
合计 | 706,175.23 | 604,631.73 |
33.长期应付款
(1)分类列示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长期应付款 | - | 4,481,720.57 |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专项应付款 | - | 1,555.09 |
小计 | - | 4,483,275.66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项 | - | - |
合计 | - | 4,483,275.66 |
(2)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应付五河BOT项目债务款 | - | 4,481,720.57 |
小计 | - | 4,481,720.57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 - |
合计 | - | 4,481,720.57 |
(3)专项应付款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2年9月30日 | 形成原因 |
安徽省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专项资金 | 1,555.09 | - | 1,555.09 | - | — |
合计 | 1,555.09 | - | 1,555.09 | - | — |
34.预计负债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形成原因 |
特许权项目后续更新支出 | 26,773,224.11 | 22,096,681.58 | 特许经营权项目预计更新 |
弃置费用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南淝河项目弃置费用 |
合计 | 27,773,224.11 | 23,096,681.58 | — |
35.递延收益
(1)递延收益情况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2年9月30日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881,359.04 | 5,120,000.00 | 2,010,002.26 | 8,991,356.78 | 收到财政拨款 |
合计 | 5,881,359.04 | 5,120,000.00 | 2,010,002.26 | 8,991,356.78 | — |
(2)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补助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2022年9月30日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集成式小区污水处理项目 | 2,750,000.00 | - | - | 375,000.00 | - | 2,37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太湖治理专项补助 | 1,700,000.00 | 5,120,000.00 | - | 203,643.22 | - | 6,616,356.78 | 与资产相关 |
补助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2022年9月30日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适应不同需求的黑臭水体快速净化成套装备技术开发补助 | 1,431,359.04 | - | - | 1,431,359.04 | - | -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5,881,359.04 | 5,120,000.00 | - | 2,010,002.26 | - | 8,991,356.78 | — |
36.所有者权益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 1,096,267,189.00 | 1,059,450,407.31 |
少数股东权益 | 18,314,713.72 | 19,230,181.65 |
合计 | 1,114,581,902.72 | 1,078,680,588.96 |
37.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1)分类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35,839,834.16 | 238,660,402.72 | 650,061,747.05 | 478,233,096.59 |
其他业务 | 1,760,057.92 | 368,702.96 | 2,513,661.30 | 1,255,069.80 |
合计 | 337,599,892.08 | 239,029,105.68 | 652,575,408.35 | 479,488,166.39 |
(2)主营业务(分类别)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水环境治理工程 | 184,596,724.81 | 147,612,807.57 | 493,992,319.23 | 376,398,671.28 |
水处理产品销售 | 49,289,365.94 | 25,674,724.93 | 49,118,047.47 | 30,486,812.60 |
污水处理投资运营 | 101,953,743.41 | 65,372,870.22 | 106,951,380.35 | 71,347,612.71 |
其中:运营收入 | 72,406,808.34 | 65,372,870.22 | 88,326,511.39 | 71,347,612.71 |
利息收入 | 29,546,935.07 | - | 18,624,868.96 | - |
合计 | 335,839,834.16 | 238,660,402.72 | 650,061,747.05 | 478,233,096.59 |
(3)主营业务(分地区)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华东地区 | 237,535,700.83 | 167,476,037.00 | 509,749,553.02 | 378,128,407.29 |
华南、西南地区 | 78,187,649.91 | 58,434,167.96 | 101,945,982.33 | 76,402,449.90 |
其他地区 | 20,116,483.42 | 12,750,197.76 | 38,366,211.70 | 23,702,239.40 |
合计 | 335,839,834.16 | 238,660,402.72 | 650,061,747.05 | 478,233,096.59 |
(4)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2022年1-9月 | ||
与本公司关系 | 营业收入 | 占公司本年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
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非关联方 | 79,220,351.42 | 23.47 |
重庆碧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非关联方 | 28,810,029.21 | 8.53 |
广东中环科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7,070,796.46 | 8.02 |
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 | 非关联方 | 18,666,281.93 | 5.53 |
固镇县汉兴水利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8,134,929.83 | 5.37 |
合计 | — | 171,902,388.85 | 50.92 |
38.税金及附加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94,545.59 | 478,701.89 |
教育费附加 | 223,685.21 | 223,824.47 |
地方教育附加 | 149,123.45 | 149,216.29 |
土地使用税 | 1,057,307.22 | 1,479,870.96 |
车船使用税 | 12,416.56 | 17,304.88 |
房产税 | 329,342.60 | 347,623.45 |
印花税 | 130,989.68 | 293,206.53 |
水利建设基金 | 201,406.78 | 478,834.94 |
其他 | 27,083.31 | 295,691.77 |
合计 | 2,625,900.40 | 3,764,275.18 |
39.销售费用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职工薪酬 | 2,657,268.15 | 2,577,659.92 |
业务招待费 | 166,118.77 | 243,551.60 |
差旅交通费 | 398,205.35 | 615,244.46 |
广告宣传费 | 474,149.94 | 1,438,337.63 |
售后服务费 | 4,983,075.02 | 2,369,179.36 |
办公费 | 121,952.34 | 87,293.60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 | 28,890.00 | 40,324.00 |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其他 | 397,001.48 | 154,518.48 |
合计 | 9,226,661.05 | 7,526,109.05 |
40.管理费用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职工薪酬 | 19,917,386.14 | 24,605,192.16 |
中介服务费 | 2,287,340.74 | 3,156,142.25 |
折旧与摊销 | 1,701,353.95 | 2,066,366.37 |
停工损失 | 2,301,884.29 | - |
办公费 | 1,224,647.22 | 1,748,242.95 |
差旅交通费 | 907,123.23 | 2,077,589.58 |
业务招待费 | 796,637.86 | 1,361,477.28 |
物业管理费 | 58,567.58 | 65,587.55 |
水电费 | 240,345.98 | 183,989.18 |
修理费 | 207,299.58 | 334,223.09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83,071.88 | 173,001.13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 | 75,416.26 | 92,247.00 |
其他 | 266,311.78 | 490,051.36 |
合计 | 30,167,386.49 | 36,354,109.90 |
41.研发费用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职工薪酬 | 4,742,359.98 | 9,902,103.22 |
材料费 | 4,037,395.01 | 8,852,860.69 |
折旧与摊销 | 152,644.76 | 205,133.77 |
技术、检测及服务费 | 514,397.90 | 374,666.27 |
其他 | 377,735.05 | 481,642.78 |
合计 | 9,824,532.70 | 19,816,406.73 |
42.财务费用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利息支出 | 16,759,957.48 | 28,020,114.52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36,795.07 | 75,367.17 |
减:利息收入 | 2,493,567.74 | 5,187,365.61 |
利息净支出 | 14,266,389.74 | 22,832,748.91 |
更新改造费计提利息 | 419,123.12 | 878,517.81 |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融资费用 | - | 2,535,235.71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144,391.03 | 317,359.40 |
合计 | 14,829,903.89 | 26,563,861.83 |
43.其他收益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7,974,987.65 | 8,719,162.44 | —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578,643.22 | 6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431,359.04 | 1,252,259.88 | 与收益相关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5,964,985.39 | 6,866,902.56 | 与收益相关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206,707.28 | 92,744.47 | — |
其中: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39,252.70 | 23,574.23 | 与收益相关 |
增值税加计扣除 | 167,454.58 | 69,170.24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8,181,694.93 | 8,811,906.91 | — |
44.投资收益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578,943.32 | 20,430,384.4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523,846.93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666,867.99 | 727,365.56 |
债务重组收益 | 1,461,300.53 | - |
特许经营权终止收益 | - | 2,000,000.00 |
合计 | 21,230,958.77 | 23,157,750.00 |
4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3,944.61 | 205,712.33 |
合计 | 23,944.61 | 205,712.33 |
46.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 32,400.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284,716.11 | -7,799,838.2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72,826.02 | 525,624.60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52,430.07 | -533,833.40 |
合计 | -2,405,112.06 | -7,775,647.06 |
47.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702,123.61 | 89,411.03 |
合计 | 702,123.61 | 89,411.03 |
48.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 | 15,479.69 |
其中:固定资产 | - | 15,479.69 |
合计 | - | 15,479.69 |
49.营业外收入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17,631.75 | 3,742.27 | 17,631.75 |
合计 | 17,631.75 | 3,742.27 | 17,631.75 |
50.营业外支出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150,000.00 | - | 150,0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 | 7,203.06 | - |
其他 | 11,754.89 | 20,062.46 | 11,754.89 |
合计 | 161,754.89 | 27,265.52 | 161,754.89 |
51.所得税费用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949,061.60 | 12,375,979.2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07,798.65 | 404,916.88 |
合计 | 7,941,262.95 | 12,780,896.13 |
52.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2,274,490.46 | 票据、保函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6,595,000.00 | 质押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
无形资产 | 332,094,062.74 | 抵押、质押用于银行借款 |
长期应收款 | 301,384,239.25 | 质押用于银行借款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13,216,310.69 | 质押用于银行借款 |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合计 | 665,564,103.14 | — |
53.外币货币性项目无。
54.政府补助(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项目 | 金额 | 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列报项目 |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
集成式小区污水处理项目 | 10,000,000.00 | 递延收益 | 375,000.00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太湖治理专项补助 | 8,120,000.00 | 递延收益 | 203,643.22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合计 | 18,120,000.00 | — | 578,643.22 | 600,000.00 | — |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项目 | 金额 | 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列报项目 |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
企业上市补贴 | 5,380,000.00 | — | - | 5,380,000.00 | 其他收益 |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奖励 | 3,400,000.00 | — | 3,400,000.00 | - | 其他收益 |
适应不同需求的黑臭水体快速净化成套装备技术开发补助 | 2,683,618.92 | 递延收益 | 1,431,359.04 | 1,252,259.88 | 其他收益 |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奖金 | 1,000,000.00 | — | 1,000,000.00 | - | 其他收益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735,355.22 | — | 33,870.10 | 701,485.12 | 其他收益 |
政府制造强省奖补资金 | 500,000.00 | — | 500,000.00 | - | 其他收益 |
科技创新政策奖励资金 | 440,000.00 | — | 440,000.00 | - | 其他收益 |
市级制造业政策资金 | 220,000.00 | — | 220,000.00 | - | 其他收益 |
稳岗就业补贴 | 237,337.21 | — | 63,359.54 | 173,977.67 | 其他收益 |
知识产权奖补 | 235,000.00 | — | 121,000.00 | 114,000.00 | 其他收益 |
115产业创新团队经费 | 300,000.00 | — | 100,000.00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产业扶持补助资金 | 196,200.00 | — | 57,200.00 | 139,000.00 | 其他收益 |
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补助 | 24,200.00 | — | 10,800.00 | 13,400.00 | 其他收益 |
马鞍山经开区土地使用税奖补 | 32,830.77 | — | - | 32,830.77 | 其他收益 |
其他 | 130,964.75 | — | 18,755.75 | 112,209.00 | 其他收益 |
项目 | 金额 | 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列报项目 |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
合计 | 15,515,506.87 | — | 7,396,344.43 | 8,119,162.44 | — |
七、合并范围的变更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报告期内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马鞍山江东中铁水务有限公司 | — | — | 51.00 | 备考假设 |
(续上表)
被购买方名称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马鞍山江东中铁水务有限公司 | — | — | — | — |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五河华骐 | 安徽蚌埠 | 安徽蚌埠 | 污水处理 | 100.00 | - | 设立 |
北京华骐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污水处理 | 100.00 | - | 设立 |
宜兴华骐 | 江苏宜兴 | 江苏宜兴 | 污水处理 | 100.00 | - | 设立 |
润佑水务 | 安徽马鞍山 | 安徽马鞍山 | 污水处理 | 100.00 | - | 设立 |
和县华骐 | 安徽马鞍山 | 安徽马鞍山 | 污水处理 | 100.00 | - | 设立 |
当涂华骐 | 安徽当涂 | 安徽当涂 | 污水处理 | 90.00 | - | 设立 |
含山华骐环境 | 安徽含山 | 安徽含山 | 污水处理 | 90.00 | - | 设立 |
马鞍山华骐 | 安徽马鞍山 | 安徽马鞍山 | 污水处理 | 100.00 | - | 设立 |
含山华骐水环境 | 安徽含山 | 安徽含山 | 污水处理 | 90.00 | - | 设立 |
五河城南 | 安徽蚌埠 | 安徽蚌埠 | 污水处理 | 100.00 | - | 设立 |
蔚蓝装备 | 安徽马鞍山 | 安徽马鞍山 | 设备制造 | 100.00 | - | 设立 |
华骐生态材料 | 安徽马鞍山 | 安徽马鞍山 | 生态材料制造与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华骐管家 | 安徽马鞍山 | 安徽马鞍山 | 环保咨询服务 | 100.00 | - | 设立 |
江东中铁 | 安徽马鞍山 | 安徽马鞍山 | 污水处理 | 51.00 | - | 模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合营企业 | ||||||
光环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 | 安徽马鞍山 | 安徽马鞍山 | 垃圾焚烧发电 | 50.00 | - | 权益法核算 |
光环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环江东”)为本次资产重组的标的,拟收购5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为本公司的重要合营企业。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光环江东 | 光环江东 | |
流动资产 | 198,665,520.26 | 207,308,190.92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87,987,882.97 | 94,710,269.84 |
非流动资产 | 555,798,372.71 | 563,140,411.04 |
资产合计 | 754,463,892.97 | 770,448,601.96 |
流动负债 | 49,172,341.15 | 54,544,017.53 |
非流动负债 | 343,840,092.75 | 356,599,799.70 |
负债合计 | 393,012,433.90 | 411,143,817.23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61,451,459.07 | 359,304,784.73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80,725,729.54 | 179,652,392.37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 - |
——其他 | 57,701,700.54 | 46,769,313.57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38,427,430.08 | 226,421,705.94 |
营业收入 | 93,292,787.26 | 130,503,987.60 |
财务费用 | 10,100,879.74 | 14,993,968.09 |
所得税费用 | 1,411,323.28 | 1,684,838.83 |
净利润 | 26,146,674.34 | 35,739,937.93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光环江东 | 光环江东 | |
综合收益总额 | 26,146,674.34 | 35,739,937.93 |
(3)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66,282,475.20 | 63,595,476.06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686,999.14 | 3,628,028.50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2,686,999.14 | 3,628,028.50 |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等,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长期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
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
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
47.90%(比较期:44.39%);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80.91%(比较期:
58.80%)。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止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01,228,975.70 | - | - | - | 101,228,975.70 |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票据 | 31,575,374.56 | - | - | - | 31,575,374.56 |
应付账款 | 290,309,954.45 | - | - | - | 290,309,954.45 |
其他应付款 | 6,686,902.92 | - | - | - | 6,686,902.9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1,482,529.84 | - | - | - | 31,482,529.84 |
长期借款 | - | 47,054,000.00 | 33,604,000.00 | 380,387,353.59 | 461,045,353.59 |
租赁负债 | - | 706,175.23 | - | - | 706,175.23 |
合计 | 461,283,737.47 | 47,760,175.23 | 33,604,000.00 | 380,387,353.59 | 923,035,266.29 |
(续上表)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30,377,890.50 | - | - | - | 130,377,890.50 |
应付票据 | 16,780,976.09 | - | - | - | 16,780,976.09 |
应付账款 | 346,029,755.27 | - | - | - | 346,029,755.27 |
其他应付款 | 9,436,467.37 | - | - | - | 9,436,467.3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3,274,397.41 | - | - | - | 33,274,397.41 |
长期借款 | - | 31,500,000.00 | 32,500,000.00 | 378,610,000.00 | 442,610,000.00 |
租赁负债 | - | 604,631.73 | - | - | 604,631.73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4,483,275.66 | 4,483,275.66 |
合计 | 535,899,486.64 | 32,104,631.73 | 32,500,000.00 | 383,093,275.66 | 983,597,394.03 |
3.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公司借款为人民币借款,人民币借款主要为浮动利率借款,借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公司目前主要是通过合理安排短期和中长期借款比例来避免利率变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风险。
(2)公司不存在汇率风险及其他价格风险。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2022年9月30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96,729,656.94 | - | 96,729,656.94 |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9,182,011.92 | 9,182,011.92 |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2.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结构性存款,根据所观察市场的金融产品收益率来计算本结构性存款的收益率而得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最终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价值。
3.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持有宿州市安国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江苏海峡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按照市场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测算其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
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马鞍山市安工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马鞍山 | 资产管理 | 1,000.00万元 | 14.10 | 27.80 |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情况马鞍山市安工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工大资产”)持有公司
14.1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安工大资产系安徽工业大学(以下简称“安工大”)的全资子公司,是安工大兴办企业实体的出资人,代表安工大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行使股东权利。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工大下属独资公司安工大资产持有本公司14.10%的股份,为单一最大股东,除2017年增资入股的山鹰基金持有
11.81%的股份外,公司其他股东持股较为分散,且持股比例均未超过5.00%。
安工大通过安工大资产推荐并当选公司董事的人数占董事会人数半数以上,安工大及安工大资产对公司董事会及其决议的形成具有实质重大影响。
为加强公司股权控制结构的稳定性,部分股东与安工大资产签署了股份投票权委托协议和补充协议,同意自该协议签署日至持有公司股票期间将其股份投票权委托给安工大资产行使,使得上述机构和股东在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以及董事、监事的提名和任免等重大事项上能够保持一致行动。报告期末,安工大资产受托享有的本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为13.70%,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合计为27.80%,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形成具有重大影响。
综上,安工大认定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1)本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无。
(2)报告期内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和县中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股10.00%的联营企业 |
坎布里奇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股15.00%的联营企业 |
五河中骐水务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股47.50%的联营企业 |
光环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 | (备考假设)本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 |
4.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王健 | 董事长;持有公司0.11%股份 |
李明河 | 董事长王健配偶;持有公司2.80%股份 |
郑俊 | 董事;副董事长;持有公司2.80%股份 |
郑杰 | 董事;总经理;持有公司2.50%股份 |
刘光春 | 8名投票权委托人之一;持有公司2.53%股份 |
王爱斌 | 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公司2.73%股份 |
安徽工业大学华冶自动化工程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
马鞍山市丰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连宏伟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有公司1.00%股份 |
兰萍 | 8名投票权委托人之一;持有公司0.20%股份 |
江东控股集团责任有限公司 | (备考假设)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 |
马鞍山中铁水务有限公司 | 中铁水务之股东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银川中铁水务润川矿泉水有限公司 | 中铁水务之股东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之孙公司 |
马鞍山市金土地勘测评估有限公司 | 最终母公司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最终母公司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马鞍山中鑫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最终母公司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马鞍山市润湖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最终母公司为江东控股集团责任有限公司 |
皖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最终母公司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马鞍山江东颐养有限责任公司 | 最终母公司为江东控股集团责任有限公司 |
安徽江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最终母公司为江东控股集团责任有限公司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2年1-9月发生额 | 2021年度发生额 |
安徽工业大学 | 技术服务 | - | 26,116.50 |
马鞍山市金土地勘测评估有限公司 | 工程服务 | 74,097.09 | - |
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3,573,281.57 | 5,300,120.31 |
马鞍山中鑫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检测费 | - | 6,037.74 |
马鞍山市润湖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零星采购 | 1,713.00 | 1,546.00 |
马鞍山中铁水务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 | 113,207.54 |
银川中铁水务润川矿泉水有限公司 | 零星采购 | 19,980.00 | 15,780.00 |
合计 | — | 3,669,071.66 | 5,462,808.0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2年1-9月发生额 | 2021年度发生额 |
安徽安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水处理产品销售 | - | 973,451.33 |
和县中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水环境治理工程 | - | 5,410,257.81 |
五河中骐水务有限公司 | 水环境治理工程 | 6,824,985.98 | 27,756,087.54 |
五河中骐水务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投资运营 | - | 459,905.67 |
五河中骐水务有限公司 | 其他业务收入 | 1,977,029.53 | 1,612,889.28 |
皖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水环境治理工程 | 3,713,861.62 | 18.56 |
合计 | — | 12,515,877.13 | 36,212,610.19 |
(2)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2022年1-9月确认的租赁收入 | 2021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 |
马鞍山市丰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485.71 | 2,971.42 |
(3)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华骐环保 | 宜兴华骐 | 35,000,000.00 | 2017/11/7 | 2027/11/1 | 否 |
华骐环保 | 含山华骐环境 | 72,000,000.00 | 2018/5/30 | 2031/5/30 | 否 |
华骐环保 | 润佑水务 | 20,000,000.00 | 2019/8/28 | 2022/8/19 | 是 |
华骐环保 | 马鞍山华骐 | 89,960,000.00 | 2019/12/12 | 2040/11/3 | 否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华骐环保 | 含山水环境 | 40,000,000.00 | 2020/4/2 | 2038/4/2 | 否 |
华骐环保 | 宜兴华骐 | 50,000,000.00 | 2020/5/29 | 2032/12/30 | 否 |
华骐环保 | 五河华骐水务 | 30,000,000.00 | 2021/4/9 | 2032/4/12 | 否 |
华骐环保 | 五河华骐城南 | 180,000,000.00 | 2021/3/31 | 2048/11/20 | 否 |
华骐环保 | 和县华骐 | 22,500,000.00 | 2021/9/30 | 2036/9/30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王健、李明河、王爱斌、郑杰 | 华骐环保 | 4,000,000.00 | 2019/4/16 | 2022/3/29 | 是 |
王健、李明河、郑俊、郑杰、刘光春、王爱斌 | 润佑水务 | 20,000,000.00 | 2019/8/28 | 2022/8/19 | 是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安徽安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598,026.31 | 51,157.89 | 750,216.58 | 58,577.58 |
应收账款 | 和县中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717,384.56 | 2,782,181.74 | 7,991,720.86 | 1,572,066.59 |
应收账款 | 坎布里奇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509,700.00 | 254,850.00 | 509,700.00 | 254,850.00 |
应收账款 | 五河中骐水务有限公司 | 33,186,589.37 | 1,659,329.47 | 43,986,125.39 | 2,199,306.27 |
应收账款 | 马鞍山江东颐养有限责任公司 | 9,171.41 | 458.57 | 9,171.41 | 458.57 |
合同资产 | 安徽安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7,674,575.52 | 830,237.27 | 27,819,385.25 | 834,581.56 |
合同资产 | 和县中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1,320,506.97 | 639,615.21 | 20,061,039.13 | 601,831.17 |
合同资产 | 五河中骐水务有限公司 | 187,156.02 | 5,614.68 | - | - |
合同资产 | 马鞍山江东颐养有限责任公司 | 825.43 | 24.76 | 825.43 | 24.76 |
合同资产 | 皖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292,929.20 | 68,787.88 | 809,156.07 | 24,274.68 |
其他应收款 |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162,253.00 | 8,112.65 | - | - |
其他应收款 | 马鞍山中鑫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960.00 | 48.00 | - | - |
长期应收款 | 安徽安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1 | 37,782,989.83 | 2,872,787.79 | 38,396,403.82 | 2,953,287.24 |
注
:公司对安徽安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长期应收款金额包含了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金额。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合同负债 | 皖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1,409,380.54 | 1,115,044.24 |
应付账款 | 马鞍山中铁水务有限公司 | - | 12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马鞍山中铁水务有限公司 | 45,079.00 | - |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1)资本承诺
单位:万元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 | 11,106.75 |
合计 | - | 11,106.75 |
(2)未结清的保函
单位:万元
受益人 | 保函金额 | 到期日 |
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8.58 | 2023/11/5 |
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115.60 | 2022/10/21 |
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89.60 | 2022/12/3 |
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87.93 | 2022/12/6 |
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294.93 | 2022/12/30 |
成都环境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71.88 | 2022/12/30 |
固镇县汉兴水利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2.11 | 2022/11/26 |
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城自来水分公司 | 171.00 | 2023/6/2 |
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8.10 | 2022/11/1 |
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41.25 | 2024/3/1 |
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4.61 | 2023/1/4 |
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4.92 | 2023/3/14 |
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148.70 | 2022/12/29 |
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14.90 | 2022/12/29 |
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148.70 | 2022/12/29 |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0.00 | 2023/2/2 |
马鞍山市市政管理处 | 12.24 | 2023/1/20 |
受益人 | 保函金额 | 到期日 |
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14.90 | 2022/12/29 |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4.48 | 2023/4/30 |
含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60.36 | 2023/2/23 |
合计 | 1,444.79 | — |
(3)其他承诺事项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1)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被担保方 | 担保事项 | 金额(万元) |
子公司 | 借款 | 40,756.00 |
江苏海峡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借款 | 50.00 |
注:1、本公司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见附注十、5、(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为参股公司江苏海峡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万元借款提供了一般保证。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截至2023年3月29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截至2022年
月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五、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523,846.93 | 8,276.63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941,117.55 | 8,017,677.32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690,812.60 | 933,077.89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4,742.61 | -16,320.19 | — |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说明 |
债务重组收益 | 1,461,300.53 | -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94,353.23 | 69,200.99 | —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 13,658,804.47 | 9,011,912.64 | — |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2,246,910.57 | 1,364,128.18 |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1,445,105.23 | 7,647,784.46 | — |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5,902.27 | 28,248.34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1,439,202.96 | 7,619,536.12 | —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