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油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存放于中油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能够维护公司资金的独立性、安全性,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与中油财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非执行董事签字:
梁爱诗 德地立人
蔡金勇 蒋小明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