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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雪莱: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曾繁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曾繁华)

作为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议0次,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议10次,对10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应回避表决的除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出席公司股东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2次会议,在会上均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意见类型
2022.4.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4.8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选举王静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关于选举戴俊威先生、韩爽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4.27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9、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2022.5.1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佛山雪莱特照明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8.29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领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2022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

2、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开展的各项工作。2022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

3、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开展的各项工作。2022年,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2022年年报编制的履职

本人在公司2022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到公司实地考察,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2、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的监督

2022年度,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掌握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另外,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注媒体对公司报道。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和《公司章程》《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4、加强学习,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它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邮箱:1193815019@qq.com

独立董事:曾繁华

2023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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