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审计机构”)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0908号)。公司高度重视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相关事项影响。目前,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影响已消除出具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之签署页)
监事:
戴 文 肖 访 周 莉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