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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汉光: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列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公司重大决策及重要经营活动审议和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六次监事会。

1、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7)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 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2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5、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审议《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汉光耗材产业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和项目延期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在履行决策程序时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客观和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针对激光有机光导鼓项目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延期、彩色墨粉项目变更以及2021年度和2022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汉光耗材产业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2022年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在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公司发生的相关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公司与关联方的业务定价公允,不会构成向大股东的利益输送,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2年10月24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汉光耗材产业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购买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邯郸市开发区尚壁东街8号的汉光耗材产业园,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本次购买资产已履行相应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2年,公司无出售资产的情况。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2年,公司无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内幕信息管理进行审核,认为公司按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公司积极做好了内幕信息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八)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均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在防范和控制公司各类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并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依法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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