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仕净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股票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UZHOU SHIJING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58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二〇二三年三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9,845,288股

2、发行价格:42.66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19,999,986.08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10,944,540.02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9,845,288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年4月3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自2023年4月3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目 录 ...... 2

释义 ...... 3

一、公司概况 ...... 4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5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4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影响 ...... 15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17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19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0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1

九、备查文件 ...... 21

释义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称全称
仕净科技、发行人、本公司、公司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仕净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本上市公告书《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股票或A股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东大会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除特别说明外,其币种均值人民币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致。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 SHIJING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
法定代表人朱叶
注册资本13333.3334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4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73222051M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58号
办公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58号
股票简称仕净科技
股票代码301030
上市时间2021年7月22日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杨宝龙
电话号码0512-69578288
传真号码0512-65997039
邮政编码215137
电子信箱ad.baolong.yang@sz-sjef.com
公司网站https://www.sz-sjef.com/
经营范围废气处理、水处理、粉尘处理、固废处理、土壤污染治理以及脱硫脱硝等相关环保设备与工程的系统设计、制造、安装、运营管理、售后等并提供相关销售;各类环保节能系统工程的信息数据开发应用并销售,远程在线检测系统的集成运营管理;新能源电子产品及耗材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 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议的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于2023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2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发送过程

1、 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2月20日向深交所报送《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及《苏州

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拟向 139名投资者(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发送认购邀请书。上述139名投资者包括:截至2023年1月31日发行人前20名股东(剔除关联关系)、其他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48家证券投资基金公司、23家证券公司、14家保险机构以及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34名投资者。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3月6日收盘后,以电子邮件方式或快递的方式向上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139名投资者发出了《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包括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其相关附件。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申购报价开始前(即2023年3月9日13时前),发行人、主承销商合计收到15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发行人、主承销商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向后续表达了认购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发行方案》报送后至申购报价日前新增的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投资者名称
1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李让
3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何慧清
5朱如意
6浙江盈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盈迈掘金一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7马丽
8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都犇富6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
9UBS AG
10周雪钦
11郭伟松
12张熠临
13曹琼
14孙丰
15吕夏

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2、申请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2023年3月9日(T日)下午13:00-17:

00,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本次发行共收到16份申购报价单,所有申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了文件。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16名申购对象中有4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另外12名申购对象已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上述16名申购对象均已向主承销商提供了无关联关系承诺,且均已在民生证券处完成了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并符合民生证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已全部完成备案,共16名有效报价的投资者。

本次发行有效申购价格区间为37.41元~46.38元,有效申购金额为158,170万元。民生证券与发行人对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了簿记建档。截至2023年3月9日17:00,上述16名申购对象缴纳了12笔申购保证金,共计4,800万元,除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投资者已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缴纳了保证金。此外,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熠临、吕夏缴纳保证金后未提交《申购报价单》。未获配及缴纳保证金但未报价投资者的保证金均已按约定原路退回。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按照报价从高到低排列):

序号发行对象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报价
1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致远前沿产业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6.389,000
42.169,010

3、最终获配情况

依据投资者填写的《申购报价单》,并根据《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中关于认购对象和认购价格的确认原则,发行人、主承销商按照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及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2.66元/股,发行股数9,845,288股,募集资金总额419,999,986.08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6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2马丽46.0510,000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4.515,000
42.628,000
40.3110,300
4周晓萍44.5010,000
41.5020,000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3.182,420无需
41.465,920
39.1715,500
6曹琼42.667,000
42.1810,000
41.2310,500
7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2.4512,400无需
40.0817,920
8UBS AG42.302,500
40.8015,200
37.8020,000
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2.192,200无需
40.2910,710
38.9914,040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2.192,000
40.293,100
1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1.906,700无需
12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0.335,100
13蒋海东40.113,000
37.4110,000
1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38.512,000
15青骊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青骊长兴私募投资基金38.512,000
16上海浦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浦泓总回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7.502,000
序号发行对象配售股数(股)配售金额(元)
1马丽2,344,11699,999,988.56
2周晓萍2,344,11699,999,988.56
3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致远前沿产业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109,70489,999,972.64
4曹琼1,308,01855,800,047.88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72,05849,999,994.28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67,27624,199,994.16
合计9,845,288419,999,986.08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9,845,288股。

(六)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3月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37.34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37.34元/股。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42.66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91.42%,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999,986.0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055,446.0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0,944,540.02元。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2,000万元。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3)000019号),截至2023年3月14日止,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人民币419,999,986.08元。2023年3月15日,民生证券在扣除保荐费承销费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购股款。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3)000020号),截至2023年3月15日止,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845,28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66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999,986.0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055,446.06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0,944,540.02元,其中,增加股本9,845,288元,增加资本公积401,099,252.02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3年3月2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配售股数(股)配售金额(元)
1马丽2,344,11699,999,988.56
2周晓萍2,344,11699,999,988.56
3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致远前沿产业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109,70489,999,972.64
4曹琼1,308,01855,800,047.88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72,05849,999,994.28
序号发行对象配售股数(股)配售金额(元)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67,27624,199,994.16
合计9,845,288419,999,986.08

以上获配的6家投资者及所管理的产品均非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述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马丽

姓名马丽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360731198708******
住所湖南省永州市
获配股数(股)2,344,116
限售期6个月

2、周晓萍

姓名周晓萍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320402196103******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
获配股数(股)2,344,116
限售期6个月

3、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致远前沿产业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宝路一巷友谊大厦501室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韩业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001881M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2,109,704
限售期6个月

4、曹琼

姓名曹琼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420104197812******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
获配股数(股)1,308,018
限售期6个月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注册资本775669.479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1703453H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结汇、售汇业务;外汇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1,172,058
限售期6个月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567,276
限售期6个月

(十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为:

(一)仕净科技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二)本次发行启动前,主承销商于2023年3月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启动发行相关文件,即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的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

(三)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规定的条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定价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符合《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四)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五)本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并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发行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3年3月2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仕净科技;证券代码为:301030;上市地点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3年4月3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自2023年4月3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3年3月1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133,333,334.00股。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和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东性质限售股股数(股)
1朱叶22,604,85016.95%境内自然人22,604,850
2山东江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4,000,00010.50%境内一般法人-
3田志伟6,660,0004.99%境内自然人-
4叶小红6,167,0504.63%境内自然人6,167,050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汇兴回报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589,0352.69%基金、理财产品等-
6邱利华1,709,3001.28%境外自然人-
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578,8001.18%基金、理财产品等-
8吴伟彬1,550,0001.16%境内自然人-
9深圳市核子基因科技有限公司1,387,9251.04%境内一般法人-
10江西鼎森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鼎森启贤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220,6000.92%基金、理财产品等-
合计60,467,56045.34%-28,771,9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10名明细数据表》,截至2023年3月24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东性质限售股股数(股)
1朱叶22,604,85015.79%境内自然人22,604,850
2山东江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4,000,0009.78%境内一般法人-
3田志伟6,660,0004.65%境内自然人-
4叶小红6,167,0504.31%境内自然人6,167,050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汇兴回报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295,5273.00%基金、理财产品等-
6周晓萍2,344,1161.64%境内自然人2,344,116
7马丽2,344,1161.64%境内自然人2,344,116
8邱利华2,210,1001.54%境内自然人-
9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致远前沿产业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109,7041.47%基金、理财产品等2,109,704
10曹琼1,528,7181.07%境外自然人1,528,718
合计64,264,18144.89%-37,098,554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发行前 (截至2023年3月10日)本次发行增加额本次发行后 (截至股份登记日)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29,071,90021.80%9,845,28838,917,18827.18%
无限售条件股份104,261,43478.20%-104,261,43472.82%
合计133,333,334100%9,845,288143,178,622100%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含高管锁定股。

本次发行前后,朱叶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仕宏、朱叶、叶小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9月30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2021年度、2022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并考虑

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本次发行前(元/股)本次发行后(元/股)
2022年1-9月/2022年9月末2021年度/2021年末2022年1-9月/2022年9月末2021年度/2021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0.440.510.410.41
每股净资产8.177.7010.4810.04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数据;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1年12月31日、2022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300,728.21226,338.85165,363.99133,988.54
非流动资产26,728.3917,119.2215,732.5713,132.31
资产总额327,456.60243,458.07181,096.56147,120.84
流动负债173,858.02125,310.4686,415.2161,488.23
非流动负债43,272.4615,013.728,634.585,960.47
负债总额217,130.49140,324.1895,049.7967,448.70
股东权益110,326.11103,133.8986,046.7779,672.14

注: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104,266.4379,454.3366,831.8873,455.92
营业利润7,138.626,775.077,668.308,331.30
利润总额7,192.256,820.797,633.058,272.85
净利润6,005.635,886.446,374.636,817.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27.695,818.866,140.806,478.34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48,208.07-20,981.29-2,065.83-16,263.85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1,643.62-1,939.45-951.21-1,471.37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43,946.9831,959.01-717.3826,309.2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0.490.57-9.86-13.7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904.229,038.85-3,744.278,560.31

4、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名称2022年1-9月/ 2022-9-302021年度/ 2021-12-312020年度/ 2020-12-312019年度/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1.731.811.912.18
速动比率(倍)1.231.341.692.02
资产负债率(合并,%)66.3157.6452.4945.8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9.5852.2848.8345.5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0.990.970.891.28
存货周转率(次)1.061.483.204.10
每股净资产(元/股)8.277.708.267.65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股)-3.62-1.57-0.21-1.63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440.68-0.370.86
基本每股收益(元)0.440.510.610.72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 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19年末至2022年9月末,公司各期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47,120.84万元、181,096.56万元、243,458.07万元和327,456.60万元。最近三年一期,公司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91.07%、91.31%、92.97%和91.84%,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构成;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8.93%、8.69%、7.03%和8.16%,主要

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构成。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2019年末至2022年9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91.16%、90.92%、89.30%和80.07%。

2、偿债能力分析

2019年末至2022年9月末,公司各期末流动比率分别为2.18、1.91、1.81和1.73,速动比率分别为2.02、1.69、1.34和1.23,短期偿债能力稳定。2019年末至2022年9月末,公司各期末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45.85%、52.49%、

57.64%和66.3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资金状况,合理利用财务杠杆,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处于合理状态。随着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提高,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完成,公司偿债能力将逐步提升,财务结构将进一步优化。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行)景忠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电话021-60453962
传真021-60876732
保荐代表人万晓乐、刘祺林
项目协办人许力
项目组成员李娟、张晶、仇安阳

(二)发行人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高树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1-25层
联系电话0755-83025555
传真0755-83025068
经办律师张燃、陈旸、杨斌、邱雅坚

(三)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惠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联系电话010-85665098
传真010-85665120
经办注册会计师范晓红、戴志燕

(四)验资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王增明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联系电话010-68211456
传真010-51922859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亚强、庄盛旺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民生证券签署了《保荐协议》以及《主承销协议》。民生证券已指派万晓乐先生、刘祺林先生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万晓乐先生:保荐代表人,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曾主持或参与了仕净科技(301030)及思林杰(688115)IPO项目,长青股份(002391)可转债项目,八菱科技(002592)2014年及2015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新亚制程(002388)非公开发行项目,实达集团(600734)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浩辰软件(832097)、小西牛(833641)新三板挂牌项目,以及多个企业的改制财务顾问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刘祺林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主持或参与了仕净科技(301030)及伟时电子(605218)IPO项目,南京科创公司债项目、泰州海陵资产公司债项目、江阴临港公司债项目、盐高新海外美元债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作为仕净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认为仕净科技具备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同意推荐仕净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承担相应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调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