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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104号”文《关于核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7,134,531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99,999,993.29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15,999,999.95元(不含增值税15,094,339.58元),扣除此项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983,999,993.3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5日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2-00042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已于2021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和限售手续。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项 目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93.29
减:保荐承销费15,999,999.95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1,983,999,993.3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减:募投项目支出1,686,599,070.32
减:暂时补流募集资金支出1,016,418.00
加:募集资金理财收入1,544,439.28
加:募集资金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净额1,111,825.17
本报告期发生额减:募投项目支出302,119,913.66
加:暂时补流募集资金收回1,016,418.00
加:募集资金理财收入2,060,883.76
加:募集资金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净额1,842.43
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发生额减:募投项目支出1,988,718,983.98
加:募集资金理财收入3,605,323.04
加:募集资金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净额1,113,667.6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0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了7个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期末余额备注
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浦发银行合肥高新区支行58060078801500001018已销户
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工行安庆桐城支行营业室1309075029300242273于2023年1月3日销户
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20000269629666600000093于2023年1月4日销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41050168860800001473已销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洛阳凯旋东路支行463050100100085532已销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8111101011801340292已销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洛阳西工支行营业部258577268055已销户

注1:公司开立的7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本报告公告日前已销户,相关情况说明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号)、《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3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实际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02,119,913.66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1年9月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562,824,076.98元。本次置换已经2021年9月1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 2021 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1]第 2-10095 号《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三)向合肥新能源、桐城新能源增资

2021年10月18日,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合肥新能源增资人民币60,000万元,向桐城新能源增资人民币80,000万元,用于两公司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建设。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投资产品。现金管理规模不超过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 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延长期限自前次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结束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协定存款收到利息收入2,060,883.76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协定存款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类型收益类型银行名称购买日期终止日期期末 余额
单位协定存款固定收益浦发银行合肥高新区支行2021/9/302022/12/29
单位协定存款固定收益工行安庆桐城支行营业室2021/9/302022/12/12
单位协定存款固定收益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2021/9/292022/12/8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起将本部募集资金账户中闲置的利息收入1,016,418.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自查发现相关情况后,于2022年3月24日将该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3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补充确认公司使用1,016,418.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0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起将本部募集资金账户中闲置的利息收入1,016,418.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自查发现相关情况后,于2022年3月24日将该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3月2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补充确认公司使用1,016,418.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除前述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凯盛新能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凯盛新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2022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1,983,999,993.3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2,119,913.6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83,999,993.3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一期项目800,000,000.00800,000,000.00240,346,868.23803,430,139.233,430,139.23100.43%2022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2、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600,000,000.00600,000,000.0061,773,045.43601,288,851.411,288,851.41100.21%建设中不适用不适用
3、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83,999,993.34583,999,993.34-583,999,993.34-100.00%不适用不直接产生效益
合计1,983,999,993.34-1,983,999,993.34302,119,913.661,988,718,983.984,718,990.6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1、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一期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本项目是全球首条1200t/d一窑八线生产线,需进行生产调试工作,本报告期末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进口设备运输、通关受限;向公司提供生产所需氧气的单位未能按时供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1年9月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562,824,076.98元。本次置换已经2021年9月1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 2021 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1]第 2-10095 号《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起将本部募集资金账户中闲置的利息收入1,016,418.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自查发现相关情况后,于2022年3月24日将该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3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补充确认公司使用1,016,418.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投资产品。现金管理规模不超过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 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延长期限自前次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度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取得协定存款利息收入计2,060,883.76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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