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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和嘉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也可选择自发布年度起施行;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和时间

1、变更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系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系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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