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的有关规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地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无违规担保问题。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包括:1、以前年度已经审批但尚未执行完毕的担保人民币335,542万元;2、2022年新增借款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人民币2,536,518万元,其中:(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3,373万元;(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297,445万元;(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5,700万元。上述2022年新增借款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向高台县人民政府提供合计人民币17,262.4万元的项目履约保函。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8,018万元;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30,017万元,按公司对担保人持股比例计算,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70,775万元;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人民币22,359万元,按公司对担保人持股比例计算,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382万元;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关联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8,4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我们将督促公司管理层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习 俊 通 徐 建 新 刘 运 宏
日期: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