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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颖电子: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首席合伙人:陆士敏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9人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19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50人2021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2,140.19万元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1,132.09万元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331.13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7次(涉及24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1(项目合伙人)姓名:王颋麟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4年起从事审计工作,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2(项目负责人)姓名:刘璐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从业经历:201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3)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戎凯宇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从业经历:198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颋麟、刘璐,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质量控制复核人戎凯宇符合独立性要求。

3、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0.9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一期审计收费持平。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认为众华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提议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众华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聘任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经审查,众华所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了公司 2022 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众华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计委员会会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众华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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