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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颖电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阮永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阮永平)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阮永平,作为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22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7次,实际出席7次,参加股东大会2次,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对于出席的每场会议,都会在会议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充分了解各项议案所涉及的内容,做到心中有数;会议中,关注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提出合理建议;表决时,在充分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2年3月2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2021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

见》、《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董事会审议的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议案的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1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2022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2022年8月19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2022年8月3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2022年10月2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2022年12月6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我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2022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按照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召集和

主持了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审计部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进行了指导,监督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与审计机构对2021年度财务审计事项做了审计执行前和审计执行后的充分沟通,并关注了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事先审核了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审核意见。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监管要求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以及考核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并建议了解同行的薪酬情况。审核公司2017年预留授予第四个解锁期的激励对象可解锁资格,同意公司董事会办理解锁事宜,并出具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可解锁的审核意见。审核公司2020年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的激励对象可解锁资格,根据激励对象延长禁售期的承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在额外锁定期届满后由公司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审核意见。

3、提名委员会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参加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并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经理层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阅了第五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审核意见。

4、战略发展委员会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我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针对面临的行业人才问题和战略发展等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年8月10日,通过现场访谈部门主管和员工,了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听取了公司对外投资的规划;公司管理层也

认真听取了独立董事对公司发展和改进措施的建议。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同时也时刻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大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主要媒体上有关公司的报道。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年本人认真学习《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2023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保证公司董事会

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阮永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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