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颖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3年3月28日,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3月15日,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传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荣莉女士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16.02亿元,同比增长7.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3亿元,同比下滑12.86%。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研发费用

3.23亿元,同比增加5,883万元,占比由去年同期的17.7%提高到20.2%。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2,999,516.38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44,161,657.68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314,758,902.03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7,109,916.0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710,991.60元,

母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77,398,924.43元,母公司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7,673,026.82元。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让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2,039,282股扣减截至审议本预案日回购证券专户中的股份857,300股后的股本,即341,181,9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136,472,792.80元(含税)。

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依照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股份,二级市场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元(含税),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出的,符合《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122名激励对象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122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根据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延长禁售期的承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继续禁售至2024年2月1日。董事会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公告》。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对应的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及《公司章程》修订备案等。

九、 审议《关于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证监会公布按《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评级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发行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