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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履行各项职责,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听取公司各项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也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监督,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现将2022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12022.01.1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五氯化磷项目的议案》
22022.03.07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或津贴标准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2022.04.10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纤维素醚项目的议案》
42022.04.2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52022.08.1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22.10.1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72022.10.2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投资建设纤维素醚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审议《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5、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的变化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未发生变动。

三、监事会2022年度对公司有关事项核查意见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本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及经营方针的制定工作,并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四)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强的风险控制作用。

(五)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重点关注经营风险和合规管理等相关内容,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相关制度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责,持续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将重点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聚焦重点、了解大局,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依法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与检查,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二)积极有序开展其他各项监督工作,通过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等方式方法,依法持续对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了解和掌握公司基本经营情况,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切实将监督工作落实做细。

(三)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按照监事会职权围绕相关重要活动开展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时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促进公司内控制度不断完善,提高公司整体治理水平,最大程度发挥监事会的职能作用。

(四)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国家相关法规政策以及财务、审计、内控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参与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推进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监督水平,切实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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