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在东莞联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0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聂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及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利用股权手段,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股权激励计划可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激发员工的潜力和创造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加强公司凝聚力,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胡金先生、刘雨晴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2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胡金先生、刘雨晴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2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或取消归属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的,授予董事会依据该修订对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关联董事胡金先生、刘雨晴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2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9日